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住安排与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基于CGSS2013 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0-05-17 13:42田小文徐雷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幸福感养老老年人

田小文,徐雷

(1.湘潭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2.湖南工商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如何在 “未备先老” 的社会现实下,让老年人 “老有所养” “老有所乐” ,对营建积极、健康的老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把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作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养老保障的政策目标,那么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哪些因素影响了老年人生活幸福感?而在众多影响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变量中,作为认识老年人家庭关系和生存质量(生活幸福感)的重要视角——老年人居住的家庭类型,愈来愈为人们所关注。基于此,本文借助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年的截面数据,尝试回答居住安排是否是影响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一大因素这一问题,如果是,那么不同居住安排又如何影响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效果如何?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着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更好地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增进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也有利于适宜对策的提出。

1 文献述评

从经济学视角探讨老年人幸福感,多为婚姻与老年人幸福感之间关系的研究。Joung 等的研究表明,婚姻能促使夫妻双方相互照顾,这对年老体衰的老年人更为重要[1]。与婚姻相联系的其他因素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2],老年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单身(离异或丧偶)状态,通过与其子女或他人一同生活,他们能够获得不亚于正式婚姻所带来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些是影响老年人幸福感的关键因素[3]。而由这些因素所构成的居住安排,日益成为经济学家所关注的焦点[4]。研究表明,居住模式的选择与老年人幸福感有密切关系:Zunzunegui 等指出,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水平等因素后,来自子女的感情(或经济)支持与老年人幸福感显著相关,丧偶后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的幸福感要明显高于丧偶后独居的老年人[5]。Hughes and Waite 发现,在51~61岁的美国中老年人中,居住安排和抑郁症之间有明显的依存关系,不管单独居住、还是与子女合住的已婚配偶心理都是最健康的[6]。Cornwell 等认为,与非空巢老人相比,空巢老人的孤独感更强、心理健康状况也更为糟糕[7]。Engelhardt 等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家庭关系逐渐趋于核心化、非亲属化,老年人可获得的家庭养老资源逐步减少[8],老年人的幸福感面临着下降的风险[9]。

针对中国的研究,大量文献分析了老年人选择居住方式的影响因素。如郭志刚借助1998 年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调查数据,指出从婚姻状况的视角来看,有配偶不同住、离婚、丧偶的老人比有配偶且同住的老人更倾向于与后代同住[10]。曾毅、王正联借助1982~2000 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指出女性老人比男性更倾向于与子女同住,原因是其在经济上有更大的依赖性以及更可能处在丧偶状态[11]。Zimmer等通过对北京市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分析,发现子女个数和是否住得近会显著影响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教育程度越高、退休前的身份地位越高的老年人生活在夫妻户中的比例越高[12]。孙鹃娟借助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同样支持了上述论断,并且指出没有配偶、不健康、以低保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独居比例较高[13]。杨恩艳等根据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08 年数据,指出经济状况和是否有养老金对农村老年人居住安排和居住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主要是为得到子女的贴身照料或情感慰藉,而不是获得经济上的支持[14]。而针对中国老年人养老安排对其幸福感的研究主要有如下几项:蔡昉等基于上海、福州、沈阳、武汉和西安五个城市的劳动力调查数据发现,与子女同住可以显著减轻老年人家务劳动时间,从而改善老年人福利。此外,子女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上的支持[15]。从CLHLS 数据的统计结果来看,独居的高龄老人精神状态最差,与女儿合住者精神状况最佳[16]。任强、唐启明借助2010 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基线数据,同样得出老年女性与已婚女儿同住的生活满意度较高的结论,此外,与配偶一起单独生活的老年人的幸福感也较强[17]。陈东、张郁杨根据CHARLS2011年的数据,指出家庭养老依然是提升农村老人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但作用正逐步弱化,原因是家庭养老这一传统模式已经无法担负起养老重任[18]。

从上述文献来看,老年人的幸福感既受到人口因素的影响,也受到自身周边环境的制约。目前来看,借助CGSS 数据研究居民健康的文献还较少,其原因是该数据库之前几期所公布的数据涉及到家庭居住安排相关的问题较少,CGSS2013 则很好地涵盖了这一主题。该文借助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 年最新的抽样调查数据,以期全面的考察居住安排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影响机制。

2 数据、变量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属于一个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样本,我们以年满55 周岁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最终获得4256 个随机有效样本,而调查问卷中年满55 周岁的全国老年人数总共有4339 个,有效率为98.1 %,说明该文的样本量有很好的代表性。

