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成机理

2020-03-02 17:08郑继江
理论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自然界共生共同体

郑继江

(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聊城 25205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定名我国的现代化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凸显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全局性影响和人文性关怀。这无论是在中国共产党思想史上还是我国追求现代化的历程中都还是第一次。研究两者的逻辑关系和生成机理,对于指导我们科学认识新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实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都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很显然,这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前者为后者提供了理论基础,后者则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产物。这是一个结合理论与实践、贯穿历史与文化发展于一体的多方位思考、研究、总结和升华的过程。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从字面上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讲的就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认识经历了人依赖自然—畏惧自然—征服自然的变化,与此相应,人类文明的进步也经历了从渔猎到农业再到工业三个文明阶段。其中,前两种文明由于对自然的影响程度较低,受自然力的支配更强,人与自然之间能呈现一种和谐状态,这是一种初级平衡状态,其前提是,人类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较弱,这种生态平衡只能算作一种被动生态平衡,并不是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与自然之间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而又无论如何都无法割断的联系。这是人与自然之间一种固有的、内在的和必然的关系。因此,从本来的意义上说,人与自然之间就是一种天然的“共同体”关系。人类既然是自然而生的,那么人与自然之间能够和谐、共生、共荣就理应成为人类所要追求和达到的一种最佳状态。但是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与自然之间实际形成的关系却并不是像理想中所描述的那样,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自然的、但又有规律可循的趋向于理想状态的过程。其演进逻辑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采集—渔猎社会,人对自然的服从关系。这一时期人类还尚未形成系统的、相对成熟的对自然的认识,因而既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作指导,甚至也缺乏与自然界打交道的经验,人类更多地是被动地接受大自然的一切,不论是对人类生存有利的物质环境的提供,还是会给人类造成灾难的暴雨、洪水、旱灾等自然灾害,人类都无法拒绝。自然界往往“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4页。。第二个阶段,农业社会,人对自然的顺从关系。这一时期,人类对与自然的关系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开始发挥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主动地对自然施加影响而不是对自然界的一切都逆来顺受了。人类会相对地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生活方式,有意识地改造自然,但是这种改造还只是一种初步的探索,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自然界仍是占主导作用的一方,而人类更多地对自然表现出一种顺从的态度。第三个阶段,工业社会,人对自然的征服关系。马克思曾经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进步性以及对人类社会作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但不可否认的是,资本主义财富的积累却是以对自然的破坏性掠夺为代价的。工业文明同原始文明、农业文明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对机器的广泛采用。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工具由农业文明时期的手工工具而代之以能够对自然界施加更大影响的自动化机器,以工业革命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给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带来了满足物质生活的好处,人类反而产生了一种对自然的征服欲、控制欲,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的欲念日益膨胀,并最终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工业文明的进步性毋庸置疑,但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已经丧失了进一步持续发展的合理性,理所当然地要被更新更有前途的文明形态,即生态文明所取代。第四个阶段,信息社会,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生态环境的恶化促使人类开始进行反思,人类不应当一味地强调要主导自然,甚至违背客观规律,而必须转变观念,由主导自然转变成尊重自然,由过度开发自然转变成爱护自然,同自然界其他生物友好相处,即必须与自然结成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进而探索出一条可以使人与自然平衡、协调、持续发展的绿色经济道路,建设一个崭新的生态文明社会(信息社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页。。可见,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显示了社会的进步,又意味着社会制度的完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是中国发展新道路的目标指向。

