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字使役句的来源与形成*

2022-01-25 09:43刘华丽
语言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语义

刘华丽

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31

提要 “著”字的多义性和用字问题,对讨论“著”字句的形成时期和表使役的来源带来一定的困难。“著”字句的语义来源于“附着”,由“附着”衍化出“安置、安排”,进一步演变为“派遣”义。“著”字使役句形成于唐代缺乏有力的例证。从确定用例来看,萌芽于宋,成熟于元代,明清北方方言盛行,其基本语义表达使令和致使。清代以后开始衰落,在有些北方方言中仍在使用。

1 引言

“著”(1)冯春田(2000)指出,“著”唐以后多写作“着”,为行文方便,本文全部写作“著”。字在古代汉语中是多义词,上古至中古时期表示“附着”“填充”“显著”“放置”“使用”等义,近代以后可表示使令义使役和致使使役。使役的语义来源究竟为何,众说纷纭。冯春田(2000:626)认为“著”字表使役的来源并不像“教、叫、让”那样清晰。Sun(2005)提出从“使用”义演变为使役,马贝加(2014)分析从“附着”义演变为使役。我们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厘清“著”字表使役的来源,分析“著”字使役句的语义演变,以及VP的及物性对语义的影响。

2 “著”字表使役的来源

“著”字的多义性和多字形并用,对我们探析“著”字表使役的来源带来一定的困难。下面我们简单分析“著”字多义多音多字现象,并进一步论述“著”字表使役源自“著”的“附着”义。

2.1 “著”多词多义和用字情况

“著”在古汉语中存在“多词多义”现象,孙玉文(2000:376-400)业已指出上古汉语“著”至少对应9个词,其中“用絮填充”之“著5(禇)”,“贮藏”之“著6(贮)”,“显著”之“著7”,“附著”之“著8”和“附著的结果”之“著9”之间有滋生关系,其同源关系(“<”表示来源)为:“附着”义<“显著、显现”义<“贮存”义<“填充”义。从“著8”(把一个东西附着在另一个东西的表面,附着动作)到“著9”(东西已经附着在另一个东西的表面了,附着结果)是通过清浊变化实现,前者为清声母,后者为浊入。“著”的“附着”动作义和“附着到”结果状态义上古已有,两汉至唐常见。刘宁生(1985)指出“著”有“著”“箸”和“着”三种字形,《世说新语》用“著”和“箸”,《敦煌变文集》用“着”和“著”,分析“著”有“附着”“穿着”“放置”“执着”“着火”“拿、用”等动词用法。江蓝生(1986)对刘文某些释义及例证提出质疑,并进行辨正,指出《敦煌变文集》“委派”义例证有误,实为“着”“差”误用。

张赪(2004:183)分析魏晋时期“著”的用法“N1著N2”,表示N1附属于N2或N2附属于N1,这是“著”的核心义,到中古这一核心语义被削弱,但以此为核心衍生出其他语义。我们综合孙玉文(2000)、张赪(2004),根据汉语史中“著”的使用情况,大致勾勒出以“附着”为核心的语义演变图,如图1所示,(2)根据汉语史文献修正语义关联“安置、容纳”→差遣→使役,遭受→被动,根据孙玉文(2000)补出“显著、显现”(去声变入声,音变构词)→附着,附着→附着到→动态助词,其他语义关联是根据张赪(2004)。指出“安置、安排”义是“附着”义演变为使役的关键阶段,详见2.2.3。

图1 以“附着”为核心的语义演变图

2.2 “著”字表使役的词义来源

目前关于“著”字表使役来源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来源于“使用”义,如 Sun(2005)。另一种观点认为来源于“附着”义,如志村良治(1995:242-264)和马贝加(2014:941-945)。

