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与任务之再探讨

2020-09-16 04:42高艳红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基础性普通高中选择性

高艳红,孙 忠

(1.台州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台州 318000;2.大庆市让北第一小学,黑龙江 大庆 163712)

新时代,伴随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样态之间的矛盾开始成为主要矛盾。着力解决这一主要矛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的高中教育的差异化、多元需求的前提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实践,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

对当前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阶段的特征进行准确判断与定位,是正确认识普通高中教育性质与任务的前提。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3 83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790.99万人,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高中阶段在校生数3 934.67万人,毛入学率达88.8%,其中,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792.71万人[1]。根据闻待的“高中教育发展阶段及典型特征”判断[2],我国高中教育在规模发展指标上已经进入基本普及化阶段,但在内涵发展指标上,我国高中教育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没有完全达到普及化的要求,由此可以判断,我国高中教育整体上还处在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过渡的阶段。高中教育应加快内涵发展的步伐,尽快解决现阶段发展的主要矛盾,协调好规模发展与内涵发展的关系,更快更好地实现高中教育的转型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行后[3],学界在我国普通高中的性质和任务这一问题上展开了争论,观点各异。现阶段应如何确定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与任务?二者之间又具有怎样的联系?因此,从我国高中教育实践的历史发展及所处的过渡阶段的特征出发厘清这些问题,在当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

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是普通高中教育区别于其他学段教育的显著特征。随着社会及教育实践的不断向前发展,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关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教育性质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丰富和完善。

(一)基础性

从终身教育的理论视角分析,普通高中教育只是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平常而又具有特殊发展价值的阶段,是前一段教育的深化,为后一段的学习乃至接续的人生发展奠基,其基础性不容置疑。随着普通高中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其基础性越发增强,已呈现出世界性的普遍规律和趋势。

普通高中教育是高层次的基础教育,基础性是普通高中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其他一切属性彰显的基础。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首先体现在为人的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终身发展奠基,蕴含着丰富的教育性。具体而言,这种基础性体现在: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奠定的思想、知识、能力、态度、兴趣、习惯、品格等的基础就像干细胞一样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广适性、可塑性、迁移性和可持续性,造就个性化并全面发展的人。这种基础性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即既体现为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也体现为每一个学生的不同的基础;为普通高中的教师和管理者的专业成长及可持续发展奠定理念、德行、知识、能力等的基础。其次,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系统来源于人,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教育通过培养人,提升人的素质并促进人的发展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体现在为社会的发展奠基。再次,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系统的开端,作为基础教育完成阶段的普通高中教育与基础教育后各阶段教育、职业世界、生活世界紧密相连,因此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还体现在为基础教育后各阶段教育发展奠基,“从教育体制上看,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4],并与不断发展的职业世界和生活世界相适应。最后,在实现路径上,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还应体现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普通高中的课程内容设计应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多选择、广适应的原则,较之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的课程内容要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加强,但必须坚持基础性,而且注意与职业教育相融合,与高等教育相衔接,与社会生活相适应。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具备多方面的能力,而不是只注重其单一的、功利性的应试能力的培养。