通过上述考察可以发现,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走过了一条漫长且曲折的否定之否定道路。这条道路可以概括为:工业文明是对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的否定,这是第一个否定,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就是从基本和谐状态走向了激烈对抗;生态文明又是对工业文明的否定,这是第二个否定,它不是对工业文明的全盘否定,而是一个辩证的否定,是对前两个阶段的扬弃,它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进步因素于一体,应该说,在一个更高的程度上建立起了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从人对自然的服从到人对自然的征服(否定了前面的“服从”,是第一个否定)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否定了前面的“征服”,但不是机械的否定,不是要完全放弃人的“主人”地位回到人对自然的“机械服从”状态,而是把人与自然置于平等地位,既要尊重自然对人的先在地位,又要尊重人对自然的主体地位,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这是一种辩证的回归,即否定之否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必然会通过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逐步地走向和谐共生时代,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确立一种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目标正体现了这样一种辩证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论。2017年10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是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确立的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提出的理论基础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了直接的理论基础,而习近平总书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又决不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而是有着自身的特定的理论逻辑。马克思恩格斯不仅给人类提供了更好地观察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武器,也为这一论断的形成提供了最初的理论来源。这种理论来源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逻辑上分别对应“人与自然”和“生命共同体”两个语词。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第一,人类和自然界紧密关联、互相制约。人类和自然界是密不可分、浑然一体的。恩格斯曾说:“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3)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384页。人类社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与自然界不可分割、相互制约,那种把自然和历史相互对立起来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5—56、42页。这段话包含的意思有:首先,“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而且人们会越来越“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③。其次,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自然界一方面给劳动提供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再次,人类可以能动地改造自然。“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本身都发生了无限的变化,并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5)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22、998页。。可见,自从人类出现的那一天起,人与自然就密不可分。一方面自然界决定人,提供了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人也决定自然界,人类通过自己的活动改造自然,使自然发生变化。最后,人与自然可以在人的努力下朝更好的方向发展,成为一个密不可分、荣辱与共的整体。

第二,人类活动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思想。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之灵,并不是因为人类是超脱于自然界的神造物,而是因为人来自自然并能够正确地认识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而这也正是人类具有改造大自然的力量之所在。但是如果人类不能够正确地行使自然赋予的这种力量,正如马克思所说:“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1页。大自然不仅有着母亲一样的慈祥,而且也有无情的一面。恩格斯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⑥无论是美索不达米亚、希腊等地区过度砍伐森林而导致环境遭到破坏,最后成为不毛之地,还是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砍伐了南极的松林而导致山泉枯竭,山洪暴发都是人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的后果。人类只有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进行人类活动,才能和自然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享受大自然带给我们的种种便利。

第三,人口、科技、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马尔萨斯的“人口决定论”。马克思认为,不是人口增长而是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人类历史的发展,“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发生作用的人口规律”(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85页。。恩格斯也说,只要“对立的利益能够融合,一方面的人口过剩和另一方面的财富过剩之间的对立就会消失”⑧,社会能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整。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都在说明人口的增长同人类的经济、科技以及整个社会,在消灭了私有制的条件下是能够做到协调发展的。这种协调发展本质上也体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因为不论是经济、科技还是整个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其能否协调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并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协调。

第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5页。,因而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更不可能成为一个生态可持续的社会。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可以很好地克服这一弊端,做到在最有利于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本性的条件下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说:“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9)③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180页。。这段话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共产主义=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的三位一体恒等式,完美清晰地体现出人、自然、社会之间本质上的一致性。他们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其初级阶段)从本质上就应该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因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反映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直接要求。

第五,劳动是联结人与自然的中介和桥梁。从狭义上看,人与自然并不是天然地融合在一起的,而是通过人的劳动连接在一起的。马克思认为:“土地只有通过劳动、耕种才对人存在。”③劳动就“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5页。。人类同自然界的无法割裂的联系表现在:自然界不仅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条件,还通过把人从自然界中创造出来、且标志人类与其他动物本质区别的劳动实践,使人类不仅达到更美好的生活,而且通过对自然界施加影响,使一个最初受自然力盲目支配的自在的自然界,转变成为一个不断发展、再生、繁荣、丰富的世界,而“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2页。,同时马克思也认为人不能随心所欲地活动,而是要在自然规律的制约下进行劳动,这是一个“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9页。。劳动把人与自然相联结,构成了一个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共同体,同时也强调了人类必须正确合理地活动,才能完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