2.2.1 观点辨析

一种观点认为“著”源自“使用”说。Sun(2005)认为“著”使役的演变路径是:to place>to use>to send>to cause。(3)其他放置类动词如“寘、放、置、搁”未发展出使用义,且放置义是一种位置关系,本身含有“致使-位移”义,不需要经过“使用”这一语义阶段发展出“派遣”义。附着义语义核心在于主体之间的接触。张赪(2004)指出这一点。放置义动词是多语法化路径:放置义>处所/处所源点/经由/方向/终点,放置/添放义>工具。参看金小栋和吴福祥(2017)。指出“著”的演变路径是受到“使”之“使用”(to use)发展到使役(to cause)的影响,从而推测“著”在连动结构中从“使用”到“派遣”再到“使役”。“使”的“派遣,命令”是其本义,“使用”(重用,任用)是引申义,使役之“使”不可能从“使用”之“使”而来,而表示工具的“使用”义产生时期更晚。

甲骨文中“使”作“史”,(4)自徐中舒《甲骨文字字典》,释义:1)使,使令也;2)使,出使也。徐并引甲骨文用例。“使令”义的“使”例: (i)王使人于沚若。 (ii)使人于岳。《说文解字》:使,令也。先秦文献中表示“用”义的“使”。例如:

(1)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无贪利之心……(《荀子·君道》)

例(1)中的“使”表示“任用”之“用”,非工具之“用”,工具之“用”后的名词常为无生名词。

表使用义的“著”并非“著”字使役句的直接来源,汉语史文献表明“著+无生名词”表“使用”义时在“著+无生名词+VP”发展出工具格用法。从“使用工具”义隐喻化为“派遣、使令”似说不通。“使用工具”义动词演变为工具格/表工具的介词倒是汉语和其他语言中常见的演变路径。例如:

(2)著甚言词祈备(《敦煌变文·无常讲经文》)(引自Sun 2005:151)

“著+有生名词”表现为“安置、容纳、安排”等义,并未发现“使用”义。而“著+有生名词+VP”结构中“著”既可以表达“安置、安排”义,也可表示“派遣”义,符合语义演变的歧解阶段。

另一种观点认为“著”直接来源于“附着”义。马贝加(2014:941-945)分析使役动词“著”有两个来源:“附着”义和“著令”义,指出“著令”促使“著”表“使令”。我们认为“著令”与“使令”义的“著”无直接来源关系,“著令”主要表示“法律规定”,(5)宋《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偶见动词性用法,义为“(法律、条例)规定”。“公使库,诸道监司以及州、军、边县与戎帅皆有之,然正赐不多,而著令许收遗利。以此,州郡得以自恣,开抵当、卖熟约,无所不为。”(《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七,《财赋》四,《岁用仓库户》)还有“(遂)著为令”的说法。(6)又言于朝,乞下刑部镂板,颁之诸路提刑司准此,从之。遂著为令。(宋《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一《故事·检验格目》)“著令”例中“著”并非“使令”义。马贝加(2014:943)所举“著”不当解为“使”。例如:

(3)故人赠我我不违,著令山水含清晖。(李白《酬殷明佐见赠五云裘歌》)

例(3)的“著”应表示“附着、穿着”,直译为:故人赠我五云裘我不拒绝,穿上它使得山水含清辉。搜检《全唐诗》“著令”只此一例,《祖堂集》《敦煌变文集》《五灯会元》《朱子语类》(3例“法令”义)等文献中都未见到“著令”表使役。实际上,“著令”是个跨层短语结构,表示“穿上(它),使得……”义。魏晋时期《世说新语》中已有相同用法。如例(4)“箸令出”表示“穿上(新衣),使之出”义。

(4)又与新衣箸令出,客多羞不能如厕。(《世说新语·汰侈》第三十)

另马文所引“教著”例中的“著”并不表使役。例如:

(5)凭君与向萧郎道,教著青龙取妾来。(曹唐《小游仙诗》)

