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中国特色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2021-01-29 01:29刘斌志苏海瑞重庆师范大学重庆4033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残疾人服务研究

文/刘斌志 苏海瑞(..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33)

内容提要:新世纪以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支持,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的实务探索与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相关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并在价值伦理、理论视角、方法技术、发展模式、实务领域、社会政策、域外经验以及本土实践等八个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研究框架。已有成果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研究成果质量不足、研究体系尚未形成、核心能力不够明确、学科话语体系滞后等方面的困境。未来残障社会工作研究要不断开展证据为本的经验研究,总结提炼本土服务模式;要吸收国外残疾人服务经验,形成本土研究框架体系;要提升实践服务的核心能力,建设专业研究人才队伍;要构建本土化学科话语体系,提升学科地位和话语权。

进入新世纪,残障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不断丰富和拓展,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以“残障”“残疾人”“社会工作”作为主题在中国知网 (CNKI)进行检索发现,截至2020年12月共有281篇研究成果,筛选出符合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文章78篇,并对其进行了文本分析,发现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研究已有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发展的局限与困境。首先,从文献发表数量来看,残障社会工作研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01年到2020年,共发表研究成果275篇,2013年达到峰值28篇。其次,从研究成果质量来看,残障社会工作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在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中,一共有40篇文献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上,20篇论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再次,从研究地域分布来看,北京市、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是研究力量主要聚集地,西部地区研究力量分散且成果较少。最后,从研究文献类型来看,残障社会工作的研究侧重于理论、调研和政策方面,实证性研究较少。2004年以前仅涉及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概念性研究,2006年以后开始重视相关的应用研究,2011年以后的研究则进一步深化,旨在探讨各省区市的实践经验及优化策略的研究,近年来则日益强调残障社会工作本土化与科学化研究,并形成中国特色。

一、 中国特色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主要议题

综合分析发现,新世纪以来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研究主要围绕价值伦理、理论视角、方法技术、发展模式、实务领域、社会政策、域外经验以及本土实践等八个方面展开,具体分析如下:

(一)价值伦理研究

价值伦理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是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具体包括伦理困境、价值观原则和伦理反思。首先是伦理困境的研究。梁德友认为残障社会工作具有伦理特征,具体包括服务对象上的伦理、服务内容上的伦理、专业伦理属性[1]。毛新志则将其归纳为价值观念、原则和角色困境,具体包括个体型残疾观和社会型残疾观的抉择、自我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的取舍、保密原则与无伤害原则和善行原则的冲突、知情同意原则与无伤害原则和公正原则的冲突、雇员角色与服务者角色的冲突、同工角色与服务者角色的冲突等[2]。也有研究认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伦理困境包含理念的伦理缺失、救助目的异化、手段污名化以及残疾人保障与福利服务存在道德风险等方面。其次是价值观原则的研究。刘斌志等认为社会包容、全人康复、优势为本是残障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3]。毛新志等则将人本化作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价值取向,包括平等、尊重、理解、增能、参与、共享等理念[4]。最后是伦理反思的研究。毛新志认为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包括个体型残疾观和社会型残疾观存在冲突、非残疾人制定的伦理守则不适用实际操作、源自西方的残障社会工作与中国本土文化存在差异、残障社会工作者尚未形成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并提出将优势视角作为理论支撑,促进社会对残疾人的主流观念的改变,并自下而上地建立伦理守则,建立社会道德共识,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解决残障社会工作伦理困境问题的策略[5]。梁德友则认为需要通过构建伦理制度、规范救助行为、增强“内源”发展、打造以尊严为目的的精神家园等方式构建残疾人伦理关怀的长效机制[6]。

