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才振兴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
——人才需求视角下的政府治理分析

2022-03-18 11:18许艳萍
关键词:人才需求人才

许艳萍,岳 强

(山西师范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经济与管理学院, 太原 030031)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抓手,而且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和效率目标引导下城市优先发展策略的影响,我国的城市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乡村,城乡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农村不仅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落后于城市,而且大量人才和资本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以致城市地区尤其是大都市患上了城市病,诸如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等,而广大农村地区却出现了明显的衰败迹象,“空心化”、留守老人等问题突出。显然,振兴乡村是当前中国实现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们更高质量生活需求的重要抓手。

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方面着手。人才振兴构成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将为农村的产业、文化、生态、组织的振兴提供最具活力的动力。有了人才,农村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就有了盘活的“引子”,域外的资金、技术就有了进入乡村并产生较好效益的优良“载体”。而且,进入乡村的人才还将产生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尽管人才只是诸发展要素中的一个,是要素集成中的一环,人才的规模、效用受到其他要素以及乡村振兴体系的影响,但人才这一“活性”因子,在进行合理配置并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必将对其他要素产生带动效应,对乡村振兴的整体进步产生推动效用。

一、乡村人才振兴的实践困境及理论研究的不足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开始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已经提出并正在抓紧落实,人才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也已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共识。从乡村治理内容的拓展、国家对乡村治理政策的调整到农业生产方式和功能的转变、乡村内涵的不断深化等,都对乡村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1)唐丽霞:《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需求及解决之道的实践探索》,《贵州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人才的内涵和外延都更加宽泛。然而,乡村人才振兴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反映出的现实困境,正在对人才工作走向深入构成实际障碍,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展开分析。根据笔者调研,乡村人才振兴实践中的问题与障碍主要集中在:

第一,延续传统人才引入路径,人才作用发挥有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为了充实基层领导力量,推行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等做法,在各级政府以及单位部门的支持下,对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的乡村振兴实践,延续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做法,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拔人员派驻村两委担任干部,以推动村庄发展。然而,一些派驻村里的干部,面对全新的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再加上来自政府和所属单位的支持政策尚未明朗,出现了一定的“水土不服”状况,人才效用不能充分发挥。

第二,乡村生活条件艰苦,留住人才困难。一些地方用很大心力引入了人才,但不久就出现人才回流城镇的问题。究其原因,乡村难以留住人才,很大程度上源于其相较城镇的全面落后,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现实中,青年人才到了村庄找对象都难,如何留住人才?其实,何止是找对象这一个问题,人才的子女教育、家庭医疗等各方面,都可能成为困扰人才下乡的症结。乡村条件落后是全面的,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如何留住人才,还需创新思路和政策。

第三,开展培训教育、以育才促振兴存在诸多难点。从当前一些地方出台的乡村振兴规划和实际工作开展来看,从乡村现有人员中遴选部分人才进行专门培训成为常用途径之一。人才引入难,培训现有人员实现内部育才不啻为一个新思路。表面看来现实可行,然而细究之下,这一方式面临诸多困境:其一,长期培训不够现实,短期培训确实能够一定程度地提升人员能力,但效果毕竟有限;其二,乡村振兴需要各类人才,其中,具有开拓性、敏锐性、高水平的创新性人才必不可少,而这类人才不是通过几次培训就能造就的;其三,以培训方式实现内部育才,这种方式收效缓慢,且存在较大的人才流失风险。当然,以育才促振兴存在诸多困难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乡村现有人员进行培训,只是以育才为人才振兴的主要路径则完全不可取。另外,育才也当注意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的选择。

面对当前乡村人才振兴面临的实际困境,反观学界的现有研究,其成就与不足同样突出:

首先,认识到人才是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基础,但缺乏对人才需求及其供给的专门探讨。通过反思近几十年的乡村发展,学者们认识到,长期以来,对乡村建设存在明显的外生性和行政驱动性特点,乡村内部建设严重不足,内生能力未能形成,由此导致人口外流严重等问题。(2)张丙宣、华逸婕:《激励结构、内生能力与乡村振兴》,《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提升乡村内生能力,是乡村振兴的根基。毕竟,乡村振兴的主体还是在乡村,人才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赖于乡村资源的全面调动,包括乡村的人力资源。以人才促乡村内生能力生长,以人才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当成为今后的工作重心之一。然而,政府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具体负责者和人才资源配置的重要主体,对于各个乡村提出的具体人才需求如何进行回应,如何使这种回应更具合理性,是一个亟待研究的理论问题,也是振兴实践之所需。目前来看,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阶段。

