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媒介与“发现儿童”
——以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为观察对象

2020-12-23 01:50万滢安
关键词:图书馆儿童

万滢安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儿童本身是从人类出现起便存在的客观事实,可是在人类历史上却有近2500年的时间里缺少对儿童的关注,缺少对儿童精神上和文化上的特殊关怀,儿童要么被看作是成人的缩小版,要么被看作是还未长大的成人。“发现儿童”是指发现儿童这个与成人世界有区别,独异而丰富的世界。17世纪到18世纪,欧洲的科技革命为欧洲的妇女儿童解放创造了物质前提,18世纪末到19世纪前期,《人权宣言》提出了“天赋人权”的口号,欧洲确立了民主的思想和准则,启蒙运动提出了解放人的想法,为把儿童从封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做好了精神铺垫[1]。在中国,“儿童的发现”比欧洲晚得多,儿童一直被灌输的是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封建价值观、道德观和伦理观。儿童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社会地位和发言权,仅被看作成人的附属品和私有物,或是未来的劳动力。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社会在动荡之中接受了中西文化的碰撞,新思想、新观念不断涌现,儿童问题逐渐得到重视,儿童正式成为新的关注对象,中国儿童历史命运逐步被改写。

大众媒介是否在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变革上起到了作用?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无论是拉斯韦尔的大众媒介三功能说还是查尔斯·赖特从社会学角度展开的大众媒介四大功能阐释[2],都承认了大众媒介在传播知识、价值和行为规范方面的社会化意义和重要性。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大众媒介的影响和作用早已得到关注和重视,媒介有意无意地影响和塑造着社会对儿童的认知、儿童观的形成和儿童群体本身,中国的儿童问题就是从创办报刊,出版图书,译介国外先进思想和观念开始进入国人视野的。

一、清末民初儿童生存状况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正处在半封建半殖民的状态,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三座大山将苦难的中国人民置于水深火热之中,羸弱的广大中国儿童生活更是悲苦,贫穷、疾病和战争威胁着他们的生命,杀婴、夭折、弃养、失学、流浪、童工、童养媳……都是与他们联系紧密的关键词。

第一,儿童死亡率高,儿童性别比不正常。有学者根据1872年相关的人口统计资料推算1900-1911年间儿童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约25%-30%,儿童人口总数约在1亿-1.3亿[3]。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同存,普遍的生存环境恶劣使得大部分贫困家庭对于婴孩容易夭折已经习以为常。家长也会采取隐蔽的手段使不想养育的婴孩意外死亡,很多家庭夭折的孩子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和年龄记录。儿童的人口性别比例极不正常,有记载的部分地区如上海、山东、广西等数值在1910年分别达到144、125.8和131.5(女=100),大大超出了100-110这一正常范围的上限[4]1186,1353。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使女婴在出生后被溺死杀害或者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因此女婴的死亡率大大高于男婴。

第二,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少,教育内容封建僵化,没有蓬勃朝气的生机和活力。几千年来,中国的儿童大部分是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的,1929-1930年间,中国儿童在校总人数仅占总人口的2.12%,1930-1931年间,入学人口为2.67%,不认字人口占总人口80%。1930年,入学儿童在学龄儿童中占比仅22.07%,1936年也只有23.42%[5]。即使有机会进入学堂或学校学习,儿童接受的也是僵化呆板的教育,被灌输的全是封建道德和旧文化的内容,完全禁锢在封建礼教的枷锁之中。

第三,儿童过早地进入了成人世界,受到残酷剥削压迫。大部分的中国儿童迫于生计或是从出生就被视为未来的劳动力,早早就进入了成人的世界,在纺织、火柴、矿山、缫丝、烟草等行业工作,处境极其悲惨,工作时间长,报酬低廉。云南昆明曾流传过一些汉族生活歌,生动描述了旧社会童工所遭受的压迫和剥削,比如“大路不平小路弯,矿山来了十岁郎;白天背塃挨鞭打,夜晚伤疼想爹娘。”[6]贫苦家庭的女童受欺更甚,往往为了活命被父母卖到相对富裕的人家做童养媳或是被逼去做丫头、婢女,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着种种虐待和压制。