(二)理论视角研究

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残障社会工作具有自身的学科和理论基础,也离不开对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跨学科知识的借鉴和运用。首先是心理学层面的理论,主要包括抗逆力理论、污名理论、社会支持理论和多元智能理论。姚进忠等基于环境-个体的抗逆力模型,提出了构建抗逆力网络支持资源、培养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接纳残疾人多样性的干预策略[7]。陈福侠则从残疾污名的形成模型、影响因素和功能出发,建议将污名与歧视纳入全纳教育,加强残疾儿童积极心理培养,增强师生的心理抗逆力[8]。其次是社会学层面的理论,主要包括场域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化理论。易艳阳以场域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以“自主”“恰适”“整合”“协同”“精准”为特质的助残社区组织多维发展路径[9]。吴娟等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出发,认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应突出以残疾人为本、重视残疾人的服务需求、更新评价方法体系[10]。再次是社会工作层面的理论,主要包括优势视角理论、需要理论、生活世界范式和生态系统理论。有研究基于“优势视角”尝试从“稳固三角形”的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高校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基本内容构建高校残疾人社会工作实践模式[11]。童星则将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基点定位为:从“问题视角”转向“优势视角”,为残疾人“赋权”“增能”,从“生活救助”发展到“助其自立”[12]。还有研究从需要理论出发,研究发现残疾人社会福利供给的三个环节存在生产环节脱离需要、组织环节效率低下和输送环节人性化不足的困境,并提出了立足于残疾人需要的整体性治理策略。焦若水在生活世界范式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关系分析中,强调了残障社会工作实务不应抽离服务对象所在的生活世界[13]。最后,是经济学与管理学层面的理论。陈功等立足于包容性发展视角,认为我国残疾人福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应采用生存性福利与发展性福利并重的双轨制方法,既要建立高效的社会安全网,还要注重健康、教育、就业、环境保障全覆盖,强调增强个体承担社会风险的能力[14]。也有研究借鉴积极福利视角,从扩大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和范围、加大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加快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育三方面政策实践入手,解决集中就业保护功能弱化和分散就业市场竞争加剧阻碍残疾人就业的问题。

(三)方法技术研究

为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需求,残障社会工作不仅面向个体及其家庭提供个案工作,更面向相应群体和社区提供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首先是个案工作。有学者指出,残疾人社会工作中引入个案工作方法,需建立包含个案建档、分级对个案进行跟踪和采用调级制度的完整的体系。也有研究基于出院计划的实践证明拥有“人在情境中”和“全人健康”的理论视角的社会工作者,是发挥个案管理在残疾人个案工作作用的有效推手。潘泽泉等则强调个案工作的本土化实践中要注重中国文化传统及家庭关系在服务和评估过程中的作用[15]。其次是小组工作。有研究证明了小组工作介入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性,不仅提升了组员的劳动就业意识、自助能力、劳动技巧,也改善了组员的就业状况,但在介入过程中存在缺乏正式支持系统的发展、缺乏生理康复的内容、没有政策支持的缺陷。也有学者指出小组工作在残疾人社会工作中运用应贯彻优势视角的工作理念,落实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作内容,强调“人在情境中”。最后是社区工作。包学雄等在民族地区残疾人社区工作实践中发现其处于基层服务“断层”、残联“缺位”、残疾人主体地位无保障的困境,推进民族地区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是重要的应对措施之一[16]。也有研究认为我国社区康复虽起步晚但发展快,积累了因地制宜的工作模式等实践经验,同时也面临着农村覆盖率低、保质不保量、服务内容局限性强、设施薄弱、方法体系不完善等挑战。徐帅则提出了扩大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贯彻包容性发展理念、形成科学的评估体系、加大社区康复的循证研究等发展建议[17]。

(四)发展模式研究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残障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和本土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并形成了一定的经验。首先是专业化发展模式。葛忠明认为专业主义倾向是残疾人公共服务专业化的一个潜在问题,“外包制”模型中的政府在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时,需要设计“非营利”等能使残疾人工作者具备利他主义的爱、使残疾人事业成为爱的事业的原则,并使之得到落实和执行[18]。刘翔和周沛认为残疾人事业中的托养专业化服务体系构建,需要从托养服务的资金支撑、人才队伍、内容方式、机构运营四个方面着手,达到地方化与民间性、职业化与个性化、标准化与规范化、社会化与市场化的理想状态[19]。此外,谢建社主张通过社会工作者渗入体系、社工服务嵌入机构、服务机构实行准入制与淘汰制、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推进残疾人服务向专业化转变[20]。

