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背离”到“融合”: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困境及其消解

2021-12-28 22:39刘文杰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背离专业教育

刘文杰

(杭州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专业教育作为一种依据专业类别划分的高等教育形式,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和根本体现,亦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旋律。与专业教育有所不同,创业教育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宏大背景下,时代赋予现代大学的历史使命,也是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方式提出的全新要求。从根本上讲,创业教育的兴起并不会对专业教育原有的历史地位构成挑战,也不会冲击专业教育现有的人才培养体系,而是立足专业教育的一次理念变革。

然而,揆诸当下高校场域,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呈现出各自为政、彼此疏离的景象,不仅切断了二者发展的共同基础,而且阻滞了彼此学术共生的互动交往,致使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关系失真,甚至陷入二元对立的陷阱。面对上述种种困境,国务院和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促进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发展。《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1]对此,在高等教育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过渡期,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考证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背离”的现实表征与深层原因,构建“专创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将成为擘画未来高等教育发展蓝图的核心要旨。

一、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背离”的现实表征

高校创业教育涉及创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是对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理念的重塑,亦是教育范式的深刻变革。[2]然而,高校在处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中,无论是在人才培养目标、课内教学方面,还是在课外实践、师资建设方面,均陷入与专业教育相“背离”的实然困境。具体表现为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中缺少“创新创业”要素、高校创业课程教学与专业课程教学存在“两张皮”现象、高校创业活动中以项目替代教育现象严重、高校创业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缺乏沟通互动。

(一)高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缺少“创新创业”要素

正确认识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既是完善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的需要,也是指导高校教育教学实践的需求。[3](P.23)高校创业教育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的教育新理念,一方面承载了当前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最新诉求,另一方面也寄寓了社会对高校未来发展的理想和期待。然而,囿于高校长期以来的办学思维惯性,无论是学校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还是专业培养方案,都普遍缺乏对“创新创业”要素的关注,在人们的既有认知中,仿佛“创新创业”是不安分守己、非必要达成的选择性目标。

从发生逻辑看,高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创新创业”要素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启动”方式决定的。受政府行政力量的驱动,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自提出之日起就蕴含着强烈的行政管控色彩。在推进高校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创业教育政策始终扮演着主导性角色。[4]但是政策驱动的创业教育的发展模式存在着显著不足,究其根本在于国家视角下的行政管控方式试图依赖特定的逻辑支配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蕴藏着较大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由于政策的设计是基于国家视角来规划某一项事业的发展,暗含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线性发展理路,因此,政策推动下的教育实践往往忽视地方性知识的复杂性,容易走向可视化与简单化管理。众所周知,高校作为有组织的松散联合体系,具有底部沉重的特征,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及其探索通常源于基层学术组织的内在变革要求。[5]然而从目前来看,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仍然缺乏对创业教育的认同和理解,进而导致“创新创业”要素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缺位。

(二)高校创业课程教学与专业课程教学存在“两张皮”现象

所谓“两张皮”现象是指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被割裂开来、彼此分隔,如同简单叠加的两种教育类型,无法做到彼此相融。“两张皮”现象主要表现在课程与教学两个方面。

首先,高校创业教育课程内容与专业教育课程内容只是依附存在的关系。较专业教育而言,创业教育属于新兴事物,其发展成熟度较低。在国务院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引领下,已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创设了创业类课程,并将其纳入学分管理。但是这些课程依然是在维持原有专业课程基础上的小修小补,通常表现为以选修课或必修课的形式在专业教育之外增加创业教育的相关课程和内容,而在传统专业教育中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创业教育的理念与精神。总体来看,高校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的整合度不高,彼此之间的配合也缺乏默契。虽然近年来此种现象略有改观,但是许多高校仍然简单地采取“叠加式”的方法将两类课程机械、简单地拼凑在一起,高校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貌合神离”的二元分割局面未能得到根本改变。

