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新境界”*

2022-11-21 14:52刘慧宽
关键词:纪念碑文言

刘慧宽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目前学界对碑志文学的研究多集中在清代以前,而对民国时期大量的文言碑志关注尤其不够。实际上,民国时期的文言碑志作品不仅数量可观、内容丰富,而且在题材、功能等方面均出现了异于前代的变化。特别是该时期的文言碑志不仅能够充分体现该时期的社会风貌和时代精神,而且是碑志文体从古典向现代转型的重要标志。于此,我们先对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题材、功能等方面的新变进行揭示,阐明其“新境界”及其意义,以弥补中国碑志史、文学史研究的不足,有利于文言碑志史以及民国文言散文史的撰著。①本文所论“文言碑志”即用文言写作的碑志作品,与白话碑志(如元代白话碑与近代新文学家创作的白话碑文)相区别。从内容上来讲,取其广义,既包含为逝者写作的墓碑、墓表、墓志铭、神道碑等,也包含为各类场馆、重大事件等题材撰写的碑记、碑文等,同时涵盖篇幅较短的标识性、题词性碑文。

一、社会剧变刺激下碑志题材的扩容

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新变首先体现在碑志题材的扩容。历史上的碑志作品在题材方面都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以志人、志地、志事为三大主题,反映人物生平、场馆兴修以及祭祀、战争等重大事件。近现代以来,社会变化日益剧烈,被时人称之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科举废除、帝制倒台、经学取缔等制度变革都深刻影响着传统士人生活出路和命运选择,而“新文化运动”以后,平民主义、女性解放、民主科学等现代思想观念开始广泛传播。这些变革刺激着当时的文言碑志题材新变、扩容。由此,书写新人物、新事件和新场馆成为民国时期碑志题材的主要特色。

第一,民国时期在革命斗争、新旧交替时代下,诞生了大量典型人物,均成为碑志书写的新形象,形成了碑志的新面孔。该时期的碑志由于在精神内涵上已经不局限于对旧时伦理的认同,所以大大超越前代以功臣廉吏、孝子节妇为主的前代碑志。

革命者碑志成为新兴题材,这也是民国时期人物类碑志出现的最重要变化。闵尔昌《碑传集补》中就新增“党人”一目,录清末革命家秋瑾、陶成章诸人,“志革命所由起”[1]。辛亥革命以后,以革命烈士和革命领袖为题材的碑志层出不穷。如章太炎《赠大将军邹君墓表》、杨庶堪《喻大将军墓表》和佚名《中华民国饶大将军国梁纪念碑》,墓主均为辛亥革命时期所牺牲,后被追赠为大将军。而革命领袖更是成为碑志中常见题材,如纪念孙中山的碑志在全国各地广泛树立,不胜枚举,著名的有广州中山纪念碑、黄埔中山纪念碑、武汉蛇山中山纪念碑等。此外还有黄兴、谭人凤、伍汉持、何天炯、叶楚伧等国民党高层官僚的碑志,它们多由章太炎、于右任、李根源等元老撰写,以纪念其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也有不少无产阶级的仁人志士壮烈牺牲,他们的英勇事迹也为碑志所记录。如国共合作期间于广州树立的工农运动死难烈士纪念碑,镌刻其上的《中国职工运动死难烈士碑记》《广东农民运动死难烈士纪念碑文》不仅历数了一系列工农革命事件,并将烈士姓名一一列出。而《刘志丹烈士墓碑》以及由毛泽东撰写碑文的《谢子长墓碑》等则记录了反抗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统治而牺牲的烈士事迹。

当时碑志除了书写义无反顾、紧随时代潮流的革命家事迹外,还以一些介于新旧之间的典型人物为题写对象。这些人物不同于以往易代之际的“遗民”或者“贰臣”,而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类被称为“老新党”或“旧派中的新派”。他们尽管并非革命派,但多深明大义,与时代变革相颉颃,如伍廷芳、张謇等。另一类则如王国维、柯劭忞、沈曾植等保守人物。他们仍旧保持对清廷的忠诚,即便立场、思想与革命观念相左,仍能坚守自身信仰,为之而撰的《海宁王先生之碑铭》《学部尚书沈公墓志铭》等碑志都成为流传后世的经典之作。