其次是国际化发展模式。梁德友等认为走国际化道路是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西方道路注重“公民权利”、贯彻以人为本、强调公平优先,成熟的残障理念、救助模式和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21]。有研究以国家开放大学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为例,说明“高素质+创新性+实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符合国际化发展方向。

最后是本土化发展模式。王磊等研究认为,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残疾模式框架体系,一方面要构建以“包容性”“投资性”“积极性”为核心内容的理论范式,另一方面也要构建以“动态性”“发展性”“参与性”为基础的政策设计体系,此外还应构建以“全程化”“多元化”“赋权化”为基础的福利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残疾人生存与发展水平[22]。梁德友和周沛也认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应从理念、主体、水平、政策、保障五个层面入手[23]。还有学者认为将社会工作“平等、参与、共享”的价值理念和“社区照料”的工作方法融入残疾人社区服务,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本土化的体现。潘泽泉等则提出了利用传统中国熟人社会的关系特征、注重中国特色的家庭和群体观念、结合中国文化传统的本土化路径[24]。

(五)实务领域研究

随着实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目前我国残障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形成了教育、就业、康复、社会保障和文化与体育工作等领域。第一是教育工作领域。有研究结果指出我国残疾人教育存在单考单招办学层次低、区域分布不均衡以及招生计划数量少、专业范围小、对象集中等问题。于娣和邱观建认为应结合残疾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授课内容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切入点,以社会适应性教育为着力点,以政治素质教育为支撑点,满足其个性化、特殊化的教育需求。[25]也有研究认为高校要设置特殊教育组及残障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中心,既保障残障学生的学业水平,也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郭利明等阐明了人工智能在破解教材设计不合理、师资队伍薄弱、残障类型和程度不一、管理难度较大、医疗救助缺乏等难题的优势,并具体阐述了人工智能应用于特殊教育的现实性问题[26]。

第二是就业工作领域。康琛宇等的研究认为,我国残疾人就业率偏低、层次偏低、收入水平偏低、就业稳定性差的总体形势没有改变,城乡残疾人就业分化逐渐扩大,劳动力市场存在性别歧视现象,残疾女性的就业扶贫需求显著低于男性[27]。杨蓉蓉的研究也发现了残疾青少年劳动就业面临就业链条不通畅、社会支持不足、按比例就业政策有漏洞、不法团伙引诱其犯罪等问题[28]。面临上述困境,杨立雄等建议就业政策应该做出适时的调整,包括纳入性别敏感视角,制定差异化的城乡人力资本投资政策,重视政策优化;注重残疾青少年素质教育,加大对农村、女性残疾人技能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残疾人进行心理辅导,扫除心理障碍等策略[29]。此外,互联网技术也成为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康复工作领域。黄永梅等研究发现,社会工作介入重性精神病个案管理效果明显,应成为重性精神病个案管理的发展方向[30]。何雪松等的实验研究也证明了社区精神分裂症康复中小组工作的技术运用具有积极作用,并就提升小组效果与促进社会工作者服务提供者与资源整合者的角色扮演进行反思[31]。但也有研究强调,社会工作与精神康复相似性是中国大陆社会工作发展的机遇,社会工作介入精神康复同时面临着社会工作专业知晓度低、社工缺乏专业身份和必要的资源、社会工作尚未实现本土化等挑战。

第四是社会保障工作领域。姚进忠等分析了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历史演进和逻辑理路,认为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正处在深化改革期,并指出其分类精准帮扶和组合式普惠福利的发展方向[32]。王磊等认为“断裂社会”的特征是造成我国残疾模式与福利模式不匹配的根本原因,实现两者的价值、目标、手段和主体的无缝隙匹配将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福祉[33]。万国威则主张我国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在突出福利可及性前提下,应保障各地区福利可及性的大致均衡,并确保具有特殊需要的残疾人群在福利可及性上的优先性[34]。吴敏认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覆盖存在缺口,将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其照护服务的需求,应建立健全残障失能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残疾护理与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的对接融合,并引入多层次护理保障体系[35]。

