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实施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2019-04-23 01:17潘烈
时代金融 2019年8期
关键词:确认新收入准则会计工作

潘烈

摘要:2018年1月1日,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已经生效,但距离全面执行还有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由于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收入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全新的框架和要求,导致我国企业在会计工作中要完全理解和运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本文拟从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特点出发,简要分析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提供初步的应对措施,为广大企业接受和执行新收入准则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 会计工作 确认 影响

收入作为会计六大要素之一,对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来说有着至关重要作用。对于收入的会计处理,企业执行原先的收入准则至今已长达12年。而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更新发展,新兴业务层出不穷,针对一些新兴业务来说,若仅依照原先的收入准则对其机械性的进行分类处理,已经显得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为我国企业核算这些纷繁复杂经济业务提供了更好的指引。但是,收入准则发生的变化也为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了重大且广泛的影响。大致来看,其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过程和会计管理范围两个方面。下面本文就新收入准则发生的变化与特点相结合,简要分析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产生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及特点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首先从形式上看,新收入准则的变化有三点,一是不再把建造合同事项单独罗列出来进行规范,以新的收入准则取代原先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二是在总体上对收入的确认提出了五步法模型。三是针对一些特定的交易和事项指出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原则。而从实质上看,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的确认原则上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即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而不再以“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特点

新收入准则最大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基于合同来确认收入。在这个原则下,合同成为企业收入确认的基础。进一步说,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主要依据合同中所设立的履约义务,而这些义务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这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在准则规定的情况下,运用职业判断来进行区分处理。正因如此,新收入准则的特点还包括要求企业针对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以及合同形成的资产、负债,进行相关的列报与披露,从而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与收入相关的会计信息。

二、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会计管理范围扩大

由于新收入准则将合同作为了收入确认的基础,那么在施行新收入准则后的企业会计工作中,合同条款对收入确认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此不难看出,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会计管理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至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的交易合同。在以往的会计工作中,针对合同的中的信息来进行会计核算并将合同作为原始凭证是合同在财务部门的主要作用。企业的会计工作对合同关注的重点仅是收付款的时间和价格。而随着合同对收入核算重要性的加强,合同条款的设定将影响收入的核算结果。因此,参与合同的制定和拟定也将作为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也将纳入会计管理的范畴。

(二)引入新的职业判断要求

新的收入框架在收入确认上,一方面要求企业与客户发生的经济业务不再进行划分归类,统一以合同为基础依照五步法模型来进行处理。那么,在收入的会计工作中主要运用职业判断的事项就由划分归属类别变为识别合同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会计职业判断产生的不确定性,因为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分类界限比较模糊,实务工作中不同的会计人员对相同或类似业务划分归类存在差异的可能性较大。而识别合同、识别履约义务相对来说运用职业判断其意见更具统一性。另一方面,它正式引入了非现金对价、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应付客户对价等概念。那么在实务中,判断一项交易的对价是否包含上述事项,也将成为会计工作的重心。并且可以进一步看出,根据收入准则职业判断的应用在会计工作中将进一步扩大。

(三)需进行会计估计的事项增多

新收入准则在会计估计的运用方面变化较大,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交易价格的確定上,新收入准则并没有一味强调交易价格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而是用了“预计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表述。可以看出,针对于交易价值的确定,运用会计估计的方向首先将发生改变。在进一步看,针对非现金对价、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应付客户对价方面的会计估计,准则也给出了明确的估计方法和指引。因此,随着新收入准则的施行,在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对于收入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事项将增加,而合理运用会计估计也显得十分重要。

(四)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提高

新收入准则为企业设立了更为广泛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些要求同样是基于合同产生,比如因合同产生的资产负债信息及这些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对于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剩余的履约义务以及在本期因履约义务的变更而对收入进行的调整,都要在当期进行披露。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在企业日常会计工作中准备上述需披露的信息很可能耗费大量的时间,并且需要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增加额外的工作量。除此以外,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对企业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对于需披露的信息需会计人员准确识别和分析。

三、应对措施

(一)财务部门积极参与合同管理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绝大部分经济业务均以合同为载体进行,合同为双方设立的权利和义务也将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合同管理也是企业的十分重要工作之一,而根据新收入准则基于合同为基础来确认收入的特点,标志着合同管理也将成为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部分,提醒广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这也要求财务部门应当充分参与合同管理过程,一方面,应参与合同的制定过程,针对合同中与收入核算相关的条款提出建议,以满足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合同的后续管理中,可以与业务部门一起联合制定执行计划,持续获取合同履行的情况,确保合同管理可以高效进行。

(二)优化会计信息传递流程

企业需要根据新收入准则下收入核算的特点,针对以往的会计信息传递流程进行优化。优化的目的首先在于可以从经济业务的源头部门获取相关业务信息,以便在会计工作中可以支持相关会计人员对收入确认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和职业判断。其次,优化后的会计信息流程针对在一段时期内确认收入的事项,应当使得财务部门可以直接获取与合同中履约义务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以便在会计工作中针对此类事项可以持续评估,及时进行处理,进一步促进对需要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收集整理上能够高效进行。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新的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提出了一些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和会计估计的新事项,这些事项的判断结果将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时点或者金额。因此,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素养,从而针对这些事项做出高质量的会计估计和职业判断。这首先要求企业在选拔会计人员时应对其专业素质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其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其次,企业内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积极参与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新收入准则宣传培训活动,对于实施新收入准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最后,会计人员自身也应当积极参加新收入准则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从而促使企业的会计工作可以在新旧收入准则间平稳过渡。

四、结语

总之,随着新收入准则的逐步施行,我国企业正面临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革新”,这场“革新”一方面给我国企业强化合同意识、加强部门间协作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但另一方面也给我国企业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因此,我国企业应该抓紧时间行动起来,带着信心,付出努力去面对,高效推进新收入准则在我国企业间的全面实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张俊民.关于新收入准则会计计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7(20).

[3]唐静.新收入准则下客户合同收入会计确认[J].中国总会计师,2018(2).

(作者单位:云南农垦咖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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