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互促机制建设

2021-09-05 19:54吴慧鋆
廉政文化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廉政文化高校

吴慧鋆

摘   要:当前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一方面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廉政文化的支撑,导致制度设计不科学,执行难以到位;另一方面廉政文化建设缺少制度保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廉政制度建设过程中师生参与度低、缺乏文化认同,廉政文化建设中制度约束不够、应付心态较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构建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互促机制,形成以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制度功效、以廉政制度建设固化廉政文化成果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高校;廉政制度;廉政文化;互促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1)04-0074-08

高校廉政制度指的是一系列用来规范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与师生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规章制度、文件通知、条例规则等。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有广义、狭义两种,广义的廉政文化包括廉政制度。本文中的高校廉政文化是指狭义的廉政文化,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陶冶师生员工情操,促进师生养成良好品德修养的廉政知识、廉政精神,以及公平、公正、和谐的育人环境等。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犹如高校廉政建设的两翼,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必须让文化的“软实力”与制度的刚性同时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高校廉政建设。然而,目前高校廉政建设中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校园廉政建设的进程与效果。本文拟对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互促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分析,并对如何构建互促机制提出建议。

一、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其辩证关系

(一)高校廉政制度的内容体系

高校廉政制度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教育行业制度三类。

1.党风廉政制度,主要指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环节、党员领导干部管理、议事规则、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一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实施过程、考核及问责的系列制度。二是针对高校廉政建设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的相关制度。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等。三是关于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主要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四是针对权力监督的相关制度。如《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纪委工作例会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

2.业务管理制度,主要指对高校行政权力运行、教学科研管理过程及人、财、物的管理等。一是对人的管理制度。包括干部的选拔、考核与管理,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教师的招聘、职称评聘,如《人才引进制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预算、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报销内容及范围等的规定;对相关经济活动过程管理的规定,如《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相关酬金发放规定,如《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改革方案》《继续教育经费和收益分配暂行办法》等。三是资产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物资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借用及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四是审计制度,如定期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制度等。

3.教育行业制度,主要指师德师风、学术规范、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一是对师德教风的管理规定。如《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規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二是对学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学术腐败的界定、惩处办法等,如《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三是科研项目与学术交流等的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立项结项、科研基金的管理使用、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学术交流的组织实施、科研机构的管理等做出的规定,如《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办法》《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国际交流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财务预决算审计审签暂行办法》等。四是学科建设制度,主要是针对建设经费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规定,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等。五是学生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推免保研、评奖评优、奖学金发放、学位授予等的规定。

(二)高校廉政文化的内容体系

高校廉政文化主要指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廉政价值观和精神实质,“传播廉政文化的教育理念,培养师生的廉政价值观,对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发展起反映、辐射和影响作用”[1]。包括高校的目标定位、发展策略、管理方式、运作模式等,特别是教职工的廉政意识、敬业意识、职业操守和学生的廉政理念、学术规范等[2]。同时包括“能起到提醒、警示和示范作用,有助于人们净化灵魂和提升境界的场所、设施、平台、图书、榜样、景物以及违法必究的事实等”[3]。

高校的廉政文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廉政主题教育。一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的廉政勤政教育,如“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主题教育月等。二是对教职工特别是一线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三是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建设的普识教育。

(2)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如2000年10日,我国高校第一个专门的廉政学术研究机构——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成立,此后,北京大学、南昌大学、聊城大学等高校先后建立了廉政研究中心,成为廉政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阵地。二是创办学术期刊,如南通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于2010年正式刊发,作为国内首家专门的廉政文化研究理论期刊,是廉政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三是加强学科建设。如投入学科建设经费,招聘廉政廉洁教育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开展廉洁文化概论、形势政治课等课程设置的研究。

(3)丰富各类文化活动。一是文化讲座与报告,如以专题讲座、廉政大讲坛、社会热门话题报告等形式,帮助师生理解廉政的概念内涵与现实意义,创设营造廉政的良好环境。二是社团活动。如开展廉洁廉政相关辩论赛、演讲会、短信征集、书画摄影、讨论会等,通过社团的凝聚力与影响力,满足师生的多样化文化需求。

