“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性

2018-09-05 03:08李德顺
党政干部学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和而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命运

李德顺

[摘  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体现了人类自我主体意识的一种历史性觉醒。准确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基础、内涵和外延,需要超越两极对立和国际争霸等旧的意识形态及其思维套路,从理解人类现实主体形态的结构和层次入手,深刻理解“类主体”这一特定主体的存在和意义。正在崛起的中华民族,要以“不缺席、有担当、不争霸”的勇气、智慧和胸怀,担当起对人类光明前途的责任。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权利与责任;和而不同

[中图分类号]B03;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5-0004-06

近年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主张要以新的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架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界定了它的基本内涵:“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这个理念的提出,既反映了当代人类发展的时代精神,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宗旨和实践追求的继承发展。

一、人类的历史性觉醒

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的根本宗旨,关于“人的社会化”和“社会化的人类”,关于人的社会历史走向“世界历史”的科学预见,恩格斯关于人类要实现“两个提升”(一是从自然界提升,另一个是从社会关系中提升)等思想,都包含了对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定理解和追求。但是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人类尚走在追求工业化文明的路上,世界被阶级、种族、宗教与文化上的分割、对立乃至对抗所困扰,人们的生存状态,处于剥夺与被剥夺、压迫与反抗、“要么征服,要么屈服”的反复冲突中。能够像马克思一样清醒全面地思考人类未来前景的人,那时确实少见。因而马克思的预判和理想往往不被理解和接受,至多被当作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梦想,被当作没有现实可能性的一厢情愿。

但是,没有现实的可能性不等于不可能。历史常常会把现实的东西变成“不现实”的,也会把不现实的东西变成“现实”的。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在最近一个世纪里,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它们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人类的未来前途,发出了若干重大的警示,鲜明地提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要。

例如,20世纪中叶以后,发现了环境生态危机问题、资源危机问题,还有战争特别是核战争毁灭人类的危险问题,等等。这些“危机”,都不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政党可以单独面对或者回避的,而是对地球上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人类未来的命运和前景发出的警告:“只有一个地球!”环境生态危机,搞不好可以危害整个人类,祸及子孙后代。地球上的资源终究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按传统的方式仅仅着眼于利用,继续竞相开发,而不去保护和造就新的可再生的资源,那么全部资源也总有一天会用完。说到核弹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据统计,目前世界各国制造储备的核武器,其威力已经足够毁灭人类50次以上。而近年重新引起人们注意的“人工智能威胁”,则发现人类自己发明制造的“机器人”,成了一种可以通过自行扩张而威胁人类的“敌对势力”,惊呼其恐怖。虽然这种纯技术主义的直线思维,含有“价值盲区”①的自我缺陷,但它仍然具有一定警示意义。就是说,机器人将怎样对待人,取决于人类究竟怎样对待自己。这恰恰从又一个侧面,提出了“人类”必须彻底反思自己的价值体系和自我定位,对自己的一切技术性所作所为,重新进行最高层次、最具普遍恒久意义的反思和校正。

上述这些,都是人类自我生存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但环境、资源、核灾难以及人工智能的前景等问题,都还是外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属于“硬件”方面的危机。而看不见、摸不着的,属于思想文化“软件”方面的危机,同样不可忽视。一些有害于人类共处和持续发展的经济政治模式、制度、价值取向和社会思潮,也在不断地制造或加剧人与人之间的分裂、对抗和冲突,同样起着瓦解人类整体联系、消解人类共同意识、威胁人类前途命运的作用。

比如国际上由来已久的霸权主义、征服主义、恐怖主义等。有些人总想称霸,声称自己就代表人类的真理和光明,并企图凭暴力和强力来搞单极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按一己的意愿主宰他人和世界的命运,用单向统治的秩序代替人类多元平等的秩序。由此引发争夺霸权的追求和较量,实际是用种种极端化的取向和“丛林规则”“零和博弈”来撕裂人类。

还有和它相反的极端——个体还原主义,如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个人主义等。它们不加分析地把一切事情都还原成某个个体性的问题,用个体的权利和责任遮蔽人类共同生存发展的权利和责任,“只承认个体不承认人类,只承认要素不承认系统”。种种还原主义的实质,也是从一个方面撕裂人类整体的极端倾向。

