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和对策

2022-11-14 11:12胡蓉
大众投资指南 2022年18期
关键词:计税发票建筑行业

胡蓉

(湖南众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133)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相对于以前的营业税制度,“营改增”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降低建筑企业经济风险,保障各小微材料商及农民工的利益不受损害,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避免重复纳税减轻税负,具有积极意义。当然,因为建筑企业的自身特点,在“营改增”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须在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建筑行业加强“营改增”管理的现实意义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增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我国实行税款抵扣法,即一个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是另一个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因此,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不重复征税,具有中间的特性;逐环节抵扣,逐环节征税,最终消费者是税款的承担者;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自2016年5月1日后,建筑行业开始实施“营改增”,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到10%再到9%,进行的多次降税减负。建筑行业加强“营改增”管理具有以下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解决建筑行业重复征税问题

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时代,建筑施工企业在购进大部分材料时都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但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对这部分材料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款进行抵扣,在确定收入时又要缴纳营业税,造成建筑行业重复纳税的问题,整个增值税抵扣链条间断,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二)有助于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

在日常的购销活动中,由于我国公民的税务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存在大量现金结算的情况,再加上税务部门对税收监管的方法手段还不是很完备,掌握不到纳税人应税收入等等全面真实情况,纳税人的收入情况是不可能完全靠公民自觉申报的,而必须用发票来掌控。因此,现行税制主要实施“以票控税”。在“营改增”之前,由于整个增值税链条的间断,加上重复纳税问题的存在,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以现金结算,白条入账,导致的税款流失,“营改增”后,整个增值税链条打通,环环相扣,倒逼整个建筑行业及上、下游行业逐步规范。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金税三期、四期系统数据链更加完备,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有助于保障小微材料商及农民工利益

营业税时,由于抵扣链断裂,多以现金结算方式,工程款大部分都直接转项目包工头,由项目包工头支付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由于部分项目包工头的管理不善或者素质觉悟不高,拖欠材料款或农民工工资不予支付,使一些材料商和农民工利益受损还追讨无门。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因为增值税“四流一致”的原则,款项的支付必须通过公司公账,建筑公司为的规避自身的风险,必定会加强管理,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项目管控,材料商、农民工的利益也得到的保障。

(四)有助于建筑行业进行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在建筑行业“营改增”之前,自行购进的机械设备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而实施后,这部分税款可以抵扣的,大大降低的税赋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进而降低能耗、降低环境污染,提升我国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以便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中国建筑行业国际化地位。

二、目前建筑行业“营改增”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会计核算趋于复杂

在“营改增”之前,我国建筑行业征收的是营业税,按照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工程全部收入的3%计算,因此,建筑行业在核算营业税时只要核算全部工程收入,不用很明确的区分可抵扣成本和不可抵扣成本的进项税额;“营改增”之前,行业的不规范性,大部分施工企业采用对所收到的资金或开具的营业税票确认收入,对所花费的购货成本全部计入成本,从而得出利润这一模式,相当于简单的流水账。“营改增”后,增值税要进行销项与进项的核算,收入、成本要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要按价税分离入账,整个会计核算较之前更为复杂。

(二)经营模式的选择更为重要

“营改增”后,原有挂靠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因为增值税是进项和销项环环相扣,所交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值,企业要对项目部的合同、资金、票据和物资等实现全面管理,才可能对进项税票全面管控,尽量避免因项目部虚开增值税发票而导致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法律风险的情况,以及包工头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所出现的经济法律纠纷。

而且“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计税方法,简易计税税率为3%,一般计税税率为9%,“甲供材”“清包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施工企业采用总包还是“甲供材”或者“清包工”,也要根据施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前期的总体税收核算与筹划来确定适用哪种计税方法。

(三)发票与合同管理成本提高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为了规避项目虚假采购、虚开发票的风险以及包工头拖欠材料、劳务等款项而引起的经济法律风险,必须由公司统一进行人、机、材合同的会签,统一由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财务结算。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然要加强管控,内部管理成本明显提高。

(四)涉税风险管理压力较大

历史以来的原因导致建筑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分包、转包现象一直存在,施工项目的特点是环节多、管理链条长、作业流动性大,上游是各类材料商、机械租赁方等,下游是房地产开发商,总包方等,使得通过“一张增值税票”控制整个过程的增值税管理变得异常复杂,例如收入如何确定、发票如何管理、成本如何确认等一系列问题都让建筑施工企业面临较大的压力。

(五)财务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运用不充分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的大部分财务人员在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运用上,还只停留在每个月重复“管钱、记账、报税”的会计工作层面上,没有充分运用、发挥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优势,对全面财务管理信息化知识掌握得不够。“营改增”后,为的规范企业管理,各部门的数据必须要做到实时共享,彻底摒弃传统的手工收集财务信息和计算的方式,在计算机财务系统中进行信息的收集、计算、分析,进行全面的财务信息化管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财务分析的精准性才能提高,从而保证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六)财务专业人员的素质需要加强

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操作流程简单,账务处理、核算也较为简单,营改增后,增值税手续复杂、环节较多,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认证、申报、缴纳等过程都需要企业有税务专员进行操作,账务处理、核算、审核监督等工作难度加大。

三、建筑行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企业会计核算

营改增后的建筑行业会计核算趋于复杂,需财务人员认真掌握增值税的基础知识,核算原理及会计科目。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及时修订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办法,明确会计科目的设置,按照税法规定,设置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同时明确账务处理的方法。