第四,儿童饮食简单粗糙,供给不足,营养短缺。清末民初,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再加上频繁的战乱和灾荒,绝大多数儿童家庭生活极端贫困,孩子们经常食不果腹,处于半饥半饱状态,饮食简单粗糙,因此普遍营养短缺,发育不良。新生儿虽基本是母乳喂养,但母亲自身往往家务繁重、营养不良、生育频繁,因此婴儿没有充足和有营养的奶水,哭闹不休。儿童食品的商品化程度在当时也很低下,国内食品工业严重落后,全国仅几家专门生产儿童食品的工厂,也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研制和生产系统,奶粉全靠进口,绝大多数家庭收入不多,因此也不足以支持家长为孩童购买母乳代用品或辅助性儿童食品。

第五,传染病肆虐,卫生医疗条件落后。旧中国的整体医疗水平偏低,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都无法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清末民初,沙眼、天花、黑热病、肺结核、白喉、脑脊髓膜炎等疾病常在儿童中流行肆虐。防疫工作落后,儿童无法得到有效的防疫和接种,患病后又无法得到有效的诊断和医治,因此儿童体格缺陷甚多且儿童发病率和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医疗卫生水平是人口增长缓慢的原因之一,婴孩出生后得不到积极的保护或是治疗,再加上战争的影响,中国一般婴孩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少数民族地区和偏僻农村婴孩死亡率更是惨不忍睹,当时香港也在为婴儿的高死亡率焦虑。香港卫生医官1895年的年度报告显示当年香港1岁以下婴儿死亡率为680‰,这个数字在1896年的报告中被修改为759‰(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用千分比来表示)[7]。

二、清末民初与儿童相关的大众媒介

大众媒介包含了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馆等媒介工具,中国的儿童传媒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不足以支持儿童广播、电视和电影的积极发展。因此,四种主要大众媒介,包括报刊、图书、图书馆和儿童剧,在清末民初中国儿童的发现和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儿童报刊

1874年2月在广州创刊的《小孩月报》是中国历史上可以考证到的最早的儿童刊物,16开本连史纸印刷。1875年3月,迁刊至上海,由清心书馆出版发行,后改由中国圣教书会出刊,每月一期,主编为美国纽约长老会传教士范约翰。《小孩月报》从早期以文字内容为主逐渐增加了雕刻铜板印刷的各种动植物插图,尤以名目繁多的鸟类和花卉著称,图案精美,因此也是中国最早的一本儿童画报。除了《小孩月报》《成童画报》《学塾月报》《福幼报》这些外国教会和外国传教士创办的儿童刊物外,中国人自己早期也创办了一批儿童报刊,比如1886年创刊的《训蒙画报》和《孩提画报》、1897年10月创刊的《蒙学报》、1897年11月创刊的《蒙童报》等。

进入20世纪后儿童报刊越来越丰富,儿童本位的办报办刊意识愈加凸显。如1901年创刊于杭州的《杭州白话报》就非常重视儿童教育,率先为儿童设立《新童谣》专栏,开创了成人报刊设立儿童专栏的先河。1903年在上海创办的《童子世界》被一些专家认为是中国儿童报纸的发端,设立了历史、地理、小说、传记、故事、格致、游戏、笑话等栏目向儿童宣传民主思想。1922年创刊于上海的《儿童世界》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主编郑振铎提出要把《儿童世界》与以前注入式、灌输式的儿童读物区分开,要成为儿童主动阅读的刊物,该刊从1922年4月起多次举办征文活动,开创了儿童报刊组织发表儿童作品的先河,其彩色印刷和童话故事吸引了不少儿童读者,共出版700多期,是新中国成立前出版期数最多的儿童刊物之一。

2.儿童图书

1897年,商务印书馆成立,这是中国现代儿童图书出版事业萌芽的标志。在1897年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这一段时间中国儿童图书主要以外国儿童文学作品的译述和中国古籍的改编为主。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促使儿童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儿童被视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国家小主人,由此生发了现代儿童文学,20-30年代中国本土作家专门为儿童创作了大批文学作品,比如叶圣陶的童话、冰心的散文、俞平伯的诗歌、黎锦辉的歌舞剧等等,这一时期原创文学作品是儿童图书的主要组成部分,出版儿童图书的机构也在这个时期增加到了50多家,大多集中在上海,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北新书局、儿童书局和开明书局为主要代表性出版机构。

