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清代前期朝贡制度

2022-05-30 13:44邢佳烨
炎黄地理 2022年9期
关键词:朝贡制度

朝贡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与别的国家进行交流往来的外交模式。清朝入关问鼎中原后在继承明代朝贡制度的基础上,又根据自身情况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使朝贡制度在清代前期逐渐走向规范化、体系化和制度化,并持续发挥着稳定周边关系的作用。

朝贡制度是古代中国凭借繁荣的文化、发达的经济、强盛的军事实力吸引周边国家前来称臣纳贡,并进行回赐的一种外交秩序。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最早使用“tributary system”一词来描述朝贡体系,并于1941年和邓嗣禹撰写《论清代的朝贡体系》一文,从此朝贡制度成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研究领域的主要话题之一。清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王朝,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向近代转型阶段,朝贡制度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内涵。对此将对清代朝贡制度产生的渊源、主要内容、影响等方面进行简要的论述。

清代朝贡制度缘起

从中国政治制度起源来看,朝贡制度肇始于先秦的五服制度,周天子分封诸侯,要求诸侯国王承担镇守边疆、拱卫王室的责任,并且需要定期觐见周天子,贡呈方物,随从作战。诸侯国具有独立性,周王室并不直接治理各诸侯国。到了汉代,中外交流不断增多,朝贡关系开始确立并成为“汉帝国内部皇帝与诸侯上下关系在汉皇帝同夷狄君主之间的关系上的投影,而且来自结合儒家王道思想而设想出来的独特的国际秩序观念”[1]。隋唐宋元时期,朝贡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明代实行海禁政策,至此,朝贡贸易成为其唯一的海外沟通渠道。明朝对外奉行和平的“不征”之策,体现在派遣郑和前往西洋,招徕纳贡,朝贡制度逐渐发展至顶峰。清初朝贡体系主要沿袭明代,不仅继承其朝贡国,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使朝贡制度逐渐走上正常轨道,并不断达到完备缜密的程度。可见,朝贡制度最初是处理周天子与诸侯关系的政治制度,其后被运用到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行政层面,再被广泛应用于同周边国家来往的外交层面,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根据清代朝贡制度史研究发现,朝贡制度的内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朝贡定位

根据清朝规定,凡册封藩属国,其礼仪程序是颁布御诏、授予赐印、再加以奖赏。朝贡国首先要将与明朝结成的表文及印章交回,尊奉清廷为正朔,再向清朝递交称臣纳贡表文及当地的特产方物。经查验无误后,开始商议“入朝”的贡期、贡道、礼仪、规模等。

册封赏赐

朝贡关系结成后,凡是国王登基都要前往请求册封,以表正统性。清朝接受“方物”后,回赐数量起码与贡品相当,种类多为绫罗绸缎,有时也会额外加赐。

朝贡禮仪

在华期间活动的贡使、前往朝贡国的“天使”、文书制度、伴送制度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

管理机构

礼部主客司主要负责管理“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国”关系。清朝增设理藩院负责管理藩部及部分互市国的事务往来。

朝贡贸易

朝贡国将携带的贡物上呈后,会把剩下用于交易的货物在京师会同馆及入境地区售卖,并采购国内需要的物品,这种互市贸易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在朝贡贸易中占大部分。

清代朝贡制度的核心内容

清代朝贡制度的内涵以儒家“仁”“礼”思想为核心,以“内诸夏,外夷狄”为标准,在经过历朝历代发展的基础上,加入了新的符合时代价值的因素。

其一,是“大一统”思想。公元前221年,嬴政统一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为便于管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秦王朝实行郡县二级行政体制,使诸民族不断纳入秦王朝的统治范围,以便消解矛盾与冲突,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大一统”格局奠定了基础。汉承秦制,董仲舒曾言:“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2]这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理念,使儒家思想在两千年来国家意识形态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影响着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朝贡体系亦是如此。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在这种观念下“一切政治关系皆为内政,没有‘国家间外交,没有与中国平行的、多元的国家观念”[3]。

其他朝贡国家想要与中华建立广泛深厚的联系,就要奉正朔,即使用“王正月”。据资料记载,与清王朝来往最为密切的朝鲜王朝“每岁十月,朝鲜国王遣其陪臣赍咨赴礼部受来岁之朔。礼部预取钦天监时宪书,函封钤印讫颂朔。翌日设案于仪制司堂上正中,会同四译馆大使引朝鲜国陪臣服本国公服入仪制司。”[4]在这样“以小事大、事大以诚”的行动与一元的世界观下,清朝与周边属国始终保持着紧密联系。

