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后疫情时代海员心理关怀的缺失看船员管理

2023-08-01 09:52王春晓余陈惠州海事局
珠江水运 2023年8期
关键词:换班海员船员

◎王春晓 余陈 惠州海事局

1.引言

据统计,全球贸易中有80%~90%的比例由海运完成,海员所做的工作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其心理健康情况不仅关乎船舶运营安全,更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IMHA(国际海事卫生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每五艘船舶当中会有一艘船舶因其海员心理健康问题被迫改变航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更严重威胁到船舶航行安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海员就医、上岸和正常换班的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对海员因心理造成进一步冲击,导致部分海员心理濒临崩溃边缘,进而频繁引发为影响船舶安全事件,对海员及其家庭、对船舶、对航运业乃至全社会造成巨大影响,海员心理健康问题亟需解决[1]。

2.后疫情时代海员心理健康问题严峻形势

据IMO(国际海事组织)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全球超40万名海员滞留在船上。ICS(国际航运公会)2020年度报告也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扰乱了航运业工作方式。疫情期间的旅行限制导致大量船员合同延期,而许多滞留在家的海员由于长时间未能安排上船工作而面临财务问题,甚至生活难以为继[2]。工作、生活面临的种种不确定性导致船员精疲力尽,压力、疲倦、焦虑滋生,从而影响船员的身心健康。随着后疫情时代到来,海员滞留海上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海员超合同期在船服务时有发生。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Trust of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和耶鲁大学的一项调查发现,20%接受调查的船员曾考虑过自杀或自残。由于船员长期在船工作、登岸受限、换班困难、对家人担忧等原因,一些船员无论在船还是在岸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对航运就业和船上安全操作已经产生较为明显影响。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导则第二款指出,主管当局应确保关于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的国家指南应特别涉及疲劳对海员身心的影响。导则第三款还进一步指出,导则第二款所述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减少危险的措施应考虑到的因素,包括心理方面的职业健康影响,疲劳对身体健康的影响以及职业事故,但并没有提及疫情对船员身心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职业事故,也未提及各缔约国、主管机关、航运公司为减轻疫情等特殊时期对船员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船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空间狭小、业余生活单调、船上的等级制度、歧视、不同国籍文化冲突和欺凌等都会引起海员情绪问题,进而引发身心焦虑与失衡,影响海员的身心健康。加之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带来的一系列诸如换班难等问题,使海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凸显,其心理健康危机处于崩溃临界点,除自杀这种最为极端的方式外之外,恶性伤人、失踪等案例与日俱增。严重影响了海员身心健康,不利于海员正常履行值班职责,从而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会加深海员对上船工作的忧虑,导致海员拒绝上船工作,海员队伍缩减。因而,在疫情等特殊时期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海员心理健康对维护船员权益、海上航行安全和行业发展十分必要。

3.后疫情时代海员心理健康问题加剧的因素

3.1 海员心理危机加重

(1)后疫情时代,在船工作的海员不能近距离接触与交流,活动范围受限制,使原本就封闭狭窄的环境显得更为压抑,海员负面情绪被进一步放大,一些海员自身未能找到有效的心理疏导方式,导致终日在恐惧、无助等情绪中度过。

(2)疫情的危害性更会对海员心理造成重大冲击,对集体意识和管理组织信任度下降,其中常见的精神问题有焦虑、恐慌、不安、紧张、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恐惧、愤怒、内疚、抑郁、孤独、无助,若不能在前期对船员进行正确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很有可能导致一些海员出现精神问题。

(3)后疫情时代中的不确定因素。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重磅发布10条防疫政策,宣告我国新冠疫情迎来后疫情时代。但不同国家对于疫情防控政策不同,海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需要往返于全球多个国家。新冠病毒也存在随时变异的可能。给海员日常工作、生活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包括船舶装卸货、靠港时间不确定,物料、伙食等船舶供给的不确定,对新冠病毒感染可能性的焦虑等诸多不确定性,随时冲击着海员的心理健康[3]。

3.2 海员换班面临挑战

通常情况下,海员与船东签订的合同期限会有一定弹性空间,约定在船服务期限为合同截止日期的前后一段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在方便船员换班的港口实现换班即可。但疫情期间船员无法正常换班,面临着换班难、休假难、下地难的问题。而后疫情时代社会也易于将更多注意力放在疫情全面放开后的发展情况,容易忽视船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船员换班难的问题并未有效解决。海员在船超期服务情况仍然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超过13个月。这些海员无法及时与家人取得联系,正常上、下船困难,工作周期未确定性延长,致使海员产生过度焦虑。即使在多方努力下,海员得到换班机会,后疫情时代全面放开的政策使得海员在换班途中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更大,同样易出现焦虑、恐慌、不安、紧张等不良心理情绪。

3.3 职业特殊性质

(1)航运特殊职业环境要求船员长期工作、生活在船舶,远离亲人,远离家乡,工作压力持续增强,工作任务繁重,使船舶自身成为相对敏感的“应激源”。而在疫情期间,船员的工作量以及工作内容也相应变化。原本相对恶劣的工作环境加之日常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船员更易对船上工作产生不良情绪,增加其患心理或生理疾病的可能性。