(4)校园廉政设施及平台建设,包括廉政主题广场、廉政专题图书室、宣传栏、板报,廉政主题网站、微信平台等。

(三)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辩证关系

1.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效用发挥力度、影响辐射广度、功能引导指向三个方面。从影响辐射广度看,廉政制度主要来自教育领域的上游或高校行政领域,是在高校党务、行政、教学、科研等方面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主要由施政方决定;廉政文化是一种更广维度的影响力,它包括教育领域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及道德评价,涵盖高校教育的各个方面。从效用发挥力度看,高校廉政制度是明确的流程、规范,是一种刚性的约束,它可以通过移植、借鉴的方法迅速改革,但也要经过文化的逐步认同才能真正发挥效用;高校廉政文化主要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发挥教育、激励、熏陶、凝聚作用,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力量,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逐步积淀的过程。从功能导向看,高校廉政制度主要通过机制的约束、流程的规范来预防与惩治腐败,重在“抑恶”;高校廉政文化主要是通过树立典型、举办活动从正面倡导向善的力量,重在“扬善”。

2.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生成基础、变革动因、互为犄角三个方面。从生成基础看,高校廉政制度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要使师生形成对高校廉政文化的普遍认同,就必须将廉政文化渗透到高校的管理过程中,即将“文化”载入“制度”;高校廉政文化是廉政制度的源泉,廉政制度往往体现了廉政文化中的精神内核、核心理念。从变革动因看,当高校体制机制发生改革时,包括廉政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最先发生变化,廉政文化的相对稳定性使它可能滞后于这种变革。旧文化的弱化和新制度的生成需要一个磨合期,而当高校管理者倡导的廉政文化超越当下的廉政制度时,又会促发廉政制度新的变革,两者交互上升,呈现螺旋式发展的态势。相反地,没有廉政文化的认同与支撑,廉政制度就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没有廉政制度的保障与支持,廉政文化最终也难起到很大的作用[4]。这正是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互促机制的逻辑基础。

二、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建设相互脱节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在高校廉政建设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一项花费不少精力制定的廉政制度,往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师生的认同感、接受度比较低。另外,某些廉政文化活动看起来比较热闹,但对校园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却并不明显,这其实就是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互促机制存在的脱节问题。

(一) 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建设相互脱节的主要表现

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建设脱节的主要表现在于廉政文化未形成对廉政制度的有力支撑,廉政制度未发挥对廉政文化的基础保障作用。

1.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廉政文化的支撑,导致制度设计不科学,执行难以到位。一是廉政制度的体系性不强,在制度设计与制定过程中,仅靠廉政制度一项“单兵突进”,缺乏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大学体制机制,包括教育改革机制、人事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以致碰到很多问题无法解决,陷入圈内循环的尴尬。二是高校一些廉政制度的可行性不强,如一些高校的监督机制存在漏洞,对监督的主体、程序、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让人想监督却不知如何监督,或者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反映,适用什么制度与程序处置。如针对廉政建设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的相关制度,如《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规定》,往往对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应做出何种处罚、处罚如何进行、师生如何行使监督等未做出规定。三是高校一些制度的操作性不强,对关键的流程、处置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最典型的表现在涉及经济领域的制度设计,如《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对经济合同内容的法律审查、合同纠纷的相关处理往往语焉不详;对不同招标形式的适用范围、采购流程,尤其是相关责任的认定与追究的规定往往大而化之,或从社会上的同类文件照抄照搬,实际操作性不强。

2.廉政文化建设缺少制度保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效。一是高校往往优先将资源最大程度地用于提升学校的学科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对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财力保障不足,物力投入滞后。在研究课题申报、研究成果奖励上,廉政类课题占有的比重不足。二是一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仍停留于表面,满足于举办几场座谈会、征文比赛及参观一些廉政基地,由外而内地输入比较多,由内而外地输出比较少,这些活动停留在被动接受的浅层次,还没有达到启迪心灵、引发思考的深度。三是一些高校的廉政文化活动覆盖面比较有限,廉政文化建设往往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参加的对象多为党员,没有覆盖到普通教工与一般学生。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比较少。四是一些高校的廉政文化活动,缺乏统一的规划,没有连续性。一些廉政文化活动表面看起来热热闹闹,一阵风过去,却没收到多少实际效果,不但影响了文化建设的效果与深度,也影响了文化成果的推广。一些廉政场所中的板报、宣传栏,内容比较单一枯躁,效果并不理想,师生的接受度比较低。

(二)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建设相脱节的原因剖析

一些高校行政领导对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互促机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属于两个体系,因此在廉政建设中没有发挥出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功能。