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软硬件”危机,急切地呼唤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是对它的自觉意识。我国及时把握时代的脉络,提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既是站在人类立场上的一种积极回应,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自觉担当。它的意义,必将随着世界形势的发展不断展现出来。而伴随这一进程的,必将是人类价值观念及其思维方式通过深刻变革走向新的共识。

从中国古人的“大同”理想,到康德的“世界永久和平”理想等,都申明人类一直以来就有这样的美好愿望和梦想,希望地球上的人成为和睦的“一家人”,不要总是对立厮杀,自己毁灭自己。那么怎樣走向这样一种境界?几千年来,经过有识之士的多方面不懈的追求和探索,在当今这个时代终于看到了一缕新的曙光,使它以新的形式、新的表述、新的行动,表现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提到世界发展的议程上来了。

在20世纪,曾经发生了两次惨烈的世界大战和无数次中小规模的战争,并长期处于“两大阵营”对立的“冷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全世界的人就好像分成了两大派。两拨人之间,不管是国内的阶级对立,还是国家之间政治军事冲突,都处于“你死我活、有我无你”的对杭状态。加上在人和自然关系上的危机,使地球犹如一个装满了的火药桶,随时可能引发毁灭性的灾难。善良而敏锐的人们发现,如果不能及时自觉地超越两极对立,构建或调整新时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建立合作共赢的文明社会生态,我们人类也会很快就亲手毁灭自己。于是,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和呼声,便逐渐升起。

当然,这个觉悟的过程,是由隐到显、曲折渐进的。其中也有中国伟大思想家的思考和贡献。记得当年,还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不满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互相争霸,而且它们都企图控制中国,欺侮中国。针对这种局面,毛泽东意识到“落后就要挨打”,于是提出“深挖洞,广積粮,不称霸”,即我们既要备战以应对自保,又要坚决反对争夺霸权。后来,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三个世界”理论:中国属于“第三世界”,与争霸的两极都不是一家;我们要和第三世界的广大人民站在一起,按照地球上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抵制和改变两极争霸的世界格局。这是他在“冷战”格局下,跳出两极思维,对人类命运和前途所做的独立思考。这在当时确属难能可贵。

后来,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的重要论断。他主张在这样的时代,中国要坚决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首先建设好发展好自己,并通过具有强大包容性的“一国两制”,实现中华民族自身的团结统一;在国际上也不当头,不争霸,不妨韬光养晦。这是在“冷战”即将结束和正在结束的时刻,一个当之无愧的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断。

20世纪后期的变化,终于在事实上结束了“冷战”的局面。但有些人并未正确估计世界大势,却仍然留恋于冷战和两极对立思维,以为苏联东欧的变色,意味着可以进入“全球西方化”、美国一家称霸的时代了。然而事实的发展却相反,人类社会正呈现一种“多元化”成为基础、成为主调的时代。事实是,现在就连美国自己,也越来越不觉得称霸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正是在这样大势所趋的历史背景下,倡导以新的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架构,在世界多元化基础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才更加显示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新的历史高度、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强大的实践潜力。

二、“共同体”与社会主体结构

要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理论内涵,我们需要从哲学上一些基本观念及其思维方式入手,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重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了“人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三个层次的主体性范畴。对其中每一个范畴的理解,都有广狭、深浅、偏正之分。

“人类”,事实上是一个存在于地球上的特殊生命物种。人之不同于野兽等其他生命的特殊之处,在于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生物。人以自己特有的历史和文化面貌,显示了人之为“类”的本性。从区别于自然物的意义上说,人类本身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但是在通常以个体和群体方式生存发展着的人们中间,“类”这种共同体的形态和意义,往往并不以直接的方式显现出来,反而在很多情况下被分解和遮蔽着。所以,当“人类命运共同体”被意识到时,就标志着人作为“类主体”成员的身份,开始被觉察,开始走向自觉。但这本身主要取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性,而不是出于一厢情愿或一时灵感。