近现代以来,政局动荡,内外战争不断,武官和军人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其中既包括前期的各地军阀官僚和革命官兵,也包括为抗战牺牲的官兵们,他们同样成为碑志的“新形象”之一。如章太炎就曾为黎元洪、张勋、陆荣廷、孙传芳等军阀写作墓志铭,而吴佩孚、张作霖、杨宇霆、倪嗣冲、王占元乃至徐树铮也均有碑志存世。纪念革命将领和抗日将士的碑志也为数众多,既有如《会泽唐公墓表》《左权将军纪念碑》《陆军中将夏国璋副师长墓志铭》《杨长春抗日殉职三周纪念碑》等以个人为中心的碑志,也有如《平南县黄花岗烈士纪念碑》《陆军第一七五师阵亡将士墓志铭》《陆军第五军昆仑关阵亡将士纪念塔碑文》等集体碑志。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精神与观念的新变,一些传统碑志乏见的人物成了民国时期文言碑志抒写的对象,如爱国商人、慈善家、报人、外籍革命家、科学家、艺术家、娼妓、妒妇等以前的传统碑志就甚少触及。这就形成了文言碑志中又一群“新形象”。民国时期的爱国商人既通过发展实业满足社会经济需求,又将经济利润转化为对国家文教事业乃至政治军事的支持。如夏敬观《吴兴周梦坡墓表》、金天羽《胡笔江墓志铭》对二者的慈善与爱国行径详细刻画,表现其“与众共谋福利,不自表襮”[2]240,与国家休戚与共的精神。唐文治《浙江王一亭先生功德纪念碑》中记载慈善家王一亭“要与社会国家共享其荣”[2]206之事迹。《旅美华侨捐资垦殖纪念碑》将以经济手段为抗战奉献的海外华人铭记于世,并追溯早年资助孙中山革命建国之事迹,表彰其一贯的爱国立场。李盛铎《九江黄君墓志铭》则为“中国第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记者”黄远庸所撰的碑志,生动刻画其捍卫新闻自由的现代记者形象。章太炎《印度顶羯罗君碑》则彰显了印度志士不甘殖民统治、行刺英政府长官的事迹。随着社会风气不断开放,一些边缘群体进入碑志写作的视野。①参见章太炎《印度顶羯罗君碑》,载《雅言》,1913年第5期。像《花元帅曲院去思碑记》《妒妇祠碑记》等描写娼妓和妒妇的碑志也登载于报刊之上。尽管这些碑文多出于谐谑讽喻,并非严肃创作,但也大大拓宽了传统人物碑志的题材范围。

第二,民国时期文言碑志还以新的历史事件、新团体纪念为题材,将纪事题材从传统碑志类型中独立出来。与前代纪事题材的碑志局限于朝廷丰功、功臣伟绩的时事类题材不同,此时碑志具有极强的“时事”性与时代感,能迅速将刚刚发生的大事件或重要事件、新出现的团体机构等写进碑志,以示纪念与颂扬。