《小游仙诗》是诗人述骑龙游,所见有黄龙、白龙、赤龙、青龙、红龙、玉色雌龙等。因此诗歌中“著青龙”随文义应释作“骑”,全句义为“教萧郎骑着青龙取妾来”。

马贝加和张纪花(2015)认为例(6)“著人如墨”中“著”表示“致使”。实际当理解为黑雾附着于人身,像墨一样黑,用以说明异常天象的形象说法。我们根据例(7)的异文,可知三个小句分别陈述“黑雾”。

(6)二年春正月己巳朔,黑雾著人如墨,连夜,五日乃止。(《晋书帝纪》卷五)

(7)建元元年正月,黑雾四塞,著人如墨,五日而止。(《太平御览》卷一百一十九)

类似“著人如墨”的用法,有例(8)为证。

(8)时西域有贡奇香,一著人则经月不歇,帝甚贵之,惟以赐充及大司马陈骞。(《晋书列传》卷四十《列传》第十)

综上,“使用”义并非使役的来源,“著”字使役并非受到“著令”等的促使才形成。

2.2.2 “附着”与“使附着”“已附着(到)”的清浊对立和语义对立

孙玉文(2000)区分清入“著”(知母药韵,*tik/iak)与浊入“著”(澄母药韵,*diak/iak)的清浊对立,表达“附着”(动作)与“附着到”(结果)。覃凤余和田春来(2014)认为“附着”与“使附着”(放置)是澄母药韵与知母药韵对立,是声母的清浊对立表达自动与使动对立。覃、田二位还推断壮语中tk7/tk8阴阳调对立,来源于知母御韵与澄母御韵对立,并非药韵,并进一步论证平话和壮语表使役的“著”的语义来源是“放置”义。林华勇和陈秀明(2019)分析广西北流粤语中“着”(阳入)的多功能性,构建以“遭、受”为核心的概念空间和语义地图,指出只有宾阳平话“着”、武鸣壮语tk7表致使(实际是致使性处置),也可以表被动,但这二者之间没有语义关联。(7)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应当区分致使性处置和致使使役两个语义,语义上前者主要侧重施事对受事直接施加某种影响并产生某种结果,后者主要是致事或致事所参与的事件导致役事所参与的事件发生,通常役事也受到影响。这种影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前者不会转化为被动,后者有可能转化为被动。这是宾阳平话和武鸣壮语中“著”致使与被动没有关联的原因。句法上,致使义处置句中VP具有致使性,使役句中VP无使役性,“把”为及物性标记,使役动词为轻动词。壮语tk7的这种多功能性是壮汉语言接触的结果。

覃凤余和田春来(2014)的研究并未指出“附着”和“使附着“之间的孳乳关系,哪个为源义,哪个为孳乳义。根据孙玉文(2000)的分析,“附着”义“著”为知母药韵,汉语“附着”义“著”孳乳出“已附着(到)”义(澄母药韵),二者都可产生使动用法“使附着(到)”。也就是说,汉语“使附着”在“附着”义基础上产生,是句法上的对立,而非声母清浊形态变化导致的语义对立。我们认为,实际上“附着”义含有[+外力致使]NP2附属于NP1之义,即“外力使某物附着到某物表面”,其使役用法仅仅依赖句法就可实现,并非需要依赖覃凤余和田春来(2014)所说的清浊交替来实现,澄母“著”表示动作结果,并非动作义,知母“著”表示动作义,并非使动义。

2.2.3 “著”字使役义来源于“附着”义

根据2.1和2.2.2分析,我们认为“已附着(到)”和“附着”义的对立更准确些。那么“著”字表使役的来源是“附着”还是“已附着(到)”呢?根据二者出现的句法环境和表义来看,我们认为“著”表使役的直接来源应该是“附着”动作,而非“附着”状态。

当“著”用于“NP1著NP2(于)L”结构时,NP2多为表物名词,表示“附着”义或“附着”结果;当“著”用于“NP1+著+NP2(+VP)”句中时,NP2多为高生命度的表人名词,晚唐时期表达“安置、容纳”,到宋代表达“派遣、差遣”义,进一步引申出“使令”和“致使”义。从“附着”演变到“派遣”需经历“安置”这个重要的语义阶段。