其次,高校创业教学方式未引发传统教学方式的实质性变革。以专业教育为依托的传统教学方式突出强调以教师为主体,重视知识的传授和记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传统教学方式不同,高校创业教学方式更加关注学习过程中隐性知识的习得与创新素养的培养,广泛采用案例讨论、项目研究、拓展训练等应用性与实践性并存的教学方式。高校创业教学方式旨在引发传统教学方式的变革,从而实现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由“教师中心”向“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转变,由教师对学生的“单向灌输”向师生之间的“有机互动”转变。[6](PP.78~79)反观当前高校教育的教学实况,专业教学方式依然主导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中心,过度重视知识的传授与获取的教学方式大行其道,并未因创业教学方式的引入而引发实质性的改变。

(三)高校创业活动中以项目替代教育现象严重

随着高校创业教育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高校、学者都在倡导并积极推动创业教育的发展。创新与创业在青年学生中蔚然成风,创业教育也在不少学校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无论是在行政层面、师生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创业教育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较强的片面追求创业实际结果的非理性倾向,其定位也承载着来自政府、社会、个人的期望与寄托。[7]然而,随着高校创业教育非理性倾向的不断演绎,知识本身即目的的信念日渐式微,非理性化的价值导向弱化了创业教育的本体性价值,无法对创业教育做出系统的整体设计,因此用项目替代教育的现象愈演愈烈。

其实,以项目为依托开展创业教育是高校创新创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支持大学生参与各类创业项目是提升大学生实践素养与技能的有效途径。但是以项目实践替代育人过程,严重忽视高校人才培养功用的发挥,是对高校创业教育复杂问题的极简化处理。[8]当前,不少高校在创业活动中普遍存在以项目替代教育的现象,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创业的技巧与速成,在创业教育结果评价方面注重外显与可量化产出,在创业教育价值取向方面趋于非人性化的价值导向。以项目替代教育的做法可以加速创业项目的孵化与显现,在短时间内发挥较好的现实效用,使高校创业教育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此举也在加速创业人才培养与创业知识体系的疏离。从根本上讲,这种运作形式违背了高校创业教育的本真涵义与内在价值。

(四)高校创业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缺乏沟通互动

创业课教师是高校创业教育教学的核心保障,在传授大学生创业知识、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塑造大学生创业精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队伍来源看,我国高校创业课教师一部分是由工商管理、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教师担任,另一部分是由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就业创业的教师担任,两者共同构筑了完整的高校创业师资体系。[9]与创业课教师有所不同,高校专业课教师作为大学生专业知识理论的传递者与专业能力的培养者,肩负着培育人才全面发展的角色使命,两者无论是在目标定位还是责任使命上均有所不同。

从理论上讲,立足于专业教育基础之上的创业教育要求专业课教师在课程教育教学过程中尽量赋予教学内容以相应的创业精神与市场信息,进而引导大学生从学科知识学习中体会市场的力量,真正感受到知识所蕴含的应用价值魅力。这也暗含着高等教育教学观念的变革,即教师不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者,也是市场价值的引领者与倡导者。反观现实,当前我国高校专业课教师还缺乏与创业课教师的沟通互动,在教学过程中对创业教育理念的客观理性认识尚显不足,具体表现为来自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文学院等学院的专业课教师在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传授过程中,忽视既有学科知识与创新创业思维之间的联系,仍然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可以说,高校创业教育的泛学科性受到压抑,理念指导价值遭遇悬置,从根本上制约着专业课教师无法用跨学科、跨专业的方式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二、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背离”的因由

作为历史发展根源与当代社会精神交织的现实产物,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背离”有其深层次的因由。其中,理念性因素是达成理解认同的深源性因素,从根本上指引着创业教育的定位和导向;价值性因素作为理念性因素的衍生物,直接关切创业教育的实际效果与目标达成;制度性因素具有抽象规范性的价值观意义,是一种建立在协商对话基础上的契约建构。由于在理念上对高校创业教育缺少认同、在价值方面受功利主义的影响、在制度方面的指导乏力,将创业教育塑造成一种新的“身份”存在,不仅遮蔽了创业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场域中的显现,而且切断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内在联系。

