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研究

2022-04-07 13:10马楠
河北画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云南物质

马楠

(云南艺术学院)

在云南社会经济进步和文化历史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云南各族人民通过在生产、生活中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创造了文化表现形态多样、种类丰富多彩、民族特征鲜明的文化遗产。这是人们造物经验、观念审美、劳动实践和精神智慧的结晶,是承载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明遗存。文化遗产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以实体性的文物形态,承载着人类发展历史、艺术结晶和精神智慧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第二,以抽象化的存续方式,与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并内化于民族传统文化体系中一脉相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含了口述传承、传统表演艺术、民族节庆、民俗礼仪、民俗活动、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传统手工技艺等,以及形成上述文化形态所建构的空间环境。云南丰富的民族资源和多样的生态环境,形成了数量众多且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项目”),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大省。

新媒体作为当今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发展的新兴产物,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传播媒介。尤其是数字图像编辑、三维数字化模型、虚拟现实交互技术、多媒体与互联网的应用普及,能够更大程度地实现参与方式的互动性和传播途径的多样性。对于全面系统地采集、记录、处理以及再现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传承,为人们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和实施的途径。因此,开展对云南“非遗项目”的保护具有典型性、全局性特征,这对促进我国其他地区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1]。

一、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状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时代变迁和多元文化的交融、碰撞中,云南的“非遗项目”正经历着逐渐消退和传承难度大的困境,发展现状不容乐观。首先,受到工业化、城镇化飞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影响,加速了人们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变更,许多民族民间文化所赖以存续的生态环境正在发生改变,并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与威胁,以传统口授身传、师承授艺为主要传承方式的“非遗项目”正在迅速消失。其次,由于缺乏有效的“非遗项目”保护手段和措施,教育与“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日趋脱节,抢救和保护“非遗项目”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对云南的“非遗项目”采取多元化、多层次的保护措施,成为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民间团体和政府职能部门探索研究的课题。

(一)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2]。为此,云南省自2005年开始,对“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开展了积极的工作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分阶段建立了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的四级保护名录体系。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云南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5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01项。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2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420人,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568人,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2563人[3]。2007年,上线运行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www.ynich.cn),并由云南省文化馆建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据库,依托国家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项目,在建立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数据库的基础上,设计开发名录和传承人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工作管理平台,逐步形成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网络化管理体系[4]。2011年,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数字化保护信息采编的业务专题培训、对外交流和抢救性采集实践工作,在全省组建了一支以点带面、由上至下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数字化资源管理队伍,为云南开展“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存问题

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项目齐备、资源丰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据化保护工作任务艰巨。目前,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要求可以看出,确保其“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关键所在。所以,结合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进行数字化保护的应用实践上,侧重于通过数字化技术和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建档、存储和保护等,对如何将数字化技术内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承和存续方式,则关注较少。第二,在进行数字化保护的措施上,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性”方面的数字化保护,而对其无形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性的数字化保护,则关注不够。第三,比较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研究、宣传中数字化措施,而对其在传承、教育、传播中的数字化措施,则关注较少。第四,对数字化保护的应用形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对于如何根据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性特点,采取差异性的数字化保护策略,则关注不够。第五,开展数字化保护的标准、体系和实践规范有待完善,缺乏防范数字化技术有可能对“非遗项目”本身造成内在和外在影响的应对机制,以及如何避免、解决这些影响与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数字化在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思考

(一)重视数字化保护中的文化性

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一种本真性、原生性的“活态文化”形式进行存续,体现出自身的民族特质和文化基因,它所呈现的文化属性并非统一性的,而是具有多样性和地方性的特点。然而,新媒体技术在传播过程中,由于存在数据信息通达性和不同受众群体对于数字信息接受程度差异性的影响,若在数字化过程中按照具有统一性的主流话语逻辑去编码,则会抹去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个性[5]。容易造成将过多现代的、技术的和人为的因素置入其中,成为一种新的话语霸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丧失本该具有的本真性和原生性。所以,利用新媒体技术对云南“非遗项目”进行数字化保护时,要规避用统一的数字化形式去编码,针对不同“非遗项目”所体现的文化特征,构建一套与之原生环境相对应的数字保护体系,从而实现对其文化多样性客观、准确的保护。

(二)明确数字化保护中的对象主体

从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和传承方式来看,是通过以人为载体的口述、身传、心授等形式,所进行的能动性、实践性和文化性表达和传承,使其具有了活态性和动态性的特征。然而,在目前的数字化保护中,外界的知识力量成为保护和传承的主体,忽视了传承人的文化主体地位,传承人受到自身知识体系与观念意识的限制,难以通过数字化的表达形式传承其原有的知识谱系,这将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化为时代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数字化的“非遗”被外界知识力量肆意重构现象的产生[6]。所以,数字化作为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方式,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明确传承人作为数字化保护中的对象主体,考虑传承人在传承发展中的诉求,推动传承人对数字技术实践能力和自觉意识的提升,使他们成为数字化保护的自发性主导者,实现云南“非遗项目”的活态性保护和传承。