其次,对乡村所需人才的类型进行了探讨,但人才的共有属性尚未得到有效揭示,不利于实践中精准识别乡村所需的人才。学者们注意到,乡村振兴下的人才需求不只局限于单一的农业人才,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人才,我们应该持有一种“大人才”观:按照人才的类型,可分为实用型人才、理论型人才、服务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等;按照人才的所属行业,可分为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管理专才等。乡村振兴所需人才的类别多样、数量庞大,他们共同服务于乡村建设。那么,这些人才是否具有某种共有属性,这种共有属性是什么,学者们的探讨不多且存在明显不足。譬如,开展新乡贤研究的学者提出,参与乡村振兴的人才——新乡贤,是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的贤能人士,(3)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是具备现代知识、法治思维的新型人士。显然,新乡贤的界定存在过于严苛之嫌,其所谓的人才不仅数量稀少,而且识别困难。

第三,提出了若干有价值的应对建议,但系统化分析及其整体观照尚为缺乏,不利于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时把握方向。谭金芳等人立足于农业院校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作用,提出创新“三农”特岗生定向培育选拔、乡村人才周期培训和科技村主任派驻的制度建议。(4)谭金芳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才战略的理论内涵和制度构建》,《中国农业教育》2018年第6期。赵秀玲提出,当以县委书记、 乡镇干部、 村干部、 乡贤、 志愿者、 乡村学校等能够深度影响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为中心,建立乡村人才发展战略。(5)赵秀玲:《乡村振兴下的人才发展战略构想》,《江汉论坛》2018年第4期。文茂群则从打造优良软环境入手,提出要通过营商环境、干事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提质和再塑造,实现乡村人才振兴。(6)文茂群:《做好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侧锻造》,《人民论坛》2019年第33期。学者们提出的发展对策均有裨益,但也存在碎片化特征突出的问题,关于乡村人才困境化解的系统化分析及其整体观照尚为缺乏,这一状况不利于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时有效把握方向和形成整体对策。

此外,还有学者就农村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展开专门研究,如高鸣等人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农村人才培养方法进行介绍和比较,发现法律保障、支持政策、创新教育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构成这些农业发达国家的共有经验,(7)高鸣、武昀寰、邱楠:《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人才培养:国际经验视角》,《世界农业》2018年第8期。对我们当前的乡村人才振兴具有启发意义。

总之,乡村人才振兴研究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关于人才的特征、人才的调配、人才困境的成因以及化解等问题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整体性的分析亟须开展,以便为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本文选取人才需求的视角,立足于政府治理的层面,对乡村人才振兴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方法进行探讨,也是开展整体性分析的一种尝试。

二、当前人才需求呈现出明显的乡土特征

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抓手,其政策初衷之一就是要挖掘和激发乡村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长期以来,我们注重运用行政手段推动乡村发展,以干部、资金、技术等的下乡为依托,以财政支持为保障,有效维护了乡村社会稳定,提供了基本的公共服务。然而,城乡二元体制之下,能够投入乡村的资源十分有限,而乡村地域面积广大,具体到每个村庄的资源就更加不足。再加上产业集聚效应、交通便利条件等的影响,城市在发展速度、程度上远远领先农村,故近几十年来的乡村尽管也有发展,但与城市相比,呈现出越来越大的差距,不仅人员、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出,将大量的老人和孩子留了下来,而且人口的知识结构越来越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新农业、新农村建设缺乏相应的技能人才。

