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研究:原则、体系与保障机制

2019-01-14 03:34苏明政张满林
教育教学论坛 2019年51期
关键词: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

苏明政 张满林

摘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各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是专业内涵建设的必然要求。论文从原则、体系与保障机制等角度分析了如何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专业内涵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51-0048-02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应用型高校面向市场进行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国高校大规模地开展了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活动,初步形成了高等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局面。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原则

1.适应性原则。创新创业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尤其是专业特点,不能办成脱离专业的独立教学体系或者与通识教育简单的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创新创业教育有其不同的特点与方式。各高校应该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专业特点,在充分尊重与考虑专业人才培养的复杂性与系统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培养对象知识、能力、素养要求的解析,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实训实践环节等方面有效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专业知识运用与创造能力、创新思维培养相结合原则。专业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行运用,而创新创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即培养学生思维活动的创造意识和创新精神,鼓励学生不墨守成规,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表现为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二者的有机结合能够将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提升一个层次,即以创新发展的思维创造性进行知识运用,并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保持较强的学习能力,从而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3.岗位实践与创业能力培养相结合原则。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培养具有创业基本素质的公民;第二层次是培养具有基于自身岗位进行创造新事物并加以开发利用能力的公民;第三层次是培养能够独立创办企业进行自我就业能力的公民(卢淑静,2015)。从大学生未来就业的情况来看,前两者占绝大多数。在目前看来,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绝不是只为了培养未来的自主创业者,而是培养就业者未来具有基于本职岗位进行创新创造的能力,因此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要与学生的岗位实践紧密联系,鼓励、培养学生在岗位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选择进行不同层次的创业活动。

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体系

1.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嵌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人才培养目标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的根本指引,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高等院校在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时应该加入对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的相关内容,同时要将专业要求与创新创业培养要求进行有机结合,在培养目标中给予明确。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专业在培养目标中已经体现了对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但并没有与专业能力要求进行融合,仅仅是在表述中提到了对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这在实际培养过程中很容易导致专业能力培养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割裂和分离,不利于专业内涵建设的提升。

2.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嵌入专业课程设置中。课程是高效开展教育的基本载体。目前,高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一个特点是以通识课的形式开展创业指导课,授课形式为大班授课,而且课程面向一二年级的学生,这种与专业知识培养相割裂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学生对所学知识懵懵懂懂,疲于应付,而对于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来说则不够深入、具体。

高校应该根据年级和专业特点进行创新创业教育重点的区分。例如:在大一的创新创业课程设置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认知和创新思维;而对于二三年级的学生,创新创业在课程设置中应注重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训练和学生对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

3.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嵌入课程教学过程中。目前,很多高校在创新创业类课程中采取“填鸭式”或“鸡汤式”的教学模式,无法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对创新创业的兴趣与热情,甚至有些错误的指引或示范。

创新创业教学活动本身就应该采取一些创新方式,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各高校可以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广泛开展启发式、翻转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理论转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明辨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灵感。

4.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嵌入到实训实践环节中。实训实践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与手段,目前许多高校的实训实践环节仍有较大改进与利用空间。(1)各高校要加强包括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在内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发挥实训基础手段的作用。(2)要着重进行包括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基地在内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将其作为大学生实训实践教学的主阵地。(3)以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和科研实践项目为依托,吸引学生广泛参加,扩大覆盖面,通过跨专业和跨学科的交叉融合,更好地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保障机制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对教育工作者有较高的要求。目前,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师资力量薄弱,高校现有教师虽然专业知识扎实,但缺乏实践经验与创业经历,而校外的兼职实践导师虽然实践经验丰富却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而且由于自身工作的原因,校外兼职导师无法全身心投入到人才培养中。

为此,高校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进行创业活动,并给予一定的保障。此外,高校应该加大力度引进实践、应用型师资力量,对于该类师资,可以在学历要求和绩效考核方面适当放宽条件。

2.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工作。高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离不开以市场经济主体、非营利性机构、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代表的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组织可以协调各种资源与高校合作在社会生产实践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高校应该积极寻求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牵头整合政府、企业与高校的资源,以项目为依托,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育人模式,在该模式中,政府主要负责协调各方资源、监督合作的开展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与执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实践场地、设施和必要的财力支持;而高校则主要负责提供智力支持,集中力量解决核心问题。这种合作模式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最高形式,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3.改进考核评价制度。与激励目标相适应的考核机制是确保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有力保障。高校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现有的考核评价制度。首先是考核内容需要进一步合理化,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果更多地是以产品实物为主,如何合理地评价创新创业成果,尤其是与传统科研成果的对等关系,对激励教师的创新创业热情有着重要的激励作用;其次是考核方式的动态化,创新创业活动耗时相对较长,要改变传统的以学期或者学期的固定时间考核模式,实行動态的与创新创业活动相适应的考核方式;最后是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对于创新创业活动的其他参与者,包括学生、兼职教师和校外人员,高校也应该按其贡献合理地进行考核奖励,从而确保创新创业活动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刘波.高校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的耦合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7,(12):68-71.

[2]卢淑静.创新创业教育嵌入专业教育的原则与机制[J].求索,2015,(02):184-187.

[3]钱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互动融合模式研究[J].教育探索,2016,(11):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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