(二)普通性

从学制上看,中学堂从诞生之日起就以施行普通教育、造就多数之国民为主旨,普通性是普通中等教育与生俱来的基本属性之一,普通高中教育属于普通中等教育范畴,由此可以判断,普通性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属性之一。在逻辑上,这一判断没有问题,但在普通高中教育实践中,普通性却没有完全得以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普通性之内涵在实践中应体现为基础性、大众性和普及性。但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中一直处于“精英教育”阶段,坚持应试取向,以升学预备为主,“基础性”尚且体现不足,“大众性”“普及性”则根本没有体现出来。然而,现阶段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已经从大众化走向普及化,其“基础性”“大众性”“普及性”则应该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来。“基础性”是“大众性”和“普及性”的基础,唯有“基础的”才是“大众的”,才可能进一步走向“普及”,因此“基础性”也是“普通性”的基础。“基础性”之内涵及实现路径在前面已有论及,这里不再赘述。“大众性”并不仅仅意味着普通高中扩大招生人数,还意味着普通高中在办学理念、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深刻变革。这些变革都是在“为了人人的高中”而做出的努力。“为了人人的高中”意味着高中教育是为了每个人的,是适合每个人的,是致力于满足每一个人的个性化的需求并使得每一个人都获得应有的发展的普通人的教育,而不是只面向少数人的专才教育。这种普通人的培养绝非功利化的速成,是采用符合人的生长节律的慢功夫培养出来的,“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社会意识而进行的,这个过程始于人的无意识,它不断地发展个人的能力,熏染他的意识,形成他的习惯,锻炼他的思想,并激发他的感情和情绪……世界上最形式的、最专门的教育确是不能离开这个普遍过程。”[5]“普及化”则意味着在“大众化”的基础上,入学人数进一步增加,普通高中教育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平等化、均衡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在内涵发展上,趋向于达成质量指标。

从毛入学率上看,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已经在数量指标上实现了初步普及化,但在质量指标上,与真正的大众化和普及化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普通高中教育在当前一段时间内应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注重内涵发展,更新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指标体系,致力于真正的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质量指标的达成,真正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普通性”。

(三)选择性

选择源于差异,没有差异就没有选择。教育的选择性源于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归根结底是源于人的差异性存在。人生而不同,这是不可否定的先在的事实,但这一点可以从遗传学、生理解剖学、脑科学、人类学等多学科那里得到证实。人与人生而不同,不同则构成差异,而人的差异性则构成了人的多样性,人的多样性构成了人的存在本身的真实[6]。需要是“人的本性”[7],也是人发展的本质的核心[8],人本身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的需求的多样性,社会对人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的特征,但满足社会需求的前提是满足人的多样性发展需求,满足人的多样性发展需求则决定了教育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因此,人所接受的各阶段教育都应具有多样性和选择性的特质,但在不同教育阶段,这种特质所表现出的强度不同,在诸多特质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主要原因在于人在不同发展的阶段的个性特征不同,发展需求不同。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后续阶段人的个性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如果这一阶段人的个性发展受阻,则会影响人的一生。“个性的发展就是个人主体性的发展和差异性的发展的统一。”[9]主体性是个人在作用于客体的对象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中阶段是学生主体意识全面觉醒、主体能力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主体性发展需求最强烈的时期。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的主体性生成和发展的根本方式,他曾经指出:“活动是社会及其全部价值存在和发展的本源,是人的生命以及作为个性的发展和形成的源泉,教育离开了活动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任何一项教育、教学、发展的任务。”[10]因此,普通高中教育应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是发展学生主体性和差异性的源泉,是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的主要根据,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进程的不断向前推进,高中毕业正在成为我国国民教育的基本学历和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高中阶段既是学生个性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个人必须面临人生不同选择的重要节点,这一次的选择对一个人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高中教育应在共性的基础之上求个性,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供学生选择,为学生走向不同做好准备[11]。高中生必须学会在多样化中进行选择,在选择中学会选择,在选择中提升选择的能力,在不断选择中得到成长与发展,并顺利完成人生的初次选择,为后续人生的选择与发展奠定基础。因此,较之其他学段,“选择性”在高中阶段呈现出更加重要、复杂、多样的特征,选择性最能体现和满足这一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选择性”是高中阶段教育最为本质的和显著的特质,“选择性”已然成为了高中阶段占据主导地位的特质。

事物的性质往往由事物本身的内在的、本质的、显著的、占主导地位的特质来呈现和决定,因此,某一阶段教育的性质也往往由这一阶段内在的、本质的、显著的、占主导地位的教育特质来呈现。“选择性”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内在的、本质的、显著的、占主导地位的特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选择性”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性质。选择性与普通高中教育其他性质之间并不构成矛盾的存在,而恰好形成多样性的统一。“基础性”“普通性”是“选择性”的基础和发展尺度,“选择性”是“基础性”“普通性”的内在要求,是“预备性”实现的前提条件。