20世纪初期大量的学者、作家、译者、教育家都参与到儿童图书的编辑工作中来,这使得中国现代儿童图书出版在最初就站在一个比较高的平台上。1935年生活书店出版了《全国总书目》,经过筛选比对,1912-1935年间,全国出版的儿童图书共计2600多种,平均每年100多种,虽然数目不多,但已初具完整体系,涵盖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语文史地所有类别,单本书、小型套书、大型文库等一应俱全,幼儿、少儿、青少年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图书。

“如今,作为一家全新的科技型企业,盖瑞特全心致力于用先进的技术帮助主机厂应对排放法规和电动化、网联化趋势,让车辆更安全、更互联、更节能、更环保。” 芮博廉首先这样表达了新公司的定位。他所说的先进技术,主要集中在两大业务领域:一是业界领先的增压技术,包括涡轮增压器、电动涡轮增压器和氢燃料电池电动空气压缩机;二是作为车辆核心的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技术,包括汽车网络安全监测系统、OEM智能诊断和预测性维护及车队早期预警系统等。

3.儿童图书馆

儿童图书馆是专门为儿童独立设置的图书馆或是在公共图书馆中设立的儿童分馆或儿童阅览室及服务部,为儿童提供图书资料,满足儿童学习文化知识和促进智力发育的需求。国外的儿童图书馆事业要比中国早发展100多年,20世纪初叶中国有志之士倡导向西方学习,主张教育救国,创办新式学堂之后,儿童图书馆、儿童读书会、儿童文库才开始逐渐兴起。辛亥革命之后,在全国大办通俗图书馆的大背景下,儿童图书馆正式从学校中独立出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一部分。

1901年,第一篇有关儿童图书馆的译文刊登在《教育世界译篇》上;1909年我国最早的小学图书馆“上海工部局立华童公学图书馆”成立;1912年湖南双峰青树镇董事会创办了最早的乡镇儿童图书馆;1914年京师通俗图书馆儿童阅览室的建立,这是中国公共图书馆首次创建的儿童阅览室;而后1917年10月12日,直隶省(现河北省)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率先兴办儿童图书馆,这是我国最早的独立儿童图书馆,该馆为8-12岁儿童提供图书、玩具,组织讲演会、展览会,并制定了专门的儿童图书馆规定和阅览规则,其服务方式灵活多样。

由于20世纪初叶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局势的动荡不安,中国儿童图书馆的发展比较缓慢。20-30年代,虽然吉林、上海、浙江也先后设立了几所儿童图书馆,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儿童图书馆事业才真正开始长足的发展。

4.儿童剧

儿童戏剧,也称儿童剧,是专门以少儿为服务对象进行写作并演出的戏剧。中国传统戏剧有着800多年的悠久历史,但是儿童剧却是20世纪初才在中国社会出现,封建社会儿童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甚至根本没有人“发现儿童”,因此数以万计的传统戏剧中也就没有专为儿童设计和表演的剧目。近代反帝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中一批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才认识并提出了艺术教育、美育对儿童的重要性问题,这才有了中国儿童戏剧的萌芽。

1919年11月,郭沫若发表了第一个儿童剧剧本——少年诗舞剧《黎明》,塑造了一对渴望民主与自由的新型少男少女形象,借以讴歌革命先锋战士,拉开了中国现代儿童剧的序幕[8]422。1920年起,黎锦晖创作了《麻雀与小孩》,开始致力于民间戏曲与西方歌舞融会贯通的儿童戏剧探索,十几年间接连创作了十几部儿童歌舞剧,并在学校广泛流传,因此他对中国儿童戏剧贡献最大,影响也最深远。同时期的赵景琛、顾仲彝、顾均正等也写过儿童剧,抗日战争期间更多的文学家和戏剧家投入到儿童剧的创作,如叶圣陶的《西门豹治邺》《木兰从军》、于伶的《蹄下》、陶行知的《少爷门前》、崔嵬的《墙》、熊佛西的《儿童世界》、陈白尘的《两个孩子》和《一个孩子的梦》、钟望阳的《小毛毛的爸爸》等。文学家和戏剧家参与儿童剧的创作不仅促进了儿童戏剧从文学向艺术的发展,还在抗战期间为民族救亡运动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战争烽火中接受洗礼的儿童剧已经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不仅有自身独特的艺术品格也具有现实意义,有鲜明的人物形象也有生动的戏剧语言,演出样式异彩纷呈。