2.2 变量选取

在被解释变量方面: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Life well-being,LWB)是评判老年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对幸福感的界定和理解,若从认知层面上出发,可将幸福感等同于生活满意感(Satisfaction),若从情感层面出发,可将其视作快乐感(Happiness)。在CGSS2013 中,被访者被问及 “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 ,回答共包括五个类别,依次为 “非常不幸福” 、 “比较不幸福” 、 “说不上幸福不幸福” 、 “比较幸福” 和 “非常幸福” ,按照这一次序分别赋值为 “1、2、3、4、5” 。

在解释变量方面:首先从个人基本特征维度来看:包含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年龄(age),即居民在2013 年的周岁;其中性别(gender),女性赋值为1,男性为0;婚姻状况(marry)共包含五种类型: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同居,已婚有配偶(或同居)的赋值为1,其他为0;受教育年限(edu),没有受过任何教育=1,…,研究生及以上=13,为连续型变量。被访者被问及 “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 (health),回答共包括五个类别,依次为 “很不健康” 、 “比较不健康” 、 “一般” 、 “比较健康” 和 “很健康” ,依照这一次序分别赋值为 “1~5” 。

其次从社会支持维度来看:在精神支持方面,对老年人 “您和亲人、朋友之间的接触和联系的情况怎么样?” (jiechu)进行考察,回答分别为 “非常不密切” 、 “不密切” 、 “一般” 、 “密切” 和 “非常密切” ,依次赋值为 “1~5” 。 “您家目前住在一起的通常有几个人?” (renshu),答案为一连续型变量。从社会保障方面,分别对老年人是否有养老保险(yanglao)、医疗保险(yiliao) 进行考察,有为1,没有为0。

最后从社会经济地位维度来看:中国以户籍(hukou)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居住地属性对城乡居民影响深远。在此城镇户口为1,农村为0;考虑到党员身份的稀缺性,在此对老年人的政治面貌(shenfen)进行考察,党员身份为1,其他为0;最后对老年人的阶级认同(jieceng)进行考察,最高 “10 分” 为最顶层,最低 “1 分” 为最底层。

表1 变量的定义和统计描述

从表1 来看,样本中约有49%的老年人为女性,老年人的平均年龄为66 岁,年龄最高者97岁,约有23.3 %的老人为单身状态,老年人所接受的平均教育程度介于小学与初中之间,老年人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评价为一般偏上(3.24),但较大的标准差(1.10)也意味着老年群体间的健康状况差异较大。从老年人的人际关系来看,其与亲人、朋友之间的接触和联系也较为密切(3.32)。而从老年人的家庭规模来看,平均值小于3 人,这也意味着目前老年夫妻单独居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从表1 来看,约有77.7 %的老年人拥有医疗保险,其原因是,从2003 年开始针对广大农村居民所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城乡居民的医保覆盖率迅速提升。而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更是高达92.3 %。从样本老年人来看,约有56 %的老人属于城镇人口,而约有13 %的老年人是党员,从阶层认同来看,该数值为4.2,表明老年人认为其阶层地位属于中等略微偏下的水平。

2.3 分析方法

3 实证分析

3.1 整体回归分析

表2 整体回归分析

表2 为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影响因素基准模型的估计结果。其中,年龄(age) 对生活幸福感(LWB)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且通过5 %的显著性检验。年龄的平方项(age2)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通过了10 %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有不断提高的态势,但提高的速度逐渐放缓。性别(gender)对生活幸福感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十分显著,因此就样本整体而言,老年女性的生活幸福感要明显好于老年男性。其原因是,老年女性将生活重心更多地放在家庭当中,比较容易满足于自己对家庭的照顾和贡献。从婚姻状况(marry)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回归系数来看,该数值为正并十分显著,这意味着有配偶关怀和照料的老年人的精神状态更加乐观和积极,老年夫妻间的相互扶持有助于提升彼此心理慰藉的质量,消除孤寂等不良情绪,正如俗话所说 “少年夫妻老来伴” ,因此社会也有必要给予空巢与独居老年人更多的关怀。受教育程度(edu)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有着不显著的负向影响,原因是,数据中约有27 %的老年人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有82 %的老年人拥有初中及以下的文凭,样本围绕这一 “数值” 的大量集聚,使得受教育程度无法很好的反映与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关系。身体健康状况(health)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有正向的显著影响,较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意味着在营养调理和就医及时性等方面的健康行为更具优势,也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家庭规模(renshu) 来看,多子多孙的 “大家庭” 的养老方式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有积极影响。老年人与亲人、朋友之间更多的接触(jiechu),有助于增进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就社会保障而言,养老保险(yanglao) 与医疗保险(yiliao) 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影响的显著性均较差,原因是,样本中约有77.7 %的老年人拥有医疗保险,约有92.3 %的老年人拥有养老保险,当绝大多数老年人拥有了社会保障时,这一指标在体现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异质性方面便会出现 “钝化” 。当然,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很少涉及精神(服务)保障,也是社会保障与老年人主观幸福观的相关性较差的原因。从户籍(hukou)来看,农村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更大概率优于城镇老年人。其原因是,城乡老年人拥有不同的主观心态,农村老年人生活幸福感较高并不能掩饰其客观生活质量较差的事实,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经济社会生活的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彼此迥异的精神文化以及居民的生活心态。研究结果还显示:具有党员身份(shenfen)的老年人与其生活幸福感呈显著正向关系,说明当今社会的老党员在精神状态的评价方面较普通老年人表现的更为积极和乐观。认为自身阶层地位(jieceng) 越高的老年人其生活幸福感也相对较高,其原因是阶级认同反映了老年人对自身经济社会地位的判断,自身阶层地位认同越高的老年人,在精神(物质)生活方面能更多得到满足。

