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曹庄隋炀帝墓与唐初改葬问题再认识

2022-04-27 10:45余国江
东南文化 2022年2期
关键词:武德江都贞观

余国江

(扬州城大遗址保护中心 江苏扬州 225008)

内容提要:通过对文献记载和扬州曹庄隋炀帝墓位置、形制规格、随葬品等级、《随故炀帝墓志》等的综合分析,可知隋炀帝被弑杀后曾多次殡葬,其中实际进行的有三次,即萧后殡之于江都宫、陈稜葬之于吴公台、唐太宗贞观元年改葬于曹庄。至于唐高祖武德年间两次下诏改葬,均未得以真正执行。贞观元年终葬隋炀帝,应是武德诏书之遗绪,其规格不是帝陵,而是王(正一品)的级别。唐太宗改葬隋炀帝,与其即位之初的形势有关,也体现了其对隋炀帝的真实态度。

江苏扬州曹庄隋炀帝与萧后墓于2013年被发现,引起了历史考古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并获评为当年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隋炀帝是古代著名的亡国之君,史籍记载其大业十四年(618年)身死扬州之后,萧后殡之于江都宫流珠堂,后江都太守陈稜葬之于吴公台下,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下诏改葬于雷塘,隋炀帝墓中出土的“随故炀帝墓志”志文则表明唐太宗贞观年间又曾有改葬之事。由于隋炀帝墓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之间存在一定的歧异,张学锋[1]、顾风[2]、气贺泽保规[3]、刘思哲[4]、汪勃、王小迎[5]、朱超龙[6]、薛炳宏、束家平[7]、颜张奕[8]等诸位学者纷纷对唐初隋炀帝的改葬、曹庄与吴公台及雷塘之关系等进行了探讨,为正确认知隋炀帝墓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文拟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隋炀帝墓及唐初改葬的相关问题。

一、多次改葬隋炀帝的史实分析

根据已公布的发掘资料,隋炀帝墓与萧后墓位于同一个土墩下,隋炀帝墓位于土墩中心,萧后墓则偏于东南(图一)[9]。隋炀帝墓“是在生土上挖近方形浅穴,浅穴深0.85米,之后用青砖修墓,后夯土造墩,预留墓道,墓道内填土,最后封土形成土墩”;萧后墓“是开挖土墩后下葬”。虽然土墩封土被现代建筑等破坏,但在隋炀帝墓墓道壁与墓道填土之间还残存夯土,夯土紧贴墓室砖壁,故“整个墓葬的营造应为一个完整的过程”[10]。也就是说,隋炀帝墓是一次完成,墓道没有二次开挖的痕迹,所以不存在武德年间在此修建墓室、贞观年间再次原地进行改葬的可能,贞观二十一年(647年)萧后以皇后之礼[11]同隋炀帝合葬时,也没有涉及隋炀帝墓的墓室等部分。

图一// 隋炀帝墓(M1)与萧后(M2)墓平面位置图

隋炀帝墓中出土的墓志是判断改葬时间的关键,志文较为简略:“惟随大业十四年太岁(戊寅三月十)一日帝崩于杨州……于流珠堂其年八月……西陵荆棘芜……永异苍梧……□□□贞观元年……□朔十□日……□塟炀(帝)……”[12]其中的“于流珠堂”指的是隋炀帝被弑后,“萧后与宫人撤漆床板为小棺,与赵王杲同殡于西院流珠堂”[13],“其年八月”指的是“陈稜求得炀帝之柩,取宇文化及所留辇辂鼓吹,粗备天子仪卫,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14],“贞观元年”则指的是隋炀帝最终改葬于曹庄的时间。

不过,志文中的“贞观元年”,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是“九年”。笔者曾从书法等角度论证为“元年”[15]。其实,“元”字第一横较为明显,第二横虽然被志石上的裂痕打断,但“一”的起笔和落笔仍然依稀可辨,尤其是落笔残存的一点位于该字右半部,如果是“九”字,是不应该有残存的这一点的。

