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着力创建全国首个群岛型国家森林城市

2019-12-17 07:58李鸿斌高大海陈斌
浙江林业 2019年10期
关键词:舟山市绿化森林

李鸿斌 高大海 陈斌

编者按: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中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2018年10月15日,在廣东省深圳市召开的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授予2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名列其中。本期特别策划将介绍这4个城市,展示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经验和成果。

舟山是全国第一个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位于长江口以南、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由1390个岛屿组成,号称千岛之城。舟山属于季风海洋型气候,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冬暖夏凉、温和湿润。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海洋性气候特点,孕育和保存了滨海特有的丰富植物资源,舟山有维管束植物186科795属1801种,国家级和省级珍稀濒危植物共21种,其中普陀鹅耳枥为中国特有的国家一级保护濒危植物。全市区域总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2.08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辖2区2县,常住人口115万。现有林业用地面积近106万亩,森林覆盖率50.23%。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为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循序渐进 建设成效显著

城市绿地森林化成效显著。舟山市森林城市建设突出“绿地乔木化、树种乡土化”,城市森林面积稳步增加,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森林生态体系更趋完善。通过实施城市绿色空间优化建设工程,实现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28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22%;新建扩建城市公园10处,面积68.1公顷,改造提升城市公园11个,面积332.3公顷;新建和改造生态微绿地总面积324.4公顷;实施山地森林质量提升建设工程,完成彩色健康森林建设3272.9公顷,培育珍贵彩叶树种86.7万株,完成病虫害林分经营903.86公顷,完成矿山修复10处,总面积11.7公顷;各县(市、区)通过对重点公共绿地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提高乔木树种比例,有效提高了城市绿地乔木化水平。

城乡绿化一体化基本实现。舟山市的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美丽海岛”建设,着力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自2012年舟山市正式启动森林城市建设以来,各项工作由点及面迅速展开,2013年舟山市获评浙江省森林城市,岱山县和嵊泗县分别于2016年、2017年获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目前,“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联创,城市、乡镇、村庄同步推进”的森林系列创建活动正在舟山市全面推进,已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域覆盖。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2个、森林村庄46个,市级森林村庄81个。

生态廊道网络化进展迅速。通过实施森林水岸、森林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编织了贯通性良好的森林生态廊道网络。注重境内水体沿岸的自然生态保护,全市水岸绿化率达95%;注重因地制宜,强调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结合,实施“三网”绿化联通建设工程,完成农田林网建设69公里、道路廊道绿化建设116公里、水系廊道绿化新增改造提升189.5公里。全市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畈田的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7%,实现沟、渠、路、田分割成块,交织成网;实施海岛滩湾景观保育建设工程,新建防护林带135.5公顷,提升防护林带589.4公顷。

森林文化人文化全面展示。从挖掘乡村文化、海岛文化、佛教文化和森林生态文化入手,实施古树文化建设工程,完成全市范围内1827株古树名木普查和建档挂牌工作,对46株古树实施“一树一策”保护;开展生态文化基地、“最美”系列评选等活动,建立了省级生态文化基地5处、市级生态科普教育基地5处;开展了“最美森林、古树”评选工作,朱家尖里沙沙蓬古树林入选“浙江最美森林”,普陀山古香樟等四棵古树列入“浙江最美古树”,佛顶山的普陀鹅耳枥被列入“浙江十大名木”。

城市环境生态化初具形态。通过森林城市建设,有效扩大了城市森林规模,优化了城市绿地结构,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城在林中、树在城中、人在绿中”的人居新环境初步形成。据调查,舟山市森林每年植被固碳约29.7万吨,吸收二氧化碳能力约116万吨。森林良好的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和滞留粉尘等功能,有效缓解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和浑浊效应,净化了城市空气。据监测数据显示,舟山市城市规划区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达913个/立方厘米,近5年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平均每年达36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8.9%,空气质量名列全国前茅。

勠力同心 多种措施创建

以上率下,高位推动,组建“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工作格局。舟山市历届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为加强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于2015年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属有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功能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综合协调,分解下达建设任务并进行跟踪督查。2017年3月召开的市“两会”更是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2017年4月,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创建森林城市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多次召开创建森林城市专题协调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明确目标,科学规划,提出“森林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格局。2015年,舟山市政府编制了《舟山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总要求,遵循“海上花园城、国际休闲岛”的建设理念,以“一城、三群、百村、多园”为空间布局,通过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产业体系、森林资源安全管护能力四大体系建设,全力构建以城市森林为核心,山地森林为主体,村镇绿地为节点,森林水岸、森林通道、农田林网为廊道的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创新载体,营造氛围,形成“创建活动+新闻媒体”宣传格局。舟山市始终把“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增强生态意识”作为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使宣传活动新颖化、多样化、形象化、立体化。2015年至今,全市举办了浙江舟山河麂野外放归仪式、“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各类森林生态大型宣传活动12期,为进一步提高舟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舟山市创森办开设“森林舟山”微信公众号,确定了体现海岛文化、舟山特色、蓝天绿地特征的标识作为舟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标识。

全域推动,城乡互动,实现“政府发动+全民参与”创建格局。在创建过程中,舟山市始终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参与”的理念,为全社会参与森林城市建设创新载体,搭建平台。首创性地提出了“11·6秋季绿化日”,结合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全市广大军民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并开展“送绿进社区”活动,向市民发放绿化苗木50万余株,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80多场次,参加人数10万余人次。全市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连续多年保持在85%以上。

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建立“财政主导+社会辅助”投资格局。城市森林是“城市中有生命的基础设施”,舟山市一直以来将城市森林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每年都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抓城市绿化和城市森林建设。为确保森林城市建设项目的全面实施,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了“财政主导、项目整合、企业自筹、社会支持、个人认建(认养)”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扩大有效投入。3年来,全市绿化投入资金达5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投资约16.9亿元,占33.6%;部门整合资金投入约12.5亿元,占24.9%;企业及农村自筹投入约22亿元,占41.5%。城区绿化投入约32亿元,农村绿化造林投入约18亿元。

分解任务,强化考核,明确“政策制度+考核督查”管理格局。为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舟山市创森办抽调4名业务骨干专职从事森林城市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都建立了“创森”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全力投入到创建森林城市活动中。先后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完善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分期分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等,不断强化考核督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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