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和应对策略

2019-04-23 01:17肖劲楠
时代金融 2019年8期
关键词:质权借款人股票

肖劲楠

摘要:2018年以来,银行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同时,房地产宏观调控、P2P网贷清理整治、政府债务规范、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信用债违约暴露、外企撤资、产能过剩企业清理等问题交织叠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纷纷暴雷就是各种风险因素共同发酵的一种表现。本文对目前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

2018年以来,银行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剧烈变动并重构,中美贸易战剑拔弩张,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从国内看,中国经济金融各类矛盾显现。二季度以来,经济指标下行,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步履艰难。同时,房地产宏观调控、P2P网贷清理整治、政府债务规范、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信用债违约暴露、外企撤资、产能过剩企业清理等问题交织叠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纷纷暴雷就是各种风险因素共同发酵的一种表现。

一、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企业经营情况、市场供求、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影响,波动性很大。并且股票质押后企业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以及当质押标的所在企业为借款人的关联企业时,借款人的经济行为都会影响股票价格。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3555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3485家公司存在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没有质押行为的企业占比不到2%。所质押股票的市值约达4.4万亿,占全部A股市值的8.8%。大股东疑似触及平仓市值已达2.98万亿。一旦股价大幅下跌,触发强制平仓,容易引发踩踏风险和恶性循环。因此股票质押的担保能力变动较大,对质权人而言,股票预期价值常常与实际状况不一致,可能承担着债权得不到充分覆盖的风险。

(二)股票处置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是标准化业务,正常情况下,融入方通过回购交易,偿还融出方债务,释放质押股票。如果到期融入方无力回购,或中途触及警戒线平仓线而未及时追加质押/保证金、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则会触发处置质押股票以清偿债务的操作。场内质押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三种途径:

1.二级市场抛售或协议转让。融资双方事先签订《质押合同》并约定,出质人可以出面处置质押股票,还可以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委托托管的证券公司作为第三方处置。处置变现的资金会通过专门开立在中证金公司的相关资金交收账户划转往质权人账户。

如果在二级市场短时间内处置股票,会对股价造成打压,甚至造成连续跌停。经常出现的情况的就是直接挂跌停价出售,容易造成融资方与融入方双输的局面;另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大股东因为股票质押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每3个月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每3个月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而这一期间强平的消息为市场所知的话,股价势必会受到影响,进而降低处置效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根据这一条规定,股票协议转让是减持速度最快的方式。但协议转让的受让人一般是战略者或长期投资者,受让对象稀缺,匹配较为困难。

2.证券质押过户。质押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方式,将被质押的股票转让抵偿质权人。该质押股票转让抵偿质权人的方式对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冲击不大。质押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申请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债务金额为上限”。银行一般不愿意采用股票过户抵债方式解决股票质押不良资产。一是因为以物抵债并不能馬上实现债务的清偿;二是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计提并不能得到改善;三是股票过户后仍然有处置的过程,银行并不拥有抛售股票的专业人员甚至决策机制,最终的处置结果仍是未知数。

3.司法途径。司法强制执行实现质押权往往需要复杂程序,花费时间长,处置速度慢,因而不是质权人行使股票质权最优的选择。通常情况下,它只是作为实现质权不得以的最后措施。对于限售无法交易过户的股票,出质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拍卖或变卖,并委托证券公司将质押股票在交易所实现过户。司法执行也无法绕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上述内容,处置速度必然很慢。

(三)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本质上是一种借贷行为,因此最根本的风险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而非证券市场风险。股票质押融资的融资方通常是公司的大股东,根据监管规定,其融资用途必须投入实体经济。因此借款资金用途、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情况、所在行业周期、宏观经济的景气度都会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与质押股票的变现价值高度关联。借款人经营不善将对质押股票的价格产生负面冲击。

二、应对策略

第一,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和其它还款来源。加强对借款人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的审核,同时对借款人实际资金用途进行评估和监控。相较之券商,银行在二级市场交易方面存在先天的劣势,除对融资人差额补足的能力加强审核,还应注重对其他还款来源的评判。

第二,加强贷后监测预警。加强盯市的同时,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贷后监测预警,实现对客户风险信息全天候、全方位、可视化、高效率的自动识别与扫描,及时获得关注对象的行业、财务、诉讼、舆情、招聘、海关等多个维度信息,关注融资人自身偿债能力的变化。可在相关条款中约定银行有权在融资人偿债能力变化时,追加增信措施或提高警戒线/平仓线约定。

第三,与知名券商或投顾合作,引进外脑,提高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处置能力。

第四,用投行的方式处理不良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市场整体波动的系统性风险造成的“错杀”的情况,在考虑增加担保措施的条件下,与大股东(融资人)协商暂不处置股票,并积极寻找并购重组机会,这对商业银行的投行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

第五,借力政策的东风,积极化解股票质押风险。10月19日以来,金融监管层发声力挺A股,各监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密集出台,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支持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回购等方面提振市场,政策的力度和频率不断超出市场预期。商业银行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与券商合作,运用信用衍生品或信用增进工具来对冲存量风险。

三、政策建议

股票质押融资本质上是一种借贷行为,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是改善民营企业融资人的流动性,给予合理的融资支持,才是长期治本之道。目前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很大比例是各类资管计划,而资管计划的主要买方是银行理财。大部分是监管这两年打击的“影子银行”,所以续做的难度很大,给予处在困境中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予以展期只能是一时之举。

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国企、民企,实施“竞争中性”,给予国企民企平等的融资条件和信贷可得性才是根本的出路。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是老问题,但今年显得尤为突出。在银行贷款和发债上,民企一直处于劣势,所以有相当部分民企依赖影子银行和民间融资。但是,今年影子银行在监管竞赛的态势下,显著萎缩,而民间融资和互联网金融遭遇严重震荡,民企的融资更是雪上加霜。所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开正门堵邪门,从银行监管政策方面入手,实事求是,避免过度监管,注重实质合规而非形式合规。

所幸的是监管层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积极举措纾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国家高层也对民营企业对经济的贡献进行了充分肯定。我们希望有更多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和营商环境的政策出台,并作为基本制度予以长期化固定化,让金融机构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经营决择。

(作者单位:平安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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