振兴乡村离不开熟悉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人才。人们常有一个误解,农业简单,缺乏技术含量,农村更简单,投入资金即可实现振兴。其实,这恰恰反映了人们对现代乡村发展的无知,也构成振兴乡村的重要障碍。现代工业文明、信息文明基础上的乡村,必然是技术、信息、资金、文化密集型的集成体,城乡一体化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乡村的全面技术升级和发展转型。我们应该更加系统化地认知农村和农业,认识到农村和农业有其特定发展规律和具体需求,从而真正有效地推进乡村建设,使乡村振兴落到实处。譬如乡村公共服务业发展,笔者走访的一些乡村,尽管建立了村卫生室、村司法服务室,但存在着明显的有建无管问题,设施建立起来后无法正常运营,村民们仍然不能有效地享受相应服务。究其原因,一方面缺乏持续的运营费用,另一方面缺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执业证书的医生和律师远远无法满足村民的需求。这一现象不是一个村子的特例,究其实质,还是没有从乡村发展客观实际出发,没有立足于现有条件开展规划设计。投入资金开展设施建设相对简单,真正服务村民之需、解决村民之困较难,而后者离不开熟悉农村的管理人才来具体规划和实施。

能够扎根农村是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首要要求。振兴乡村,人才是关键,但人才能否发挥出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能够扎根于农村。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事业,蜻蜓点水式地引智显然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只有扎根农村,人才的作用才能真正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人才对于乡村才能真正成为人才,否则,人才与乡村更像形同陌路的陌生人,人才不了解乡村,乡村也无法给人才提供施展能力的空间。当然,扎根农村并不意味着在空间区位上向乡村的绝对靠近。一方面,乡村条件差,能够给人才提供的生活条件有限,往往不能满足人才的心理期望,如果强制式地“引入”不仅不利于调动人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使人才人心不稳,还可能引发社会公正危机,损害社会整体发展利益;另一方面,专业成长和智识提升是人才保持持续创造力的重要基础,然而,这些条件往往只有城市甚至大城市才能提供,这也是人才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内在秘密。扎根农村之于人才,更大意义上是要求人才关注农村发展、研究农业困境、倾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空间上绝对不贴近农村是不可能的,但要根据具体发展需要以及人才的个体实际,提供灵活的人才留居机制,只有这样的空间贴近,才可能是有生产效力的贴近,才可能是调动人才积极性的贴近。

热爱乡村和农民是人才扎根农村的重要心理基础。在生存条件供给上,城市远远优于农村,人才之所以愿意到乡村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乡村和农民的热爱之情,源于对乡土的那份热爱。据笔者了解,认识到乡村振兴之于我国发展的重大意义的人很多,关注农村并愿意提供帮助的人也不少,但能够扎根三农事业,为乡村振兴事业倾注大量精力时间的人就很少了。走进乡村,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其勇气不亚于一次艰苦卓绝的创业,如果缺少对乡村和农民的那份热爱,很难长期坚持下来。

乡村人才必将呈现突出的地域特征。乡村振兴需要人才,除了乡土之情尤其是对家乡的那份眷恋推动人才倾力于乡村发展,各地乡村主动引智也成为引进人才的重要路径。就各地出台的引智政策以及公布的引智方案来看,与本乡本村具有联系的各类能人成为重要引入对象,并往往被冠以一个共有名称——新乡贤。这些新乡贤的种类范围,包括了本乡本村走出去的企业家、退休官员、社会活动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当然,南方一些发达地区的乡村,由于经济条件、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优异,人才引入范围广,异地籍贯的人才愿意进入。然而,乡村振兴的主战场——经济不发达、外来人才引入难的乡村,就不得不借助乡土亲情招引人才。在笔者的走访中,有村支书明确表示,他们招引人才的唯一做法就是主动联系从本村出去发展且较有成就的一些企业家和专业人士,利用人才回馈家乡之情实现引智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机械地理解“乡土特征”。参与乡村建设是人才“乡土特征”的精髓与核心要义,至于人才所处的空间位置,则不必一定要在乡村地域范围之内。如农业科技研发机构中的人才,可能长期、稳定地工作在城市之中,但并不妨碍其技术产出服务于农业发展。只要其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投入精力于解决农业之需、农民之需,就应该归类于乡村振兴的人才范围,属于此处所讲的乡土人才。

