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研究

2022-11-14 06:26刘作朋
活力 2022年11期
关键词:情况评估党组织

刘作朋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丹东 118009)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度对于一个单位、一个组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制度的执行强弱、落实的效果大小、监督的程度多少,也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的高低。要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要强化党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好坏,影响党建工作开展的效果,也直接决定基层党建水平的高低。

高等学校,尤其是高职院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在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党员教育与管理、“三会一课”、“对标联创”、“校园先锋工程”、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党建业务工作中,都离不开政策的约束和制度的指导。但是光有政策、制度还不够,对制度执行情况不认真抓落实、抓监督、抓检查,再完备的制度也只能是挂在墙上的“安民告示”和师生心中的“特此通知”。比如,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已经对高校的“三会一课”如何执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高职院校的基层党组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党支部会议内容是否丰富、支委会的会议记录是否全面、党小组会议程序是否规范、党课内容是否为全体师生党员所真正接受,要核实以上这些内容,离不开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执行效果的检查和执行结果的评估。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不但要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更要有执行力和实效性,要确保制度责任落实到部门,分解到个人,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监督不到位的表现

由于诸多因素影响,高职院校在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在个别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中,虽然也能依照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了为系统完备的党建管理制度,涉及基层党建的各方面工作基本都有制度可循、有规章可依、有依据可查。但往往在制度的执行方面,总是多多少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与盲区。有些党建制度在真正执行时,被打了一定折扣、做了部分选择、搞了个别变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弱监督”等问题,对基层党建制度的执行不彻底、落实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淡化制度,主观决定

在高职院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实践过程中,有的基层党组织“遇事忘法”、单凭主观意志办事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在发展新党员的过程中,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规定得清清楚楚,但个别基层党组织由于制度意识淡薄、惯性思维浓重,习惯凭以往的经验办事、凭主观判断工作,极易导致个别步骤有疏漏。往往进行到下一个步骤,才想起来前面步骤有缺项或瑕疵,对党员发展的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基本没有履行监督检查的过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党建规章和约束制度很多都是涉及比较宏观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等道德方面的管束,缺少实质性的定量约束或具体的惩罚措施,偶尔违规不是原则性问题,导致个别人员产生了侥幸和逃避的心理。

(二)灵活变通,选择执行

在人的本质属性中,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作为高职院校的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们也不能完全避免这种本质属性。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务工作者认为:如果这个制度或规定对自己有利益,有帮助,就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对自己无利益,有阻碍,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制度漏洞,搞变通、做“减法”。这种“选择性遵守”的态度,使很多行之有效的基层党建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在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中变了味。

(三)有所顾虑,追求方便

在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心中,如果对党建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有可能会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得罪”人,也许不利于自己今后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产生“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的错误思想,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怕担责、有顾忌,导致畏首畏尾,使监督环节达不到应有的成效。同时,对党建制度的监督检查,往往涉及诸多部门或单位,需要组织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检查机制。但个别人员的大局意识不强,为方便本部门开展工作,不考虑全局利益,避重就轻,方便自己,只做表面文章,不但发现不了问题,还会导致整个考核监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一)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文化建设不到位

首先,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决定最终的工作效果。如何看待对基层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直接决定了制度的执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对于许多高职院校的基层党务工作者而言,认真制定一项制度并不难,贯彻执行一项制度,问题也不大,但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则是“始终缺失的那一环”。在实际工作中,看重和追求的往往是制度覆盖全面、执行措施有力,却总是忽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工作设想和设定的工作标准,是否真正有效地推动了高职院校基层党建质量的显著提升。

