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2022-02-23 00:00毛圣璇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角色定位家校委员会

摘      要 我国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一直处于模糊状态。笔者运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与家长委员会成员展开深度访谈收集资料,并借助NVivo11对访谈资料进行编码分析,以探究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改革中的角色定位问题,构建家长委员会角色定位模型。研究发现,家长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存在内生性偏差与功能性错位,在学校治理主体角色上存在认识缺失,其原因主要有家长知识能力的限制与“局外人”的角色惯性、学校的权威地位与强势的主导性、家校之间相互信任的缺乏,以及学校治理制度与章程的缺失。探究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改革中的角色定位问题,对于构建学校“多元共治”内部治理格局、打造家校和谐的学校治理生态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关 键 词 学校治理  家长委员会  角色定位

引用格式 毛圣璇.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定位[J].教学与管理,2022(04):16-20.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1]。自此,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学校是教育理念得以实践的客观载体,学校治理是教育治理的关键与落脚点。然而,传统学校管理模式仍占据我国当前中小学管理模式的主流,虽然学校治理理念早已被提出并着力推进,但大多数中小学仍处于学校治理的初步探索阶段,在学校治理推进工作中面临诸多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学校治理主体问题与家长参与治理问题。家长群体是现代化学校内部治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家长在学校治理中应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201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并指出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家庭与学校[2]。

家长委员会是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构成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然而,我国学生家长的参与权、话语权、监督权等多年处于被剥夺状态,并未真正地在学校治理中得以应用。近年来,家长委员会在全国中小学逐渐得以建立健全,作为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重要渠道与平台,理应在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但我国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与职能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规范,导致家长委员会逐渐偏离其本质角色。为增强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参与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治理主体的角色职能,本文从家长委员会家长的视角出发,探究学校治理改革中家长委员会的角色定位问题及其原因,构建家长委员会角色定位模型,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启发家长群体正确定位其治理主体的角色与职能,推动学校建立“多元共治”的内部治理格局,打造有效和谐的学校治理生态。

一、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角色定位的偏差与错位

笔者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主要通过与家长委员会成员展开深度访谈,收集研究资料,借助质性分析软件NVivo11对原始资料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和核心式编码等一系列分析,并基于编码分析结果,从角色参与、角色认同与角色效力三个维度建构起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的角色定位模型(如图1所示),由此探究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研究发现,学校治理中家长委员会的角色参与和认同呈现内生性偏差、角色效力呈现功能性错位。

图1 家长委员会角色定位模型

1.家长委员会角色参与和角色认同的内生性偏差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主要有学校协助者、家校沟通纽带、监督者与决策者四种角色,家长委员会的角色参与和角色认同呈现内生性偏差。角色参与和定位主要向低层次参与的角色——“协助者”与“沟通纽带”倾斜,这两种角色获得认同且在学校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效力,是家长委员会“浓墨重彩”的角色,美国学者M.R.Langenbrunner和K.R.Thornburg在研究家校合作中家长的角色分类时也曾指出,支持者和学习者是家长在学校中扮演的常规、传统角色,受到学校的偏爱。对学校决策者、监督者的角色存在认同不足,“监督者”与“决策者”作为高层次参与的角色并没有获得认同,在学校中发挥的角色效力微弱,是家长委员会“若隐若现”的角色。对学校治理主体——家长委员会的关键角色存在“认知漏洞”,对参与学校治理持有保守态度与敬畏态度,角色参与度不高,角色认同感不强。

(1)“协助者”与“沟通纽带”:浓墨重彩的角色

①尽职尽责的“协助者”。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协助学校工作开展方面表现得非常积极与尽职尽责,主要处理学生在校的琐碎事情,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为学校做一些義务劳动,代替教师家访以及策划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大多数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实践中都能够认识并践行学校协助者的角色,并具有很高的积极性与奉献精神,能够高效、高质地完成学校分配给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与任务。协助学校开展工作是家长委员会的本职工作,是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出发点之一,不但能够替教师分担工作,缓解教师的压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而且还能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打破“家校壁垒”。

②家校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长与学校的纽带与桥梁。很多情况下,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做,对孩子在学校的问题不太敏感,学校和家长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4]。家校之间多数矛盾冲突是由缺少必要的沟通与交流、家校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物理空间中“学校围墙”将家长隔离在学校之外,传统认知中家校的“完美分工”在家校之间加固了一道“严密壁垒”,学校与家长在两个趋近平行的空间里各自活动,而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关系“沟壑“。研究发现,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家校沟通的纽带与桥梁角色具有很高的认同感。在访谈中每当谈到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时,家长们的首要反应是家校沟通者的角色,认真做好家校沟通的工作。家长委员会作为家校沟通的纽带与桥梁,积极扮演着家校沟通者的角色,践行沟通者的职能,向家长传达学校指示,向学校反馈家长意见,内连学校——外连家长,这些行动对于打破家校壁垒具有重要意义,既促进家校之间信息的双向流动,又增强家长参与学校的话语权,从而打造家校合作的良好生态。