另外,梳理隋炀帝身后多次改葬的史实,也可以推断其改葬曹庄更可能是在贞观元年。据文献记载,隋大业十四年三月十一日,炀帝被弑,萧后殡之于江都宫流珠堂,十余日后被宇文化及等裹挟北去,在离开扬州前,又将隋炀帝“埋之”[16]。同年八月,陈稜葬炀帝于吴公台下[17]。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唐高祖诏葬隋炀帝及其子孙。《新唐书·高祖纪》:六月“癸卯,诏隋帝及其宗室柩在江都者,为营窆,置陵庙,以故宫人守之”[18]。《资治通鉴考异》:“《实录》,‘武德二年六月癸巳,有诏葬炀帝及子孙’”,胡三省注云:“盖三年李子通犹据扬州,虽有是诏,不果葬也。”[19]按,《新唐书》与《实录》所载当是同一事,而时间相差一年。武德二年(619年)六月戊戌朔,是月无癸巳日,且从胡注来看,亦当以武德三年为是。武德二年四月,“丁未,隋御卫将军陈稜以江都来降;以稜为扬州总管”[20]。陈稜既已葬隋炀帝于吴公台,唐高祖似无必要再令之为炀帝及子孙营窆、置庙。而武德三年二月,“突厥处罗可汗迎杨政道,立为隋王。中国士民在北者,处罗悉以配之,有众万人。置百官,皆依隋制,居于定襄”[21]。在这种情况下,唐高祖有修建隋炀帝陵以强化自身正统地位以及巩固与突厥关系的政治需要。不过,武德三年六月唐高祖葬隋炀帝之诏并未落实,盖因武德二年李子通击败陈稜,“九月辛未,贼帅李子通据江都,僭称天子,国号吴”[22],江都为其都城。胡三省云“虽有是诏,不果葬也”,甚是。

武德五年八月,唐高祖下诏“改葬隋炀帝于扬州雷塘”[23]。此次改葬也有其特定的背景。李子通据有江都后,武德三年为杜伏威所败,江都归杜伏威所有。武德五年七月杜伏威入朝,包括江都在内的江淮之地名义上成为唐朝领土,即所谓“大唐平江南”,因此才有八月的唐高祖改葬隋炀帝之诏。不过这一诏书也没有实际执行。因为在杜伏威入朝时,留辅公祏守丹杨,不久辅公祏“又诈称伏威不得还江南,贻书令其起兵,大修铠仗,运粮储。寻称帝于丹杨,国号宋,修陈故宫室而居之”[24]。辅公祏既然称帝反唐,那么李唐就成为敌对方,即使唐高祖改葬隋炀帝之诏传至丹杨(今江苏南京),辅公祏也必然不会奉诏行事。所以,与武德三年一样,此次也是“不果葬也”。从唐太宗贞观时又改葬隋炀帝,亦可推知武德年间两次改葬之诏确实都没有执行。

武德七年(624年),李孝恭平定辅公祏之反,唐高祖拜其为扬州大都督,不久“杨州有人告赵郡王孝恭有变,追入京,属吏”[25]。唐高祖又以武士彟检校杨州大都督府长史;武德九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以储宫统事,乃征帝入朝”[26]。继任的李神符“九年,迁扬州大都督,移州府及居人自丹阳渡江,州人赖焉”[27]。李神符将治所、百姓迁回扬州(江都)后,改葬隋炀帝已具备条件,没有必要延宕至贞观九年(635年)。而且,唐太宗即位后励精图治,将隋炀帝亡国作为前车镜鉴,《贞观政要》记载其言甚详。在贞观时,隋炀帝作为昏暴之君而大遭贬抑,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境的触发,贞观九年再来改葬隋炀帝,可能性是很低的。再加之贞观九年五月唐高祖驾崩,国有大丧,唐太宗更不可能于此时改葬隋炀帝了。