(四)预备性

在我国,普通中学从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升学预备和就业预备的预备教育的任务,只是在教育实践发展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普通高中教育的升学预备性质更为突出。例如,在1904年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中学堂的培养目标为“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稗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以实业日多,国力增长,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暗陋偏谬为成效”[12]326。在1922年颁行的新学制中规定,中学仿效美国实行综合中学制。在高级中学内实行分科选科制,设立普通科和职业科,前者以升学预备为主,后者以职业预备为主。综上,可以判断,预备性也是我国普通高中教育与生俱来的基本性质之一。普通高中教育坚持这一性质不仅使自身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也为高等教育输送合乎条件的生源、为社会培养具备一定素质和能力的劳动者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随着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的不断向前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也进入了历史的新时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因此有部分学者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预备性”展开了新一轮的讨论。谢维和认为,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应实现“从基础教育到大学预科”的转变,将“预备性”进一步地阐释为“预科性”,其重要的意义在于:为高考改革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加充裕的时间,进而为深化高考改革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可能性[13],也反映和体现了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14]。对于这一观点,有赞同之声,认为“高中要与大学接轨”[15];也有质疑之声,例如,“高中教育定位调整需要系统思维”,而不能仅仅站在高等教育的立场上,坚持普通高中教育的“大学预科化”的主张[16]。霍益萍认为,高中教育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其对学生的内在价值而非“大学预科说”所推崇的外在工具价值,从培养人的角度看,应着眼于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为学生走向不同作准备,因此,“基础+选择”的性质定位能够解决高中生“成长的烦恼”[11]。项贤明主张,既不应将高中教育看成是义务教育的简单延伸,也不应简单地将其一并办成大学预科,而是应充分考虑其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所发挥的承下启上的作用和国民教育及高等教育的特性和要求[17]。张华则旗帜鲜明地、深刻地指出了“大学预科说”的三个根本缺陷[18]68—69,值得深思。

综上,本研究认为,“预备性”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性质之一,但却不是其唯一的性质,更不能将普通高中教育简单地定位为“大学预科”,任何否认、忽视或过于强调普通高中的预备性质都是不正确的。那么,普通高中教育的“预备性”具有怎样的内涵?“预备性”与“基础性”“普通性”等普通高中其他性质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预备性”应如何实现?

“预备”乃“预先准备”之义,普通高中教育的“预备性”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8]68:一是为每一个学生成功的大学生活和终身学习做准备。二是为每一个学生成功的职业生涯做准备。三是为每一个高中生成功的社会公民生活做准备。三种准备有机关联、互相融合、相得益彰。一个人首先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才可能进行成功的大学生活和职业生活,因此良好的公民生活的意识、伦理、态度、能力等准备是良好的大学生活准备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反之,成功的大学生活也有利于高品质的职业生活、公民生活的实现,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也为明智的大学生活和公民生活带来福祉,终身学习贯穿始终,奠基幸福人生。普通高中教育的准备性彰显了其工具价值,基础性彰显了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是工具价值的基础,工具价值是内在价值实现的条件,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彼此间动态转化、融为一体[18]70。预备性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普通性、选择性等性质之间不存在矛盾关系,而是相互促进,互为条件,但预备性、普通性、选择性等性质的充分实现一定建立在其基础性的充分实现基础之上。具体到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构建适合其“预备性”充分彰显的体制机制,充分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并不断提高其基础性、开放性、适应性,为每一个高中生未来的美好大学生活、职业生活、公民生活做好准备,为每一个高中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

“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我国教育政策文本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是当前教育理论界的学者们热议的一个话题,也是普通高中教育实践必须明确的努力方向,其含义为“某一时期普通高中教育的价值取向与功能期待,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导向性和规范性。”[19]