(2)“监督者”与“决策者”:若隐若现的角色

①办学的监督者。民主监督是现代学校治理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来自学生家长的民主监督是推动学校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把学生家长请进学校,家校共同监督学校、管理学校是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目的[5]。家长是学校教育活动的重要利益相关主体,监督权是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重要权利。家长委员会是全体学生家长利益和声音的代表,办学的监督者是家委会的一个重要角色,关乎学校办学质量的优劣,影响着家校关系的发展走向。研究发现,家长委员会作为“办学监督者”角色效力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学校餐饮质量、宿舍安全等方面。

②决策的“局外”参与者。美国学者赫斯(K·D·Hess)曾談及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家长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能够加深对决策本身的理解,其次是家长在执行没有参与制定的决策时会缺乏责任感[6]。因此,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有家长的参与,听取家长的真实声音。而家长在决策参与时仍是“局外人”身份,学校决策过程很少有家长的参与,家长委员会仅能偶尔地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家长对难以参与学校决策没有存在异议与不满,反而认为这是合理的,并表示学校在管理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考虑周全,具有专业化知识,甚至还表示家长不具备参与决策的知识与能力,家长参与学校治理是“外行指导内行”,是给学校“添乱”。

2.家长委员会角色效力的功能性错位

在学校治理参与过程中,家长委员会作为协助者与沟通纽带的角色效力高,而作为决策参与者与监督者的角色效力低。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治理的主体之一,理应更加注重发挥高层次参与角色的效力,但实际上却囿于低层次参与的角色,且作为“学校协助者”与“家校沟通纽带”的角色实践也产生了异化,导致角色效力的功能性错位。

(1)家长义工会

学校协助者是家长委员会的重要角色,能够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活动。然而,学校协助者角色的任务职能占据家长委员会工作的主要部分,家长在协助学校举办各种活动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会影响甚至强化家长们的角色认知,导致家长对自身角色定位呈现偏差性:学校活动的志愿者与义工。家长委员会极有可能异化为“家长义工会”,几乎把所有的时间、资源等都运用到为学校“做杂活”中去,家长委员会的其他重要角色职能逐渐被忽视与淡化。

(2)学校的“传话筒”与“代言人”

家校沟通的纽带角色虽得到家长们的高度认同,但实际情境中这种沟通连结存在隐匿的症结:看似双向的沟通,实则为单向、浅度的沟通。如家长委员会成员向其他学生家长传达学校的各种决策与指示时,只是在接收到学校指令后向家长机械地进行信息传达,并未真实地参与决策的制定过程,而学校的多数决策应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家长了解学校决策对决策推行意义重大。若家长委员会只是扮演一种学校政策“传达者”的角色,久而久之,就会演化成学校的“传话筒”“代言人”。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属性决定其是学生家长群体的代表,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与意愿,然而家长委员会“为谁代言”的问题却呈现出理论与实际的错位,本应“为家长代言”,实则“为学校代言”。

(3)浅层次监督者

研究发现,家长委员会监督者角色的浅层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内容过于单一化与表面化,仅仅是对学校餐饮安全、住宿安全等学生在校生活问题的监督,涉及学校办学决策、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教育规划等事宜时,家长委员会缺少行使监督权的机会,监督权的行使难以深入到学校治理中去;二是监督过程过于形式化,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过程是形式化的监督,家长们并没有对监督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多数情况下是做一些“面子工程”,进行“表演式”的监督,家长配合学校“走过场”,难以发现学校办学存在的真正弊端。

(4)形式化决策者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扮演一种“形式化决策者”的角色。学校在作决策时几乎不会征求家长们的意见,家长们对此也认为是合情合理。家长委员会成员仅仅能够偶尔参与到班级管理措施的制定中去,而这种机会也是少之又少,甚至一些家长表示难以记起参与过什么班级决策。偶尔的参与难以使家长形成参与学校决策的经验与素养,当需要家长参与决策时,也难以真正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导致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效果不理想。