(一)理念性因素:对高校创业教育的理解缺少认同

对高校创业教育的理解源于人们对高等教育存在问题的反思性建构,它主要涉及人们如何认识创业教育以及在创业教育建设中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教育理想与规划,高校创业教育只能是人们所认识到的高校创业教育,相关主体也只能依据其自身理解和认知来选择创业教育的行动方式,因此,不同主体对创业教育的理解在内涵、内容及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高校创业教育理解认同是认识主体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创业教育共同体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上的变化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首先是认定自身属于这个组织共同体,亦即组织身份的自我认定;其次是基于自身的价值与信念,对已有创新创业制度文化等因素进行对比后,强化或消除原先组织认同的意识,这是个体自我成长与学术共同体构建双向互动的结果;最后是因组织认同而生成实际的行为,如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的组织参与实践行动等。[10]

理解认同内隐于人的思想系统中,是经过理性思考和价值判断之后的理性认同,只有内心认同才能获得思想和行为的规范性,才能按照既定的准则标准做事。高校创业教育需要共同的理解观念作为行为标准,然而受不同地域文化与学校文化的双重影响,学界对高校创业教育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很难达成共识。如有学者将专业教育狭隘地理解成一种大学生课堂学习活动或课外实践活动,有学者将高校创业教育定格在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价值方位上,将专业教育定位于就业型人才的培养,还有学者对高校创业教育价值认识与价值评价更倾向于进行直接的商业价值评判。总之,在对高校创业教育的片面理解中,人们过多地关注大学生创业技能和技巧的训练,而忽视大学生创业基础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亦缺少对大学生主体意识、创新发展思维、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培养。这些片面倾向很容易将高校创业教育带入视野狭窄、急功近利、本末倒置的发展怪圈,不利于高校创业教育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价值性因素:功利主义目标下的价值偏向

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兴起的哲学教育思潮,最初由哲学家、经济学家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提出,其核心观点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11](P.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时期,随着工具理性的日益膨胀,整个社会的价值理性正在饱受侵蚀,特别是在教育领域,伴随着人的异化与教育精神的衰落,“利益交换”“急功近利”等教育现象层出不穷,功利化的教育现象不仅阻碍了教育系统的良性发展,而且也抑制了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12](P.1)

因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广传流布,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就负有多重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其定位也承载了多方的需要和寄托。从国家层面看,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国家期待创业教育的开展能够尽快带动大学生就业,从而缓解当前面临的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从高等教育层面看,高校则希望通过开展创业教育培养一大批能创办企业、创办事业的企业家或优秀创业者。两者都注目于高校创业教育实用价值的“在场”,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高校育人的本真价值。随着高校创业教育工具性价值的日益膨胀与内在育人价值的日渐式微,工具理性价值抢占了内在育人价值的存在空间,从而衍生出“为了创业而创业教育”的片面认知,导致高校创业教育将目光仅聚焦于即时的、量化的、物化的目标产出,倾向于满足政府的认同、赞许与褒奖,却忽视了作为完整人培养与人文关怀的教育意义的张扬。高校创业教育的“教育性”功用被悬置,“创业成效”功用则被推至台前。正如哈佛大学教授哈瑞·刘易斯(Harry R. Lewis)所说:“很多高校已经放弃了教育的宗旨,忘记了人才培养的基本使命。”[13](P.8)在功利主义的渲染下,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走上了一条“独立发展”“自力更生”的道路,使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渐行渐远。