第五是文化与体育工作领域。大部分学者认为残疾人体育与残疾人文化具有强烈的互促性和一定的互制性,兼顾发展残疾人体育与创新残疾人文化机制,可以促进两者和谐互促、融合发展,实现残疾人文化与体育共赢。也有学者建议图书馆提升为残疾读者服务的意识、评估残疾读者需求并提供个性化服务、引进现代化智能设备和技术,同时向残疾读者推广阅读疗法。郭翔的研究认为推动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需提高对残疾人体育的认识水平、建立体育健身指导机构、加强健身场地与器材建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36]。

(六)社会政策研究

残障社会工作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国残疾人事业、政府购买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社会政策的支持。首先是政府购买服务。许多学者关注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易出现外部服务行政化和社会治理内卷化的问题。有研究则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动力不足、社会组织的发展无法适应政府购买服务的需要等是问题症结所在,并建议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政府制度的完善。杨英等总结了广东省助残民间机构发展缓慢的因素,并提出了以主体引导、多层推进、协调互促为特色的“广东模式”,以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37]。也有学者强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应与民间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资源共享、注重社工伦理的责信架构,助力政府与社会建立公私协力的关系。其次是人才队伍建设。诸多研究强调,目前残疾人专职委员存在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工作水平不高和考核、选拔与任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并建议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准入制建设,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机制,充分利用高校社会工作的学科资源,提高残疾人专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其中,谢建社认为我国残疾人服务质量难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建构包含学者、专业学生和准社工在内的残疾人服务工作组织体系是提高残疾人服务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途径[38]。刘斌志则建议通过专业化策略推动残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即加强学科建设、重视价值培育、强调专业理论的学习与运用、注重专业技巧的提高[39]。最后是学科体系建设。不少研究都指出培养高质量残障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性,并强调培养过程中应提高综合实践的实效性,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制定监控体系等。有学者则强调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应当设置相关研究领域,并配备专业师资队伍。刘斌志认为残障社会工作应该着力构建价值、知识、技术三维度的核心能力指标体系[40]。

(七)域外经验研究

全球范围内残障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探索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服务模式与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并体现在相关的研究成果之中。首先是国际经验比较研究。杨立雄认为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值得借鉴,如强调保障残疾人“普通生活水平”并包含多元化服务内容的英国模式,采取机会平等和正常对待原则的、以保护权利为主的美国模式,都有助于促进残疾人的福祉。在此基础上,杨立雄建议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中应确立“增能”的理念,匹配好各地政府的权利与义务关系[41]。胡仕勇等根据各国残障者社会保障的突出特点归纳了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和市场叠加型,以英国、瑞典、新加坡和印度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以及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叠加型三种残障者社会保障模式的分型[42]。夏扬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助残项目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以增加残疾青年教育机会为首要目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帮助残疾青年融入社会、结合残疾青年的年龄特点个性化开展助残项目、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手段和体育运动作用等经验值得我国借鉴[43]。其次是美国经验研究。周沛的研究发现美国构建出的“融合(Inclusion)”“整 合(Integration)”“独 立(Independent)”的“三I”残疾人社会支持范式,对残疾人提供系统性、完整性的支持与帮扶,启示我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需从理念先行、制度推进、专业驱动、心理调适、实现价值等方面入手[44]。金梅分析了美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英国公共服务福利模式和日本公共服务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优势,强调我国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需不断完善法律和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供给,提高残疾人参与率与公共体育服务质量[45]。最后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验研究。彭华民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内地社会福利制度的福利政策、福利机构和福利服务的三维比较发现,内地的残疾人福利发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存在差距,建议内地通过出台以残疾人需求为本的福利政策,做实“政府主导、官民结合、社会参与、家庭扶助”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引进社会工作者参与服务等方式,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政策[46]。刘祖云、毛小平的研究发现香港特别行政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以社区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并配备了专业的社会工作队伍,为残障群体及其家庭提供了有效的外部支持,并建议内地构建政府“掌舵”,非政府组织“划桨”的格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社会工作职业化,以促进内地残障事业和残障服务的发展[47]。