三、供需平衡的人才需求才是实际需求

在乡村走访调查中,笔者了解到,为了精准扶贫开展乡村建设,政府调配巨额资金和大量人力进入乡村,本应产生巨大推动力。然而,现实中一些进入乡村的帮扶“人才”却出现了不能有效施展拳脚的问题。譬如笔者走访的一个村庄,在谈到如何开展乡村振兴实践及其思路时,无论外来支援的第一书记还是村里的支部书记均未能描述一二,甚至表示自己还没有发展思路。可是,这已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三年之后。通过访谈,发现这位第一书记还是具有较高政治站位和较强办事能力的,村支书也十分善良、精明,但就是这种优优组合却不能有效发挥人才效应,显然,该村存在人才资源配置不当的问题。

人才只有配置到适合的岗位上才能发挥最大效益,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乡村振兴需要人才,但每个村子情况不同,需要的人才类型和能力状况也不同,大才低配、小才高配、才不配位等问题,均会造成人才的浪费,使本就人才匮乏的乡村地区出现更加严重的“人才荒”。为此,只有供为所需、需有所供的供需平衡的人才供给才是最优供给。

当前,无论城镇还是乡村,总体来说都处于人才缺乏的困顿之中,当然这种困顿在乡村地区表现尤甚。毕竟城镇与乡村在人才需求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乡村人才需求呈现出乡土特征,使契合这一特点的人才有望在乡村寻得一个大展拳脚的广阔空间。然而,如何将有限的乡土人才进行合理配置?毕竟,具体到特定村庄,只有做到才副其位、才不浪费,才能实现乡村人才配置的整体“帕累托最优”。由于乡村整体人才匮乏,各个乡村在提出自己的人才需求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发展前景最优化出发,向社会提出人才需求,向政府请求人才支援。这时,如果不能有效识别各个村庄的具体需求,并从乡村振兴大局上考虑区域范围内的人才分配,必将产生大才低配、无才配置等问题,加剧乡村整体人才匮乏矛盾。

面对乡村的整体人才供给匮乏现状,政府作为重要治理主体,在乡村人才资源配置过程中,要尽可能避免再走“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供给老路,而应加强宏观规划,实施精细化配置,在人才匮乏基本面上实现地区配置的相对均衡;而且具体的供给一定是契合当地人才需求的供给,这样,一种自下而上的人才需求信息汇总、自上而下的人才高效配置的供给体系才有望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在当下的乡村人才配置中,满足区域内供需平衡的人才需求才是真实的需求,也是有望满足的人才需求。

乡村振兴的真实人才需求是供需平衡下的需求,这一观点建立于人才资源总量有限且参与乡村振兴实践的人才数量不足这一前提之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的人才总量将会增长,再加上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完善、推行并取得更大范围的共识,能够参与乡村建设的人才必然越来越多。长远来看,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是逐步增长的,这种增长既与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有关,也与全社会的发展相关。

需要强调的是,供需平衡的人才需求才是真实需求的结论,是基于笔者从政府治理视角对乡村振兴实践观察和反思而形成的。乡村振兴实践中,政府作为资源配置重要主体和管理负责方,在向各个乡村配置人才的时候,应当从整体考量人才需求,尽可能公平地向各个乡村配置人才,这既是政府履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职责的需要,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做法。个别乡村在发展上走在前列,是各地资源不平衡这一客观实际的必然结果,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方和发展平衡的促进方,更有责任公平配置各类资源,包括人才资源,要坚决避免因为自身的推力而导致优势乡村更优、劣势乡村更劣的严重不平衡情况。乡村振兴是各地乡村整体振兴,尽管发展水平和速度会有差距,但各地全面振兴才是我们的初衷,政府要做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推手。

四、释放社会活力是满足人才需求的关键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全面实施。然而,正如笔者调研所了解到的,面对全新的发展战略,乡村地区的基层实践者对于如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开展哪些工作,还很是迷茫,自下而上还在等待上级的进一步指令。这一方面反映了基层的自觉性、主动性还有待激发,还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要努力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调动各方力量,尤其要注重释放社会活力,扩大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凝心聚力,共同促进乡村振兴。

当前,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推动者,扮演着资源配置的主要角色,这一特征在北方乡村尤其明显。可是,就现有资源分配状况来看,具体到一个村庄,能够得到的资源十分有限,甚至可以说十分稀少了。就笔者走访的山西临汾某村庄来看,作为脱贫攻坚成果还算卓著的村庄,尽管现在仍然得到来自政府的资金、人才等支持,但振兴的内生动力缺乏,外部引智也没有进展,以致发展上还处于维持状态,与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要求相距甚远。显然,依赖政府各项支持的输血式发展模式不可持续,也与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根本精神相违背。乡村振兴,重在挖掘乡村内生动力,提升村民的自我发展能力,由村民创造历史,最终实现乡村的产业、面貌和活力的全面更新。为此,调动社会参与,释放社会活力,就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关键,也是满足人才需求的关键。