2.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思想

马克思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也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这不仅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共同体”这一词汇,还在于后者的确浸润着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构想的思想文化底蕴。共同体(community),亦可称为“联合体”,其前缀“com”是“一起”“共同”之意,“munity(承担)”由“munis”转化而来,是指由个体有机结合所构成的有高度自由和共性的集合体,没有共同体就没有个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共同体是一种有着共同利益和共同诉求的现实的人形成的一种共同关系模式,共生性是其最主要特征。“共生(mutualism)原是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在英文或希腊文中的字面意思就是“共同”和“生活”,指两种生物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互提供帮助,这与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后者给前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的寄生(parasitism)不同。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指人与自然互惠互利、共同生活、共生共荣、协同发展。

马克思曾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只有这种类型的“联合体”才是一种“真正的共同体”,而这种“共同体”之所以是“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原因就在于其内部蕴含着一种作为“虚假共同体”所不具备的共生、共存、共产、共享、共荣的价值理念,所展示的是其组成部分或成员之间的整体性、和谐性,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统一的状态。一方面,个人在共同体中存在并通过共同体充分发挥其才能实现其价值,共同体为个人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条件,个人的自由在共同体中得到更好的保障;另一方面,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形成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说:“个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物化、异化,同时又表现为不依赖于个人的、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力量,从而个人的行为转化为社会关系,转化为某些力量,决定着和管制着个人。”(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73页。由此可见,共同体本身也依赖个人,人的行为会对共同体产生一定影响,而这种影响又会反过来再约束人的行为。在这里,人与人之间是平等互助的,每个人的发展都会为他人的发展提供便利,人与人之间是平等、和谐的。

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角度,为人与自然构成共同体的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与自然构成共同体,是指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相互依靠、荣辱与共的共生关系。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不仅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和谐的内在联系,更重要的在于它突出了这种和谐的关系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处于动态的共生、共荣过程中,也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94页。这里所说的“共生”,就是共同生活或共存的意思。一方面是人“呼吸着自然力”,另一方面自然又成为人的无机身体,而人的活动也造就了一个具有实践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的“人化自然”。自然既是人类活动的前提,也是人活动的要素和结果,即人因自然而生长、延续和提升,自然因人而有序、生机和美丽,所谓山美水美人更美,人美山水也更美。

从本质上看,马克思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与恩格斯的“自身与自然界的一体性”的思想就是一种人与自然构成共同体的思想。只是这里的自然界是把人包含在自身之内的,人从属于自然界,两者的地位并不是平行的、对等的,但这并不影响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相反更反映出人与自然之间不仅存在一种客观意义上的联系,人不能脱离自然,而且从逻辑上说,如果自然的进化发展并没有造就出人类的产生,自然界是一个没有人类参与活动的无意识的纯粹的自然界,这并不是一个高度发展了的、更不能称之为一个完美的自然。人类的产生是自然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从这种意义上说,人就是自然,可以代表自然整体,是自然的一个缩影。正是由于人类的产生不仅赋予了自然界一种更高级的生命形式,还使自然界具有了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自我意识,自然界因人而完美。然而不仅如此,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一个不包含人这一组成部分的自然也不是一个完整的自然,自然因人而完整。无论是从“完美”的意义上还是从“完整”的意义上看,人与自然之间都具有不可分割性,是天然一体的。从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命题的具体提法上看,是用一个“是”字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同体关系,意味着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血肉相连、休戚与共的共生性存在体。既然如此,人类就必须像爱护自身生命一样爱护自然,把维护这一生命共同体作为价值理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提出彰显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意义。

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文化背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生态智慧与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客观要求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1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4页。,“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不要试图征服老天爷”(1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4页。。正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方略的传统哲学基础。“天与人和谐,人与物感应,宇宙中的一切生命互相关联。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先哲对人与自然关系最好的定位与诠释”(18)贺祖斌:《生态文明建设的传统智慧与现实意义》,《光明日报》2019年12月10日。。