由于中国城镇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受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较大,农村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则很大程度上受到地方惯习的影响。若进一步把样本划分为城镇和农村、男性和女性,能够更好的对影响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各因素进行比较分析。从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城乡间差异来看,城镇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随着年龄(age)的增加不断提高,但增幅逐渐放缓,农村老年人尽管也有这一趋势,但回归系数值不显著。从婚姻状况(marry)的系数来看,有配偶的女性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较老年男性表现的更为显著。从受教育程度(edu)的系数来看,受教育程度对城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有显著负向影响,可能的原因是城镇地区享有较高文化水平的老年人对其幸福生活的追求更高,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较大差距,使其对自身的幸福感评价较低。从政治面貌(shenfen)来看,具有党员身份的城镇男性老年人与其生活幸福感呈显著正向关系,这说明城镇老年男性党员在精神状态的评价方面较其他老年人表现的更为积极和乐观。而拥有养老保险(yanglao)的男性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较没有养老保险的男性老年人更高。综合比较来看,其他解释变量的系数估计值的符号和显著性也没有太大的差别,说明表2 中的估计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3.2 不同居住安排的回归分析

家庭的基本关系既包括横向的夫妻关系,也包括纵向的代际关系。当前,中国绝大多数的老年人从进入老龄至去世仍主要生活在家庭之中,而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是养老代际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指标。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简单化和家庭模式多样化,日益成为中国现代家庭的主要特征。对居住方式的细致划分,有助于更好的认识老年人居住方式的差异对其生活幸福感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对以上居住类型进行了如下细分:一代户包括仅老年人单独居住的单身户、仅有夫妻二人居住的夫妻户、其他一代户(如老年人与兄弟姐妹构成的家庭户);二代户包括仅与子女同住(核心家庭、仅与孙子女同住(隔代家庭)、仅与父母同住、其他二代户;三代户包括与子女和孙子女同住、与子女和父母同住、与父母和孙子女同住、其他三代户;四代及以上户由于所占比例不大,不再进行细分。从表3 来看,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具有多样化特征,目前城乡老年人已形成与配偶共同居住为主、单独居住为辅的格局。其中女性老年人独居的比例(19.0 %)明显高于男性老年人(14.5 %),可能的原因是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长,老年期丧偶风险更高。不同居住方式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有着显著差异,例如在一代户家庭中,与配偶同住的城乡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明显强于单独居住的老年人。综合来看,在多种居住安排下,单独居住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是最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农村老年人独立生活可能带来的 “孤独感” 的扩大化, “空巢” 也往往伴随着凄凉的结局。在三代户家庭中,城镇老年人具有较高的幸福感,可能的原因是城镇地区亲子同(吃)住的居住安排可以协助分担老人的照护与子代家庭所需的儿童托育工作,这有助于为家庭的再生产和老人的居住需求提供稳定的支持力量,使城镇老年人的情感更容易得到慰藉。当然传统孝道观念式微、以及代沟现象,使得多代同堂的居住模式也可能造成代际间的摩擦冲突。