要而言之,隋炀帝被弑杀后,先后有多次殡葬之事。其中,实际进行了的有三次:一是大业十四年三月萧后殡之于江都宫流珠堂并埋之;二是同年八月陈稜葬之于吴公台下;三是贞观元年改葬于曹庄。至于武德三年六月诏改葬隋炀帝及其子孙、武德五年八月诏改葬于雷塘,只停留于诏书层面,均未真正实施。笔者认为,贞观终葬隋炀帝,其实只是武德年间改葬隋炀帝诏书之遗绪,所以最可能在贞观元年,而不会迟至贞观九年。

二、曹庄隋炀帝墓的规格等级

在隋唐之交的混乱时代,隋炀帝虽然无道而亡国亡身,但仍有其政治上的利用价值,改葬即其中一端,是对天下诸人的一种宣示。由于隋炀帝是天下共主,故其凶问传至各地,旧臣多为之举哀发丧。《资治通鉴》载:“宇文化及遣使招罗艺,艺曰:‘我隋臣也!’斩其使者,为炀帝发丧,临三日”[28],窦建德“生擒化及,先谒隋萧皇后,语皆称臣,素服哭炀帝尽哀”[29],听闻隋炀帝凶问后,李渊“哭之恸,曰:‘吾北面事人,失道不能救,敢忘哀乎!’”[30]河间郡丞王琮“帅吏士发丧,乘城者皆哭”[31]。在这种情况下,陈稜以帝礼葬之于吴公台下,绝不仅仅是出于旧臣私情,更可能是巩固自己地位的举措。《隋书》本传说陈稜发丧后,“恸感行路,论者深义之”[32],联系到江都周围有李子通、沈法兴、杜伏威等强敌,且陈稜也有“窥江表之心”,那么改葬隋炀帝正是争取人心的一种象征性的政治举动。李渊两次下诏改葬隋炀帝,其主要目的也是争夺正统话语权,借以树立李唐一统天下的权威。

陈稜、李渊改葬隋炀帝,政治象征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所以其规格是帝陵一级。陈稜“取宇文化及所留辇辂鼓吹,粗备天子仪卫,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炀帝陵高五十余尺”,大抵按帝陵规格安葬,并以王公等陪葬。武德年间下诏改葬隋炀帝,虽然陪葬者可能仅限于炀帝子孙,但从“置陵庙,以故宫人守之”来看,仍给予的是帝陵规制。

不过,曹庄隋炀帝墓似乎并非按帝陵规制进行建造。经过考古勘探,在隋炀帝墓四周并未发现陵垣、神道、兆沟等陵园迹象,也没有贞观元年改葬时的陪葬墓[33],表明吴公台旧陵的宗室大臣之墓并未迁葬过来。从墓葬规模、随葬品等来看,也不符合隋炀帝的皇帝身份。

曹庄隋炀帝墓为长斜坡墓道的砖砌方形单室墓,这在隋代高等级墓葬中较为常见,且其墓葬规模并不甚大。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以皇后之礼葬萧后于曹庄,其墓室为弧方形,长5.97、宽5.9米,而隋炀帝墓主墓室内长3.92、宽3.84米,规模较萧后墓为小。按宿白先生“在墓室形制上,弧方形似较方形为高”的观点[34],隋炀帝墓等级较萧后墓为低。在与曹庄隋炀帝墓大体同时的高等级墓葬中,淮安郡王李寿墓(贞观五年,631年)的墓室规模与之最为接近,长3.8、宽3.95米[35]。据墓志所言,李寿死后“资给赗赠,特加常等”,应该是高于郡王(从一品)的王(正一品)这一级别。

隋炀帝墓中的随葬品可分为两类。一类来自于萧后和陈稜葬隋炀帝时所用之物,如十三环蹀躞金玉带(图二)[36]。《旧唐书·舆服志》:“隋代帝王贵臣,多服黄文绫袍,乌纱帽,九环带,乌皮六合靴。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着黄袍入殿省。天子朝服亦如之,惟带加十三环以为差异”[37],可知此金玉带为天子所用。学界认为其为隋炀帝生前所用,死后随葬[38],大体可从。墓中出土的4件鎏金铜铺首(图三)[39],形制基本一致,通高37.5厘米,兽面宽26、高25厘米,环外径20.5、内径15.8厘米,尺寸之大,极为罕见,无论用于耳室或棺椁装饰,都显得过于巨大而奢华。发掘者推测来自江都宫宫殿建筑,有一定道理。如果确实如此,则鎏金铜铺首也是吴公台旧陵随葬之物的移用。

