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浩绮
(湖南大学金融1808班 湖南,长沙 410082)
县域金融机构承担着为“三农”服务的历史重任,驻偃金融机构责无旁贷。
截至2017年12月末,偃师市目前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12家,分别为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洛阳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郑州银行偃师支行选址已定,正在筹建。证券类金融机构1家,为东海证券偃师分公司,保险类金融机构20余家,除人寿保险和人保财险两家较大规模分公司外,其余大部分国内各保险公司在偃师设立经营网点。银行业金融机构拥有营业网点109个,从业人员1052人。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1.56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
222.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29.9亿元。2017年全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35.67亿元,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13.18亿元。2013-2017五年间,域内机构共计为我市增加净投放74.17亿元,年平均净投放金额
表1 驻偃金融机构2013年以来投放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1017473万元,占贷款余额总量的78.32%,其中,对县域投放的主力军为农商行,承担着投贷的主力军的作用。该机构存贷余额占比均占域内机构总量的40%以上。
单从偃师市农商银行一家分析:截至2017年末,偃师农商银行贷款余额61819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607085万元,占比为98.2%。其中,针对农户的贷款200368万元,占比33%;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176067万元,占比29%;针对农村经济组织的贷款230650万元,占比38%。截至2018年2月末,该机构具体分行业支持情况如下:
1、农林牧渔业:181789万元,占比29.27%;
2、采矿业:1650万元,占比0.27%;
3、制造业:255742万元,占比41.17%;
4、建筑业:37530万元,占比6.04%;
5、批发零售业:52108万元,占比8.39%;
6、交通运输:5885万元,占0.95%;
7、住宿餐饮:552万元,占比0.09%;
8、计算机传输等:300万元,占比0.05%;
9、房地产:10823万元,占比17.42%;
10、商务服务:1995万元,占比0.32%
11、教育:3935万元,占比0.63%;
12、卫生:4800万元,占比0.73%;
13、文化:800万元,占比0.13%;
14、个人贷款(不含经营性):54545万元,占比8.78%。
近几年,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步伐加快。近几年来,偃师市开展了奶牛养殖、保险、森林保险(商品林保险、公益林保险)等各种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就达到1500万元,比2016年同比增长11.2%,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3%,赔款支出同比增长16.2%,保障范围覆盖种植业和养殖业,呈现出稳重有增的发展态势。
主要是扶贫小额贷款、贷款5万元以下、三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申请条件为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养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对18到62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为:贷款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现行4.35%)执行;五万元以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实行“先垫后贴”政策,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困户在脱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近三年来,偃师市累计发放扶贫贷款800万元,200多家贫困户从中受益,大大促进了全市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当前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信贷投放趋紧,尤其是自去年以来,多数机构工作精力及重心向政府平台倾斜,造成信贷结构失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工业企业的力度不够。
一是资本市场融资知识缺乏,驾驭工作能力不足;二是当前全市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少,累计融资额相对较低,尤其是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至今未实现突破;三是对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为重点的境内外多层次市场、不同形式的新型融资方式、方法学习不够,操作较少。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进驻较多,趋于饱和,但证券、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商业保理、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机构入驻较少,金融业态相对还不丰富,金融创新活跃不足。
我市是省人行确定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示范区”,但整体工作进展缓慢,目前确权办证机构均已经成立,正在加紧工作,有序推进。
由于当前偃师市的农业政策性保险还仍处于试点期间,农业保险市场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覆盖面还非常有限;二是涉及的相关险种数量明显严重不足;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程序还有待更进一步地规范;四是缺少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农业再保险都是缺失的,然而一旦出现巨灾,由于缺少再保险支持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风险便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分散,保险公司经营积极性和经营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比如在2017年的森林(商品林)保险案例中,由于遭受极端天气雪灾,偃师市四方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近1000亩花卉苗木遭受重大损失,当时该公司入得是政策性保险,承担此保险业务的是偃师市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缴纳保费每亩仅0.72元,加上国家补贴每亩保费1.68元,总共每亩保费2.4元,而赔付金额按合同约定要达到每亩800元,最后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灾后损失鉴定,保险公司赔偿损失40多万元。该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遭到重创,大大影响了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金融对“三农”、小微企业、扶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使金融的阳光雨露惠及更多的普通人群,取得较好成效。积极探索各类惠农便农支付业务,大力推动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贷款产品,大力发展保理、信托理财、贸易融资、保函、保兑、等表外融资业务;积极拓展宅基权质押、林权抵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帐款抵质押、无形资产质押等贷款业务的应用范围。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依托于大型企业的产业链,有效运用产业链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质押难、融资难问题。
鼓励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相关工作。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风险定价、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成本利润核算、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授信管理体系,优化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与分类管理流程,建立更便捷高效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呆坏账准备金拨备制度、贷款分类标准和坏帐核销办法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信较为良好、确定能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可在定价已经充分反映风险的基础上,发放一定期限和额度的信用贷款。
支持中小企业依托于行业商会、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共同体,组织一定目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组合、风险共担”的方式原则组成联保体,明确分保额度,约定联保责任,由金融机构对这些联保体实行综合授信。积极探索大股东个人资产或中小企业法人代表联户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经济联合体担保等多种新型保证方式。
增加农业农村保险覆盖面的广度和涉及的险种数量;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程序;建立有效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再保险或农业风险基金等形式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者的风险,推动涉农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本文选取了河南省偃师市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调查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相关研究方法,了解偃师市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面临固定投资逐渐增加、自然经济逐步发展而带来的全新金融需求,然而我们可以看到,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暂时还无法满足农村个体和组织的需求。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偃师市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加快完善金融发展制度,将“三农”普惠金融推广到农村地区,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市场,加强监管力度。而农村民间的金融机构也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按序发展,合发经营,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参加正规金融机构活动,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大政方针之内,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目标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