表3 老年人主要居住模式分类及幸福感比较

表4 不同居住安排的有序Probit 模型回归分析

表4 的结果表明,老年人的年龄(age)的系数为正,这与前文分析相一致。从性别(gender)变量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回归系数来看,该数值仅在一代户、夫妻户两种居住安排下为正并十分显著,但对单身户老年家庭尽管系数也为正但并不显著,这也意味着老年女性的生活幸福感要明显好于老年男性的这一结论主要适用于夫妻户的养老模式。从受教育程度(edu)的系数来看,受教育程度仅在隔代家庭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从总体来看,受教育程度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依旧没有显著影响。而身体健康状况(health)、老年人与亲人、朋友之间更多的接触(jiechu)以及老年人的阶级认同(jieceng)等三个指标的回归系数与表2 整体回归结果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稳健性。就户籍(hukou)变量来看,农村老年人在生活幸福感方面以更大的概率优于城镇老年人,但农村老年人在幸福感方面所具有的 “优势” 主要体现在二代户家庭,即在核心家庭和隔代家庭两种居住类型下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显著优于城镇老年人。就社会保障而言,拥有养老保险(yanglao)的一代户、单身户家庭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回归系数为正并十分显著,但对夫妻户老年家庭尽管系数也为正但不显著,因此从实证结果来看,养老保险有助于增进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这一结论适用于一代户的养老模式。从医疗保险(yiliao)的回归系数来看,一代户家庭显著为负,二代户家庭显著为正,因此在多种居住安排下,老年人有无医疗保险与其生活幸福感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关联性。尽管诸多变量在表2 中的总体回归分析中具有统计上的显著相关关系,但不同居住模式下某些指标对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产生了明显的差异性影响,相比较而言,表4 中的实证结果更加贴合当前的老年人不同居住安排所对应的生活幸福感状况。

图1 社会保障与城乡空巢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差异与比较

3.3 社会保障与空巢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前文主要从居住安排的视角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进行分析,考虑到社会保障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同时社会保障也对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所影响。从实证结果来看,社会保障对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影响较为模糊(系数不稳定、显著性较差),因此需要就社会保障与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之间的关联性做进一步分析。由于一代户老年人占据了所考察样本总量的53.6%,且相对于二、三代户老年人,一代户老年人作为典型的空巢老人是养老模式中的特殊群体,接下来主要对城乡空巢老年人生活幸福感进行比较分析。从图1 来看,城镇(农村)老年人中有医疗保险的单身户的生活幸福感(3.63 和3.52)明显差于无医疗保险的单身户(3.7 和3.67),并且城镇老年人中有医疗保险的单身户(夫妻户)的生活幸福感明显高于农村有医疗保险的单身户(夫妻户),城镇无医疗保险的单身户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3.7)略微高于农村无医疗保险的单身户老年人(3.67),而农村无医疗保险的夫妻户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3.85)明显高于城镇无医疗保险的夫妻户老年人(3.71)。因此老年人有无医疗保险与其生活幸福感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关联性,以致于医疗保险(yiliao)的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均较差。而在养老保险(yanglao) 方面,城镇老年人中有(无)养老保险的单身户(夫妻户)的生活幸福感均明显高于农村有(无)养老保险的单身户(夫妻户),城镇(农村)老年人中有(无)养老保险的夫妻户的生活幸福感均明显高于城镇(农村)有(无)养老保险的单身户。因此,从社会保障对空巢老人生活幸福感的影响来看,养老保险比医疗保险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这也意味着,提升空巢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有赖于物质生活上的保障,而进一步完善针对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制度和提高养老待遇水平,有助于更好的解决空巢老人在经济供养等方面所面临的难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借助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 年最新的抽样调查数据,侧重于从家庭居住安排这一视角探究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个人独居养老模式的老年人的幸福感是最差的,老年夫妻的家庭户有明显的生活幸福感优势。综合来看,农村老年人对幸福感的自评分高于城镇,老年女性的生活幸福感要明显好于老年男性,居住安排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提升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是增进国民幸福感的题中之义。

首先,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异质性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尤其是要积极关注老年人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如: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村独居的女性老年人。老龄化的过程通常伴随着生理机能的退化、心理功能的老化、社会功能的弱化和人际关系的淡化,这些问题容易导致老年人产生严重的 “社会隔离感” ,对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对老年人的支持服务多停留在生活照料,经济支持也主要源自子女或亲属的生活服务照料。居住安排是家庭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伴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和照料老年人的功能日益弱化。因此需要从国家福利政策层面积极保障老年人享有更健康更有质量的生活。总之,大力倡导家庭文化建设,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互动,促成代际和谐的社会风尚,有助于提升老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其次,积极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目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尚未实现与家庭功能的有效互补,因此家庭成员应该重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树立老年宜居的理念。同时加强社区老年文化建设,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让老年人保持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使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业,尤其是鼓励医养结合。通过创造良好的外围生活环境,对老年人予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有助于推进老年人照料服务和助老敬老事业的发展。当下我们应积极从 “老有所养” 、 “老有所医” 向 “幸福老龄化” 迈进,只有通过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自身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老年人健康幸福度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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