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长期联动效应检验─来自不同电商模式的比较

2020-04-26 09:23副教授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8期
关键词:商贸流通零售

胡 炜 副教授

(郑州西亚斯学院 河南新郑 451150)

引言

跨境电商作为我国开展国际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是互联网技术与国际贸易结合的产物。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9万亿元,相较于2012年增长了约3.29倍,相较于2008年更是增长了约11.5倍。时至今日,跨境电商已日渐成为我国外贸经济一大新的增长点,是稳外贸、稳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商贸流通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其战略地位已被广泛承认(杨龙志,2013),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市场、改进海外仓储物流等方面广泛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发展,尤其是商贸流通业涵盖范围颇广,产业关联性大,极大满足了跨境电商长距离空间内的国际性发展需求;同时,跨境电商的发展也会反过来作用于流通业,体现在跨境电商为人们提供了更广阔的消费平台,满足人们日趋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消费欲望,刺激消费增长,进而推动流通业发展,并且跨境电商发展还能缩减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不断促进流通产业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和革新(刘禹,2017)。基于此,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业间存在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可是当前关于两者关系的研究几近空白,也未得到公认的结论。因此,本文具有必要性,不仅填补了跨境电商和商贸流通产业间关系的研究空白,更对两者的互动程度从跨境电商的两种典型模式进行了细致分析,为两者的内在协同机制提供了更加完整和全面的分析框架。

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联动机制:理论阐释

(一)跨境电商通过延边界和降成本,“双管齐下”推动商贸流通产业发展

跨境电商的发展速度已远远超过传统外贸,在我国新常态下占据了重要的战略地位。通常情况下,随着跨境电商的高速发展,地方社会消费和需求随之增加,商贸流通业也会出现明显提升。

一方面,物流服务向境外发展,交易量规模上涨,流通业逐渐构建起跨境电商多元化运营模式下的物流服务体系,实现物流服务综合化和多样化。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类型包括定制化产品、高价值产品、中低端产品以及大规模标准产品(邬佳伟和韩曙东,2018),不同的产品种类提出了不同的物流服务要求。为了适应跨境电商的多元化发展,流通业中的物流服务体系将更注重向消费体验的多层次、多范围、多元化的方向转变。

另一方面,减少传统贸易中的流通成本,积极推动国内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虚拟平台进行交流,其优势在于减少企业间的中间贸易环节和流通环节(戴宗群,2018),降低中间贸易成本,同时加强企业间的联系。在过去的跨国贸易中,预定、生产、制造、运送、销售等环节必不可少,跨境电商的出现使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线选购,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购买所需用品,有效提升了消费体验。

(二)商贸流通产业通过加速互联互通和创新模式,反过来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推进了各个经济体以及各个区域之间的互联互通,使国际间往来更加方便频繁。

商贸流通产业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完备的运输设施建设,满足跨境电商国际化发展需求。商贸流通业尤其是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的发展在长距离空间跨度中推动了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以铁路设施方面为例,海铁联运建立实现了东部沿海港口与内地货物的衔接运输,自昆明到缅甸实兑港的中缅铁路、自喀什到巴基斯坦瓜德尔港的中巴铁路,构建了亚欧大陆桥的完整经济带(许家云等,2017),加强了亚欧大陆的贸易连接。

海外仓储物流模式的兴起,推动了跨境交易平台本地化目标的实现。当前,国内众多跨境电商企业都将目光转向海外购物市场布局,为避免囤货,将大宗货物直接在境外备货,缩短产业链,让国外消费者享受当地的物流服务。如今,批发商已被纳入到进口链条中,传统进口商的“迭代”进程即将展开,跨境电商在流通产业发展的助力下已比传统零售更具流通效率和竞争力。

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联动效应:实证分析

(一)基本模型建立

本文拟研究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的长期联动效应关系,VAR模型数学表达式如下:

其中,Yt表示K×1阶的内生变量向量,可表示为Yt=(Y1t,Y2t,…,Ykt)',Xt为G×1阶的外生变量向量,用数学表达式为Xt=(X1t,X2t,…,Xgt)',Yt-n表示内生变量的滞后阶数,n=1,2…,n,αn就为K×K维的系数矩阵,δ为K×G维的系数矩阵,εt为K维随机扰动项。

(二)指标选取与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亿元)和商贸流通产业规模(亿元)互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Veronica(2012)将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分为两类主要模式:B2B(Business-to-Business)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B2B模式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如零售商和批发商、制造商和批发商等,网络零售模式是指面向消费者的交易模式。2017年B2B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1万亿元,占比达到8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2万亿元,占比仅为19%。但从趋势上看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比呈不断上升趋势,B2B市场交易规模则不断下降。基于此,为了考察跨境电商不同模式各自的情况,又将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组成B2B市场交易规模(亿元)和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亿元)分别进行研究,进一步探究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长期联动关系。商贸流通产业规模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亿元)来表示。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相关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则来自国家统计局。为确保结果的稳健性,以上数据均做取对数处理,见表1所示。

(三)数据平稳性检验

VAR模型要求变量具有同阶单整性,由于本文采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本文首先利用ADF检验进行单位根检验。若不存在单位根,则说明变量是平稳的;若存在单位根,说明变量不具备平稳性。ADF检验为左边单侧检验,原假设(H0)为“存在单位根”。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检验结果可知,变量是平稳的,且为零阶单整I(0)。