实现乡村人才振兴,需要综合运用多种资源配置方式,要注重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协同运用,更加关注市场和社会的配置方式。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总负责方,应当积极为市场、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创造条件,破除现有制度机制中的障碍,提供良好的法治以及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具体来说,乡村人才振兴背景下的政府治理,应重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社会活力的释放。

第一,设计并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消除人才后顾之忧。乡村人才振兴,主要依赖两大途径:一是乡村内部培养,产生本土人才。这些人才来自本乡本土,熟悉当地情况,适应当地生活,乡土意识浓厚,具有服务当地建设的良好心理基础,但由于乡村教育事业的相对落后,地域对眼界的限制,先进技术和理念的缺乏,人才质量总体不高。二是引入外来人才,当然主要是来自城市的各类人才。这类人才有知识有技术还有见识,理念先进,社会资本丰富,但由于生活环境差异大,乡村条件艰苦,人才持续服务的稳定性欠佳。对于乡村人才振兴来说,内部培养和外部引入均是不可缺少的人才获得途径。然而,当前两大途径均面临不可忽视的困境:内部培养的人才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失,譬如移居城市;外部引入的人才数量有限,且流动频繁、稳定性不足。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人才对于未来预期缺少信心。为此,政府有必要发挥更大作用,为服务乡村建设的人才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尽可能接近甚至超越周边城市的福利水平。在最为重要的福利方面,如教育、医疗等,可通过机制创新,使人才既可以就近享用县乡镇的教育医疗条件,又可以享受周边城市甚至省城的教育医疗设施。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使怀有振兴乡村热情的人才安心工作,回报社会。

第二,加强文化宣传工作,营建创事业、建功业的风气。乡村振兴需要大量走向农村的人才,需要人才的长期、艰苦付出。当前,社会风气存在重享受轻付出、重金钱待遇轻理想抱负的不良倾向。尽管这一状况有着复杂的历史成因,但乡村振兴事业已经开启,如果不能有效扭转这一风气,将不利于人才向农村的流动。相较于乡村,城镇的经济条件好,对人才能够开出更高的金钱待遇,且生活环境洁净卫生、设施便利。然而,从事业发展角度考量,城镇则不一定优越于乡村,乡村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越了城镇。首先,乡村发展滞后,起点低,管理、城建、产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都有待提升,这就为人才的能力施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其次,城市岗位有限,人才竞争激烈,生存压力大,而乡村则正好相反,人才可以较为从容地发展事业。重享受轻付出、重金钱待遇轻理想抱负的不良风气,正在侵蚀人才的个人发展,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从城乡协同发展出发,加强文化宣传工作,营建创事业、建功业的风气,具有极为重大的社会意义。

第三,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便利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释放社会活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很大程度上依赖各类社会组织对乡村振兴事业的深度参与。社会组织,尤其是各类专业性组织,具有知识、技术和资本等优势,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如果能够扩大引入,使其业务向乡村延伸,必将大大推动乡村的人才振兴事业。然而,现有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却不利于这一优势的发挥。针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存在着过于严格、审批困难、活动受限多、行政干预大等问题,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动性、灵活性发挥不足。释放社会活力,有必要改变这一管理现状,从制度建设出发,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内涵,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提供更多便利。

第四,搭建灵活、多样的平台,畅通个人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仅仅依靠政府和社会组织,尤其是当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很不足的情况下,显然不利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扩大社会参与主体,发挥个人力量,吸引千千万万的优秀人才参与乡村建设。这一群体之所以还未能大量、有效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苦于没有成熟的参与渠道,或者是现有渠道不够畅通。为此,从完善政府治理出发,有必要搭建更多、更灵活的个人参与平台,畅通个人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使这些个体人才能够引得来、有得用,人才通过各类平台得以参与乡村建设,平台为人才提供发挥施展才力的领域和阵地并实现对个体人才的集约化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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