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1918年澳大利亚达尔文叛乱

2019-07-03 03:13缪昊成
西部学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纳尔逊区议会华工

缪昊成

摘要:达尔文叛乱发生的背景是北领地公民权利受到削弱和经济长期低迷,发生的土壤是吉尔鲁斯政府施政能力有限、长期对抗的民族关系、工会迅速壮大,导火索是帕默斯顿区议会被废除、维迪斯肉制品厂破产、不合理的酒类管制政策。达尔文叛乱是澳大利亚工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北领地公民争取了政治权利,壮大了工会和工人阶级的力量,深刻地影响了北领地地区的政治生态,并为后来的工人运动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澳大利亚;达尔文叛乱;工人运动;北领地

中图分类号:K6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5-0060-03

达尔文叛乱是1918年当地工人为了推翻吉尔鲁斯政府而发起的暴动。这次暴动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早在1913年达尔文市就因本地工会劳工与外来劳工的经济矛盾而爆发过罢工运动。在一战期间,配给制度的实施等加深了当地的社会矛盾。在国有化政策的推行、高税率、高失业率和北领地民众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厌恶这一系列因素的刺激下,达尔文叛乱最终爆发了。

一、达尔文叛乱发生的背景

一是北领地公民政治权利受到削弱。从1863年到1911年的这一段时间,北领地公民既可以参加特定地区(即南澳地区)的选举,也可以以公民身份参加1901年成立的澳大利亚联邦选举。[1]即北领地公民有两次选举权。但在1911年1月1日,北领地的行政权移交给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收回了北领地公民在南澳行政区的政治代表权和投票权。出于平衡代议制选举制度的考虑,防止可跨州投票的几千名北领地选民成为不确定因素,联邦宪法不再允许跨州投票。[2]联邦政府的这一行为被北领地公民认为是侵犯了他们的政治权利。

行政权力移交后,联邦政府执行委员会委任了一位平庸的公务员吉尔鲁斯博士(John A.Gilruth)擔任北领地的行政长官。在他管理北领地的这几年内,当地居民对政府日益不满,一个原因是吉尔鲁斯本人行政管理能力较差,另一个原因是当地人对一个非民选而是委任的空降政府没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是经济的长期低迷。在吉尔鲁斯政府的管理下,北领地原有的经济支柱产业如畜牧业和采矿业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衰退,尤其是采矿业和珠宝行业,承受着混乱管理和原料枯竭的双重压力。联邦政府承诺的经济援助随着一战的爆发也泡汤了,工会与北领地行政当局之间的冲突开始加剧。[3]

二、达尔文叛乱发生的土壤

一是吉尔鲁斯政府的施政能力有限。吉尔鲁斯本来是一位兽医博士,应工党政府的邀请,参与勘测北领地潜力的科学考察团,后来被任命为北领地行政长官。这个任命激发了吉尔鲁斯对发展北方地区经济的热情,他认为矿业、农业和牧业是发展地区经济的手段。但是从一开始,吉尔鲁斯的具体举措就没有按计划进行。尽管他尽最大努力来发展矿业和农业,包括建立达尔文最大的肉制品厂,但他毕竟并非科班出身,对政府运作也一知半解。事实证明,他采取的措施其效果令人失望。随着一战爆发,1914年8月,联邦政府决定把本来用于投资北领地的资金转用于战争,联邦政府有关北领地的发展计划暂时搁浅,公众的怒火与不满就落在了吉尔鲁斯身上。

此外,吉尔鲁斯的个人品质也是一大原因,其性格和行动促成了这一结果。他被描述为“任性和专横”,生硬的、鲁莽的领导风格也被认为是傲慢和迟钝的,甚至被评论为“不适合统治一个民主的民族”。吉尔鲁斯还经常与工会会员、雇主、工人甚至他自己任命的官员发生冲突。他对待北领地主要族裔的态度存在双重标准。例如对待支持“白澳主义”的工会工人,他持怀疑态度;对待华人,则选择了非常谨慎的态度,毕竟这些华工作为廉价劳动力的主体对地方经济作用巨大;但是对当地的土著人,他则表现得像一个霸道的大家长。这就使得他在土著和工会之间两头不讨好,得罪了多方势力。此外,联邦政府对吉尔鲁斯多有掣肘之处,既没有赋予他有效统治所需的权力,也没有为该地区制定相关的政策,促使其使用了许多非常规手段。