1.廉政制度建设过程中师生参与度低,缺乏文化认同。具体表现在制度制定阶段及执行阶段的三个方面。

首先,制度制定时调查研究不够。一是高校廉政制度制定的相关部门意识不够,对师生参与制度制定过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征询师生意见作为制度制定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更缺乏对征询意见的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的设计。征询师生意见的方法途径传统单一,某些高校仍采取纸质的调查问卷,发放与回收存在难度,对师生的吸引力不够;二是征询意见“走过场”,某些高校的职代会、教代会,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倾向,并未重视是否使教职工了解理解学校的发展状况,是否听取吸收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建议、意见,存在征询多、采纳少的现象,导致恶性循环;三是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将高校廉政机构、行业专家的力量整合到制度制定的过程。目前的高校廉政制度,多出自于相關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制度制定者可能是某些方面的专家,但对廉政制度领域,特别是涉及具体业务管理的相关领域不熟悉,制定出的制度可行性、操作性不强。

其次,制度制定后宣传教育不够。一是一些高校没有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主题细化,尤其没有认真分析、制定出与高校主要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各类不同群体相适应的教育内容,缺乏有效的、全面系统的廉政教育举措;二是缺乏针对廉政制度的普识教育。师生对本校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有哪些制度,不执行这些制度有什么后果知晓程度较低;三是制度宣传教育缺乏生动性与多样性。宣传手段不够新颖,不少高校的廉政制度宣传还停留在校内通知、发文,未借助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形式。制度宣传较为孤立,没有结合校情与专业教育,进行深层次的设计,缺乏生动性。廉政教育总体向上偏重正向倡导,在廉政教育课程设置、理论研究、主题讲座及网站微信海报宣传中等各类文化活动中,多为廉政文化功能、内容的正向宣传与教育,对腐败文化的表现特征、产生原因、危害程度研究的宣讲、传播偏少偏浅。正向的教育有时候显得较为苍白,被师生接受与认可度低。

最后,制度执行不公开透明难以监督。一是院务公开制度执行虚化。如尽管制定了院务公开制度,但在具体程序上,教职工没有合适的途径了解本部门运行经费、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的具体分类、数量、使用进度,就无从知道经费是否合理开支、有无私设小金库等情况;二是对人的管理相关制度不公平。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如《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对干部的选任资格,对干部的年龄、职称、职务、学历或工作年限,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但若在前面加上“原则上应具有……”,那就是给“例外”披上了合理的外衣,容易以制度之名进行暗箱操作。或是对某个岗位的任职条件过分详细,其实是专为特定对象而设,表面上是公开选拔,实际上是点对点提拔。例如在研究生推免过程中,个别教师甚至直接通知某些学生,而其他学生并不知晓推免的条件、程序等;三是对国有资产与物资使用的制度执行不透明。一般师生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购置渠道、具体数目、存放地点并不知晓,报废流程也不清楚,就无从监督是否存在是否超标购买、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私用等情况。

2.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缺乏制度约束,应付心态较多。在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没有贯彻文化建设必须强有力地辅之以制度的原则,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责任机制不明确影响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宏观层面上,大多数高校体制机制中没有充分体现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机制,在高校章程或事业发展规划中并未将廉政文化的建设目标、发展任务用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更鲜少明确廉政文化学科建设、人才储备的责任部门。一些高校虽然提出了廉政文化建设目标,但没有明确廉政文化的组织、建设分别是哪些部门的职责,更没有细化责任的落实。在微观层面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文化相关活动的组织、参与廉政教育、廉政知识考核未做出明确阐释;对专业教师参与廉政教育、学术诚信教育,申报廉政课题、开设廉政课程的频次、质量、效果未做出具体规定;对学生进修廉政课程的学分、参与廉政文化实践的频次未做出明确要求。责任机制的缺乏往往使得廉政文化“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践中的落实与推进却打了折扣。

其次,考核机制缺乏影响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性。在顶层设计上,功利主义、教育产业化趋势影响造成高校发展评价的某种失衡,在教育成果评价中过分注重科研论文数量、科研获奖等量化指标,而忽视了大学精神培育、大学文化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育等软性指标,廉政文化成果在高校建设评价中的占比偏弱。在专业认证、本科教学评估、申博申硕等工作中,未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个考核指标来衡量,不重视、不关心廉政文化建设的没有进行相应的扣分,影响了高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动力。在高校内部对二级单位的年度考核中,未将廉政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缺乏对一线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的参与度、考核监督结果运用的机制,缺少对师生的廉政知识考核、评价手段。如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评价中,“能”与“绩”一般被放在首要位置,“德”与“廉”因无法量化,其考察评价往往以“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等比较空洞的话语代替。“宏观层面的廉政制度高要求可能与微观层面的廉政文化低要求之间存在反差,实际上延迟廉政文化的步伐”[5],尽管在宣传教育中大力倡导廉洁的好处,但因腐败而得益的事实让高校师生产生了困惑,他们甚至会认为个人努力和美德没有价值,成功更可能来自幕后交易和贿赂,动摇了师生对廉政文化的信心。