三、大众媒介“发现儿童”的三个层面

1.物质文化层面

清末民初,出版技术不断革新和进步,出版业逐渐繁荣,大量新式报刊创办,书籍出版数量平稳增长。曾经处于社会底层或边缘的儿童群体开始进入大众媒介和公共舆论的视野,报刊、书籍上译介或刊登了诸多与儿童生活相关的内容,如服饰、玩具、游戏、生活空间等。这是“发现儿童”的第一步,对中国儿童物质文化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

每一种玩具和游戏都与儿童的体能和心智积极关联,游戏精神关系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儿童的整体精神风貌。“即使在最简单的动物层次上,游戏也不只是纯粹的生物现象和心理反射。它超越了单纯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的范畴。”[9]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是儿童的工作,游戏也是儿童的生命[8]450。清朝末年,新式儿童刊物的大量出现伴随着新式学堂的兴办,游戏开始被列为学堂课程,并且有明确的章程规定游戏课程的时间和次数。1906年清政府学部通令全国各省,省城师范附设的五个月毕业之体操专修科中,要设游戏教习。当时留学日本和美国的归国留学生也将外国游戏带入国内校园课堂。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儿童游戏活动和儿童游戏理论也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发展,吸收外国儿童游戏的精华创新我国儿童游戏的内容和形式,儿童的玩具也愈加丰富多彩,如各式各样的传统风筝、不倒翁、陀螺,还有新式的发条玩具、七巧板等,中国儿童的机智、聪明、力量、活泼、朝气在各式各样的玩具和游戏中得以发现和发展,玩具和游戏在儿童生活、学习、娱乐的各方面改变了旧中国儿童的整体精神风貌。

儿童的生活空间,便是儿童的成长环境,环境中的人与活动构成了儿童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全部。旧时儿童的生活空间往往只有在家庭和极其有限的邻里范围之内,成年人和儿童的起居和生活完全相同,儿童没有足够的私人空间,儿童是“在家”的儿童。儿童缺乏社会交往的机会和途径,因此也没有太多涉足公共空间的可能。现代学校制度和学校课程的规范与完善让儿童在学校这一重要的公共空间有了更加自由和广阔的天地。还有如20世纪初儿童图书馆的新办,儿童的公共空间得以拓展,儿童的精神空间也随着公共空间的延展而开阔。

2.制度文化层面

清末民初,“儿童被发现”在制度层面也得到了引导和保障。五四运动中先进的知识分子为儿童大声疾呼,在各种报刊书籍上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要改变封建礼教残害儿童天性和奴役儿童的状态。媒体呼吁和社会舆论直接或间接推动了在制度层面上“发现儿童”、变革儿童教育制度、保障儿童基本生存权利等进程。

从清末开始,完备的新式学堂体系逐步建立,各种校令和学校规程逐步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这是儿童文化素质提高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儿童发现、儿童成长、儿童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1901年,清政府命各府州县设立学堂,在省城为大学堂,在府的为中学堂,在州县的为小学堂。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包含《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和《蒙学堂》章程6个部分。1903年,《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颁布,对儿童启蒙教育有了明确的要求,1904年实行《奏定学堂章程》,这是近代中国首个比较完备且在全国实施的学制,包含了各类各级学堂章程,形成了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订立了学校管理办法、教授法和学校设置办法。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改革了清末教育制度,统一了教育机构名称,统一为学校;女生被允许进入学校,并可以男女同校;废除小学读经科,重视手工课和珠算课;高等小学以上重视兵式操;教科书全部更新;中学停止文实分科;中学及初级师范学校学制统一改为4年等等,同时还提出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1922年,北京政府教育部又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令》,改革后的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规定初等教育六年,分四年初级小学和两年高级小学;中等教育也是六年,分三年初级中学和三年高级中学;与中学平行的有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高等教育设大学,学制四到六年。

