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南京审判与沈阳审判的不同点

2020-04-22 20:37张海艳
兰台世界 2020年4期
关键词:国民政府

张海艳

摘要  二战后,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对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历次审判中,以南京审判和沈阳审判最著名、影响最大。两次审判分别是在国民党和共产党的主导下进行,致使在两次审判中,日本战犯认罪态度,采取“宽大处理”方针的目的以及对中日关系影响方面的诸多不同点。从现象看本质,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完全是代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推护中国人民基本权益,能够带领中华民族走向独立、光明的政党。

关键词  南京审判 沈阳审判 国民政府 新中国政府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在日本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规定,二战中犯有违反战争法罪和反人道罪的“乙”“丙”级战犯由各受害国自行审理。据此,1945年12月起至1956年8月期间,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先后十余次将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押上审判台,共计审判了两千余名日本战争罪犯。在这些审判中,以国民政府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和新中国政府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最著名、影响最大。比较两次审判,在形式上同是中国人民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同是增强中国人民民族自豪感、凝聚力的审判;同是采用纽伦堡原则,在历经大量调查取证后,依照法律程序对战犯定罪论处,体现正义与公理性。除此之外,将两次审判进行深刻剖析还是有显著不同的,重温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认清历史的真相。

一、两次审判的主导党派不同

1945年二战结束后,同盟国对德、日、意法西斯集团“侵略元凶”进行正义审判。继纽伦堡国际审判之后,同盟国又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犯有危害和平、违反战争法规、违背人道罪行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名进行正义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赋予中国政府审判违反战争法罪和反人道罪的“乙”“丙”日本战犯的权利。

中国是二战中受日本迫害最深的国家,从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起至1945年八一五光复,中国军民伤3500万人、亡20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在这14年中,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面对共同的敌人,中国各民族和各阶层的人民亦精诚团结共御外辱。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华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的两大主要党派——共产党和国民党,调整政策走向合作,共赴国难,历经八年浴血奋战终于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中国作为二战的战胜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党代表中国政府理应共享战胜国的一切权利,共同处理和审判日本战犯。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二战结束后,美国对战败后的日本实行“单独占领”,对日本败降的处置,主要由美国政府控制。作为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的美国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意识形态一直是敌对、压制的;而且国民党政府历来依附于美国政府。美国欲图变中国为其附属国,采取了扶植国民党政府统一中国的方式。因此,在二战结束,由任远东同盟军最高司令的美国人麦克阿瑟对日本和中国战区的日军下令,只能向蒋介石国民党军投降,不得向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武装力量缴械。在美国的操控下,蒋介石利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的合法地位垄断受降权。在国民政府指定的16个受降区主降官中,没有一位是中共将领。领导中国人民坚持十四年抗战的中国共产党被排于受降之外。在处理日本战犯的问题上,国民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是战后中国南京国民政府处理战犯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在颁令逮捕战犯、调查编审及提列战犯名单、引渡战犯等工作上起到行政主管的职能作用[1]306。中国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北京)、汉口(武汉)、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设立了10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其中南京军事法庭隶属国民政府国防部,其他9个军事法庭录属于各战区、绥靖行辕。由此,南京审判是在国民党政府主导下对日本战犯的一次公开审判。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政府独占果实,想在中国实行独裁体制,公然挑起内战。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畏强暴,艰苦奋斗,战胜了国民党反动派。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和关押日本侵华战犯一千多名。1956年6月,新中国政府以崭新、独立的姿态,在沈阳成立中国特别军事法庭,共审理日本战犯36名。沈阳审判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的一个公开审判。

二、两次审判中日本战犯的认罪态度截然相反

南京军事法庭上,面对中国法官的审讯,所有日本战犯拒不认罪,百般叫嚣,为减轻罪刑,设法掩盖自己的罪恶行径;在沈阳军事法庭上,所有日本战犯均当庭认罪,并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进行了忏悔,表示愿意接受中国人民的任何惩罚。两次审判,日本战犯的认罪态度截然相反。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法庭设在南京市励志社总部礼堂。因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直接隶属于国防部,所以又称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并在上海设立分庭。1946年2月,国民政府将南京大屠杀主犯古寿夫引渡中国后,于8月3日,在上海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对他进行了讯问,谷寿夫竟恬不知耻地说:杀人的事没有听说过,只在“战争结束后,在报上看到南京屠杀事”才知道。1946年10月16日,谷寿夫被押解至南京国防部小营战犯管理所。1946年10月19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始提审谷寿夫。谷寿夫否认南京大屠杀,狡辩说:“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方面扬子江沿岸,及紫金山方面。在此等地方的主力为第十六、九、十一、百一、十三、三等各师团及重藤支队(旅团)中之何兵团之行政区,与我六师团无关。”[2]1451947年11月6日,南京城失陷后,进行“百人斩”杀人比赛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经中国驻日本代表团军事组引渡到中国。南京审判军事法庭讯问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数次,铁证面前,两人拒不承认“百人斩竞赛”之事,坚持说那是记者虚构的。南京城失陷后屠杀300个中国人的杀魔王田中军吉,面对南京军事法庭的审讯时否认自己砍杀过中国平民。1946年5月30日,南京军事法庭公审济南惨案主犯洒井隆时,他诡称自己对中国一直是“友好”的。