最后,激励机制乏力影响廉政文化氛围的营造。一是缺乏成果推广机制。如一些高校的“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主题教育月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效果,但未将廉政文化活动的频次、经验、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作更好的推广。对在廉政文化宣传的积极分子,如廉政文化讲座的主讲人、话剧、小品、摄影作品的创作者,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力度不够。树立典型少,典型宣传少,好的经验与成果推广程度不高;二是缺乏对先进单位与个人的激励机制。对廉政建设成绩好的高校(如在上级巡察中反馈好、师生群众反映好),在学校发展的综合评价中没有体现。勤政廉政是党员干部的最重要的素质之一,但在提拔任用时,对执纪严明、廉政勤政的党员干部,没有作为优先条件给予体现,影响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改进策略:构建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互促机制

针对目前高校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互促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方向如下:

(一)以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制度建设功效

进一步寻求高校廉政制度建设中的文化因子,探寻制度设计、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文化依据,使廉政文化成为制度的有力支撑。

1.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廉政制度制定的科学性。第一,提高对师生参与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对每项涉及师生具体利益与具体管理的制度,将征询吸收师生意见作为必需环节,用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精心设计师生参与制度建设的方式方法,可通过微信平台、APP,既方便师生参与调研,也有利于调研结果的统计汇总。在调查问卷上除了客观选择外,还应设计主题,提高师生发表意见的自由度。第二,充分吸收采纳师生的相关建议意见。利用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认真组织研讨、讨论、征询意见,形成提案,特别是涉及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改革方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可通过几上几下的组织形式,切实将职工的意见吸收上来,吸纳进去。同时,公开校务信箱,渠道畅通,让师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反映对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对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意见,经吸收采纳后,可给予建议人适当的奖励。事实上,如师生本身参与了这些制度的制订过程,就会增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主动性与热情。第三,形成联动机制,发挥高校在师资力量、学术氛围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掘廉政研究机构、学术期刊等资源优势,组织专业教师、專业人员对高校廉政制度的具体内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理论研讨活动,鼓励廉政专题研究,增强高校廉政制度的理论深度与实践能力,形成高校廉政建设的主导理论。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廉政制度的认识。将专门教育与普识教育相结合,开展不同深度、不同层次的制度宣传与教育,提升制度教育的生动性、有效性。

第一,专门从业者进行深入系统的教育,如党风廉政制度主要教育对象是高校的领导干部;业务管理制度的主要教育对象是行政、教学科研管理(包括财务、招投标等)各类工作人员;教育行业制度的主要教育对象是高校管理者、专业教师。对以上几类人员分别设计细化、系统的教育内容,进行制度教育、定期测试并建立考核机制,将测试成绩计入年终考核。第二,对全校师生开展廉政制度的普识教育。如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规定》,对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事项、程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的一般程序与办法、反映情况的主要方法等,《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内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制度,可通过讲座、辩论赛、演讲会、讨论会及专题宣传栏的形式,让师生广泛知晓。师生只有知晓制度,才能执行制度,进而形成廉政氛围。第三,加强教育的生动性,多手段、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多方面利用现有校园文化的平台,加载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敬业精神、人格品德、廉洁操守等教育内容,将廉政教育蕴含在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史、校徽、校歌等方面,使得廉政精神与理念富有生命的廉政价值不断撞击师生的心灵,使得正式的廉政制度所要求的做法逐渐成为师生共同接受的做法,加速师生对廉政制度的认同,形成行为自觉,降低制度执行成本。同时,通过腐败案例的警示教育,让师生懂得高校腐败会严重影响教育机会、教育资源的公平,对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会生发影响,改变师生对腐败的冷漠心态,提高大众对于廉政的认识,增强对腐败的举报斗争意识。

3.营造监督氛围,促进廉政制度运行公开透明。发掘文化更广维度的影响效力,引导师生共同参与到权力监督过程中,让师生参与机制切实发挥作用,而不仅仅是走形式、走过场。一是将校务、院务公开制度具体化,对需要公开的项目(如财务、人事、课题申报、评奖评优条件、职称评聘条件),公开的频率(如財务使用情况每月一公开),接受监督的渠道、跟踪处置(对院务公开执行不力的责任人的相应处罚)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对干部选拔、学生推免等的相关条件,对相关岗位条件设置要经过充分论证与调研,模棱两可的限定词和指向性的条件规定一律去除。对选拔程序、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信息向师生公开,使得权力运行过程真正透明、公开;三是对国有资产与物资,申报、购买、购买流程定期向师生公开(如一个月),公开存放地点、使用人,接受师生监督。