表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 各变量平稳性检验结果

图1 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脉冲响应分析

(四)模型结果解释

1.VAR模型基本回归结果。为了验证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本文分别建立跨境电商交易规模(lncbe)、B2B市场交易规模(lnb2b)、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lnort)与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lnet)的VAR模型。首先根据最小信息准则(AIC、SC、FPE、LR、HQ等值最小),确定最优滞后期为2阶,得出VAR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以明显看出,商贸流通产业规模在滞后两阶的情况下依然对跨境电商交易规模、B2B市场交易规模和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在1%水平上存在显著正面影响,说明商贸流通产业规模对跨境电商具有积极正面促进作用。但相反,无论是跨境电商交易规模、B2B市场交易规模还是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都不对商贸流通产业产生显著影响,可见跨境电商发展对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长期影响并没有明显体现出来。

表5 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方差分解分析

表3 VAR模型回归结果

表4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2.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第一,基准分析。从表4中可知,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是商贸流通产业格兰杰因的原假设的P值为0.271,无法拒绝原假设,因此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是商贸流通产业的格兰杰因,但商贸流通产业反过来是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格兰杰因,P值为0.000,在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原假设。由此可以表明,总体上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的长期相互联动关系并没有显著成立,而是表现出商贸流通产业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单向效应。第二,基于不同电商模式的效应比较。B2B模式下接受原假设,B2B市场交易规模不是商贸流通产业的格兰杰因,而商贸流通产业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成为B2B模式的格兰杰因;需要注意的是,网络零售市场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因果关系,两者互为格兰杰因,这说明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网络零售市场方面。B2B市场交易规模虽约为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的5倍,但是在与商贸流通产业的长期协调关系上,却是网络零售市场更为紧密一些,其中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我国作为经济发展转型中的新兴经济体,大型的流通企业以及生产商都尚未塑造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形象,无法充分发挥企业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网上零售模式增长快,其增长率一直以来都高于B2B市场交易模式,且B2B市场交易模式更多适用于标准化必需品当中,中低价消费品和高价值奢侈品依然较多采取B2C或C2C交易模式,网上零售模式因此更能带动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

3.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分析。第一,基准分析。图1给出了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脉冲响应分析,用来反映彼此受波动的响应程度。i(lnet) r(lncbe)表示商贸流通产业为脉冲变量(impulse variable),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i(lncbe) r(lnet)表示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脉冲变量,商贸流通产业为响应变量(下同),可以看出,跨境电商与对商贸流通产业的冲击反应更为明显,呈现上下起伏较大的波动趋势,且影响时间较为久远,在未来10年内,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消失。通过数值也可看出,商贸流通产业的一个信息冲击给跨境电商的影响更大一些,最大响应值约为0.007,而跨境电商的信息冲击给商贸流通产业带来的最大响应值不到0.0005。由表5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的方差分解结果可知,从第一列看,在第一期和第二期时,跨境电商的预测方差接近100%是由自身波动引起的,但从第二期开始,就有80%以上是由商贸流通产业引起和解释的,且商贸流通产业对跨境电商的贡献率呈现不断增强趋势。从第二列看,商贸流通产业的预测方差95%以上都是由自身引起的,虽然跨境电商对商贸流通产业贡献率也呈现不断增强趋势,但总体上影响不大。第二,基于不同电商模式的效应比较。图2给出了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脉冲响应结果,可以看出,对商贸流通产业的一个信息冲击,一开始对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影响始终不大,都在零附近徘徊;并且两种模式的变化趋势一致,都呈现上下起伏较大的波动趋势。B2B模式的信息冲击几乎不对商贸流通产业产生影响,数值几近与零重合;网络零售模式的一个信息冲击则可对商贸流通产业呈现影响。图3给出了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与商贸流通产业的方差分解结果。商贸流通产业对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的解释程度在稳定阶段都在80%以上,说明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交易规模的预测方差很大部分来自于商贸流通产业;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交易规模对商贸流通产业的解释程度不到10%,可见商贸流通产业主要受自身影响,变量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交易规模的作用很小。说明商贸流通产业的冲击对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的影响更大一些。

图2 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与商贸流通产业的脉冲响应分析

图3 B2B模式、网络零售模式与商贸流通产业的方差分解分析

结论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VAR模型探究了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是否存在长期联动效应,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从跨境电商与商贸流通产业之间的总体关系来看,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明了商贸流通产业构成了跨境电商交易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反过来跨境电商的增长并没有构成商贸流通产业增长的主因;脉冲响应结果则表明了商贸流通产业对跨境电商的冲击影响更大。第二,从跨境电商不同模式的比较来看,商贸流通产业单向地成为B2B模式的格兰杰因,说明与商贸流通产业联系更为密切的是网络零售模式;与此同时,如果受到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冲击,两种跨境电商模式都表现出显著的涟漪效应。

(二)对策建议

第一,在流通产业中构建全面化物流体系。加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根据“一带一路”的引导(罗娜和罗乐娟,2018),加强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渠道在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扩建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流通中的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第二,打破贸易壁垒,积极提升商贸流通产业的服务效率。贸易壁垒会加剧商贸流通的中间成本,因此,国内政府和电商企业要加强与国外大型企业的合作,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广大的海外流通中转平台,进一步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设起海外规模以上的跨境仓储物流中心。

第三,鉴于网络零售模式与商贸流通产业的密切联系,要充分利用网络零售模式尤其是B2C模式将在未来实现的爆发式增长,推动跨境电商在国际市场中份额的不断提升。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发展细分、长尾、小众的利基产品市场,突破国界限制,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另一方面,可通过建立B2C网上直销,做大做强企业品牌,走出传统模式下尴尬的代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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