大量的革命战争或事件进入碑志书写中,形成纪念碑志的一大亮点。早期有记录辛亥革命和护国运动的《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重庆中学建国起义纪念碑记》《丙辰陕西护国军富平战役纪念碑》,后期则有记录抗战过程的《古北口抗战纪念碑》《淞沪十九路军队纪功碑》《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还有记录当时民众对抗日军侵略暴行的《血泪洒黄华碑》《复旦大学师生罹难碑》《重庆市消防人员殉职纪念碑》,以及庆祝抗战胜利的《受降纪念坊》《抗战胜利记功碑》等。此外,还有一些碑志记录了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与国民党反动派斗争中的重要战役,如《清风店大捷纪念碑》等。对于重要的政治历史案件,也有不少碑志予以记录和纪念。民国时期设置了众多“纪念日”,有学者指出,“对纪念日的掌控是现代民族国家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具有隐秘传输意识形态的功能”[3],碑志就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民国初期,“二十一条”提出后,各地树立起了“五七国耻”“五九国耻”主题的纪念碑。随着国内外矛盾的加剧、冲突不断,各类纪念碑也与“事变”“惨案”相伴生,由此产生了一批“惨案”纪念碑志(如《广州沙基惨案碑》《上海五卅纪念碑》等)。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还有一些纪事碑志反映了我国人民在艰难的国际环境下为争取国家权利做出的不懈努力。如《收回海门轮埠碑》就记录了民国初年浙江巡按使屈迎光和台州乡绅筹款赎地的爱国事迹;张学良撰写《葫芦岛驻港开工纪念碑》记述了谢绝外款、自主筑港的壮举。

学校的迁徙、校庆、毕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也成为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常见题材。如《百寿新县定名始末记》和《合川豫丰纱厂复工纪念碑记》,两者都将自身与国家命运相结合,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和不屈的战斗意志。而《西南联大纪念碑》以纪念抗战胜利和北还复校为主题,更为其中翘楚,文中将抗战与中国历史上的三次“南渡”相比较,完成了一次跨越时空的联结与对话。无独有偶,抗战胜利后,历史语言研究所20余名专家学者为了纪念该所由南京前往四川李庄到战后复归的经历,特别制作了留别李庄栗峰碑,碑铭中“海宇沉沦,生民荼毒。同人等犹幸而有托,不废研求……今值国土重光,东迁在迩。言念离别,永怀缱绻”[4],正是这一段峥嵘岁月的真实写照。

第三,现代场馆的兴建与改造成为该时期文言碑志中的新题材,反映了当时的新思想。民国时期,欧美的物质文明不断渗入国内,特别是在“租界”影响下,许多前所未有的现代化场馆被建设起来,一些旧有场馆也得到了翻新与改造。这些碑志与前代碑志有明显的不同,它们详细记录了现代场馆在民国的兴建过程及其意义。如现代医院本为中国所无,最初是由来华传教士与国人合作兴建。民国期间,这种合作依然存在且更为广泛,相关碑志中都提到了基督教和中国民间商人在医院建设中的密切联系。如冯都良在1932年撰写的《宁波仁济医院碑记》充分表现了国人对西方医疗技术以及医院这一组织形式的广泛认可,赞颂了中西双方对慈悲和仁爱精神的共识,以及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友谊和信赖,可谓一部极简的“西医入华史”。又如晚清状元袁嘉谷《云南会城护国门碑记》记载了云南政府1919 年模仿法国凯旋门,建造“护国门”的过程。①参见郑千山《文书俱佳的〈云南会城护国门碑记〉》,《云南日报》,2016年7月9日,第7版。《京师第二监狱碑记》中对刚落成的新型监狱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该监狱明显区别于传统监牢,而是经过严密设计的现代空间。②参见《京师第二监狱碑记》,《司法公报》(北京),1921年第139期。《天津市图书馆记》中阐述了现代图书馆以普及社会教育、鼓励民众阅读为宗旨,与传统藏书楼以“藏”为主,往往秘不示人的风气截然相反。③参见《书家许琴伯书市立图书馆记碑》,《北洋画报》,1933年,(总)第881期。孙乐君撰写了《市府纪念碑文》详细介绍了兴建现代化的上海市政机构的背景和过程,作者强调了此事“非寻常廨舍废置所得而比拟”[5],而是与帝国主义蚕食中国的野心相抗衡的壮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些以场地重修与改造为题材的碑志作品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社会思想的变化与转型。如湖南长沙李道祯于《重修卷云亭记》中积极呼吁在新时代保护文物古迹。又如《唐继尧铜标纪念碑文》记述当时为了整理都市起见,将原来的月城改为百货商场,增设了中央公园之事。与之相反的是,有一些场馆遭到了不良的改造,被当时文人借用碑志进行讥讽。民初就登载了一篇名为《增辟运动场碑记》的谐文,作者在碑记中描绘了本应用于运动竞技的运动场在治理混乱下畸形走样,最终沦为斗鸡走狗之地的过程。这些碑志都反映了当时社会变革与新的思想。④参见鹃魂《增辟运动场碑记》,《大公报》,1923年3月9日,第11版。