清代在“大一统”问题上的创举则体现在将周边的外藩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纳入清代疆域版图之中。上述地区虽然在明代亦保持着朝贡关系,双方并无政治隶属性,但在平三藩,收蒙古,改土归流的举措下,周边少数民族逐渐内附清朝,成为其管辖部分,双方从朝贡关系转变为中央政权与地方行政的关系,清朝政府对这些地区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如在新疆地区实行伯克制,在蒙古地区设立绥远将军等。这种以清廷为核心的“多元”管理方式,有效稳固了清朝的大一统。

其二,是儒家“礼”治观念。孔子曾言:“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5]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之下,清王朝与外国的交往始终保持着“仁义”和“以和为贵”的道义观念,达到“以德服人”的目的。“礼”是朝贡制度的基础。通过“礼”治使周边藩王及朝贡国不断纳入上下有序、等级严明的朝贡体系之中,以达到享誉天下、统筹万邦的目的,因此“礼”具有调节对外关系的作用。

“礼”最重要的作用体现在维持不同层级之间和谐而有次序的秩序。这种“礼”治也同样可以延伸为对外关系:“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也。继绝世,举废国,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6]在这种“事大字小”的模式中被吸收为朝贡体系的国家,与宗主国逐渐建立起复杂的朝贡礼仪制度。

在清代,对前来朝贡的“四夷”在贡道、贡期、贡物、册封等方面,均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并由专门管理朝贡事务的机构进行官方层面上的往来。

清代的朝贡管理机构主要由礼部和理藩院组成。“凡四夷朝贡之国,东曰朝鲜,东南曰琉球、苏禄,南曰安南、暹罗,西南曰西洋、缅甸、南章。”[7]都由礼部管辖有关朝贡、册封等事宜。其下又设置主客清吏司、鸿胪寺、会同四译馆等分管事务。而理藩院则为“历古未有之专官,唯周官大行人差近之。”[8]负责管理清朝边疆藩部如外藩蒙古、回部及周边国家的朝贡事务。这种“二元制”的管理体系也成为清代前期朝贡制度的典型特色。

对贡期进行规定,能增强清廷与朝贡国家的友好往来。清代根据同属国的亲属关系来规定其进贡时限:朝鲜每年四贡,后改为一年一贡;琉球间岁一贡;越南两年一贡;南掌十年一贡;暹罗三年一贡;苏禄五年一贡;缅甸十年一贡;其余国家因道远而贡无常期。

其三,是“华夷之辨”思想。华与夷最初指地域上的差别。正如《禹贡》中的五服制按照亲疏及血缘关系,将“诸夏”与“四夷”进行明确划分。所谓“内诸夏外夷狄”收的差序格局是由以中国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夏,为雅,是文明的象征;夷,为外,是不文明。“华夏”文明有礼,对周边的民族国家有文化辐射和政治影响,应当承担教化恩典的责任,以怀柔远人为主,辅之以武力手段;“夷狄”居于四周,受文明开化程度低,因此要“以夏变夷”,在中原王朝的指导下,四夷有严格的区分和差异。但“华夏”与“夷狄”的位置是可以互换的,因此要严守“夷夏之防”。

清朝作为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者积极接受儒家文化,对一些史书、兵书求知若渴,重用一些汉人儒士,修书祭孔。此外,继承“夷夏之辨”的基础上又赋予了新内涵——“华夷一体”。

皇太极时期首提“满汉一体”观念,不允许歧视汉人。顺治、康熙也称满汉为一家人,都是其子民,并无异视。雍正帝将华夷解释为“籍贯”之分。并利用韩愈的“夷狄进中国也,则中国之”的说法,强调只有拥有德行仁爱之心才能实现大一统。提出传统的华夷观念具有落后性,即便是强盛如唐宋等朝代也无法解决边患问题。而清朝自入主中原以来,不仅将蒙古等地收回,还扩充了地域版图。由此证明清代华夷观念的发展演变,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等级上的鸿沟,创造了空前的“大一统”格局,也使得朝贡体制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助于维持东亚国际基本秩序。

最后,是朝贡贸易。朝贡贸易是中国古代统治者凭借其经济实力与文化底蕴,吸引周边国家及少数民族政权前来纳贡,并进行回赐的一种东亚国际外交和经济交流秩序。朝贡制度之下,诸朝贡国根据贡期前来朝贡时,所携带有具体种类和数额的贡物,称为“正贡”,进献方物之时不得有所短缺。属国也可以在正贡外增加进贡,具有不定期的特点,但是名目及数额皆有所规定,常在朝贡国请封、谢恩、陈奏等情况下加贡。

清廷接受朝贡国“奉表纳贡”后则开始进行赏赐。据《光绪会典》记载,赏赐的对象主要是属国的王公大臣、贡使人员及后妃,并以绫罗绸缎及银两为主。为了表示“怀柔远人”,清廷有时会对朝鲜、琉球等守职恪顺的朝贡国“加赐”,使其得到实惠,并通过赏赐朝贡国国王御书字幅等“特赐”方式加强同朝贡国的关系。