(八)本土实践研究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下,新世纪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了多元化探索与实践,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本土化服务经验。首先是残疾人托养照料模式。吕明晓的研究总结了我国各地具有特色的残疾人照料服务探索,北京市“温馨家园”是一种日间照料型托养照料模式,服务项目特别是文化娱乐活动方面内容丰富、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是其鲜明特色;广东省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残疾人展能中心、康宁农场、春晖庇护工场和康怡之家等系列残疾人托养照料模式代表着我国残疾人托养照料工作的较高水平,具有起步早、理念新、投入大、形式多、服务专业等优势;上海市残疾人托养照料模式的进步之处是依托发达社会工作学科等支撑体系,具有专业化的服务优势;以杭州仁爱托管中心、宁波阳光驿站等为代表的浙江省残疾人托养照料模式则有政府主导、残联推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分类实施、注重服务的特色;江苏苏馨家园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三种模式,并通过各级政府给予托养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给予托养残疾人护理补贴[48]。其次是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秦琴基于中山市有孤残儿童的部分家庭的考察,认为社会工作介入的家庭寄养“中山模式”,提供寄养家长的培训服务、寄养儿童的成长服务、亲子互动活动、危机干预与个案跟进等服务,发挥家庭寄养原有成效的同时,还克服了其实施的难题[49]。而朱孔芳对上海福利院提供家庭寄养服务的研究侧重于社工介入的流程,主要包括寄养家庭的招募、评估与选择、试寄养、正式寄养等环节,并指出应从高素质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科学评估体系构建和提供制度支持等方面促进家庭寄养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50]。最后是“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模式。总体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技能培训+政策扶持模式、服务平台+招聘会/示范基地模式、政府购买+电商服务模式三种具有推广性的经验模式。其中,江苏省实施电商助残计划,四川省残联建立“量体裁衣式”服务信息平台,上海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借助第三方机构帮助残疾人居家就业项目提升网络营销模式等,均是我国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域 “互联网+”的有益探索[51]。为有效推动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把“就业帮扶”“‘互联网+残疾人’服务能力”列入全省残疾人“十大全面小康提升计划”,阿里巴巴等公司为残疾人提供流量帮扶,全省已有从事电商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约1万人。石岩等研究发现,江苏宿迁市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的实践体现了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特色,其引入技师院校、社区组织和人力资源公司等机构,对残疾人开展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服务的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2]。还有学者基于北京老年医院个案服务的研究,认为“医务社工+个案护士”管理模式具有全面高效的优势,增加了人文关怀。

二、中国特色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本土反思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与研究探索,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研究不断深入,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一是研究成果不断积累。2010年以后,每年发表文献数均超过10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献数量占总数(1990年以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总数)的77.5%。二是研究领域不断深化。近年来,残障社会工作研究模式从个人模式转向社会模式,研究内容从康复到就业、教育,研究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和民族地区,呈现出由宏观到微观、普遍到特殊的研究趋势,并开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模式的探索。三是研究影响不断扩大。一方面,学界通过理论探讨研究了残障社会工作发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倡导开展残障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另一方面,各省市陆续推动了残障社会工作地方实践,越来越多的实践经验成为各级党和政府决策的参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残疾人需求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诸多发展限制。首先,研究成果质量不高。相比社会工作其他分支领域的发展以及国外残障社会工作研究,当前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远不能回应实践的需求。一是理论分析较多,核心概念不够明确,研究领域分散;二是思辨分析多,实证与经验研究少,研究数据始终停留在十多年前,更新速度跟不上研究的步伐;三是服务的优化方案设计多,实际应用的经验研究少,导致相关服务的证据性不足,难以证明服务的成效性;四是服务项目及服务实践多且集中于部分地区,地域发展不平衡,模式提炼与服务经验分析少,普遍适用全国残疾人服务的理论体系及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均未形成。其次,研究体系尚未健全。我国残障社会工作研究起步晚、重视程度不足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土研究体系和核心研究力量形成。目前国内专门从事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以及学术期刊较少,难以支撑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核心能力不够明确。作为一个兼具理论研究与实务拓展双重属性的专业领域,残障社会工作研究不仅要引领专业知识、学科建设以及理论积累,更要总结服务模式、发展服务能力、凝练服务标准、建设专业队伍。与此属性相比,当前残障社会工作研究依然存在诸多局限。一是残障社会工作者数量不足,具有行动研究能力的专业人员更是稀缺,导致服务实践难以与理论形成有效对话;二是残障社会工作服务的志愿服务较少,导致已有理论难以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不利于先进理论的积累与落后认识的革新;三是价值伦理研究未引起学界的重视,残障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没有明确的指导原则,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服务的优势无法得到展现;四是服务内容过于广泛琐碎所带来的服务技术和能力过于碎片化,专业核心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体现较弱。最后,学科话语体系滞后。与满足残疾人多元化服务需求、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目标相比,残障社会工作未形成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学科体系,其学科建设存在较多局限。一方面,虽然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数量较为可观,但其质量及影响力不高,难以完成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任务;另一方面,我国超过300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而设置残障社会工作研究领域的占比较低,从事残障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才匮乏,遑论高水平的研究人员及专业的学科梯队。