(二)选择合理的经营模式

建筑企业应改变传统的挂靠模式,将挂靠项目当作直营项目来管理。每个项目部公司外派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实现“票据流”“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四流一致,避免违法犯罪和税负较高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甲供材”或者“清包工”模式,可以适用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3%,一旦采用简易计税,适用36个月,简易计税下所有成本材料的进项不能抵扣,所以,出于对公司利益考虑,采用简易计税不一定比一般计税节税,需仔细核算慎重选择。“甲供材”是材料商将发票开给甲方,收入可以从施工方应开给甲方的计税金额中减除,但“甲供材”材料一般可以取得13%的增值税,施工方开给甲方的为9%增值税,这对降低施工项目的增值税税负有积极的作用,那么公司、项目部共同与甲方、供应商洽谈,由甲供材改为“甲控材”,在签订合同时,由施工企业直接与材料商签合同,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

(三)加强合同与发票管理

建筑企业应成立合约部与法务部,所有施工项目的合同都由合约部发起,法务部、成控预算部门、财务部等各部门会签。以本人所在公司为例,法务部制定的本公司各类合同的模板,尽量按本公司模板签订,签订价税分离的合同,并将对方单位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个义务条款明确,在提供发票并验证通过后付款。对于进项发票的管理,先由项目部会计收集整理交公司发票管理员,统一进行认证、抵扣。而且由于建筑公司的经营项目分布全国各地,统一管理加大的管理的难度及管理成本,在营改增后本公司采用的公章管理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公章管理系统中上传合同进行审批后再签订合同,合同原件统一邮寄公司进行存档;项目上的发票、送货单等也由项目会计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录入,发起至公司审核,原件每个月统一邮寄公司核对、认证、抵扣,这样大大节约的公司合同、发票管理的成本,同时也规范的项目的管理。

(四)强化企业涉税风险管理

1.收入的确认方面。严格按建筑业增值税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确认收入,比如产生应税行为并收到的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的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就要确认收入;如果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确认收入;取得预收款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确认收入。因此,增值税销售额的确认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收入的确认会有所不同,本公司每月关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1列至第6列填报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增减变化与增值税的申报,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发票管理方面。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实践经验进行判断,比如:商品混凝土有运输路线长短的要求,钢材、水泥超过一定的运输距离成本支出不划算,建筑业质量规范化对商品混凝土、水泥、钢材、防水材料、胶凝剂等影响工程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建材有进场检验的强制性规定,利用行业质量安全强制性检查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来防范一定的税收风险;对于舍近求远的发票、出票方不集中、无进场检验资料或与经营逻辑不符的发票都具有一定税收管理风险。同时运用电子系统查询开票企业接受发票、走逃户发票信息,从资金流、运输流、货物流的逻辑性核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防范税收风险。

3.虚开发票风险防控方面。首先,本公司利用项目管理系统,在项目施工前,根据《工程量清单》确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导入系统,合约部根据计划成本签订合同,财务部再根据合同付款,系统设置超量不能提交支付,由系统自动抓取数据,生成所需表格进行比较分析。其次,加强本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在思想上提高虚开发票的防范意识,在具体采购货物、取得发票的过程中,不怕麻烦、多做一些细致的工作,尽力防止取得虚开发票。再次,签合同前审核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基本户信息、生产经营规模能力、货物的所有权等,对异常情况货物,引起警觉,进行调查,并要求供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起来进行分析,不采购一些有重大疑点的货物。最后,对可疑发票及时刹车,暂缓支付和暂缓申报抵扣进项税金,待查证落实后再作处理。

4.取得虚开、代开的普通发票风险防控方面。这主要表现为从个体工商户承租生产设备取得专用发票,较营改增之前大幅增加,既可多抵进项税额还可加大成本列支;建材砂石可适用简易征收,大多用于隐蔽工程,数量核实困难;招待餐费、油费、办公费等发票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获得,本公司利用项目管理系统与《工程量清单》进行比较分析,实践经验进行判断,关注其购进数量与生产用量的逻辑性。

5.成本确认风险。由于建筑项目具有开发周期长的特点,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年末余额较大,给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公司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合理确认成本,应对企业所得税管理风险。

(五)提高财务系统信息化水平

营改增后,本公司把财务软件升级,增加的应付模块,每一张发票分项目,分供应商录入财务软件中,财务核算更加方便快捷,数据准确,统计分析报表、财务报表自动生成,减轻的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的工作效率。同时,本公司采用的项目管理软件,从预算、合约、财务支付、发票、结算、工项目现场治安管理进行流程化管理,项目全过程成本精细化管理,加强的对项目的管控,降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六)增强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首先,建筑公司在招聘财务人员时,进行必要的文化和业务能力考核,优先录用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其次,组织本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再把所学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工作中多和财务同事交流,分享专业知识,和公司其他同事交流,增加对业务的了解,总结先进经验。再次,鼓励公司财务人员多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对取得的成绩,公司表示奖励。同时,进行业务知识考核和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树立会计人员的事业心,敬业心和责任心。最后,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比较强的工作,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内部协调,外部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妥善处理重大财务问题。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营改增”对于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材料商、农民工的利益,规避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避免重复征税,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提高中国建筑行业国际化地位具有积极意义。在实践中虽然也会面临相当多的问题,需要在会计核算、经营模式、发票与合同管理成本、企业涉税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系统、财务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加强与优化管理,才能发挥更加突出的改革效果,助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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