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色海湾保护及生态修复做法与经验

2019-01-10 01:43
中国工程咨询 2018年12期
关键词:胶州湾海岸线海湾

引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作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新部署,并首次把“自然岸线”和“蓝色海湾”写进五年规划建议;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海洋是青岛最大的优势,也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为保护蓝色海湾,青岛相继出台了《青岛胶州湾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海洋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划,2017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海岸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但近年来,随着沿海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沿海一线私搭乱建、倾倒废弃物,污水直排入海等行为屡禁不止,岸线生态修复形势严峻。同时,沿海一线存在慢行系统不连通、不连续,游览环境品质相对较差,以及旅游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海岸线旅游产业发展,巨大的滨海旅游资源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和释放。在此背景下,2013-2015年青岛市利用三年时间开展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工作;2016-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涉及海岸线长度约占青岛市的63%。从目前蓝色海湾整治效果来看,生态环境及慢行系统等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青岛蓝色海湾在规划、地方性法规等制度建设和实施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做法等方面值得总结和推广,可为其他沿海城市在蓝色海湾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青岛海岸基本情况

青岛作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海域面积12240平方公里,其中近岸陆域 1021 平方公里,近岸海域 2270 平方公里,近岸陆域和近岸海域构成海岸带,为目前主要开发利用区域。海岸线全长约885公里,其中大陆岸线约 783公里,海岛岸线约 102 公里,约占山东省海岸线长度的26.4%。

早在2007年,青岛海湾获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支持下的世界性社会团体——“世界最美海湾”组织认可,成为第一个中国“世界最美海湾”,与巴西玫瑰湾、法国波尔多海湾、越南下龙湾、美国旧金山湾等分布于世界五大洲的29处海湾共享“世界最美海湾”美名。

按自然属性及使用功能属性划分各类型岸线比例图

青岛海岸线中大陆岸线按照自然属性分为岩礁岸线、粉砂淤泥岸线、砂质岸线和人工岸线(主要是指已经人工固化的岸线)4 种类型;按照岸线现状使用功能分为渔业岸线、港口及工业岸线、旅游岸线、防护岸线和特殊岸线。(见上图)

青岛已开展蓝色海湾整治的区域主要集中在胶州湾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海岸线,总长度约489公里,其中,港口航运岸线约100公里,特殊岸线约15公里,现状岸线约100公里,需整治和生态修复岸线约274公里,主要集中在旅游岸线和部分渔业岸线。

二、青岛海岸保护相关规划及法规制定

为保护海岸带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青岛不断完善海岸带规划体系,先后编制了《胶州湾围海填海控制线、湿地保护线、入湾河道控制蓝线及近岸地带禁建与限建区域控制线规划》《环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与岸线整理规划》《胶州湾近岸地区功能优化及岸线整治规划》《青岛市海域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导则》《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单独设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章节,明确保护和控制要求。

同时,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形式,对海岸线进行依法保护。制定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以及《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为海岸带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其中,《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作为胶州湾蓝色海湾保护的重要依据,明确提出禁止破坏海湾、沙滩、礁石、沙丘、河口等特殊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在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禁止围海、填海、建设堤坝、筑池养殖以及其他改变岸线自然属性的行为,禁止破坏自然岸线的自然地形地貌与景观;海岸带范围内,禁止新建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建筑体量、容积率。

青岛坚持陆海统筹、湾区统筹、河海共治,以保护海湾资源、防止海湾污染、改善海湾环境、修复海湾生态、提升海湾综合价值为主要任务,创造性的提出推行湾长制,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青岛市湾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青岛市湾长制工作市级督察督办制度》《青岛市市级湾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青岛市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青岛市湾长制市级验收办法》等市级湾长制相关工作制度。

三、青岛蓝色海湾生态修复建设方案

(一)建设范围确定

蓝色海湾生态修复工程涉及近海陆域及海域部分区域,海域主要以拆违章、清养殖池等为主,近海陆域是项目建设重点区域,但向陆域方向控制范围需结合现状实际情况确定。根据《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规定,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向陆地一侧距离根据现状实际情况,按照30米,100米划定;西海岸蓝色海湾生态修复工程,向陆域方向控制范围按照近海第一条车行道路红线、已建项目边界线等控制,其他没有参照物的区域按照40~100米控制。

(二)建设原则

1.保护生态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还原自然岸线,恢复海湾原有风貌,彰显海洋生态魅力;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2.慢生活引导原则:根据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城市海岸线区间,有目的的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公共活动密集度等方面对空间进行理性引导与控制。

3.文化传承原则:注重海岸线形态特征,挖掘本土文化,使得滨海景观更具地标性文化;注意保留那些具有历史印记和特殊意义的区段设施,建成城市记忆工程。

4.环境协调原则:不破坏周边环境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并保证项目实施完成后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三)建设主要内容