1.自然观维度上的三层内涵

从自然观维度上来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人与天地共同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易传》中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三才之道也。”三才是指天、地、人三种最重要的材料。人的价值与天地并存,三者构成的有机整体不可拆分。只有天地,没有人诞生在天地之中,三才要表达一个统一的概念也就没有意义。第二,人所遵循的规律与天地自然是统一的。《道德经》第25章中说:“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将人与道、天、地并列,但人最终要遵循道的规律。天地人既然是一个整体,就必然遵循同一个规律。庄子说“道通为一”,就是说万物均在“道”的统领之下不仅构成了一个浑然天成、和谐一体的大千世界,而且都有其固有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人只有深刻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才能与自然共生共荣。第三,人与自然的统一具体表现为“天人同构”。天地万物虽然形象各异,但可以从中抽象出事物变化的共同规律。《易传》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其实反映的就是天人同构的道理。《黄帝内经》中,《素问·保命全形论》说:“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是在天地中特定的环境下生成的,因此同样能够体现天地的一切基本规律;《灵枢·邪客》也说:“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声音;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热。”这表明人的脏腑组织、生理活动与自然界的阴阳变化规律相对应,人体的构成与生命活动其实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天地阴阳四时的变化是以气相通的,相合相应,息息相关。自然界阴阳的变化规律也是人体生命变化的基本法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生命共同体理论。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85页。;2017年8月将“草”纳入,同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作了系统的阐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63页。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所使用的思维方法是,首先将自然界中与人类生活有着紧密关系的田、水、山、土、树、草和人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从感性具体(山水林田湖草和人)到抽象“生命共同体”,再从抽象“生命共同体”进而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方法。这种方法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所秉持的“重整体”“重平衡”“重和谐”的辩证思维方式。众所周知,西方文化崇尚“分”是第一位的,如天人二分、物我二分等,“合”只能建立在“分”的基础之上,简单、机械地看待这些“二分”之间彼此的矛盾与对立,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就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结果导致了各种生态环境问题频发,也成为我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直接动因。与之相反,中华文化强调人与世界万事万物本来就是一个“宇宙有机生命共同体”,一起生生不息、荣辱与共,强调宇宙多样统一的整体性以及人与自然的平衡性,通过平衡各种矛盾,使其达到一种动态和谐状态。《现代汉语词典》把“和谐”一词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匀称”,一般是指事物和现象的各个方面的配合协调,它反映的是一种事物的协调、适中、秩序、平衡和完美的存在状态,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完全协调,遵循自然规律并且结合有序。正是这种“重整体”“重平衡”“重和谐”的思维方式才能帮助人类以一种平常心看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将两者置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促进双方的和谐。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指南,是对自然规律的科学把握,无视这一点而单纯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人类必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2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