汉语史文献中“著”后跟表人名词时,可表示“安置、安排”义,如例(9)。当“著”用于“NP1+著+NP2表人+VP”时,在“安置、安排(某人)”基础上进一步演化出差遣、使令义,如例(11)。因此,“附着”义跟使令义是间接语义关联,而“安置、安排(某人)”跟使令义直接关联,是“附着”>使令的中间阶段。

(i)“附着”>“安置、安排”

(9)只这一片田地,合著什摩人好?(《祖堂集》卷十九《观和尚》)

例(9)“著+人”单用表示“安置、容纳、收留(宿、住)”义,例(10)“NP1+著+NP2+VP2”中“著”表示由“安置”义变异而来的随文义“收徒”义。

(10)师云:“我不可著汝这般底,向后去别处打风颠去也。”(《祖堂集》卷十五《盘山和尚》)

(ii)“安置、安排”>“差遣”> 使役

当“安排”义用于含有差遣目的的连谓句时,经过语义创新和重新分析,在同一概念域内转喻化为“差遣”义,如例(11)。如NP1对NP2是上对下的命令/调遣等行为以及有具体的差遣目的,如“攻讨”则“著”被理解为“差遣”。如果例(11)不凸显差遣目的,则“著”也可理解为“安排”。

(11)奉圣旨著韩世忠闾□各领所部人马前去京西攻讨。(《三朝北盟会编》卷第一百十七)

“著”在句式“NP1+著+NP2+VP2”中表“差遣”义时,NP1和NP2都是生命度高的有生指人名词或代词。“差遣”义的“著”受到语境限制,主要用于外交、军事语境。

“差遣”义演变为“使令”使役的过程是语义泛化的过程,即脱离“差遣”义的外交语境,表达NP1对NP2发出指令,希望NP2按其意愿完成某事。“使令”义使役表示使役者通过言语行为期待受使者完成某行为,凸显使役者的意愿。如例(12)中“著”为使令义,并非“差遣”义。

(12)又著帅臣将校章疏迭来。(《三朝北盟会编》卷第四十七)

总之,我们认为,“差遣”到“使令”的演变并非历时发展的过程,而是语义演变的两个阶段。

3 “著(着)”字句形成

“著”字使役句萌芽于何时,学界的看法莫衷一是。下面我们主要论述“著”字使役句的萌芽与确立。

3.1 “著”字句的萌芽

冯春田(2000:627,629)指出“著”字句表示具体使役始于唐,抽象使役始于宋,宋元以后“著”字句使用比较普遍。马贝加(2014)认为“著”在唐代可表达“使”义,“著”字使役句在晚唐五代开始萌芽。我们认为“著”字使役句的产生要晚于唐,确立于宋,宋元以后发展起来。我们拟对晚唐五代“著”字表使役的疑似用例进行辨正。

3.1.1 唐代“着”与“差”异文情况

唐代“着”(8)唐代“著”俗写作“着”,我们在讨论形近问题时写作“着”。与“差”有不少异文用例,有学者认为“着”为“差”的误写。如刘宁生(1985)指出“著”在《敦煌变文集》中始有“委派”义,江蓝生(1986)对刘文的例证和分析提出质疑并进行辨正,认为“着”当为“差”之误。在晚唐五代时期的写本文献中,有不少“着”与“差”异文用例。

唐代《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的“着”字例:

(13)缘上都不得卖买,便着(差)前件人等,为买杂物来。(卷一《开成四年·二月二十日》)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白化文等校本,第115页)改作“差”。抄本作“着”,小野本以意改为“差”,从之。上海古籍校注本第51页指出全书本(高楠顺次郎等校《大日本佛教全书》)作“差”,东寺观智院古抄本、池田长田本、丙子本作“着”,“着”“差”屡误。董志翘(2000:36)认为“着”字不误。