1956年春,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的决定,组织了以法学家贾潜为庭长的特别军事法庭,着手准备审理日本战争罪犯。法庭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黑龙江街一座古典建筑内。于1956年6月至7月,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分两次公开审判日本战犯,共计36名。第一次审判中,在审讯曾任日军一一七师团中将师团长的日本战犯铃木启久时,面对44名农民的证词陈述,他激动地说道:“这完全是事实,我诚恳地谢罪!”并深深地低头弯腰,“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连声喊着:“饶命!饶命!”全体受审战犯个个谢罪,无一赖罪[3]209。第二次审判中,曾任伪满洲国总务厅次长的日本战犯古海忠之四次垂头,两次流泪,并要求中国政府迅速对他进行审判,处以死刑。日本战犯岛村三郎在沈阳军事法庭忏悔地说:“当年,我满怀军国主义的野心,杀害中国和平居民,任意侮辱、迫害他们,掠夺他们的财产,并把这些统统当做向天皇效忠的业绩。我是地道的人面兽心的鬼子,这就是我这个侵略者的本质,也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本质。”[3]214昔日战场上的敌人,在沈阳军事法庭上没有对立和仇视,“而在讨伐帝国主义这个目标上,两方却有着共同的心情、共同的认识、共同的语言。这是国际审判史上的一个奇迹。”[3]215这一场面,与国民政府南京审判中日本战犯的认罪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两次审判采取“宽大处理”方针的目的不同

20世纪40、50年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两次审判正处于国际政治格局的大变革之中。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促使南京国民政府军事法庭和新中国政府沈阳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中均采取了“宽大处理”方针政策。但两次审判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二战结束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后,美苏这对战盟友之间的矛盾彻底公开化。日本的投降不仅成为战后和平的开始,也成为冷战开端。1947年3月12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宣读了后来被称为“杜鲁门主义”的国情咨文,公然声称为“防止共产主义在欧洲和亚洲的蔓延”,这标志着美苏“冷战”正式开始[3]157。与此同时,日本在美国主导的改造下完成了从美国的对手到美国的盟友的大转身。从1946年2月15日南京军事法庭组建到1949年1月26日上海军事法庭对侵华主犯岗村宁次进行最后一次公审,南京审判历时三年之久,正是处于国际形势系列变格之中。此时的中国处于国共内战时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排山倒海之势的迅猛打击下,国民政府军队一败涂地。我们不能否认,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之初,对南京大屠杀首犯谷寿夫等一大批穷凶极恶的日本战犯进行了正义的审判。为在日本侵华中牺牲的中国人民伸张了正义,讨回了公道。在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戰犯的过程中,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改变,没有把真理和正义坚持到底,国民政府与美国保持一致;同时更是为了利用中国境内日军残余力量进行反共内战,实行独裁统治的政治目的,对侵华日本战犯采取了“利用重于惩罚”的“宽大处理”方针。如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被南京军事法庭判“无罪”,并成为国民党的座上宾,让亿万中国人民彻底失去了清算战争罪犯的历史性机会。

冷战开始后,以美苏为主导的两极世界格局形成。社会主义浪潮在全世界兴起,社会主义中国在这股浪潮中成长起来。新中国成立前夕,国民政府军队败局已定,国民党反动力量加紧破坏即将要回归人民的财产;帝国主义多方阻止社会主义中国的成立。中共领导人历尽艰险、排除万难,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建立在贫困、落后基础上的新中国成立之初千疮百孔、满目疮痍。不仅如此,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还对新中国实行孤立封锁的外交政策。新中国欲实现成立,走向富强,必须处理好与各国的外交关系,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年,即与苏联等17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53年,周恩来在处理外交事务时,又提出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的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为中国成为东方大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处理日本战犯的问题上,新中国领导人再三思量,决定在尊重历史事实、考虑现实状况,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对日本战犯采取较为灵活的“宽大处理”政策。1955年12月28日,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明确决定“宽大处理日本战犯,不判死刑和无期徒刑,极少数有期徒刑”的方针[1]531。1956年3月14,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情况下,对经过改造有所悔过的战争罪犯,在适当时机分批宽大释放,是有重要意义的。”[4]89罗瑞卿指出宽大处理决定,是对日本军国主义者的一个严重警告,也有利于我们团结日本人民,对日本人民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将起到支持的作用,对于维护亚洲和平,推进中日两国人民之前的友好合作关系,孤立美国侵略集团和他的追随者都是有利的[5]91。显然,沈阳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采取“宽大处理”方针,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美国利用新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之事鼓动日本国民仇视中国人民;另一方面着眼于中日关系发展的大局,从中日关系的长远利益出发,在东亚营造和平的发展环境。