在完成进贡后,朝贡国将携带的“附加货物”进行贸易。朝贡贸易的地点有两处,其一是会同馆贸易,在纳方物及岁币仪式完成后,使团人员可以前往会同馆或附近进行三日或五日交易活动。但要在清政府差官监视下进行,嚴格排查交易人数和物品种类,如史书、兵器、牛角等皆为违禁品。这种贸易虽然存在活动范围小且受到监督等局限性,但是极大地满足了经济贸易往来。其二是边市贸易,指朝贡国在入境地区进行的贸易,如朝鲜在东北地区、琉球在福建等。因清政府并不承担“附带货物”的相关费用,所以清代朝贡贸易活动在边境发生的较为频繁。

清代朝贡制度的影响

首先,确立清朝在东亚国际秩序中心地位。想要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秩序中的地位,就要看它是否是规则的制定者,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清政府入关后成为华夏文明的继任者,自认为在地域和文化基础上,处于世界的中心,它凭借强大的力量辐射着周边国家和地区。拥有仰慕心态的朝贡国纷纷前来进献方物,并接受清朝册封。清朝在通过接受称臣纳贡证明其统治合法性的同时,也将朝贡国纳入“大一统”秩序中来,不断提升其地位和影响力。

其次,朝贡国在朝贡制度中收益甚广。清朝对朝贡国并没有内政干涉,坚持“以不治而治之”原则,给予其充分的自理之权。称臣和纳贡只是一种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和稳固国内统治的工具。朝贡国大多处于“边缘地狭”之地,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并不发达。前往“天朝”朝贡,不仅能携带丰饶的物产和制度文化回国补充匮乏之处,还能在其统治受到外国威胁时得到清政府的保护,可谓一举两得。

最后,构建了和平稳定的东亚秩序。除了清初通过征伐朝鲜王朝确立君臣关系,清代朝贡体系虽然是一种等级秩序,但清朝统治者在入关问鼎中原后未曾强迫朝贡国前来纳贡,只表示欢迎“遣使入贡”,一切都是在自愿原则上顺其自然发展。通过册封赏赐朝贡国,不仅稳固了“天朝上国”地位,也促进边境地区地安定和周边国家保持睦邻友好关系,朝贡国通过称臣纳贡获得“厚往薄来”的赏赐,稳定了国内秩序。朝贡制度一般讲求“怀柔远人”原则,当朝贡国遇到危机时,清朝就本着安抚的立场,承担起宗主国保卫藩属国安全的责任。因此,就其功能而言,清代前期朝贡制度明显带有一种自我防御的色彩,为此清朝初期要求朝贡国断绝与南明来往、追缴明朝诏书等方面均有所印证。通过与周边国家建立朝贡关系守卫疆土,从而实现稳定统治秩序的目的,进而维持东亚地区的稳定。

清代前期的朝贡制度,涵盖多个国家和地区,将儒家礼制和军事能力投放至周边,延伸至外交政策上,使清朝获得了朝贡国对其身份的认可和地位的承认。清代朝贡国与明代相比虽有减少,但具有实质上封贡关系的则占多数,且表现出周邻性的特点。其中与朝鲜、琉球、安南三个主要使用汉字的国家,交往甚为密切,而朝贡、册封的礼仪制度,从不怠慢,严格执行。清朝将西洋诸国排斥于朝贡国之外,列为互市之国,并收周边藩部于清朝领土之中,完成空前的“大一统”盛世,还设理藩院进行行政管理。

可见,清朝统治者认识到藩部与朝贡国有本质的不同,针对藩部则采取“因俗而治”的管理模式,形成别具特色的二元朝贡管理体制,为晚清外交管理模式提供借鉴。清朝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定义朝贡制度的内涵,在传统华夷观念中增加“华夷一体”的内容,让清代前期朝贡制度更加立体,朝贡贸易更成为清代朝贡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清代前期,对朝贡制度的认识虽然更多体现为沿袭、继承以及维护传统形式,并以“厚往薄来”的方式恩赐朝贡国,但其深深根植于儒家文化的土壤上,时至康熙、雍正时期,以“德”治为主的特点渐渐凸显,不仅长期维护了区域内各国和平稳定,还促进了相互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持续发展。可见,清代前期朝贡制度在维持东亚国际秩序方面依旧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何新华.最后的天朝:清代朝贡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乾隆钦定.钦定大清通礼[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5.

[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李学勤.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7]乾隆钦定.乾隆会典[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5.

[8]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作者简介】邢佳烨(1997—),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近代史及近代中韩(朝)关系史。

猜你喜欢
朝贡制度
辽属女真与北宋的朝贡隶属关系
明代的女真朝贡政策与辽东马市变迁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高丽史》1所见女真诸部朝贡高丽情况研究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二元并存,多层参差:探寻两宋时空交错朝贡运行之力作
——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评价
明代蒙古朝贡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