(2)海员长期在船工作生活,工作环境与陆地有很大差别:饮食结构不均衡,频繁倒时差,地域环境迅速变化,长期噪音、以及船体震阵动导致睡眠质量不高、烦躁,处理不同文化饮食等差异船员间人际关系,面对海盗隐患。加之疫情的不确定性因素,船员长期保持精神高度紧张,生理状况易受影响,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而货轮一般情况下未配备随船医生,以上因素极有可能会导致海员心理负担加重,进而引发各类身心疾病。

4.后疫情时代改善海员心理健康问题建议

4.1 加强对海员的人文关怀

(1)普及船舶联网建设。航运公司为船舶安全连接船舶互联网,在确保船舶网络安全以及不影响船舶仪器设备前提下,充分整合利用VSAT(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系统与网络安全软件,安装提供不限流量的网络设施,为海员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2)给予海员舒适的生活环境。优化船舶健身房器材,娱乐室设施,设立植物种植园、采摘园,更改有艺术气息的室内设计,舒缓船员精神压力。

(3)强化心理辅导方式。加强对海员心理健康问题关注,鼓励海员关注心理健康,畅通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航运公司增加资金投入,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心理疏导。海员上船前对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与培训,掌握其心理状况,提升海员心理健康认知。录制心理健康预防、疏导视频,不定期在船上开展心理座谈。开发致力于解决船员心理问题的移动终端应用,提供咨询咨询中心,指导正确的情绪宣泄途径。

(4)实施政务办理便利措施,更好服务于海员。推行远程办理船员相关证书以及手续,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轻船员焦虑心理。

4.2 优化海员换班方案

(1)航运公司应密切关注ILO(国际劳工组织)、WHO(世界卫生组织)、IMO(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通函以及相关指南,及时、准确了解船舶所需停靠港口当局相关规定,关注针对海员卫生检疫相关的程序性文件以及该港口海员入境具体规定,制定高效、符合实际海员换班计划,加强船岸沟通,指派专人提前关注合同即将到期船员,尽可能在合同期内换班。积极主动与船员沟通,了解其心理状态以及换班意愿。避免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港口换员。

(2)对于海员换班事宜受限情况,应尽快制定详尽的延期换班计划,并提前与超期在船服务海员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展期协议,并承诺努力在下一方便港口换班。同时向船旗国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如取得船旗国许可,船长需保留相关文件在船以备日后检查。尽量避免海员连续在船服务超过13个月。

4.3 制定“后疫情期间海员心理健康恢复和帮助导则”

制定“后疫情期间海员心理健康恢复和帮助导则”,以更好保障疫情等特殊时期船员的心理健康。制定该导则时应关注以下要素:

(1)各缔约国主管机关应主动关注海员身心健康,并组织相关方为海员心理健康提供政策、财政和资源保障等支持。

(2)航运企业、海员劳务外派机构、海员工会和相关船员组织应采取积极措施来帮助海员及其家属解决海员心理健康问题。

(3)船员心理健康心理师队伍建设。

(4)针对海员行业就业厌倦、职业病、安全意识下降等问题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等。

4.4 调整MLC(国际海事劳工公约)海员遣返条款

按照目前MLC(国际海事劳工公约)中相关的海员遣返条件的规定。船东在海员合同结束时遣返海员的责任范围并未扩大到海员到达其家乡为止。但实际情况中,多数海员在船工作合同期结束后回家的旅程远比船东目前所支付的费用的路程要长得多。而在这最后一阶段行程中,船东/雇主也不再承担海员的保险、医疗或其他费用。这个问题在疫情期间尤为明显。疫情期间,许多海员就因为受到许多国家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加剧了海员前往实际住所的中断风险和成本。因此,调整MLC(国际海事劳工公约)中海员遣返条款十分必要,这需要包括国际运输工人协会(ITF)等代表海员利益的多个海员团体的共同努力。

4.5 认同海员的“关键工作人员”地位

2020年12月1日,联合国大会第75届会议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应对船员面临的挑战,以支持全球供应链”的决议,呼吁联合国各成员国指定其海员以及其他海事工作人员为“关键工作人员”。联合国成员国政府应积极响应该呼吁,将海员归类为“关键工作人员”,并认同海员作为“关键工作人员”的地位,同时给予作为“关键工作人员”享有的适当豁免。如可不受限往返于海员居住国及其工作地点;海员可正常使用岸上相应福利设施;允许“关键工作人员”过境,为海员登轮、离船提供适当便利,方便海员换班以及遣返。

5.结语

海运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船员也是为全球经济做出贡献的无名英雄,他们在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中默默奉献着,其心理健康问题理应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对长期远离亲人、远离家乡的船员而言,可怕的不仅仅是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风险,还有频繁因心理濒临崩溃而引发为影响船舶安全的诸多事件。船舶机器设备需要维修保养,船员血肉之躯更亟需关怀。加强对船员的人文关怀,优化后疫情时代船员换班方案,制定“后疫情期间海员心理健康恢复和帮助导则”,调整海员遣返条款,认同海员的“关键工作人员”地位。或许能减轻后疫情期间海员的心理焦虑,降低海运不安全因素,但对海员心理健康情况的持续关注、持续发力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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