从学校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学教育兼顾“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任务说”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奏定学堂章程》(1904)对中学堂的培养目标之规定[12]326。在1922年的新学制中,关于高级中学的制度设计也兼顾了学习者的升学与就业的双重选择需求。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关于中学教育的政策文本中,“双重任务说”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在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1952)中明确指出,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使学生的身心获得全面发展,以便为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建设工作打好基础”[20]139。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1954)中指出,中学教育不仅要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合格的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具备一定素质结构的新生力量。”[20]305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将中学教育的任务表述为:“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20]1155。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对中学教育任务仍规定为“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21]。

普通高中教育的“双重任务”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状况相适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其弊端也随后显现,忽视人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侧重“升学”取向,应试化倾向严重,“就业”准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教育民主化进程的逐步向前推进和“终身教育”“新人本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的目的在于“育人”而非“制器”,越来越关注人作为差异性的存在其自身的完善与发展,对“双重任务说”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孙孔懿则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普通高中“双重任务说”极易陷入的三大误区[22],令人警醒。鉴于此,卢立涛认为,高中教育最终应追求的内在价值在于谋求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其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因此,将“升学、就业、全人”作为高中教育的三维目标和追求已经成为全球趋势[23]。李润洲从“教育—社会—人”的整全视角突出强调,对普通高中教育定位问题进行了检视和澄清,强调普通高中教育应以“育人”为核心[24]。尽管学者们对“双重任务说”的质疑之声多样,但都不约而同地将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的核心定位为育人,即促进人本身的完善与发展。

本研究认为,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的定位究其根本应从其性质出发进行考量,教育性质是确立教育任务的基点,教育任务是教育性质在教育实践中所呈现出的价值定向和发展尺度。本研究将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定位为基础性、普通性、选择性和预备性,四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层次性,基础性是其他性质实现的基础,普通性是选择性和预备性实现的基础,选择性是预备性实现的基础,预备性是基础性、普通性、选择性实现的条件,选择性是基础性和普遍性的内在要求。普通高中教育性质与任务的核心在于“育人”,因为人始终是目的而非手段。教育的秘密就隐藏在人之中,把“人”写进教育的核心[25],是思考一切教育问题的原点。以“育人”为核心是确立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和教育任务的出发点和归宿。基于此,本研究认为,首先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首先是培养人格完善的人,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基。“人格完善”是为人的根本,是实现自我和社会角色期待的前提和基础,“培养人格完善的人”是普高中教育的“基础性”“普通性”“选择性”的具体体现。因此,“培养人格完善的人,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基”是普通高中教育其他任务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凸显高中教育的独特价值的基础,是新时代普通高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前提和基础;第二,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在于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首先是一个人格完善的人,然后才能够成功完成其他任何角色扮演。因此,这一层次的教育任务也具有基础性;第三,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在于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26],助力于普通高中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四,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在于为高中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做好准备,为高中生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做好准备,为每一位高中生的健康、幸福、快乐的人生奠基;第五,面向未来,从更远处着眼,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在于通过育人适应和引领社会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休戚相关,普通高中教育作为高层次的基础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关键一环,其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才日后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而影响社会的总体发展进程。因此,新时代的普通高中教育应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站位更高,系统思考,进一步深化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进而不断提升其人才适应和引领社会发展的能力及贡献社会的能力。

如上图所示,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的提出建立在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的基础之上,是教育性质在教育实践中所呈现出的价值定向和发展尺度。普通高中教育的五项任务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任务系统,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五项任务由内而外依次展开,具有一定的逻辑顺序和层次,培养人格完善的人,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为高中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及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做好准备,通过育人适应和引领社会发展。其中,“培养人格完善的人”是其他一切任务的基础,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基,一个人格健全的人,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才可以担当起社会所赋予的各种角色任务;在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系统中,“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也具有基础性,一方面,它建立在“培养人格完善的人”的基础之上,合格的社会公民首先是一个人格完善的人;另一方面,“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也是其他任务落实的基础,一个人无论未来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他首先应是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拥有健全的公民意识和责任。在此基础之上,普通高中还承担着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任务,即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在完成此任务的基础上,为高中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及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做好准备,最终,普通高中实现了通过育人适应和引领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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