二、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角色定位问题的原因

为了解家长委员会角色定位偏差与错位背后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需进一步对角色定位偏差与错位产生的原因进行探究,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家长知识能力的限制与“局外人”的角色惯性

目前家长委员会成员对于学校治理主体的角色认同感不强,对角色效力的发挥产生严重阻力,这主要缘于家长知识能力的限制与“局外人”的角色惯性使然。首先,家长委员会成员并非都对教育领域有专业的关注与研究,家长缺乏相应的知识背景,对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缺乏充分的了解,不能认识到家长参与的重要性与意义,导致对家长委员会治理主体的角色认识不清。此外,家长群体长久以来是学校管理的“局外人”,产生了一定的角色惯性。家长认为,学校管理是学校领导者和教师的事情,家长不应对学校“指手画脚”。家长传统的角色认知及相应的角色行为形成了思维定势与行为惯性,即习惯于听从学校和教师的安排,理所当然地认为学校管理是由学校全权负责,家长只需做好配合工作。学校虽然设立了家长委员会,但家长的角色认知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难以形成“治理主体”的角色重构与认同,仍然维持听从者、配合者的角色。

2.学校的权威地位与主导性过强

在学校治理改革中,学校的主导性地位根深蒂固,学校的权威地位很难撼动。学校只是象征性鼓励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没有为家长委员会打造相应的平台与渠道。学校在作决策时并不会真诚地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与建议,多数情况下是形式主义大于实际意义,学校仍然占据学校治理的主导者角色。此外,学校领导者的领导风格和管理方式对家长参与的主动性具有关键影响,如果学校领导者倾向于“一言堂”,主导性过强,那么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治理时会有所顾虑,不敢主动参与。在学校的权威地位与强势主导情境中,家长作为治理主体的角色职能受到很大的限制和约束。

3.家校之间相互信任的缺乏

在教育活动中,家长处于一个被支配的弱势角色,学校一直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家校之间存在信任危机,难以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从学校角度来说,学校认为家长参与会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家长缺乏参与治理的能力与素质;家长参与会威胁学校在办学上的权威地位,影响学校工作效率。从家长角度来说,家长认为参与学校治理、向学校反馈意见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过多的“指手画脚”会影响教师对待孩子的态度与方式。学校不相信家长的参与能力,家长担心会影响孩子的在校生活,家校之间互相猜疑,存在信任危机。因此,家长委员会难以真正参与学校治理,“治理主体”的角色不能真正实践,导致家长委員会角色定位偏差。

4.学校治理制度与章程的缺失

制度是对日常生活中人们行为的约束,学校制度是指师生在学校中所遵从的规则与规范;在日常学校生活中,学校制度广泛地对师生的价值观念、价值判断以及行为方式产生重要的影响[7]。在学校治理改革中,内部治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能够规范治理主体的行为,更新治理主体的观念。然而研究发现,我国中小学普遍存在学校治理制度缺失的现象,大多数中小学都没有颁布学校治理的制度与章程文本,虽然积极开展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但并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与章程。因此,家长委员会作为治理主体的角色职能没有得到明确的规范与厘定,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与保障,导致学校治理主体的角色认同感低,角色效力难以发挥,产生角色定位偏差。

三、家长委员会角色定位偏差与错位的改进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正在转变单一的传统内部治理结构为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依法办学的多元共同治理结构[8]。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群体的意愿与利益,在学校治理改革中,家长委员会作为重要治理主体,积极代表学生家长发表意见与建议,从而促进学校治理更加民主化与科学化,增强学校办学的家长满意度。然而现实是家长委员会难以进入到学校内部治理中去,家长对家长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与错位,学校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尚未建设成熟。因此,应积极促进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构建多元共治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纠正家长委员会内生性角色定位偏差

学校治理改革对家长参与的要求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家长不再是学校教育的“局外人”和学生生活的“后勤保障”,而是需要积极地走入学校,参与到学校教育的共同治理中去,做学校治理的主体之一,并充分发挥家长群体多元化的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活动添砖加瓦,做好学校治理“局内人”,共筑学校治理共同体。家长要想真正参与到学校治理中,掌握真正的话语权,则须要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学校治理主体的角色认同。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更新思想观念,重新审视自身角色,纠正角色定位偏差。家长委员会是家长群体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与平台,在尽职尽责地做好学校协助者与家校沟通纽带的同时,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要更新其角色定位,认识到治理主体的角色,将角色定位更多地向治理主体的角色倾斜,力求达到多角色之间的平衡。可以定期召开线上线下讨论会,共同商议学生与家长密切关注的问题,鼓励家长积极献言建策,逐步培养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决策的整体素质;或定期开展相关学习,弥补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学校教育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空白,增强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学校教育的关注度,为参与学校治理打下基础。家长委员会还应在行动上作出积极迈步,争取更多机会参与学校治理,积极为学校治理建言献策。可以先从参与班级治理入手,当班主任征询意见时,珍惜机会,认真对待,形成家长高质量参与学校治理的局面,从而产生正向化效应,提高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角色地位,增强参与的话语权。此外,家长委员会要明确自身的角色性质,更多地代表家长们的意愿,为家长代言发声,而不是仅做学校信息的传达者, 即不仅要“下达”,更要“上传”,鼓励家长们向学校反馈优质的意见与建议,向家长宣传参与学校治理的必要性,借助其平台优势营造家长积极参与治理的活力局面。