(14)中丞差(着)军将,令监送九只船。(9)“差NP令VP”是《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的常见句式,该句异文:刺史颜大夫差一军将,令相送僧等三人及行者,暂住海龙王庙。(《开成四年·四月八日》)(卷一《开成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白化文等校本)和上海古籍校注本作“差”。东、池两本作“着”(据文海出版社本)。高楠顺次郎等校“着”作“差”。董志翘(2000:37)认为抄本作“着”,不误。(10)董志翘先生所举汉语唐宋诗词的例证来佐证“着”可表示“差遣”“使令”义,本文我们都做了辨正,这些“着”表示“附着”“穿着”等义。

(15)其弟子等来到慎言处觅船,慎言与排比一只船,着(差)人发送讫。今年九月发去者。(卷四《会昌三年·十二月》)[高楠顺次郎校为“差”,池田长田本、东寺观智院古抄本均作“著”]

(16)差(者)丁雄万就阎方金船,遣楚州,大使勾当发送其船,至三月十三日发讫。(卷四《会昌六年·二月五日》)[《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抄本作“者”,据小野本改作“差”。高楠顺次郎等校作“差”。]

(17)专着(差)鸲鹩往捉。(《敦煌变文集·燕子赋》)[著,当为差。据江蓝生校注改。潘重规注:原卷、甲卷、丁卷均作“差”。]

例(18)是孤例,“著”字表示“派遣”。根据《变文集》甲卷作“遣”,“差”“遣”同义异文,该例亦可能为“差”。

(18)昔齐景公夜梦见病鬼作二虫得病,著人遂向外国请医人秦缓(瑗)至齐国境内。(《敦煌变文集·搜神记》)[潘重规1994注:甲卷:遣使秦国觅医人,秦王即使秦缓与使相随至晋境]

由于《敦煌变文集》《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着”“差”存在形近而产生异文的可能,加之唐代其他文献未见“著”字表使役的确认用例,因此“著”字使役句形成于唐代仍存疑。

3.1.2 唐诗中“著”字表“使”辨正

马贝加和张纪花(2015:219)将唐诗“夜雾著衣重,新苔侵履湿”中“著”释义为“使”。我们认为当理解为“附着”义。“夜雾著衣重,新苔侵履湿”是“四一式”句式(蒋绍愚 2008),主谓结构充当主语,谓语“重、湿”分别陈述“夜雾著衣”和“新苔侵履”。即夜雾附着于衣,则衣重;新苔侵履则履湿。“旅恨共风连夜起,韶光随酒著人浓”中“著”亦为“附着”义,表示韶光随同酒一样附着在人身,如同酒一样浓。像这样的“某物著人”的例子中“著”的基本义仍旧为“附着”。

冯春田(2000:627)、张赪(2016:388)引王建的“看宣赐处惊回眼,著谢恩时便称身”(《和蒋学士新授章服》),认为“著”表示使令义,实际上“著”仍为穿着义,该句诗意思是穿着它谢恩时便利也合身。因此,唐诗中的“著”仍表示“附着”义,并非“使令”和“致使”义。

3.1.3 《祖堂集》中“著”表“使”辨析

马贝加和张纪花(2015)例举《祖堂集》中“著”例,解为“使”,且只此1例。实际上,该例中的“著”不应释作“使”,而是与“宿”(住、容纳、安置)通,当释作“收留、收徒、说法化人”义。(12)李艳琴和郭淑伟(2011:104)校注“不著后生”条,认为“著”有“宿”义。例如:(i)有僧敲门,师曰:“是什摩人?” 对曰:“僧。”师曰:“非但僧,佛来亦不著。”进曰:“佛来为什摩不著?” 师曰:“此 间无公止泊处。(《祖堂集》卷三《鹤林和尚》) (ii)夹山不著后生。佛日到,维那不许参和尚。佛日云:“某甲暂来礼和尚,不宿。”(《祖堂集 五灯会元校读》卷 七《夹山和尚》,巴蜀书社)