二是长期对抗的民族关系。北领地开发较晚,到1911年大约只有1800白人居住于此,以及1300多华工和数量不详的土著人,而此时澳大利亚全国的人口则有四百五十万之多。但较少的人数并不能阻止当地的种族主义浪潮,澳大利亚的工人阶级在社会底层,往往带有本能的排外思想,认为廉价劳力尤其是有色人种的输入,会对本地的经济社会产生极大的冲击。他们还认为,外国劳工和澳大利亚社会有着极大的隔阂,他们的到来会造成更多的阶级和族群矛盾。此外,蜂拥而至的有色人种也会使得白种人的种族纯洁度难以保持。因此,工党和各色工会迅速成为“澳大利亚人的澳大利亚”这一口号的拥护者,相当多的工会领袖都热衷于公开发表种族主义言论。[4]

19世纪80年代,有华工为建设从达尔文港到松溪的铁路线而移民到北领地,尽管1888年通过的《南澳中国移民法》生效后,华工的数量不再增加并备受歧视,但华工已经证明他们是勤劳、优秀的劳动力。大多数雇主更愿意雇用华工,一来节约成本,而且华工可靠也吃苦耐劳。北领地采矿业衰退之后,华人不仅凭借勤劳与当地白人竞争稀缺的工作机会,而且还在农业、烹饪、裁缝等行业取得了成功。因此,北领地很多小商业和零售业行业几乎完全掌握在华人手里,毫无疑问,这遭到了工会和工人的嫉妒与仇恨。

而北领地未加入工会的非熟练白种工人的境遇就更糟糕了,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处境。“当地雇主不想要他们,工党政府对他们漠不关心,由于他们没有加入工会,他们在南澳和其他地区的工人同志们对他们视而不见。”[5]一直到1911年,工党政府通过发布一项部长指示,成功地在全国执行了“白澳”政策。[6]随着华工被迫退出竞争市场,澳洲工会工人能和资方讨价还价提出要求。1912年,达尔文当地的工会“澳大利亚工会”建立。当年,劳资双方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地方长官吉尔鲁斯前往调停,但在几次交涉失败和吉尔鲁斯威胁继续引进华工并降低铁路工人的待遇后,工会对吉尔鲁斯的厌恶已经无以复加。工会认为,如果作出妥协,那么政府会变本加厉地利用华工维持北方港口的运营,这可能会造成广泛的全国性破坏。工会发起了一次不记名投票,绝大多数工会工人支持发动罢工。但因为资金不足以及工党忙于议会政治无暇关注,这场罢工只持续了几星期就结束了。吉尔鲁斯不仅拒绝了工会复工就恢复职位的要求,还放言要消除北方地区所有工会主义的痕迹。这次罢工,工会不仅没有达成既定目标,还导致工人薪酬降低,本来就对立严重的种族关系矛盾更加尖锐了,华工和工会的仇视情绪加重了。工会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这一系列后果都给达尔文叛乱埋下了导火索。

三是工会的迅速壮大。哈罗德·纳尔逊(Harold Nelson)领导澳大利亚工会的最初四年内,工会成员数量增加到700人以上,此时达尔文白人人口总共不过才1800人左右。工会有相当部分成员在达尔文的关键基础设施部门工作,例如码头和铁路。哈罗德·纳尔逊确定了工会的基本纲领,即“无代表权则不纳税”,不仅仅要争取工人的经济权益,更要争取工人的政治权利。纳尔逊的策略很简单,他想在当局使用大量外来廉价劳动力之前获得尽量强大的会员基础,以应对未来可能的冲突。

哈罗德·纳尔逊是“白澳主义”的坚决贯彻者。工会通过与政府谈判确立了一些排华法规,到1914年,新来的华工被排除在所有的劳动市场之外,只能从事一些家政工作。至于那些已经安顿下来的华工也遭到了歧视,例如工资上的双轨制。1915年初,工会通过抵制和罢工运动,迫使达尔文政府引进的维迪斯公司提高了雇员的工资。纳尔逊主张对政府强硬,多次谈判都迫使吉尔鲁斯做出让步。到1916年末,达尔文的澳大利亚工会已经成长为一个强大的团体。这使得哈罗德·纳尔逊充满了信心,他毫不担心工会与政府的对抗会失利。