图二// 十三环蹀躞金玉带

图三// 鎏金铜铺首

另一类则为墓志、各类陶俑等,是贞观元年制作并随葬的。隋炀帝墓志较为特殊,与其帝王身份似不相合,且大小、字数、内容体例等都与寻常墓志大不一样。与之较为相似的,唯有死于玄武门之变的太子李建成墓志(图四)[40]。贞观二年(628年),唐太宗命以王礼葬李建成,其墓志云:“大唐故息隐王墓志。王讳建成,武德九年六月四日薨于京师,粤以贞观二年岁次戊子正月己酉朔十三日辛酉葬于雍州长安县之高阳原。”[41]两者时间仅相隔一年,志主一为前朝亡国之君,一为本朝横死太子,其墓志的相似性恐怕并非偶然。除墓志和十三环蹀躞带外,曹庄隋炀帝墓中再没有随葬品能明确标示其皇帝身份。

图四// 李建成墓志拓片

以上墓葬形制、随葬品等方面的信息,都表明唐太宗贞观元年改葬的隋炀帝墓,其规格不再是帝陵[42],而可能为王的级别,且在一些方面做了简化或因地制宜的变通处理。

三、曹庄与吴公台、雷塘的关系

如前所述,武德年间下诏改葬隋炀帝于雷塘,但贞观元年终葬在曹庄。学界对吴公台、雷塘、曹庄是否是同一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颇有分歧。笔者认为三者是完全不同的三个地方。

吴公台是陈朝吴明彻攻打广陵(今江苏扬州)时于城外修筑的弩台。隋唐之人对其位置十分清楚,方志记载也甚为明确,如《太平寰宇记》云:“吴公台,在县西北四里。”[43]此“县”为宋代江都县治,由此可知吴公台在北宋江都县西北四里。近来学者将其推定在隋江都城西门外的大明寺之北至小新堂(小星塘)一带[44],大体可从。

雷塘即雷陂,在隋江都宫北。《舆地纪胜》云:“雷塘,在江都县北十里。隋炀帝葬其地。”[45]北宋刘敞《雷陂劝耕作杂言》诗序云:“此陂盖江都宫之地,吴王钓台在其旁。先时民三十家耕其中,后强为吏所夺,废不耕者十余年矣。予按地籍,悉召还耕者,使县大夫授之地如其旧”,诗又云:“君不见江都宫,昔日何崔嵬。下临雷陂水,前踞吴王台。”[46]嘉祐元年(1056年)刘敞知扬州,从当时尚有“地籍”等来看,其所言应该可信,故可确知雷塘在隋江都宫之北。《十道志》云:“炀帝作十宫,在江都县北五里长阜苑内,依林傍涧,随地形置焉,曰归雁宫、回流宫、九里宫、松林宫、枫林宫、大雷宫、小雷宫、春草宫、九华宫、光汾宫”[47],其中的大雷宫、小雷宫均应与雷塘有关。后世雷塘分为上雷塘、下雷塘,可能相当于隋代的大雷、小雷。《漕运通志》云:“小新塘,东北与上雷塘相接,东西阔一百丈,南北长一百五十丈,水注上塘,转注下塘,由怀子河至湾头入漕”[48],即小新塘、上雷塘、下雷塘依次自西向东排列。再考虑到吴公台在小新塘一带,则与胡三省所说“今扬州城西北有雷塘,塘西有吴公台”[49]的相对位置也是正相吻合的。