(二)以廉政制度固化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进一步寻求文化与制度之间的联结点与着力点,用制度的“刚性”促使廉政文化形成深入人心的影响效力。

1.工作职责制度化,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在宏观层面上,将廉政文化组织、建设的职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固化。如学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建立本校廉政建设的规划,包括廉政教育的目标任务、教育内容的选择、主题的确定、活动开展的形式等,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廉政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的具体安排,教务部门负责对学生廉政课程的设置(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廉政实践课程)、教材的选择征订,人事部门负责廉政教学师资的引进、选拔、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落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与惩处,这些应在高校章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里用明确的条例予以规定。

在微观层面上,对师生的廉政时间频次、内容、形式提出制度化要求。如党员干部每学期参与廉政教育的频次不得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专业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大学生必须修满2个廉政学分;思政专业的教师必须教授一定比例的廉政课程,至少每三年申报一个廉政研究课题;将廉政文化活动的内容、频次及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明确个人在廉文化建设中的要求与责任。只有当廉政文化责任机制明确之后,文化建设才不会成为一阵风,才有了发挥作用的可靠保障。

2.考核机制常态化,提高师生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性。在顶层设计上,将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高校发展评价体系。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硬件设施、场地面积,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在学校总建设经费中的占比进行量化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教学、科研各项业务指标一同列入考评,对出现经济腐败、学术腐败的高校按照案件影响程度的不同,扣除相应分数,在专业认证、本科教学评估、申博申硕等工作中予以体现,对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律不得评奖评优。真正做到软任务和硬指标有机结合,纠正重教学科研轻廉政建设的倾向。

在高校内部,结合校本实际,对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的廉政情况给予年度考核,对廉政文化成果(课题、论文),组织的廉政专题讲座、辩论等活动频次,教职工对各种廉政文化活动的参与率,用积分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同时,对教职工的廉政知识(国家、行业、校内规章制度)进行测试,对正确率90%以上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正确率低于50%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以上两项组成二级单位年度廉政专项考核成绩。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成绩靠后的,给予谈话、校内通报等措施,情结严重的部门负责人,处以调岗等措施。

3.惩处机制严格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将廉政廉洁要求贯穿高校管理过程,对高校的腐败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巩固廉政文化阵地。一是要对如何惩处、由谁惩处做出明确规定。要根据腐败性质、影响的不同,进行分级处罚,依法依规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手段,提高腐败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巩固廉政信仰阵地,达到杀一儆百、净化校园风气的作用。二是要在管理过程中落实惩处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年度审计制度,对任职阶段的经济活动、财产收入等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对于行政人员的考核录用、提拔(特别是某些重要岗位与敏感部门),实行廉洁要求“一票否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考核录用、提拔的名额、条件、过程和与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群众举报录用提拔属于“带病”录用与提拔的,一经查实,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考核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对于专业教师,将廉洁要求与年度考核、薪级工资、职称晋升挂钩。对于学术腐败,首先,要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建立科研违规及诚信数据库,对违纪人员限制课题申请。其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相关举报的接受、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经查实的学术腐败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终止撤销项目、奖励、荣誉、辞退解聘及其他处理措施。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再次,加强行业监督与社会监督,发现高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6]。江苏省每三年一次对省属高校开展的巡视及部分高校每年度开展的校内巡查(如南通大学),对遏制校园腐败、促进勤政廉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建立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的互促机制,并非要抹杀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是在更高层面上建立起大廉政建设的概念,是要促进廉政文化对廉政制度理论指导、价值导向、氛围创造、心理认同更广维度和更深层面的“软实力”影响;促进廉政制度对廉政文化物质保障、稳定固化、硬性约束的“刚性”支撑保障。这是推进高校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客观需求,更是高校廉政建设实现突破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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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张煜洋

Mutual Promotion Mechanism Between the Clean Governance

System and Culture i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WU Huiyun(Department of Logistics, Nantong University, Nantong  226019, Jiangsu, China)

Abstract: Disconnection between clean governance system and culture is currently found i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which is mainly found in the lack of support from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 for clean governance system resulting in the unscientific qualities with system design and its weakness in execution on the one hand, and on the other hand,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 is deprived of necessary system support in its construction, efforts stopping at the superficial level, its effectiveness hard to realize. The issue can be traced to the low participation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missing, and to the insufficient restriction of the system, most content with perfunctory performance. For the problem to be solved, a mechanism for both of the two to mutually facilitate each other is to be constructed so that a situation in which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 promotes clean governance construction can come into being with system construction preferably consolidating culture construction.

Key words: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mutual promoting mechanism; clean governance system; clean governanc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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