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重差分法的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政策研究

2021-04-06 02:17王美琪
北方经贸 2021年3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变量东北

王美琪

(黑龙江科技大学,哈尔滨150027)

一、研究背景

2003 年开始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东北经济一路追随全国经济发展步伐,东北振兴的政策不断完善深化,但由于制度与技术创新不足,2010 年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回落,2014 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正式发布,着力解决东北经济增长动力衰减的“新东北现象”。2018 年9 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东北三省考察时提出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东北三省虽然同处于一个区域,但是,三省原有的经济基础状态、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发展优势及劣势各不相同,要推动东北的全面振兴,需要掌握不同区域发展的特点,并同时能够相互取长补短,联合发展。黑龙江省作为东北地区三大省份之一,是引领东北振兴,打造东北国家经济支撑带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核心区域之一。在国家启动东北全面振兴的背景下,黑龙江省应把握政策契机,结合实际,找出适合自己的发展定位,探索合适的发展道路,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以此来实现黑龙江省的全面振兴,为实现东北的全面振兴做贡献。

二、黑龙江省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业和资源大省,其经济发展能力在振兴东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全力挖掘经济增长动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现状基本情况如下。

(一)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现状

2003—2018 年黑龙江省GDP 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直到2018 年黑龙江省全年GDP 达到16361.6 亿元,经济增长整体向好,但GDP 增长速度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三次产业占比由2010年12.7:49.8:37.5 到2015 年的17.5:31.8:50.7 再到2018 年的18.3:24.6:57.1,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已逐渐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与全国同期水平和其他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的三次产业配比仍有巨大调整空间。

图1 黑龙江省2003—2018 年GDP、GDP 增长率变化

(二)黑龙江省实施政策梳理

2014 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开始。自2010 年经济增速下降以来至2018 年黑龙江省主要出台了百余项区域政策,本研究所指的区域政策是黑龙江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而制定的一系列对应政策和措施,不包括黑龙江省各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根据政策的具体内容,可以将其分为空间布局政策、产业发展政策、财税金融政策、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对外开放政策、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政策和其他政策等。具体划分的政策类型及各类政策占比结果图2 所示。

图2 具体性政策类型分布

三、黑龙江省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结合以上现状,为进一步分析影响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现运用双重差分法对黑龙江省2014 年贯彻落实《意见》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实证分析。

(一)模型介绍

本研究采取的双重差法其原理是,通过对比控制组和实验组在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大小,来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具体回归模型设置如下:

其中,i、t 分别表示地区和年份;Yit为被解释变量,即GDP 增长率;Z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ξit为随机扰动项。设置d 和d2014 两个虚拟变量,其中,d=1 表示处理组(即黑龙江省13 个地级市),否则d=0;d2014=0 表示政策实施之前的年份,d2014=1表示政策实施之后的年份;d·d2014 表示政策虚拟变量,其前面系数的正负分别代表政策变量促进经济发展和抑制经济发展。

(二)数据与变量选取

本研究搜集整理了黑龙江省13 个城市及控制组68 个城市9 年(2010—2018 年)的统计数据;根据目前主流文献的普遍做法选取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农业发展水平(argi)、工业化水平(indus)、产业结构(struc)、政府支出规模(gov)、对外开放水平(fdi)、人力资本(edu)、人民生活水平(live)、资源型城市(envi)、科技创新水平(patent)、基础设施(far)。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分析

通过平衡性检验,消除处理组与控制组的系统性差异后,为得到“政策”影响的净效应,运用双重差分对政策实施前后影响经济增长的各政策代理变量变化进行差分估计,结果如表2。

表2 实证估计结果

表2 中,最为重要的估计参数是“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双重差分估计结果,主要体现在虚拟变量的交叉项(d·d2014)的系数上,为0.116,显著为正,政策的实施与黑龙江省经济增长呈现出正相关。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分析不同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以便考察政策的具体效果,对各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进行具体的差分估计,如表3 所示。

根据表3,非农产业结构、政府支出、对外开放、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民生相关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创新引导相关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农业、教育以及城市转型的相关政策对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且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政府干预程度是市场化程度的重要衡量指标,政府干预程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黑龙江省政府干预程度过高,超过一定程度将会对经济增长起到反作用。

表3 控制变量双重差分结果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黑龙江省发展现状和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实施的新一轮振兴政策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发展问题。成效主要体现在显著地增加了地区的经济总量,政策的短期刺激效应明显;但在农业发展、政府财政支出、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方面不够完善。

黑龙江省作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一环,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禀赋条件为促进黑龙江省的不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自身发展因素,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道路。

第一,黑龙江省应在顺应全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趋势的同时,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保持经济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注重区域政策设计的长期结构调整为导向,避免短期利益的行为所造成的高速增长,保持东北经济速度的合理稳增长。

第二,要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力性,明确相关区域政策目标和具体任务,各地方政府要提高自身政策执行的自主性,充分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对策能力,使政策内容具体化,彰显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到能够从根本上落实政策,发挥政策实施效果的辐射带动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地区经济发展问题。

第三,加强具体性区域政策的针对性,一方面要充分考虑黑龙江省各地区的内部差异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具体区域政策的细化程度。提高针对特定区域政策比例,对黑龙江省各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特殊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黑龙江省各地区因未区分差异性的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同质化问题。加大对区域政策的细化力度,在配合总体性规划的相关政策尽快出台的基础上,出台与各地方政府配套的相关政策,使政策实现规范化、合理化引导地区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黑龙江省为实现东北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障。全省倾尽全力,利用各地的地缘优势,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各司其职,充分协调省内各区域均衡发展,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做贡献,使黑龙江省成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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