2.引导家长委员会合理参与学校治理

学校是治理结构改革的引导者,家长委员会能够真正地参与学校治理的过程,学校在其中的引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学校多元共治模式改革下,学校应该加强引导,切实鼓励家长委员会参与到学校治理中去,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提供良好的支持平台。

学校是学校治理改革的实施者与引导者,学校领导者正确把握学校治理的内涵是展开学校治理改革的关键。因此,学校要开展深入的学校治理理念学习活动,组织学校内部教职工定期进行相关学习,如邀请治理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进行指导与座谈,开展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的相关讲座,成立考察团队参观学习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做法等。校方应力求使学校治理理念贯彻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转变学校领导者、教师等人员的思想观念,把握治理理念的真正内涵,为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打造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奠定基础。校长是学校治理的引领者,要提高校长领导力,提升校长的教育理论素养,培养“教育家型”的校长。校长等领导者要转变领导或管理的理念与风格,改变完全性的主导地位,摒弃“一言堂”的管理风格,鼓励教师、家长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学校治理,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视为学校治理的常态。此外,学校还应承担家长教育工作,充分开展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向家长委员会发放宣传手册、定期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委员会宣传学校治理的新理念,引导家长转变观念,帮助家长们理解什么是学校治理、为什么要参与学校治理以及如何参与学校治理,从而增强家长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为此,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提供充分的保障。制定学校内部治理制度与学校治理章程,明确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地位与角色职能,明确权责关系,为家长委员会参与治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与规范;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提供必要的平台与机会。

3.重塑和谐的家校关系

目前,中小学建立的家长委员会是实现理想的家校合作、家校共育的一大进步,促进了家校之间的沟通,家长能够进入到学校中去,能够更多地了解孩子的在校生活状态,同时家长委员会也为学校承担部分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然而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与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背景中,家校关系须要进行质的变革。学校的权威优势地位与家长的听从弱势地位必须进行改革与均衡,家长与学校之间必须建立起相对平衡的地位关系。家长与学校均是学校教育的利益相关者,都是学校多元共同治理的主体之一,只有学校、教师、家长、社区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学校治理,打造多元共治的教育内部治理新生态,才能使学校治理更加具有科学性与实效性,才能解决目前学校治理中存在的诸多矛盾,清除学校治理改革中的重重阻碍,进而实现学校治理的现代化。

家长和学校在学校治理中的出发点虽然相同,但利益诉求却不尽相同。若没有良好的沟通平台与渠道,两者共同参与学校治理必定存在分歧,而且这种分歧很难消除。家长与学校形成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和平等关系是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的前提条件[9]。因此,家校合作中的家长与学校双方应该形成相对平等的地位关系,建立起成熟稳定的信赖关系,重塑平衡的家校关系,共同在学校治理中发挥各自独特的角色优势,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平台,构建家校教育共同体。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www.scio.gov.cn/m/32344/32345/32347/3

2756/xgzc32762/Document/1415757/1415757.htm/2013-11-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E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

oe/s6579/201406/xxgk_170639.html/2012-02-17.

[3] 柳燕.学校治理中家长委员会的建设[J].教学与管理,2016(07):16-19.

[4] RavikKarsidi,RahesliHumona,AtikCaturBudiati,WaskitoWidi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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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覃学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职能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1.

[6] Langenbrunner,Mary R,Thornburg,Kathy R.Attitudes of Preschool Directors,Teachers and Parents toward Parent Involvement in the Schools[J].Reading Improvement,1980,17(04):286-291.

[7] 胡金木.现代学校治理的制度之善[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36(02):54-59.

[8] 方芳.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变迁中的问题与变革[J].教学与管理,2017(22):20-22.

[9] 崔燕敏. 现代学校治理體系中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问题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8.

【责任编辑  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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