2.道德观维度上的三层内涵

第一,遵循自然规律不仅有理性的要求也有道德情感的要求。《易传》中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一个伟大的人,其道德应该合乎天地规律的要求,其智慧应该像日月一样光彩照人。生态系统虽然具有自我修复功能,但是当人类的破坏力超过了自然界的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能力时,就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资源能源危机。尽管有识之士早已经揭示了这个问题并深刻指明了其中的原因,但为什么这个关系到全人类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并没有从人与自然一体的高度,从道德的高度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仅仅把它看作是一个经济问题。这是道德低下的一种体现。有的则仅仅从一国一地甚至是个人短时间的利益出发作出的决定,缺乏长远的眼光和全球视野的责任担当。第二,天人合一呼唤更宽广的胸襟和更博大的爱。《道德经》第7章说:“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意为天地之所以存在长久,是因为它们不是仅仅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了化育万物而生的。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割他们,这才是最深远高尚的道德。像《孟子》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荀子》的“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齐民要术》的“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等(22)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都肯定了人与自然之间具有统一性和平等的地位。张载在《西铭》中说:“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他认为,天地是人的父母,人和万物都是天地的子女,一切生命都是我们的伙伴,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其他人当做自己的骨肉同胞,爱惜其他事物。这种思想是对《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思想的进一步阐发。只有懂得天地万物为一体的道理,才会有热爱自然的高尚情怀,因此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以一种热爱大自然的道德情操将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推广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将仁爱的精神和情感灌注于自然万物,用爱心将人与万物连为一体,培养出更宽广的胸襟和更博大的爱。第三,道德本身就是规律的一种具体体现。《道德经》第51章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生化万物,德养育万物。在天人合一的视域下,道德必须体现道的规律,否则就不是真正的道德,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价值认同。道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提出了追求而不是占有、奉献而不是索取的人类道德境界,对于清除功利主义价值追求、树立善待自然的理念、建构人与自然的新的伦理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天人合一道德观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道德观的具体价值逻辑展现,体现了中国人民更宽广的胸襟和更博大的爱,引领了全人类的价值走向,是对《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思想的进一步阐发,将传统天人合一道德观与现代生态理念深度融合,将共同体思想作为逻辑动力凝聚人类共同的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和对美好未来向往的理想追求,明确了在价值目标的引领下以开放的胸襟超越意识形态、经济基础、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的局囿,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彼此交融、创新协同的生态文明建设范式,凸显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合作性。

3.境界观维度上的两层内涵

第一,精神快乐的境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相容可以使人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论语·雍也》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这里的“乐”就是“以……为乐”的意思。孔子认为,山水之间寄托着君子的欢乐之情。中国古代士大夫往往都有山水情怀,如陶渊明的《饮酒》、杜甫的《望岳》、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王安石的《游钟山》等,都使人与自然的和谐跃然纸上,也只有人与自然和谐,人的精神才能快乐。第二,精神解放的境界。《齐民要术·安石榴》说:“十月中,以蒲藁裹而缠之,二月初乃解放”。“解放”一词就是解开缠绕、释放出来的意思,引申为解除束缚得到自由发展。这里的精神解放,就是破除精神桎梏而获得精神自由。中华民族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物质生活不发达的年代追求精神解放的脚步也从未停止过,甚至给后世留下放许多多弥足宝贵的精神食粮。在很多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们盼望的恰恰是精神解放的春风,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中国传统生态文明思想早已为人们的精神解放指明了方向。庄子曾说:“天与地无穷,人死者有时,操有时之具而托于无穷之间,忽然无异骐骥之驰过隙也。”人类身体的渺小和生命的短暂使人更加向往精神的解放。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口号正是追求精神解放的宣言。他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也没有对命运的抱怨,而是寄情天地,生死超然。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境界观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统筹部署。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洱海工作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23)杨艳玲:《为了洱海水更干净清澈》,《大理日报》2015年11月28日。他叮嘱,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产生的精神快乐和精神解放,而打造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美景也正是中华民族追求更高级的精神生活的最真实写照,提供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精神动力,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推向一个更高级阶段。

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生态问题的认识达到了西方文明难以企及的高度,也为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最终促成了新时代生态文明观的产生,必将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新的辉煌。一句“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74页。,又深刻地道出了生态文明精神的真谛,成为中国现代化目标新定位的有力指引。

四、中国共产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践的继续和现实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为了祖国的山川秀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不断进行着新的理论与实践探索,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实践着自己的生态梦想,并一步步叩开了破解人与自然关系困境的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大门,为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思想准备和实践经验。