二、文言碑志与革命、国族观念的宣扬

新题材之下隐含着碑志功能的转变,民国时期的文言碑志作品不仅局限于对忠烈节孝的表彰和官方命令的颁布,更重要的是,它首先集中展现了现代革命浪潮下宣扬革命观念、构建国族认同的内涵,由此形成了异于前代的功能。

自清末革命思想广泛传播以来,中国始终处于不断革命的进程和情境下。因此,宣扬革命观念成为碑志的重要功能之一。以革命为主题的碑志是一种斗争工具,重在对软弱腐败的清政府、北洋军阀及各种反动派势力的控诉和声讨。民国初期的碑志为了突出革命的正当性、必然性,经常在其中着重描写晚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失政”“媚外虐内”“清廷专制,压内媚外”“清政不纲,外侮日亟”等表述屡见不鲜。到了讨袁护国和大革命时期,转而注重对政治乱象的批判,如唐继尧在《李植生君墓志铭》中以墓主的革命历程为线索,以为袁世凯死后“共和再造,民主国从此奠安”,然而“孰意帝制已如烟消,盗贼仍多莽伏”,“一波未平,一波复起”,以至于“涕泗纵横、慷慨激昂,竟自戕以徇”[6]247,着实令人扼腕。章太炎也在同题墓志中写道“吾辈再造共和,旋见破坏,负诸先烈多矣”[6]275,这些均与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的临终遗言相呼应,突出了大革命的急迫性。抗战后期,中共也通过碑志作品如安徽定远《新四军第二师烈士纪念碑》对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声讨。

碑志同时还是一种教育手段,通过纪念革命领袖与烈士,宣传革命道路之艰辛与革命成果的来之不易,使人们对革命获得一种感情和理智上的双重认同。现代民主主义革命是由现代民主意识和暴力革命手段相结合所推动的,它既不同于以往的宫廷权力斗争,也绝非传统的农民起义和社会暴动可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并非以推翻帝制、建立国民政府为成功标志,而是以完成国家政治、军事、法治和文化现代化为目的。该目的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除了依靠学校、教师、书籍等手段外,碑志也是民国时期重要的革命教育手段之一。碑志以革命领导者的经历为内容,通过对革命事迹的生动描写,宣扬革命的曲折与艰辛,以换取人民对于革命的情感认同。广东革命政府时期,孙中山、胡汉民等革命领袖也为黄花岗烈士书写了大量的碑志作品。在后来的讨袁之役、护国运动和北伐战争中,也有相应的烈士碑志出现。如《平彝文烈士墓表》围绕墓主处于“革命”与“尽孝”两难之际的心理斗争做了细致的描写。又章太炎在汪荣宝墓志铭中写道“宣同初,革命党人谋杀监国载沣,捕得将置即刑,君阴左右之,得毋死”[7],记载了革命者中冷静理智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在文本之外,树碑行为本身也与大规模的纪念活动紧密结合,构成一种典型的教育行为。如上海江湾孙中山纪念碑落成时,上海党部专门制作一份《须知》,详细规定了纪念活动的流程和细节,以便前往现场的人们有序参观和纪念。