吴公台、雷塘一在江都宫西,一在江都宫之北,都是城外著名的地点。而曹庄在隋江都宫西约1.8千米处,与吴公台之距离也与此相当。所以可以确定,吴公台、雷塘、曹庄完全互不相关,是三个不同的地标。贞观元年改葬隋炀帝,在葬地的选择时,实际上也并未按照武德旧诏来执行。

四、唐太宗终葬隋炀帝的目的及其实施

以上分析了隋炀帝改葬史事和曹庄隋炀帝墓的相关情况,最终想讨论的是为何贞观元年唐太宗要改葬隋炀帝,又为何如此改葬。

武德三年和五年,唐高祖下诏改葬隋炀帝,都有特殊的背景。武德五年七月杜伏威入朝,八月高祖即有改葬之诏。而武德七年平定辅公祏至九年间,何以唐高祖不再次下诏改葬呢?笔者认为,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到武德末年,全国基本统一,改葬隋炀帝的象征意义已经不大,所以李孝恭任扬州大都督,武士彟任检校杨州大都督府长史,两三年间,都没有采取改葬隋炀帝的实际行动。类似的情景在武则天去世、李唐复辟时也曾再次发生。正如齐东方指出的,当时唐中宗隆重改葬了儿子懿德太子、女儿永泰公主、哥哥章怀太子,达到树立皇帝威望、笼络群臣的目的,“李唐复辟的成功过程中,改葬被武则天残害的宗室成员是一个重要步骤,当剪灭武氏势力后,再以改葬作为李唐复辟的行动已失去现实意义,因此真正有‘匡扶之志’、以刀兵反武被杀的宗室李贞推迟了近三十年才予以昭雪”[50]。是否改葬、如何改葬,背后其实都是由微妙的政治形势和考量决定的。

贞观元年之所以有改葬之事,也是如此,应与唐太宗即位之初的形势有关。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杀死太子李建成,迫使唐高祖退位而继承大宝,得位不正,且外有突厥颉利可汗之逼,内有幽州大都督庐江王李瑗、天节将军燕郡王李艺、利州都督义安王李孝常等之反,亟需稳固统治。为此,李世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大赦天下、追封李建成为王等。笔者认为,改葬隋炀帝可能也是其举措之一。孔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唐太宗通过对武德改葬之诏的重新执行,既可以表明自己将继承武德时期的政治路线,借以安抚朝臣和各地军将,又可以表达对唐高祖的殷殷孝心,弥合玄武门之变带来的父子情感隔阂,还可以通过改葬前朝之君树立自己的权威,可谓一举多得的明智之举。因为是执行武德改葬的旧诏,所以唐太宗并未再次下诏[51]。这也就能解释何以武德三年、五年两次“未果葬”而诏书俱在,贞观元年实际进行了改葬却不见诏书和相关记载。

在改葬的具体问题上,唐太宗有所改变,如将墓葬规格降低,葬地由雷塘改至曹庄,这与其对隋炀帝的持续否定和贬抑有关。李世民政变上台后,对隋炀帝进行了极为强烈的批判,借以树立自己治世明君的形象,而隋炀帝则逐渐从天下旧主变为亡国无道之君。在这种历史语境下,以帝王规制来改葬隋炀帝显然不太可能。所以贞观元年在改葬隋炀帝时,没有为之设置陵庙等建筑,墓葬规模并不特别大,随葬品也无特别标示帝王身份之物,选择的葬地由雷塘、吴公台这一类久负盛名且靠近隋江都宫的地标位置,改为更为偏远的曹庄[52]。凡此种种,应该体现的都是唐太宗对隋炀帝的真实态度。

总之,贞观元年终葬隋炀帝,与萧后、陈稜、唐高祖葬隋炀帝有着较大的区别,是唐太宗为应对即位之初形势而采取的一种举措,是对武德旧诏的再次执行。在墓葬形制规模、随葬品等级、葬地等方面,曹庄隋炀帝墓都不是帝陵规制。唐太宗一方面改葬隋炀帝,一方面又降低其标准,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其实正与贞观初年政治局势、贬抑隋炀帝、没有下改葬之诏等史实是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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