三、中国特色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未来展望

首先,要开展证据为本的经验研究,总结提炼本土服务模式。一是要加强残障社会工作领域服务者、研究者以及管理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协助社会工作者参与行动研究,引导管理者开展政策分析,促进研究者参与服务实践,从而实现实践、理论与政策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在原有服务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引入证据为本的研究理念和模式,引导残疾人服务项目设计符合专业、科学和规范的标准,促进服务的知识和理论积累。三是要充分重视我国残联开展残疾人服务的历史传统和宝贵经验,从中提炼和总结专业的理念、方法和技术,构建中国特色的残障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四是要对国内不同区域的残障社会工作服务和研究模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升并开展示范推广。

其次,要吸收国际残疾人服务经验,形成本土研究框架体系。一是要积极学习和引介国外残障社会工作的服务和研究经验,不仅要积极翻译、引进国外残障社会工作的经典教材、研究专著等成果,更要对国外成熟的残障社会工作理论和模式进行有选择的学习和吸纳。二是要吸收国际残障社会工作的学科经验,建立本土残障社会工作的服务框架和研究领域,并培养本土研究学者,建设本土研究平台和机构,形成本土残障社会工作研究的学术共同体。三是要扩大引进残障社会工作发展具有典型意义的覆盖面,要系统、详细地介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四是要注重本土残障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输出,加强与国际先进经验的沟通对话,发挥后发优势,提升我国本土残障社会工作在国际的知名度与认可度。

再次,要提升实践服务的核心能力,建设专业研究人才队伍。一是要从学术上厘清残障社会工作的核心能力要素、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其评价标准,为相关的服务和研究工作提供指南。二是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和视角,加强残障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服务机构、研究平台以及政策保障体系的研究,通过研究力量的壮大来促进研究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三是要注重人才的能力培养,既要强调研究人员的实务和研究能力的培训,还要促进实务工作者价值观、技巧等方面能力提升,并加强理论及实务人才的交流,全面提升残障社会工作的研究及服务水平。四是要着力研究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残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议题,促进残障社会工作纳入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

最后,要构建本土化学科话语体系,提升学科地位和话语权。一是要积极借鉴生理学、文化学以及人类学等诸多学科理论,引介和转化其他学科的知识,并形成残障社会工作的内生理论,更新残障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二是开展多种类型的研究,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并重,重视文献综述法的应用,从价值伦理、方法技术、社会政策等多角度入手,拓宽研究领域,增加研究成果数量,扩大研究影响。三是不断总结本土残疾人服务的经验,总结、归纳和提升我国本土残疾人服务尤其是残联开展服务的历史经验和本土智慧,从而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残障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体系。四是不断提升研究的决策咨询、建言献策以及社会倡导水平,促进研究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本土残障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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