民国时期的革命者们还对历史上具有革命色彩的农民运动树碑纪念,以表现革命精神的历史传承。最为典型的如《翼王敌寇歌》《太平天国起义纪念碑亭记》①参见杜海军《广西石刻总集辑校》下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376、1349页。等以太平天国运动为主题的碑志,将该运动纳入到中国革命史的序列之中。值得一提的是,革命家们还模仿前代刊刻石经的做法,将革命经典勒之贞珉。如位于南京的《三民主义》碑刻和各地兴修的孙中山遗嘱碑刻等,扩大了革命思想及其经典文本的传播效应。以上碑志对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的书写,不仅对于当时人们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对后人也是一种革命教育,同时也是一种“著史”行为,借助碑志这一庄严的形式,将革命行为的合法性确立下来。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局势,执政者尤其需要人民对新生政权和现代民族国家具有强大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以便国内建设和对外御侮。这一内在要求催生了碑志在功能上的新变化,开始负担起构建国族认同的新功能。清帝逊位后,国内社会仍然处于分裂和混乱的局面,构建国族认同成为当务之急。要使得全国民众建立“共识”与“共情”,就必须建立共同的荣辱意识和敌我意识。一方面,为纪念国耻而创作的一系列碑志作品有助于构建共同的国家荣辱观。该类碑志缘于1915年的国耻纪念日,中日“二十一条”签订后,工商教育界发起“五七”和“五九”国耻纪念日,民情激愤之下,从首都北京到浙江莆田、江苏苏州各地都开始了树碑纪念活动。其中苏州同里镇的丽则女学教师钱基博不仅自撰碑文,还令学生仿作,进行爱国教育,如张浣英在碑志中言:

国者,积个人而成者也。是以一国之耻,为人人所共腐心切齿而不能忘,尤非若一身一家之耻,于他人无与,可袖手默视,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焉。[8]

学生已经认识到随着国体从“一姓之天下”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国,自己在身份上也应完成“臣民”“庶民”到“国民”“公民”的转变。因此,“学生运动”成为民国政治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文字宣传又是其最擅长、最习惯的运动方式,树碑作文,正好将其所学付诸爱国实践。师生数人的碑文,很好地诠释了时人的国家民族观念,也强化了整个知识阶层甚至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由于该时期民族矛盾不断加深,各地人民与帝国主义的冲突加剧,纷纷利用碑志标榜共同的反帝爱国意志。此类碑文往往对群众的奋斗及其惨痛遭遇加以描述,代表着革命运动已经深入民间。如蔡元培作反对英帝国主义的《五卅殉难烈士之墓碑文》:

自此而后,英人在华之商业一蹶不振,中国被压迫群众与帝国主义者之肉搏,亦由此开始。本党总理孙先生唤起民众共同奋斗之遗嘱,乃见诸事实。中国民族在国际上之独立运动,五卅烈士实开其端,诸烈士之死,岂寻常哉![9]