“共同体”,是许多个人组合在一起构成的现实社会行为主体,即一定社会权利和责任的担当者。理解共同体,不在于理解它是由数量多少的哪些个人所构成,而在于这些个人由于什么样的“纽带”联系在一起。纽带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血缘和地域,生产的分工合作,经济利益(交换)关系,宗教信仰和政治党派,乃至个人兴趣爱好,等等。社会上的共同体各式各样,依其纽带的性质和强度,共同体也有各种不同的性质和面貌。比如有的真实有的虚假,有的紧密有的松散,有的长久有的短暂,有的稳定有的不稳定,等等。而联系共同体内所有成员的“纽带”本身,则是构成这个共同体实质的或者标志性的因素。

“命运共同体”,是指以共同的“命运”为纽带的社会共同体。一般说来,因生存条件和基本利益相一致而形成的“命运”共同体,是最自然、最真切、最密实、最稳定的共同体。因为“命运”不是一般的联系,而是与性命相关的联系。“命运”就是在生命、生存发展的意义上,彼此存续攸关、祸福所在、生死系之的过程。人们之间有了这样的联系,就有了一种共同的处境、共同的立场、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实践目标,遂成“命运共同体”。

确立“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等概念,是为了更全面地把握社会行为的主体结构和状态。所谓“主体”,即一定认识和实践行为的行为者,用比较现实的语言来说,就是权力和责任的担当者。在现实社会中,人的主体形态是有结构有层次的,是多元多样的。每一个层面的共同体,都是人的主体结构的一个层面、一种形态,也都可以是一定行为的主体。确切说,一个社会共同体就是一个现实的社会主体。

对于社会上现实的主体结构,可以从“纵”和“横”两个方面理解:

从纵向看,主体结构是多层次的:个人是主体的最小的单位,逐层往上有很多扩大的主体,如家庭、企业和单位、地区、阶层或阶级、民族、国家、国际组织、地球上一个时期的全体人类、无限发展着的整个人类(历史地看,我们的先人和后代都是这一无限整体的成员)……

从横向看,现实的各层主体是多元的。当然,最高层次上的“人类”,目前只有一个(至少到目前还没有找到别的“人类”),是这个层次上的唯一主体;除此以外,往下每个层次的主体,如国家、民族、阶级或阶层,其他小的共同体,直到个人,都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单一的。世界上的国家、民族、阶级阶层、企业行业、个人等,都是多个多元的。多元之间既有同质性又有差异性,既有对立又有统一,有些甚至既相依存又相对抗。

就是说,在纵横两个方向上,“人”的现实存在形态,依据人的社会关系和实践所形成的主体形态,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单一化、简单化的。人的不同层次存在形态之间,如国家与民族、社会与个人之间,一般来说是相互区别而不是对抗的关系,是彼此兼容而不是替代的关系。每一个现实的主体,都有其独立的性质和意义,多层多元主体之间,都不能彼此简单地互相归结或替代。

比如,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经济活动主体。企业有企业的权利和责任,有它的功能和使命,这是不能用企业里所有个人的状态来代替的。企业可以消失,消失了以后那些人还在,但是企业不存在了。在企业之上,还有行业、地区、国家、国际社会等层次,彼此之间也是这样的关系。

同样,一个球队也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它的成员可以经常换(有些老牌的球队,队员换了好几代),但球队还是这个球队。相反,全体队员还在,但球队解散了,球队也就不能再作为一个比赛场上的参与主体了。而在球队之上,还有各类体育项目、国家地区的体育事业和产业、国际体育组织等等依次扩升的组织层次,它们与某一球队的关系也是如此。

……

总之,现实的主体层次和结构,不仅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是开放的、不断发展演化着的。理解社会主体的结构性和层次性,建立起多元主体观念,不仅是对现实的一种清醒的观照,也是对人的存在形态的一种承认和尊重。以这种清醒的观照为基础,才能深刻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特殊存在和意义。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人类特有的内在一致性为纽带所形成的共同体。虽然它是最具有人类整体性的主体形态,但在现实的多元多层主体结构中,它仍属于一个特定的主体。在哲学上,我们叫它“类主体”。