(三)制度性因素:制度供给缺位下的指导乏力

新制度经济学派学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4](P.225)。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时代浪潮的形成,关键不在于科技,不在于人,而在于制度”[15](P.6)。由此可见,制度环境和制度供给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若轻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世界的制度供给并非总能满足人们的理想预期目标,一旦制度供给不足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制度缺位现象,而制度缺位又将直接导致制度在实施后偏离原先设定的目标,走向事物发展的另一端,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受人们认知能力的约束。制度供给是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能力,受人的知识积累和认识程度的制约。[16]如认识事物的能力有限、设计制度的知识有限、实施制度的能力有限等都会导致制度供给滞后于制度需求。目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理念认识不清和实践困惑等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对创业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充分,未能形成对创业教育本真内涵的统一概括与集体共识,无法及时满足制度供给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制度供给的开放性不足。我国创业教育的制度供给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中央政府在创业教育制度供给中的话语权较大,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创业教育制度供给中的作用有限。可以说,政府的权力几乎涵盖了关涉高校创业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一种以资源配置为基础的治理手段作为国家治理体制正在逐步嵌入到大学治理当中,这也造成了高校与政府的强依赖关系。[17]就高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而言,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所制订的一系列创业教育推进政策大都是封闭式、单向式的提供,仅仅体现了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一厢情愿”,却忽视了作为制度供给前步骤的共商与谋划,即政府与高校、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缺乏必要的商谈和交流。由于制度供给的开放性不足,利益相关主体的参与度不高,对于社会制度中可能出现情况的考虑欠周全,制度的公共认同度自然不高。

三、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实践理路

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作为高等学校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式,强调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益共享。[18]此种融合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生发,更加注重基于专业教育变革的“理念融通”与“实践赋能”,它不仅契合了人才培养的内在属性,亦有助于加速知识的转化创新与价值增值。具体来看,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需要合力打造分层级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努力构建“通专结合”的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着力形成多元化的高校创新创业教学方法以及致力创设互联互通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一)合力打造分层级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

新时代高校的使命逐渐从学术型向创业型转变,高校的知识生产范式也从单一学科向多科学研究和跨学科研究转型。这一变化要求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不是在原有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做简单的加法,而应该是在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下做出基于共同体认知的整体构思。高校创业教育只有从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出发,将创业型人才培养置于与学术型人才培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的位置,把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创业精神与创业技能的人才作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的目标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才能真正彰显高校创业教育的内在价值。

基于创业认识规律、创业结果规律和创业人才成长规律,高校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分层级的。分层级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既能够面向全体学生,也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既能够满足对大多数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技能的培养,也能够满足部分学生对真实创业实践的需求。[19]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是根据特定的“目标源”所获得的,它既是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前提,也是教学内容展开的出发点。分层级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类似一个金字塔,自下而上地可以分为“全校层面”“专业层面”“试点班层面”三个层面。全校层面的创业教育面向全校学生,开发创业教育模块课程群,主要是启发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专业层面的创业教育主要是面向少数部分的专业,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实践环境、师资队伍等多个环节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目标是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的创业能力;试点班层面的创业教育面向全校,不分年级、不分专业,选拔具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的少数学生,主要负责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

(二)努力构建“通专结合”的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既不是增开一组或一类课程,也不是增设一项创新创业相关活动,而是确立一种新的课程观,将高校创业教育理念融入课程教学改革的各个环节。为此,高校创新创业课程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相关学科的衔接、市场的跟进需要、教学对象的需求等多重因素,依据不同专业的特点以及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专业基础上融入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意识、创业精神等要素,积极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课程体系。

高校创新创业通识课程作为高校创业课程体系的第一层面,主要源于通识教育理念,其目的并非单纯地向学生传授某个领域的相关知识或技能,而是重在拓展文化视野、训练理智、陶冶情操,塑造学生的性格,丰富学生的思维方式。[20]当前,我国创业教育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高校必须重视创新创业通识课程的开发,逐步增加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的数量,扩大创新创业通识课程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大学生能够依据兴趣选择所需要的课程。