该类碑志往往集记录人物、场域、事迹于一体,将碑志的多重效用充分体现,具有“巩固政治记忆”[10]的象征性意义。1928 年日本帝国主义在济南制造了惨绝人寰的“五三惨案”,该案对蒋介石的震动最大,毕生引以为耻,一年后国民政府教育部令山东各县及省立学校树碑纪念,济南五三惨案纪念碑于1932 年落成,碑面刊有张苇村所撰之“五三纪念碑铭”[11]及何思源所撰碑文。除此之外,在省港大罢工期间,沙基惨案发生后,市政府也树碑纪念,碑上多刻以“勿忘此日”“永垂不朽”等文字,昭示着人民群众高度的革命自觉和空前的凝聚力。此外,以“抗战纪念碑”为代表,表达了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抗击侵略的不屈精神。现存最早的抗战纪念碑之一应为1931 年12 月海南琼山县政府主持修建的“勿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这也反映了当时全国上下地无南北、一致抗战的团结精神。到了1936 年初,西安任职的张学良筹资修建东北大学校舍时,就礼堂基石上题词“沈阳设校,经始维艰;至九一八,懆遭摧残,流离燕市,转徙长安,勖尔多士,复我河山”,告诫师生不忘复土还乡的责任。抗战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出于砥砺民族气节、树立英雄模范的目的,下令各地区为当地革命志士树碑纪念,表彰其革命功绩。如《追赠一级上将宋公明轩神道碑铭》中记载抗战官兵受宋哲元将军的影响,“士气振奋,然后知倭之不足畏也”,“非其平日所受将军亲炙之效,能致此乎”[2]184-185。再如《抗战烈士公墓志》:“当兹倭奴未平,将士竟为国牺牲,敬伯等系属军人,每感职责重大,哀悼之余,尤应步先烈后尘,以完烈士未了志愿。”[12]这些纪念碑文均成了激励将士、联结军民的重要手段。除了碑志内容方面,我们从一些碑志的落款上,也能体会到碑志作者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如“天运民国”“大中华民国”是对新生政权的认可和赞誉。另如“孔子二千四百六十八年”等以孔子诞辰作为纪年标准则反映出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在爱国御侮的使命下,各地人民通过撰碑文、树碑石和相关的纪念活动建立起强大的国族认同感。因此当时学界普遍认为“抗战”与“建国”实为一体两面,最终目的是要把中国这一传统的王朝国家“建设成为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3]。

三、文言碑志与“新民”、惩警新功能

民国时期的文言碑志作品除了集中展现现代革命浪潮下的宣扬革命观念、构建国族认同等新功能外,还利用碑志的“铭记”功能来传播现代思想、现代科学、现代观念来“新民”,并将前代“颂德”功能转向了“惩戒警醒”。

学者非常注重利用碑志普及现代教育观念,如《修造国民学校碑记》中就提到:“教育为风俗之母。欲改良风俗,必先改良教育,欲改良教育,尤必先改良校舍。因校舍完整,可以提起读书精神,增加学习乐趣,而教育藉此自渐可以普及也。吾村自民国肇造,屡奉上峰督促,将旧有私塾改变而为初级小校。”[12]此外还有谢台臣先生纪念碑,上书其教育语录若干则,宣扬其科学为本,以之作为教育理念。但很多作者并不主张完全抛弃传统,而是吸取固有文化中的有益部分,如刘久安《乐清东乡高等小学碑记》就认为教育改革是一种渐进和审慎的过程,“非经伟人君子之鉴定,什百回之改革,不能臻于尽美尽善”,因此“国学未可甚非”[14],不能轻易否定国学的作用。此外还有《张文襄公祠堂碑》《楚学精庐碑》等都体现了新旧平衡的教育观念。

该时期的文言碑志还为现代司法制度和法治观念的普及起到了积极作用。洛阳一地村民在《中央最高法院判决恢复云溪等渠碑记》中把法院的判决书镌刻石上,将案情经过、判决过程和结果予以展示,象征着对现代司法机关权威的服从。广西省政府在完善司法制度的过程中,除印发公文之外还特地制作了《禁革各县司法陋规布告碑》①参见杜海军《广西石刻总集辑校》下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299页。,以扩大政策的影响力。此外,人们还借助碑志宣传科学理念,并对民间的迷信风气予以革除。民国时期我国的现代学术体系建立之后,一系列科学理论和发明也随之诞生。刘半农在读博期间就根据现代语音学理论发明了“声调推断尺”并获得赞誉,周作人为该石刻专门撰写铭文,以标榜中国学者在现代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在民间,碑志则主要发挥为社会“祛魅”的功用,如广西一地巫蛊之风甚炽,当地政府颁布《严禁邪蛊碑》①参见杜海军《广西石刻总集辑校》下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312页。从科学的角度分析巫蛊行为的荒谬。而在普及现代公共意识方面,如上文所述,碑志经常与各种公共场馆的兴建相伴随。如在《创建中央医院碑》中,作者就期待现代医院建立能够促进人们的医疗卫生观念,并企盼未来中国公共医疗事业“与欧美诸洲并荣齐烈”[15]。