中国古代社会已有一些相关论述涉及儿童的其他基本权利,对儿童的痛苦报以深切的关怀和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在人权思想和制度上是欠缺的。清政府在戊戌变法后实行“新政”,颁布了一些与儿童权利相关的政策和法规,1898年光绪皇帝批准了《请禁女童缠足析》,这是对女童身心健康的一种关注和维护。1906年,京师外城总厅颁布了《外城初级教养工厂章程》,详细规定了教养儿童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1908年,京师外城总厅又在《管理人力车规则》中对童工的使用进行限制,保障了儿童的合法权益。1910年,京师内外城总厅会制定了《管理种痘规则》,规范了儿童接种疫苗和儿童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措施。1911年,《大清新刑律》中就提到:“凡未满十二岁人之行为,不为罪;但因其情节,得施以感化教育。”[10]1912-1949年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不少关于儿童权利的政策法规,规范了儿童的结婚年龄、儿童的民事行为能力、童工的工作条件、失足儿童的特殊司法保护等等,多方面保障了儿童的生存权和身心健康。1949年4月4日,《申报》发表了关于保卫儿童权利的专题社论,较为明确全面地概括了中国社会对儿童权利的基本责任:“第一,生命的保存;第二,健康的增进;第三,游戏的机会;第四,童工的禁止;第五,教育的实施。”[11]

3.精神文化层面

清末民初是中国儿童观发生根本性改变的起点,儿童不应是“顺民孝子”之儿童,也不应是“新民强国”之儿童。外部力量与内部需求的共同作用彻底改变了将儿童视为未长大缩小版的成人或劳动力、没有独立人格的旧儿童观。“儿童本位”教育观、“儿童本位”文学观、“儿童本位”翻译观等都是在大众媒介试图发现儿童问题、解决儿童问题的过程中生发的。大众媒介不仅提供书籍、报刊、戏剧等看得到的“服务”,它还积极发挥其社会改造的功能,改变人们的社会认知,最终改善儿童的生存处境。

在华传教士和中国近代第一批有识之士通过翻译活动将西方文化介绍到中国,刊载在童刊童书上的异域先进知识和进步思想丰富了中国儿童封闭的生活,逐渐打开了他们禁锢的心灵。最早的儿童刊物《小孩月报》便用浅显文字主要介绍西方的科学知识,包含了科学、诗歌、故事、名人传记、博物等栏目;《蒙学报》上登载西文教授法、西文比类学、西方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等内容。大量的西方读物被译介成儿童书籍,如梁启超译《十五小豪杰》《世界末日记》;林纾译《爱国二童子传》《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包天笑译《苦儿流浪记》《馨儿就学记》《儿童修身之感情》;还有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的多次译介引进。这一时期大量儿童刊物的创办和大量儿童书籍的译介本身就显示了当时中国社会各界对儿童问题的关心,而刊载和译介的内容又积极推动了中国新型儿童观的形成,这些都为中国儿童后期作为完整的人、有人格的个体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

随着西方现代文化思潮的引入中国,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到19世纪确立起来的人本主义思想引起了中国有识之士的强烈反响,他们认识到中国要发展要改变半封建半殖民的命运必须要确立人本主义思想,必须首先解决人的问题。中国社会有识之士的觉醒和崛起是中国儿童之所以被发现的内部动力。首先要认清封建社会中人的非人地位和无人格的状态,其次发现了人还要发现全面的人,成人与儿童应该是有各自生命发展规律的,要将儿童与成人分开发现才是全面地认识人。鲁迅、周作人、陈独秀、胡适、李大钊、蔡元培等无不对儿童深切关注,并为儿童水深火热的生存状态疾声呼吁,强烈要求“救救孩子”,“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以孩子为本位”[12]。“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和内外两面的生活。”[13]

作为人的被发现的一种延伸和拓展,中国的儿童也得以发现,新的儿童观的确立使得20世纪迎来了儿童的时代,种种服务儿童的门类随之产生,这是历史的趋势也是历史的必然。在“发现儿童”的过程中,大众媒介是西学东渐的重要传播渠道,又是国内有识之士的发声器和宣传武器,同时也是社会的监督机构。

四、结语

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指出“童年”是一个被发明出来的概念,印刷术普及以后“童年”才诞生。不去细究他要意指的内涵,可以明确看到的是传统的纸质媒介与“童年”的发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无论在西方或在中国,目前的大众媒介与儿童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媒介出现以后的时段。因此,研究中国最早的大众媒介形态在“儿童的发现”中起到的作用似乎跳出了一种固定的考察联结模式,颇具学术价值和精神史意义。“儿童”在很长一段历史里都是不被触摸的尘封之物,大众媒介是有意还是无意裹挟进“儿童的发现”之中也极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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