“类主体”并不是一个抽象的“一般主体”或“主体一般”,它也是一个具体的特殊(相比而言,“主体”是更具有抽象一般性的概念)。就是说,“人类”可以成为一个现实的主体,但它也是一种具体的主体。“类主体”与其他层次的主体(个人、群体等)之间,不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而是特殊与特殊、具体与具体的关系。就像企事业“法人”与员工个人、“家庭”与家庭成员个人之间,并不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而是特殊与特殊、具体与具体的关系一样。虽然“人类”是最高层位的主体,却并不是唯一的主体。我们讲“人类命运共同体”时,不可以认为,“人类”像神或上帝一样,是高高在上、要求所有人都只是从属和服从于它的某个“终极主体”。这里只是说,“人类”在一定情况下更像一个“最大团队”,它也是个现实的、具体的主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性和具体性表现为,这个共同体也有其特定的存在和显现特征,有其特定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并且在独立、平等的多元主体之间,与其他各层主体保持区别而不分离、差异而不对抗,兼容而不替代的关系。

一般说来,在面对自然界或人类社会整体性危机的时候,最容易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比如在环境生态问题上,举世公认的环保立场和协同行动,就最能够直观地显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全人类共同一致的立场、利益和态度,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种语境中的呈现方式。大家都站在人类整体的立场上,以对人类命运的关怀来面对环境问题,就是人类主体的到场和显现。相反,如果某些国家和地区,只是追求自己利用环境所得到的好处,却拒绝担当相应的环保义务,尽管它们也可能有必要的理由,这理由也只是站在个体主体的立场,而不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立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立场,是力求兼顾个体的需要与整体的需要,个体之间有差别地分担共同的责任。否则,仅仅以个体间的分离和孤立为前提,是不可能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

共同的生活条件和共同价值尺度,是连结共同体的纽带,而共同的价值观念则是共同体的精神存在方式和思想基础。客观上,人和人之间一旦形成了共同体,就意味着有了共同利益、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价值尺度。主观上,人们就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它,遵守它,实现它。这样就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价值观是指共同体所需要、也能够在共同体成员之间达成共识的价值观念。但它与共同体内每个成员自己的价值观念处于不同的层次,彼此也不能替代。

比如“球员——球队——球类项目——竞技体育事业——社会文化体系—人类社会生活”这个系列的层次关系。一个球员,他对自己的运动生涯有什么样的定位和追求,是他自己的价值观,与他是否加入某一球队并无必然联系;但是当他加入了一个球队,那么要使本队成为优秀的、常胜的球队,则是他和其他全体队员、教练和领队应有的价值共识;这个共同价值观,固然使每个队员在比赛时力求充分发挥,有所作为,却不是每个队员个人价值观念的简单重复或相加。球队有球队的权利与责任,所以球队不会仅以一场比赛的输赢为全部目标,它们还要把维护此一球类运动整体的存在和发展,并将此也纳入自己价值观的视野。某一项球类运动的兴亡,与某一支球队的兴亡不同,它是所有球队和球员的共同命运问题。所以在更高层次上,某一项球类运动和各项体育运动也需要结合在一起,构成体育事业命运共同体……。通过这样不断的扩展提升,最终也将与人类的生存发展联系起来。人们的认识和觉悟到了这个层面,就有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

所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主体的一个层面、一种形态。这个主体与其他层次的主体之间,是一种层次性彼此兼容的联系。这种联系应该是以“和而不同”的方式實现的。

“和而不同”意味着既有统一又有包容的一种高层次境界。所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并不是也不应该是对人的主体性的泯灭,而是意味着,人类成员的主体意识走向最大幅度的提升。例如,说到多元多层主体的“统一性”问题,世间的统一性原本也有多种样态。用比喻来说?押有阅兵式上整齐划一的“统一”;有有机体器官分工合作式的“统一”;有自然界生存竞争式的“统一”;也有百花园式多样化的“统一”;等等。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代表的统一性,主要是指“百花园”式的、多层多元之间“和而不同”的统一。与(单一式、分工式、生存竞争式等)其他几种统一样式相比,“百花园”式统一的特征,是平等、共生、共赢、和谐等。其中不存在唯一的“中心”和上层“主宰”,也不以彼此间对抗性的博弈为其日常状态。既不是“以同代和”,也不是“因不同而不和”。