随着革命思潮普及,社会大众的主人意识和政治参与感也明显增强,此时期的文言碑志创造性地增加了惩戒警醒的新功能。为清官廉吏撰写碑志,颂其德政,自唐以来,屡见不鲜,而为贪官污吏卖国贼树碑,以示惩戒的现象却罕有记载。但在民国时期,这一风气却较为常见,其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自独立设置,并未互相影响。据考察,民国时期关于劣政碑的记载,始于1916年广西兴安县民为吕德慎立“纪念碑”,碑文曰:“浮加赋税,冒功累民兴安吕德慎之纪念碑。”[16]1920年,有人在南阳东关泰山庙明远顶为贪官杜子极立了一块“劣政碑”[17]。而在1919 年,陆宗舆被免职后,浙江海宁公民大会议决为其勒碑,碑长五尺余,书“卖国贼陆宗舆”[18]六字,在邑庙前及北门城外、海塘镇海塔下三处竖立,不久官方秘密拆除,引来民间一片反对声浪。当时的《民国日报》《时报》《药风》《新闻报》等也均有转载和评论。前一阶段的碑志,除了陆宗舆一案外,其余活动受媒体报道较少,影响并不广泛。如1943年,云南路南县(现石林县)出现了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并仿谭嗣同就义时语云:“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5]403可见,此为当地人们对之前的劣政碑情况了解不多。到了第二阶段,劣政碑在媒体宣传下,成为一种风尚,被各地群众广泛接受,并竞相模仿。直至1947 年7 月,浙江乐清县长孟铸因贪污渎职,为民所憎,当地人民募资一千万元,筹建“贪污碑”[19],刊孟之渎职经过,全文长达二千余言,请文章名家为撰志。此事被《大公报》《申报》登载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②参见白忧天《贪污碑》,载《新运导报》,1947年第3期,以及胡卢《青玉案·贪污碑》,载《申报》,1947年9月17日。这一行为还得到了一些参议员专门提倡,但被时人视之为“怪论”[20]。此举引起各地效仿,著名的有1948年灌县县长萧天石因贪污被控,旅省同乡及县中绅耆发起修建“贪官萧天石劣政碑”[21]。1949 年四川崇庆县长,也被“赠”以“劣政碑”,树立县境,以志“去思”[22]。此类碑文有的字数极少,一般只书头衔及人名,有的则洋洋洒洒千余言。树碑者以人民团体为主,并由其自发组织,与官方意志并不一致,反映出民众朴素的爱国情感与政治诉求。这是民国时期文言碑志功能异于前代之处,具有现代批判意义。

四、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意义

民国时期文言碑志是中国文学史、碑志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作上与时俱进,非常注重古典形式与现代精神的融合。其题材的扩容与功能的新变为当代碑志创作提供了有益的参照与借鉴,其研究同时具有方法论上的启示意义。

首先,民国时期文言碑志体现了传统形式与现代精神的有效融合,对研究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具有参考意义。从功能上看,碑志随时代变化,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使得各行各业日益丰富的表达需求得到满足和呈现。从语言上看,民国时期文言碑志也充分证明了文言在表现现代生活方面,并无滞碍,相较于以胡适和早期共产党人为代表的白话碑文,文言碑志将典雅肃穆的文体形式同与时俱进的思想内容融合得更为恰切,且具有可读性,社会认可度也更高。从内涵上说,民国时期文言碑志不再局限于表彰忠孝节义等旧式道德,也发扬了新的伦理精神,加入了以爱国、民主、自由为核心的主题思想,且不吝对个人化理想追求表达赞誉。