蓝色海湾生态修复作为系统性工程,涉及拆违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内容,结合青岛市蓝色海湾整治建设经验与做法,主要包括慢行系统、景观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及护岸修复等内容。

1.慢行系统

慢行系统主要包括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1)选线原则

①遵循保护自然、尊重自然的原则,保护现状礁石、岬角、峭壁等自然地形地貌;充分利用拆除后建筑物、构筑物等基础,避免大填大挖,结合现状地形条件,科学合理设置慢行系统,尽量不损害现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②遵循生态性、连通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的原则,满足步行游览、景观等需求;因地形条件无法实现慢行系统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木栈道等方式。

③要做好与周边市政道路自行车道系统的衔接,在不具备完善自行车道系统的条件下,可借道现状市政道路,补充完善自行车道。

(2)宽度要求

根据沿线区域功能定位及项目、村庄等布局情况,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等相关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慢行系统建设实施成本及可行性,原则上步行道宽度按照3-5米控制,自行车道按照1.5-3米控制,局部旅游热点区域结合游客需求情况,可适当展宽,形成公共休憩空间。

(3)铺装形式

慢行系统铺装应根据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及要求,采用透水性能好,成本低,生态环保的材料,尽量少使用原木、石材等材料铺装。步行道铺装形式可采用透水砖、透水地坪、防腐木、彩色沥青混凝土等;自行车道可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彩色沥青混凝土等形式。

2.景观绿化

(1)建设标准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结合慢行系统及主要景观节点设置等进行景观绿化设计;特别是已有背景山林等区域,结合现状对背景山林进行绿化提升、补植,确保景观绿化效果。

(2)绿化设计原则

①结合地形的塑造,留出充分的透海视线;

②贴近自然,回归自然,大部分区域引入稳定的生态群落,保证植物景观的可持续性。局部结合节点进行精细设计;

③增色补绿,丰富植物色彩及层次。选择观花及色叶植物,丰富林地季相和色相的变化,增加绿量,打造错落有致的滨海绿缘线;

④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抗海风、海雾、耐干旱、耐瘠薄的乡土树种,挖掘青岛滨海特色植物。

(3)景观绿化方案

海岸线景观应重点突出环境的绿化,结合现状实际条件,开辟和扩大绿地面积。充分利用沿海岸线的自然礁石、沙滩、自然林地等组织建设景观节点。

植物选择以抗海风、海雾、耐干旱、耐瘠薄的乡土树种为骨干。如黑松、刺槐、榆树、构树、五角枫、泡桐等;同时适当选用观赏草和宿根花卉打造自然浪漫的滨海意境,如芒草、狼尾草、大滨菊、波斯菊等;海滩区域选择本地适生的柽柳、芦苇、碱蓬等。避免使用人工修饰过重的剪形绿篱、球类等。近海处原则上不遮挡观海视线,尽量选用低矮小乔木和灌木,岩土可选用攀援植物和草皮等。

3.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结合现状、文化设施及可利用空间等,项目区域范围内规划设置主要节点,其主要功能为游客提供公共休憩空间,建设内容包括服务性建筑、广场、停车场、导向标识、配套市政管线等。

(1)服务性建筑

服务性建筑分为两类,一类服务建筑一般为永久性建筑,承担餐饮、住宿等功能;二类服务建筑往往由于受土地、规划等条件制约,一般为临时性建筑,主要承担管理、公厕、零售等功能。

(2)广场及停车场

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及开敞空间,在主要节点位置设置广场,铺装形式可采用马牙石、透水混凝土、花岗岩板等形式。同时,结合现状场地平整情况,尽可能提供公共绿地。

结合现状停车场分布情况,及主要景观节点,优先选择地势平坦,按照生态停车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3)配套市政管线

为满足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等需求,一般结合就近主要市政管线,在主要节点区域设置排水管线、给水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等管线。

此外,在项目规划设计中,需根据现状海洋水文资料、规划的岸线类型,从岸线保护、亲水性等方面综合确定斜坡式护岸、直立式护岸等形式。

四、结束语

从规划、法规等方面来看,青岛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海岸带规划体系,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并通过制定胶州湾保护条例等,为海岸线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蓝色海湾整治实施情况来看,青岛“三湾”整治取得了较大进展,胶州湾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灵山湾整治及生态修复计划2020年全部建成,鳌山湾部分区段已完成,剩余区段正在有序推进;从整治效果来看,通过完善海岸线慢行系统、公共开放空间、配套服务设施等,在改善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了区域生活品质,已成为市民及游客新的休闲娱乐目的地,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青岛蓝色海湾整治及生态修复在规划编制、法规保障、实施效果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相对国内其他城市,青岛蓝色海湾整治工作走在了前列,其做法与经验可为其他沿海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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