对于此种辩证统一的形态,特别需要给予切实的、精准的把握。

四、中华民族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

“中华民族”与“人类”都是一定层次、一定范围的命运共同体。在亟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时代强音的时刻,中国挺身而出,通过倡导“主权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赢、共享共建、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实际举动,正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启新时代的征程,并赢得了国际上的积极关注和响应。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目标,是创造一个全球“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新世界。这是人类以前还没有过的一种状态,是人类发展到今天已呈现曙光的一种前景。中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体量最大”的一个成员,在这个历史性的挑战和机遇面前,既不应消极,也不应轻狂;既要有担当,又不企图包揽;既不能缺席,也不想争霸。所以习近平说:“中国对外开放的一贯目标,不是要一家唱独角戏,而是要欢迎各方共同参与;不是要谋求势力范围,而是要支持各国共同发展;不是要营造自己的后花园,而是要建设各国共享的百花园。”①

特别需要注意和理解的是,中国所表达的,是从“世界是一个地球村,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②的认知出发,以“不缺席”“有担当”“不称霸”三个理念为自我定位,一整套旗帜鲜明、清醒健康的立场和态度。这种自觉将中华民族植根于人类整体命运之中的积极心态,既是当代中华民族主体意识的觉悟与提升,又是对人类共同命运的一个承诺。敢于做出这种真诚的承诺,其特有的思想底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的发扬光大,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最具有超前意识的“和而不同”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理想的坚守与追求。

就是说,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对中国自己而言,是一项非常宏伟远大的战略抉择;对世界各国来说,是一种极具善意的友好倡议和呼唤。要深刻地理解它,既需要有宽广高尚的胸怀,也需要有清醒现实的智慧。相反,如果脱离了当今的时代和条件,仍然拘守旧的“两极对立”思维,继续以国际“冷战”、国内“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经验和心态去诠释它,就必然不能深刻理解它的真正意义,反而会产生许多误解、疑虑甚至反感。而目前有些误解或曲解,正是这种旧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的回响。

例如,国际上流行的“修昔底德陷阱”之说,凭借一个子虚乌有的“历史经验”,把新兴大国的崛起必然引发争霸之战,说成是“国际关系的铁律”。这实际是透过国际霸权主义的有色眼镜,来描述新兴国家包括中国的崛起。有人坚持陈旧的国际政治思维,以为任何共同体都像黑社会一样,需要并且实际有一位“老大”。所以他们以为,中国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与美国争夺这样的地位。不难看出,它与过去那个种族主义的“黄祸论”有某种渊源关系。一些西方中心主义者抱有这种以己度人的心态。他们用“中国威胁”“取代美国”之类危言耸听、充满敌意的歪曲、挑拔甚至恐吓,极力把中华民族复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说成是新一轮争夺霸权的血战,实际却是继续为冷战时代的世界秩序召魂。其用意显而易见。

而国内也有某些舆论,同样未能走出两极对立的套路,只是立场有所不同而已。例如,有人重新搬出古人并不科学的“天下”概念,主张以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为“普世价值”观念,或用儒家“内圣外王”的统治思维,去构建“天下体系”,推行“天下主义”,等等。在种种类似的倾向和说法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上成了仅仅是一种政治谋略和外交手段,甚至只是国际经济贸易竞争的一个伎俩。其中最重要的主体性构建的实质和目标,则被完全曲解、庸俗化了。这样的舆论,当然也会产生与西方冷战思维同样的效果,或者成为人家的注脚,最终让人类重新倒退到“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冷战”的轨道上去,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变成大国之间零和博弈的赌场。

可见,要唤醒全人类的共同主体意识,就需要充分理解中华民族新的主体自我意识,超越并抵制各种陈旧僵化的狭隘意识,用坚定不移的行动和坚持不懈的实践,去身体力行地推动和示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历史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我们中华民族既“不缺席”,“有担当”,而且永“不称霸”,这三点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实践整体,不仅缺一不可,而且充分体现着新时代的中国精神和智慧,也將是中国对人类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姚黎君  彭  坤

猜你喜欢
和而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命运
命运的更迭
命运秀
“和而不同”的美好婚姻
论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
中华文化中的全球治理之道
以“文化多样性”国际机制支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世界秩序重塑
谈判要追求“和而不同”
谈判要追求“和而不同”
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