四、两次审判对促进中日关系所起的作用不同

二战后,中国政府处理日本战犯问题,是影响中日关系发展的重要一环。南京审判和沈阳审判是中国政府处理日本战犯问题最典型、最著名的审判,但在影响中日关系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确不尽相同。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前途和命运,引起国共两党关注,蒋介石国民政府担心共产党的力量发展壮大危及其独裁统治。出于利用中国境内的百万日军消灭共产党发动内战的政治目的,在日本天皇向其国民广播无条件投降的前一小时,蒋介石亲临重庆中央广播电台,在全国军民面前公开抛出了被人称作为“以德报怨宣言”的讲话。他在冗长的讲话中摆出一副宽宏大量的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的架子,要求饱受战火蹂躏的中国军民以恕道精神,去爱那些曾经对中国人民犯下无数罪行的侵略者。因此,抗日战争胜利后,服从于国民政府的意志,各地区在对待日本战犯的处理上与南京审判一脉相承,均采取了“利用重于惩罚”的“宽大处理”方针,对在侵华战争中犯下重大罪行的日军高级军官未进行重点审理,偏离了审判的方向。如在太原法庭上,对侵华日军山西派遣军司令官澄田涞四郎和参谋长山冈道武审判了一下,旋即释放,并被聘任山西省总顾问和副总顾问。对所留用的日本士兵采取优待政策。致使在日本投降后仍有一部分日军继续与中国人民为敌。残留山西日军主要力量的第10总队,以“复兴皇国,恢弘天业”[6]354为训令,为日后日本军事主义的复活埋下了祸患,阻碍了中日关系的良性发展。再如,前文提到的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领会国民政府的意图后,向蒋介石派去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副参谋长冷欣露骨地建议,愿以128万在华日军的战斗部队帮助蒋介石打共产党。并把他在与中共战争中许多的血的教训和经验,无私地献给蒋介石南京政府。国民政府将被关押的岗村宁次聘为军事顾问,致使日本投降后,大量的日军成了反共部队仍负隅顽抗于中国土地上。在国民党军队退至台湾之前,在蒋介石的操纵下,岗村被无罪释放回国,回国后的岗村宁次曾前往台湾,被蒋介石聘为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继续协助蒋介石推动反共逆流。岗村宁次至死也没有改变他的罪恶初衷,临死前为了宣扬“日本精神”和以自身立场去“说清历史事实”撰写的回忆录,在他死后被日本右翼势力大势渲染,对日本军国主义思潮的抬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破坏了中日之间建立的友好关系。

新中国政府以博大的胸怀和人格力量,对日本战犯进行了改造,实现了他们由“鬼”到人的转变,经沈阳军事法庭在尊重事实、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宽大处理”审判后陆续释放回国。回国后的战犯,大多数成了中日友好的推动者和捍卫者。他们组建了“中国归还者联合会”,简称中归联。中归联的宗旨是:为了要过和平的生活,彼此互相援助,并为增进日本、中国之间的友谊以及为了和平而奋斗[2]312。中归联通过举办形形色色的个人或集体的宣讲、出版活动,以自己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公开地揭露日本发动的法西斯罪恶战争,批判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种种罪行。从而成为日本人民从事中日友好与世界和平运动中一支特别的新生力量。1960年,中归联召开第二次全国大会,选举提前释放回国的藤田茂为会长。藤田茂曾三次率团访问中国,两次受到总理周恩来的接见。这位曾经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武士道精神”的忠实信徒,在年逾花甲之时成了日本和平人士的一面旗帜。中归联全体会员在归国以后的30年,始终为建设新日本,促进日中友好,不懈地奋斗着。

显而易见,两次审判在形式上的诸多相同点,不能掩盖其本质的不同。在对待侵华日本战犯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与国民政府之间泾渭分明的鲜明立场已经表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因而貌似强大的国民党军队,在内战中迅速被击溃。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带领中国人民以独立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从而赢得了中国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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