(三)重视数字化保护中的技术性

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托原生的生态文化环境而进行的活态存续,新媒体技术则是在脱域化的时空中将文化信息进行数字化的编码与处理,将其从原有的生态文化中剥离出来,重新构成具有象征性的数字化符号。这使得数字技术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其文化生态语境,产生文化碎片进而发生异化。同时,让那些不具传播优势的弱势文化受到来自“文化单极化”的挤压,影响弱势文化的生存条件[7]。所以,对新媒体技术的使用,要重视数字化保护中的技术性,以人物和事件为中心,对其文化的深层含义、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系统编码,采用多样化的数字呈现手段,为受众从感官、情感和精神3个方面,营造出可观、可感、可探究的数字化保护体系。

(四)重视数字化保护中的知识产权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和文化产业的不断繁荣发展,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文化、商业、经济价值不断显现,使其在开发、利用、传播等行为中所出现的知识产权和权属纠纷等问题也日渐凸显。因此,从保护社群权益和保证公共资源不被滥用两个角度出发,均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化保护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根据数字化保护的用途出发,可将数字化后的非物质遗产资源建成3种不同的使用场景:一是纯粹从公共利益出发的、以保存保护为目标的数字化采集和记录;二是以宣传、教育、提高认知和敏感性为主要目标的数字化展示;三是以商业化使用为主要目标的非遗元素数据库建设,以此达到对其数字化资源在传播、开发、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目的,促进其在数字化保护中的发展。

(五)重视数字化保护中的成本投入

云南“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是一个集数字信息采集、存储、检索、展示、传播、利用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促使了软件和硬件的不断迭代更新,为获取更优良的可视化效果,提高数据采集、展示、传播中的图像质量,对数字化投入的财力和物力成本也会随之加大,造成投入成本越来越高,资源消耗加大,费用不断增加等实际问题。所以,重视数字化保护过程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专业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贯穿于数字化保护的各个环节,构建和完善数字化保护复合型人才队伍及培养机制,对数字化保护的成本投入和产出进行科学规划与论证,避免重复投入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垃圾数据堆积等情况的出现。

三、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建设方案

(一)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和数字化手段,构建起一套系统的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可为数字化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首先,采用传统方式与现代新媒体技术创新融合的方法,分阶段进行数字化资源调查评估和数字化采集。其次,借助数字化技术理念,采用2D/3D数字动画、VR虚拟现实、数字复原等技术,进行“非遗项目”数字化制作和创作工作的规划,为后期推出2D/3D动画作品及其他类型的数字作品做准备。最后,在丰富、完善基础信息库的同时,对已处理、创作完成的信息内容进行出版编排和产品封装,除入库提供给各类服务平台展示、使用外,还将充分利用支撑和服务体系的技术资源,面向文化市场定期出版发行专题数字影像、计算机多媒体读物、专题电子期刊等系列光盘作品。

(二)数字化传播平台建设

新媒体技术,使云南“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传播平台。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构建起一套系统的载体,用多种新媒体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采集、存储、展示和传播。通过数字化平台传播“非遗项目”时,应根据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有针对性的传播方案,建立多元化的数字视觉传播平台,对民族特质和文化基因加以整合,将传播重心放在展示“非遗项目”的活态性文化上,提升其在大众心中的认可度,形成文化认同感,从而实现对其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三)数字化保护人才建设

在云南“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过程中,应注意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关注数字化保护人才的培养。数字化保护人才,是进行数字化保护必不可少的因素,为“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提供人才支撑与保障。由于云南“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率较低,在数字化技术的研究与发展上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这就要求人们依据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化保护工作中的特点,培养一支既懂得非遗保护专业知识,同时兼备新媒体技术实践技能的复合应用型人才队伍。通过制定人才培养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坚持采取“理论加实践,具体指导逐个提高”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实行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青年人积极投身“非遗项目”的创新和科研工作,更好地进行“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

四、结语

利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全面介入对云南“非遗项目”数据信息资源的采集、记录、处理、传播、服务等领域,将其转换为数字化形态进行保护和传承,是一个涉及学科知识体系交叉、涵盖技术领域广泛的综合性工程。这不仅是对以民间传承人师承授艺、心口相传为传统保护方式的有力辅助和补充,还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民众对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度和认知度,扩大其对外宣传的影响力,促进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实现参与方式的互动性和传播途径的多样化,从而推动云南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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