其次,认同决定成效。一项制度出台后,是否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接受和拥护,是该制度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基层党建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基层党务工作者乃至广大师生党员的广泛认同,将影响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贯彻落实。例如,针对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许多高校都出台了培养方案或建设标准,按“双带头人”的两项选拔标准,即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本部门的业务负责人来选拔培养支部书记,从而达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双丰收”。但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受制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个别高职院校的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职员工基数本就不多,而其中熟悉了解高校基层党建,能够胜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人选则更少。高职院校要想选择合适的人员成为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高质量地落实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就需要将相关制度或方案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主动引导,让大家熟悉、了解并接受这项制度或规定,才能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方案的执行,更有利于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结果是重要依据。高职院校的基层党组织在制定了相关的党建制度并发文公布后,都会推动制度落地、责任到人,但对制度执行力的强弱、制度执行结果的好坏则缺乏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也很少对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更缺少后续的改进提高过程,从而使个别党建制度威严不足、收效不高、成效不大。

(三)存在一定的“老好人”思想

监督就是管理,就是改进,就是纠正。但由于个别院校的干部容错纠错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激励干部敢担当、有作为的相关举措和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个别人员有时碍于情面而不想管、不敢管,对一些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做严肃处理。同时,对个别制度的失范追究也存在一定的滞后,对制度的执行监督结果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标准或结果不能达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和示范效应,导致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

三、完善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重要意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生命力在于监督。

加强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是推进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想发挥出制度的真正作用,三分靠部署,七分靠落实。只有善于运用制度,巧于执行制度,严于检查制度,才能切实转化制度优势,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提升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的能力。只有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制度执行力,不断延伸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才能推动高职院校党的基层建设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运行。

加强基层党建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是推进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只有不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党建制度协调有序发展,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提供有力保障;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和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才能使制度的刚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歼灭战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加强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方法举措

(一)梳理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

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建立基层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体系,可以从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两方面入手,捋顺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规范党内监督。近年来,教育系统的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等“阳光工程”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就是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广泛指导与监督。我们要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充分发挥纪委、工会等部门的民主监督作用,广泛通过干部离任审计、部门经济审查、教代会提案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由学校党委牵头、纪委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校园内部的政治巡察,以派驻巡察组进驻各职能部门的形式,通过负责人谈话、部门人员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及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重点巡察党委决定执行情况、党建制度落实情况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形成巡察评估报告,作为部门年终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党委统战部的统筹协调作用,以党委教师工作部为依托,通过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途径,积极发挥无党派和民主党派教职员工的监督职能,努力创新民主党派教职工参政议政、参与监督的各项举措。同时,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尝试探索、引导和规范网络监督,依托网上信箱、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新媒体途径,畅通多种网络监督渠道,发挥大众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二)执行面商制度,开展绩效考核

一是推行“书记面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提升党建水平,可以尝试推行“书记面商”制度。由党支部书记结合本单位执行和落实有关基层党建制度的具体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与党总支书记当面进行商议探讨,共同研究、共商思路、共寻办法,共同拟定党建制度落实清单,由党总支书记在落实清单上签字确认,由学校组织部门负责备案检查。通过“书记面商”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熟悉掌握党建制度贯彻执行的真实情况与第一手资料,为监督检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尝试引入企业管理PDCA循环模式,即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环节,实行党务工作每月有督办、每学期有诊改、每年度有考核。由组织部门对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完成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考核,通过加权测算形成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绩效考核结果中,与支部下一年度的活动经费相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为了使制度执行情况具有可追溯性,可以结合教学诊改数字化平台建设,实行制度执行备案制度,即执行人每月将制度执行情况记录在案,上传内部诊改系统网站,由督办部门负责对照年初或月份工作计划进行核对,作为执行监督、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责任追究,开展科学评估

一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的有关要求,不断梳理基层党建制度,启动问责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对执行制度有偏差、落实制度有疏漏的基层党组织或负有管理责任的党员干部一律给予问责处理,责令其改正。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建设和规范考核结果的运用,持续规范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检查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建立依法合规的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对监督结果的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结果进行科学评估,考察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通过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了解、掌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纠正措施。

(四)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结果反馈

一要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作为主要内容,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部门绩效考核、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办公内网和企业微信平台,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二要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核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两代表一委员”、教代会提案、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来信来访、网络投诉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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