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跨学科交流与专业间合作日益增多,学科交叉已经成为常态。无论是在自然空间还是在社会领域,抑或是在研究过程之中,学科之间的融通都在广泛进行。高校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培养创业精神、塑造完善人格、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教育活动,涵盖并渗透于教育实践的各个方面,迫切需要将创新创业理念融入到高校专业课程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深入挖掘各专业课程中潜在的创业教育资源,在专业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加强创业教育,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由于高校专业课程中蕴含的隐性育人内容具有弥散性、普遍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因而能够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为使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得更加紧密,高校在专业教育教学中应注重引导,逐步渗透创新创业的内容,这构成了高校创新创业课程的第二层面。

(三)着力形成多元化的高校创新创业教学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课堂教学多采用以讲授、问题探究为主的教学方法,重视学生间接经验的获取。[21](PP.172~17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校创新创业教学方法是一个综合系统,不仅表现在教师课堂中使用的教学行为,而且体现在教学的全过程。高校创新创业教学较为关注学生直接经验在知识获得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它彻底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学重视间接经验、轻视直接经验的观念。根据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侧重点的不同,高校创业教育可以初步分为“关注创业知识的教育”“关注创业能力的教育”“关注创业素质的教育”三种不同类型,每种类型的教学都有其独特的教育目的,而且具有与其相适切的教学方法。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上述三种类型的提出是为了比较和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异而进行的一种理想类型划分,在实践中,三者之间实际上是彼此相关、密不可分的,很难用某一个标准将其截然区分开来。

“关注创业知识的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创业的过程及其特点,传授有关创新创业的基本理论以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以教师为中心,学习者主动参与,师生之间通过有效互动共同推进课堂进展。教学中通常采用的方法包括企业家讲座、案例研究、研讨会、多媒体教学、项目研究等。“关注创业能力的教育”是高校创业教育最为核心的部分,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一种由实践导向驱动的教育,其鼓励学生在开展企业运作、创办企业的实践活动中习得创业技能、提升工作才能。一般可通过企业参观、拓展训练、实习实训、角色扮演等方式方法来达成。“关注创业素质的教育”是高校创业教育所要达到的较高层面的目标,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通过向学生传授有关企业、商业、创业的知识和多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形成一种潜在的开创意识;另一方面,对学生进行首创精神、冒险精神、事业心和进取心等精神品质的塑造。无论是创业意识的培养还是创业精神的培养,在教学中通常采用的方法都涉及讲授创业案例、传授创新方法、开展企业家讲座等。[9]总之,针对不同的教育目的,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而且有利于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中的创业教育资源。

(四)致力创设互联互通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作为高校创业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其根本目的在于强化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的创业素养。高校的创新创业实践是基于整个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而组织实施的专业实践活动,具有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22]高校的创新创业实践要求大学生在校期间围绕专业领域的某一方向或突破点展开实践,使大学生在专业学习期间能够充分运用、检验或发展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它不仅有助于加强大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大学生创业兴趣的培养,使大学生在市场或行业发展的背景下更深刻理解所学专业知识和实际运用。

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在专业实践中融入创新创业元素,鼓励教师和学生在专业教育实践中实现与创新创业有关的探索和发现,进一步深化并丰富专业教育的内涵。一是着力推进高校创客空间建设。高校在创客空间建设过程中,可以依据学院的特点与专长,充分调动学院在人才培养中的自主性与积极性,鼓励各院系、研究中心等打造出符合自身专业特色的创客空间,体现创客空间的专业性与创新性。二是加大高校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改革。高校通过积极开展依托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各教学单位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院级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践活动,使学生获得相应的创业教育学分,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完善高校岗位创业实习环节改革。岗位创业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经营环境中体验企业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流程,让学生了解企业遇到危机和风险时的应对策略。在此过程中,学生需要同时接受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创业导师的双重指导,结合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此种方法可以有效引导学生在择业时明晰岗位意向,选择更加合适的就业岗位,也有助于指导学生选定适宜的发展方向,开展自主创业。

猜你喜欢
背离专业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一句话惹毛一个专业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专业降噪很简单!
专业化解医疗纠纷
更聚焦、更深入、更专业的数据分析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劳动合同法中若干价值背离现象浅析
现代水墨人物画的发展对传统审美理论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