三、达尔文叛乱的导火索

一是帕默斯顿区议会的废除。达尔文的帕默斯顿区议会早在1874年就宣告成立,被当地人看作是民主的象征和保障。1915年2月4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外交部长休·马洪(Hugh Mahon)以“区议会一直阻止政府施政”为由,决定废除帕默斯顿区议会,这使得北领地吉尔鲁斯政府的民主色彩更淡了。区议会将被由两名政府代表和两名纳税人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取代,这给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权力。废除区议会是一个政治错误,但马洪和吉尔鲁斯都没有看到这一点。区议会也许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但它是达尔文代议制和民主的唯一象征,而区议会的成员有工会代表也有中产阶级,区议会的废除使得吉爾鲁斯政府成为众矢之的。在帕默斯顿区议会被宣布解散后的几周内,支持纳尔逊和澳大利亚工会的人数迅速增长,乃至一些雇主也明确表态支持工会。达尔文几乎所有阶层的人都团结在一起,追求工会提出的恢复民主选举制度这一共同目标。

二是维迪斯肉制品厂的破产。吉尔鲁斯认为采矿、种植和放牧是发展北领地经济的直接手段。大面积草场是达尔文发展畜牧业的天然优势,但发展畜牧业配套的屠宰场和肉联厂也是必不可少的。[7]达尔文地方政府引进英国的维迪斯兄弟集团,达尔文维迪斯肉制品厂于1914年开始投产。但是事实上,当时无论是地方政府的官员还是维迪斯兄弟集团,都担心达尔文有限的人口和不便利的交通是否能和如此大规模的肉联厂相匹配。但吉尔鲁斯迫切地需要用政绩来证明自己,通过他的说服和劝导,维迪斯兄弟集团最终同意在达尔文建立一个肉制品厂。

但事实证明达尔文市的体量不能支撑起这样庞大的工厂。由于华工不得进入工厂,该肉制品厂只能雇佣工资较高的白种工会工人,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足够的工人能让工厂全力开工。此外,达尔文落后的交通也阻碍了肉联厂盈利。因此,该工厂不得不于1917年关闭,数以百计的工人失业,严重影响已经陷入困境的北领地经济,工会也开展了多次抗议。[8]此外,吉尔鲁斯引进肉联厂涉及腐败的传言也甚嚣尘上。在调查过程中,吉尔鲁斯委任的政府官员也被指控为串供而开除公职。这一项指控使得吉尔鲁斯在民间的风评降到了最低点。

三是不合理的酒类管制政策。墨尔本的联邦执行委员会于1915年9月通过了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北领地的酒类供应应当国有化。这项立法表面上是针对华人偷偷摸摸销售劣质酒的举措,但实际上是为了控制北领地的酒精消费,并通过垄断为联邦预算提供一些收入。针对酒店和酒吧的举措则被称为“政府接管”,对北领地的旅店和酒吧任何违规处罚都非常严厉,酒店的管理和审计成本迅速上升,一些很受欢迎的旅店和酒馆被迫歇业。此外,吉尔鲁斯还任命了一名管理酒店的公务员,这位拿着高薪的“酒店主管”刚上任,便按照指令关闭了达尔文最大的维多利亚酒店公共酒吧。这就导致啤酒和威士忌的价格迅速上涨,据报道最受工人阶级欢迎的啤酒价格上涨了30%。[9]很多酒店和旅店主因为酒精管制政策,不得不在几年内就变卖了所有财产离开。

四、达尔文叛乱的爆发

1918年11月14日,达尔文市民准备在周六庆祝战争结束,已经国有化的宾馆女员工请了几个小时的假,参加庆祝活动,旅客也同意在别处吃饭。然而,吉尔鲁斯却以国家员工休假已经结束为由拒绝这些人离开。当她们第二天回来工作时,却发现自己被拒之门外。同一天,吉尔鲁斯又拒绝货船为该镇卸下作为圣诞节补给品的700箱啤酒。[10]连续两次引起众怒,民众这次没有再对蛮横的地方长官让步。12月7日下午,在达尔文议会厅举行了一次数百人参加的会议,讨论的内容为上涨的酒精饮料价格和维多利亚酒店公共酒吧的重新开放,对吉尔鲁斯的弹劾也被提上日程。