(19)普化倒行而出。师云:“我不可著汝这般底,向后去别处打风颠去也。”(《祖堂集》卷十五《盘山和尚》)(13)张华(2001:503)点校本为:普化倒行而出。师云:“我不可著汝,这般底向后去,别处打风颠去也。”

该句异文为:

(20)化乃打筋斗而出。师曰:“这汉向后掣风狂去在”。师乃奄化。(《五灯会元》卷三《盘山宝积禅师》)

(21)普化乃打筋斗而出。师曰:“遮汉向后如风狂接人去在”。师既奄化。(《景德传灯录》卷七《幽州盘山宝积禅师》)[接人:接引学人,教化学人]

根据异文对比,我们发现宝积禅师对普化的行为是认可并赞许的,认为普化所描摹的是为他的禅法与精神。《祖堂集》中的“著汝”(收留汝、说法化汝)与《景德传灯录》中“接人”可以互相对照补充。

禅宗文献中“著”后加表人名词时“著”常有“安置、安排、容纳”义,“容纳”由“放置”义引申而来。

(22)只这一片田地,合著什摩人好?(《祖堂集》卷十九《观和尚》)

(23)问:“澄澄绝点时,如何?”师云:“我此间不著这个客作汉。”(《祖堂集》卷第十八《赵州和尚》)

例(22)“著什摩人”表示“容纳、收留什么人”。例(23)“客作汉”一词禅宗用来常指不识自性,向外驰求的人,也作“客作儿”。“不著这个客作汉”意思是指不容纳这样的人。

综合3.1.1-3.1.3的分析,“著”在晚唐五代文献中表示使役的例子不明确,唐代“著”字句表“差遣/使令”也不能完全确定。“著”又与“差”或因形近出现异文,因此“著”字表使役萌芽于唐代的说法需谨慎对待。

3.2 宋代“著”字句确立

屈哨兵(2008:88)认为在宋代出现“著”字使役句,但使用并不广泛。我们进一步翻检《五灯会元》《景德传灯录》《永乐大典戏文三种》未发现用例,《三朝北盟会编》(250卷)用例有4例,全部写作“著”,无文字异写情况。“著”字句表达“使令”时仍有“差遣”义的痕迹,大多被用于两国或两军外交、交战等场合中。“著”用于“NP1+著+NP2+VP”结构中,NP是生命度最高的表人名词,这是“著”被重新分析为使役动词的必要条件。

(24)乞速敕台旨:著都总兵元帅宣令起兵。(《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一《政宣上秩·十一》)

(25)契丹国土十分,我已取其九,只有燕京一分地土,我著人马三面逼着,令汝家就取,却恁生受,柰何不下。(卷十二《政宣上秩·十二》)

《朱子语类》中“著”字句用例不多,(14)《朱子语类》中“著”的主要义项是“须”和表“完成”“持续”的助词用法。有3例。“著”字句没有“差遣”意味,表达使令使役。例如:

(26)人君出命不甚会说话,所以著人代他说话。(卷第三十八《论语·二十》)

宋代诗词中的“著”表使役的用法仍需重新辨析。例如张相《诗词曲语汇释》(1953:312-313)中引宋诗词例,大多为“附着”义,如宋张耒词“别离滋味浓于酒,著人瘦” “酒后轻寒不著人”中“著”理解为“附着”义更佳。(15)“著人瘦”表示别离滋味如同酒似的附着于人身而人变瘦,也可分析为兼语结构具有致使义,但并非“著”表示致使。此外,综合“著”字句的发展来看,宋代“使令”义“著”字句都少见,“著”表致使的条件不成熟。还有“著”表“填充”义如“纵著天涯浑柳絮,春归还有路”,或“执着,贪恋”义,如“顾著皂盖争黄埃”等。此不赘。