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25)《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页。,新中国成立初期又号召“绿化祖国”。他曾说:“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26)《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必须加以保护。1955年,他曾要求“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实行绿化”(27)《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9页。。毛泽东同志认识到,我们不光要保持水土、绿化环境,也要从根本上减少对自然的压力,“中国六亿人口,增加十倍是多少?六十亿,那时候就快要接近灭亡了”(28)《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论述》,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为此,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计划生育”以控制人口,给自然以更多的时间与空间来进行自我调节。此外,他还认为,农林牧副渔五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系统。如果这个系统能保持综合平衡发展,既可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又能改善生态环境。这些思想和实践都表现出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视,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先河。毛泽东同志改善生态环境的思想,主要是在总结中国几千年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更强的实践性特征。但是毫无疑问,毛泽东同志对生态文明的探索为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战略的形成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根据当时我国存在的毁林造田的实际情况,提出“搞大面积开荒得不偿失,很危险”(29)《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75页。,建议退耕还林,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效益,将植树种草与改善生态、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号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3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页。,禁止破坏山林。他认为,搞好绿化既能减少污染,又能美化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还能涵养人们的精神境界,实际上说出了“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1)《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7页。的道理,推动了中国旅游事业的大发展。邓小平同志从人和自然这两个主体出发,认为不仅要保护自然还要控制人口,为此他将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认为中国经济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经济发展应当以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生态效益。邓小平同志关于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思想,相较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思想,具有更高的理论深度和更丰富的思想内涵,为我国此后的生态文明建设定下了总的基调,拉开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序幕。

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3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53页。,并进一步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随后经过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一步步从一种理念上升为一项国家发展战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吹响了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号角。

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方面是对西方发展模式反思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的生态实践的继续和发扬,展现出的是一种高度的文明自觉与生态自觉,也是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作出的正确选择。

1.构建绿色和谐的全球生态共同体的现实需要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但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资源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33)《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27页。迫切需要回答全球将向何处去这一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事实上,随着20世纪60年代末能源危机、生态失控,西方兴起了绿色运动,甚至成立了绿党,主张对内恢复生态平衡。而《寂静的春天》的出版和《增长的极限》的发表,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开展。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模式,1989年英国皮尔斯等人首次提出“绿色经济”概念,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变为具体行动,1997年签署《京都议定书》,2015年12月12日通过《巴黎协定》,表明世界各国正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以应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挑战,同时探索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9月3日批准《巴黎协定》,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崭新目标。这是第一次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对我国的现代化予以定位,无疑是对新中国现代化历程认识的一次新飞跃。新中国的现代化从最初的工业化到四个现代化,再到富强、民主、文明,又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更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直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并不仅仅是一些语词的变化,而是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历史使命担当,又是对中国国情、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一步步深化的反映。新的现代化定位要求以实现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去统领我国各方面的建设,并为构建绿色和谐的全球生态共同体,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体现大国担当、贡献中国智慧、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2.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要求

生态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我国在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产生的。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主要靠资源的高投入、高消耗。这与我国的自然资源相对不足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了诸如水、土、气的严重污染,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服务功能显著降低、资源约束趋紧等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与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目标追求相去甚远,与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大相径庭,更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格格不入。因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阶段性质变,社会要不断提供越来越多的优质生态环保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成为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新时代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必须以创造优越的生态环境为前提和基础。另外,残酷的现实更凸显了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紧迫性。进入2020年,澳洲山火、东非蝗灾、新冠疫情、洪水肆虐等一系列异常事件频频发生,所有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人类只有确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并将其落到实处,人类才可能有一个共同的美好未来。这不仅证明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哲学命题的高度预见性,也验证了我国确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目标的科学性。

其实,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保战略。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国二十一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1998年11月《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用大约五十年左右的时间,扭转生态恶化的势头。力争到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中华大地山川秀美”。可以说,建设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使整个中国社会的绿色发展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口号,2014年3月极富创造性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诞生,2015年5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同年9月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0月又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从此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最新成果。这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不仅使我们的国家水更清、山更绿,广大人民群众也由这种自然的生机中焕发出一种昂扬向上的精气神,而且还不断丰富、发展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生态文明理论,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助力着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总之,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定位,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生态文明实质的准确把握,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浓缩与升华,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未来走向与实践要求。人类必须承认“自然是生命之母,……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3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67页。,守住蓝天碧水、青山洁地,让“生命共同体”生生不息,因为我们的家园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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