其次,民国时期文言碑志也是碑志文化史的组成部分,对考察碑志文化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碑志是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碑志文化总是与文章、书法、雕刻的发展演变相适应。民国时期许多文言碑志作家同时也是著名书家,如章太炎、于右任等。我们通过考察他们的碑志作品,总结其文体和书体风格变化,可以了解民国时期碑志文化的独特面貌。又如1935 年,国民政府募建中山陵藏经楼,在林森的倡导下,将当时书法名家张乃恭、叶恭绰、陈仲经、李宣倜、邓散木等十四人合作书写的《三民主义》全文做成碑刻。林森为此撰写碑刻缘起,成为民国时期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这种“旧瓶装新酒”式的创作活动,其实是对碑志文化中“刻经”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碑志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和文化符号,在民国时期经常被运用在其他文艺作品中。如以碑命名的戏剧和电影有《血泪碑》《碰碑》《御碑亭》等;以碑命名的小说有《鸳鸯碑》《双泪碑传奇》《纪念碑的奠礼》等,都是碑志文化深入人心的具体表现。其中碑志形象与戏剧小说的主题思想、叙事结构、修辞手法之关系,都值得我们深入挖掘。民国时期的文言碑志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原有碑志文化的基础上求新求变。碑志作为文学作品,还具有显著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值得我们欣赏和借鉴。

此外,研究民国时期文言碑志对中国散文史的建构具有承续和补全意义。民国的文言碑志是我国古典碑志散文传统的延续。从文学创作上看,秦汉以来形成的刻石树碑的习惯,成为从官方到民间普遍的文化礼俗,人们对碑志写作形成了一套有规范、有变化,且有丰富审美追求的文学认知。以此为指导形成大量记功、记人、记物作品。从文学批评上看,自《典论·论文》里以“铭诔”为文体四科开始,历经《文选》到《古文辞类纂》,乃至清末的文选殿军《涵芬楼古今文钞》都将碑志作为重要类别进行收录和讨论,民国时期文言碑志天然继承了这一绵延已久的文学传统。在目前现当代文学史书写中,民国以来的旧体文学这一区域处在严重缺位的状态下,有必要将诗、词、曲、文这些散落的文体板块逐一拾回,补全文学史的学科地图。当前人们对民国诗词研究已有“火热”之势,而对民国时期的文言散文还关注不够,民国时期文言碑志更未进入我们研究视野。通过我们对民国时期文言碑志题材与功能“新变”考察,可以发现此领域亟待开拓与研究。

总之,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研究方兴未艾,且内容极为丰富,是一座弥足珍贵又尚待发掘的学术矿藏。但是如何高效地研究和利用,是目前学界的首要问题。正如现当代旧体文学研究的“先行者”曹辛华先生指出:“当前虽有不少学者意识到‘原生态’研究方法的重要,但在具体研究时,还有不少局限于当时新鲜如今已相对陈旧的学术观念方法,对文学史上或文坛上一直存在着的‘非’新文学(如旧体文学)或‘非文学’现象(如文章学)等却未能科学探究。”[23]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开始重估该时期保守主义思潮的文化价值,并认为“‘文化’所追求的变革和进步不应当脱离历史与文化积淀,它应当在历史与文化的传统的基础上谋求渐进的变革”[24]。有鉴于此,一方面,我们应当将碑志作为旧体文学中的重要个案进行充分发掘。除了对其进行文本分析和文体学观照之外,还要向作家、群体、流派、碑志选本以及批评理论等层面深入探讨。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将研究中积累的方法和成果作为民国旧体文学的有益经验,推广到其他文体的研究上来。只有积极与相邻学科门类进行交流互动,使“花朵”与“土壤”并重,才能完成对一个时代文学生态的全面把握。民国时期文言碑志的研究既要求“真”,也要求“善”与求“美”,方能为学术研究特别是历史研究提供更充分、更方便的参考文献与资料,同时有助于学习该时期人们共同称颂、捍卫的思想、观念和信仰。此外,就像梁启超论“诗界革命”一样,文言碑志在新的时代语境中同样面对文体形式的规定性与反映内容的变化二者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本领域最应解决的问题之一,限于篇幅原因,我们将另文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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