综上,宋代“著”字句大致用于散文中,用例不多,诗词韵文中用例更是极少见。宋以后,“著”字使役句基本语义可分为使令-指示和致使,如下页表1所示。(16)表1中++表示凸显,±表示具有或不具有,+表示具有,-表示不具有。使令-指示句中NP1、NP2分别为施事和客事(包含受事)/施事,致使句中NP1、NP2分别为致事和役事。“使令”义侧重表达NP1的意图,NP2对被使令事件有一定控制度,但通常会按照NP1的意愿实施。NP1一般直接参与使令行为,如例(27);指示使役则主要体现为NP1意图性降低,NP2对受使行为的执行力不明显;从使令到指示表现为NP1意图性降低和语义泛化。“使得/致使”义“著”字句凸显NP2受影响度,NP2对受使事件控制度很低,有时无控制力,如例(28)。NP1可以直接参与也可以间接参与致使事件,可有意致使或无意致使受使事件发生。

表1 “著”字句的语义

(27)新刷案的张司吏,一径著俺勾追来唤你。(17)宁希元本补“著”字,徐沁君无。(《元刊杂剧三十种·张鼎智勘魔合罗》第四折)

(28)枉惹的我讹言课语。回奏与,你汉銮舆,休著俺闲人受苦!(《元刊杂剧三十种·严子陵垂钓七里滩》第二折)

元代“著”字句的某些语境中“著”还可分析为“允许”义。例如:

(29)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把这勾当近着百姓,又著怕者、爱者、学者。这般呵,教道成了,政事行了。(《孝经直解上》第九章)

明清时期,“著”字句的使令-指示义为常用义,致使义为非常用义,如《水浒传》98例“著”字句,其中86例表示使令义。《红楼梦》29例“著”字句全部表示使令。

4 余论

“著”字使役句确立后,到元代成熟使用,在元代直解体文献和汉语口语教材中“著”字句使用较多,并与“教”字使役句互文出现。例如:

(30)a.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

孔子说,先将孝道治天下着,小名分的人不着落后了,休道是大名分人有。(《孝经直解·孝治章》第八)

(30)b.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

在上的先行孝道呵,百姓学着,父母根底也不肯教落后了。(《孝经直解·三才章》第七)

明代“著”字使役句有所发展,主要用于官话和北方方言区,并非使役句主导句式,到清代这些地区的“著”字句开始衰落。如《西游记》有209例,《水浒传》有98例,而《红楼梦》《儒林外史》分别只有29例和5例。明清文献异文表明“著”字句到清代几乎全部被“教”“叫”字句取代,如《朴通事谚解》(1483)中“著”在《朴通事新释》(1765)中改为“教”或“呌”(《谚解》A本,《新释》B本):

(31)《朴通事谚解》:著张三买羊去。买二十个好肥羊,休买母的,都要羯的。

《朴通事新释》:可教张三去买一隻羊,要肥的,若买瘦的,便有羶气,难吃。

《老乞大》的三个版本(《翻译老乞大》(1507-1517刊行)《老乞大新释》(1761刊行)《重刊老乞大》(1795刊行))也反映了“著”的衰退。

(32)《翻译老乞大》:教当直学生,将签筒来摇动,内中撤一个,撤着谁的,便著那人背书。

《老乞大新释》:教当直的学生,拿签筒来摇一摇,内中撤着谁的,便著那人来背书。

《重刊老乞大》:教当直的学生,拿签筒来摇一摇,内中抽着一个,便教那人来背书。

值得注意的是,以山东方言为基础的《聊斋俚曲集》中“著”字使役句还大量使用,有415例,表明“著”字使役句的地域性特征。现代汉语方言中“著”字表使役也只见于北方方言区(详见李蓝2006),如山东、山西、宁夏、关中地区的方言可见“著”字使役句。中原官话如山西南部的霍州话、襄汾话、河津话、万荣话、关中地区的方言用知母的“着”tau21表示使役和被动,晋语区晋城方言用“着”tʂo33表示处置、致使和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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