1918年12月17日下午,在达尔文市已经停产的肉联厂里,工会成员和一些市民举行了罢工会议。大约一千名男子走到政府大楼前,高喊“无代表权则不纳税”的口号,一辆车上绑着吉尔鲁斯的肖像随行。工人代表要求吉尔鲁斯就这五年的执政劣迹做出道歉并承诺不再犯,如果无法承诺就离开,示威人群可以保证他和家人的安全。吉尔鲁斯起初拒绝向群众发表讲话,只是声明他对任命自己的部长负责,不承认达尔文公民对他有任何权力。外面的人群变得紧张和不耐烦,群众要求吉尔鲁斯到他们面前来为自己辩护。令人惊讶的是,吉尔鲁斯答应了,但他拒绝离开达尔文,并说如果被部长召回,他将离开,但在任何别的情况下他都不会离开他的岗位。

随着人群的增多,政府周围的栅栏倒塌,工会领袖纳尔逊鼓动人群前进。吉尔鲁斯在逃进住所时遭到暴打。政府建筑物里一片狼藉,人群散开了,但他们把吉尔鲁斯的肖像带到他躲藏的住所前门点燃焚烧。吉尔鲁斯向联邦政府发电报表示:“他完全知道,如果他承诺降低啤酒价格(牺牲澳大利亚纳税人的利益,满足工会的要求),暴民就会和平地离开,但以这种代价购买和平是不可取的,也将受到联邦政府和财政部的谴责。”

联邦政府对此感到震惊,在一周内派遣轻武装炮舰来保护长官撤离。工会则在1919年1月又举行了一次公开会议,会上向代理总理发送了一封电报,内容如下:“北领地的公民,哀求让行政长官吉尔鲁斯和他的专制政府离开达尔文,在他的领导下,达尔文正迅速陷入一场严重的危机。”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吉尔鲁斯和他的家人实际上是被软禁在官邸里,抗议人群没有散去,炮舰也没有靠岸。直到1919年2月20日,吉尔鲁斯自愿离开达尔文,登上另一艘军舰前往墨尔本,达尔文叛乱才算结束。

五、达尔文叛乱的影响

尽管一战已经结束,但战时审查制度依然延续,这使得达尔文叛乱的消息没有第一时间登上各大报纸的头条。直到一周后,收到震惊消息的各大媒体以一种可预见的方式做出反应,有的将其归咎于共产主义在达尔文的渗透,有的认为是无政府主义泛滥,也有一些媒体认为联邦政府和吉尔鲁斯应当为这一事件负责。这次叛乱被描述为澳大利亚历史上除尤里卡起义之外最接近革命的事件。

吉尔鲁斯的政治生命宣告结束,他的继任者是诺曼·柯克伍德·尤因(Norman Kirkwood Ewing),他相对温和的执政风格和专业的执政能力,得到了北领地居民的认可。联邦议会为了避免第二次达尔文叛乱做出了让步,裁定北领地地区可以派出一名民选议员担任众议院议员和观察员。但因为北领地地区的人口,该议员没有投票权,不能被选为委员会议长或主席,只有建议权。作为运动的发起人,哈罗德·纳尔逊在范尼湾监狱短期监禁就立即出狱,并在1922年赢得了众议院第一个属于北领地的席位,一直担任议员为家乡发声。[11]北领地的选区被恢复了,并以纳尔逊的名字命名。

总的来说,由工会组织主导的达爾文叛乱结局较完美,为北领地公民争取了政治权利,壮大了工会和工人阶级的力量,为澳大利亚工人运动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Carney Gerard.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s of the Australian States and Territorie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2]H I Jensen.The Darwin Rebellion[J].Labour History,1966(11).

[3] Gray Stephen.Criminal Laws Northern Territory[M].Sydney: Federation Press,2004.

[4]李沙.澳大利亚历届总理小传[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

[5]A Frank.Darwin Rebellion 1911-1919[M].Darwin:Northern Territory University Planning Authority,1984.

[6]Ward Russel.The History of Australia:The Twentieth Century 1901-1975[M].London:Heinemann,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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