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路径探析

2023-08-21 19:06聂莉斌
关键词:三全育人人格法治

柴 畅,聂莉斌

(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山西 忻州 034000)

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需要法治人格,[1]学生的法治人格是培养学生信念和理想的首要目标。大学生法治人格是大学生个体的法治理念在心理和行为上稳定的、独特的反映,是大学生所具有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各项人格素质,具体包含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2]然而,轰动全国的“12·26”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作弊案表明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2022 年,王晓茜和姚昊研究发现,在国家大力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大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面临着权力失衡、机制梗阻、主体自觉性缺失等现实问题。大学生民主意识的表现之一就是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大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存在问题,表明大学生民主意识存在培养缺位问题。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简称“三全育人”)的要求。2020年7 月28 日,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目前,“三全育人”视域下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培育和弘扬[3]、民族地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路径[4]、大学生样板党支部建设[5]、高校图书馆教育功能的发挥[6]、德育工作创新[7]、大学体育俱乐部课程思政建设[8]、网络安全教育[9]、研究生思想工作教育[10]、资助育人体系建设[11]、大学生就业[12]、第二课堂育人[1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4]等方面。学生法治人格培育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通过高校法学教育[15-17]、高校思政课[18-19]、张良[19]、中国近现代史教育[20]、刑事冤假错案[21]、法治文化[22]、大众媒介[23]和大学生角色偏差[2]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法治人格的培育。鲜有文献关注到“三全育人”视域下该如何培育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因此,本文的研究一方面丰富“三全育人”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研究文献;另一方面也对新时代高等学校如何在“三全育人”的视域下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培育不到位,这些问题的根源可从影响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内因与外因两个维度去探寻。

(一)大学生自我意识过强是法治人格塑造存在问题的内部原因 正确的自我意识能促进学生塑造完善的人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24]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多是“00”后的一代,他们自幼家庭条件较为优越,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在最低的生理需要得到满足后,就开始追求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等高一级需求。在追求过程中,他们缺乏交往技巧、管理情绪能力弱、自信缺乏[25]等问题的出现使得他们特别在乎安全感,形成过强的自我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外界的环境变化不能满足自身需要,自身利益受到伤害,自己一方面不能想到合适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又不能与他人正常沟通交流,就会出现因意气用事导致的极端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学生犯罪案件的悲剧发生,往往就是因为当事人时常根据自己的主观想法行事,忽视了法律的底线要求。

(二)高校重法律知识教学而轻法治精神培养是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存在问题的外部原因 中国高等教育也正在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专业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为此,很多高校都采纳了OBE 教学理念。基于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给予了学生快速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技能,但是技能背后的精神培养却不到位。以高等学校法治教育为例,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主要是获取法律知识和应用法律知识,所以教师教学主要针对大纲要求的知识点进行讲授,很少会对知识点背后的法律观念进行详细讲解;在进行法律应用教学时,混淆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在重视专业技能的教学过程中,忽视了法律责任教育。大学课堂法律观念和法律责任教育的缺失,导致法治精神培养不足。大学生触犯法律后,基本思想是逃避责任,而不是承担后果,不能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产生合理的认知,甚至是没有意识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更有甚者,一些大学生利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游走于法律的边缘,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二、“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路径

由于大学生自我意识过强和高校法治精神培养不足是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存在问题的内部和外部原因,提出构建“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路径。

(一)完善制度、持续学习,构建全员育人良好法治环境 在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中,一些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于这些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的根本任务。作为与学生朝夕相处的教职工,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学校应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教职工法治教育营造全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用良好的法治氛围孕育法治精神,使全校教职工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予学生树立做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形象,实现全员育人。

1.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依法治校的管理风气

学校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教育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制度,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避免组织滥用职权和重大事项凭自我意识违规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制度,对于教师、学生或教职员不满学校做出的相关处理而提起的申诉,要及时听取,并按既定程序处理,以确保申诉得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处理,让师生员工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下工作,逐渐形成依法治校的管理风气。

2.加强教职员工法治教育,补足法治精神之“钙”

首先,学校领导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领头人,决定着学校发展的规模和体系。建设法治高校,学校领导既要持续学习和了解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要培育法治文化,确保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施,管理好一切,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教职工法制教育,让教职工积极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宪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规范,将法制教育作为教师教育项目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同的学习方法,教师在获得法律知识的同时,补足法治精神之“钙”。

(二)大思政育人+法律情感教育,构建全过程育人新模式 大多数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会将课程划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类型。划分类型体现出专业知识学习的渐进过程。在当前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相融合的大思政教学背景下,将法律情感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了理性教育与感性教育相结合,在育人全过程中塑造学生的法治人格。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的法律情感教育,构建了大学生法治人格培育新路径。以法律系定期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为例,模拟实践活动主要选择一些深入人心的社会热点话题,例如“药家鑫”案件,在模拟活动中,同学们分别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全体诉讼参与人着装规范整齐,程序上完全按照真实庭审进行,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细致流畅、严肃庄重,“审判长”引导庭审环节;“公诉人”沉稳镇定宣读起诉书,逐条指控犯罪事实;“被告人”情感充沛,声泪俱下的陈述,让在场学生身临其境。这场沉浸式的法庭庭审全过程,使学生们了解诉讼的流程以及涉嫌罪名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生动的实践中提高了分析判断、明辨是非的能力。通过对案例的生动演绎,也唤起了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同学们利用课外时间多学习法律知识,多参加类似法律活动,约束了过度的自我意识,培育了自己的法治精神,增强了自己的法治观念。

此外,学校还不定期邀请公检法人员举办“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加强司法情感教育。讲座的内容主要将当地的实际情况与现代学生犯罪案件特点相结合,通过典型案件的深入分析,一方面让学生们明白了在今后遇到类似事件时,会分析事件发展的严重程度和应采取行为的力度,避免因自我意识过强导致防卫过当的问题出现。另一方面通过对学生身临其境的安全教育,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让学生逐步培育起法治精神。

(三)产教研融合携手第二课堂,探索全方位育人新路径 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工作,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去完成。大学教师在完成日常教学工作的基础上,要通过科研工作实现反哺教学、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职能。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教师通过课题研究,尤其是横向课题的参与,拓宽了自己的法律视野、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形成了与时俱进的教学案例。在课堂上通过案例教学和严密的法律思维,在拓宽学生们法律视野的同时,培育了学生的法治精神。此外,横向课题的获得,也有助于学校建立稳定的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法律课堂与司法机关业务部门合作,推动法律实践教学,培育学生法治思维。与此同时,学校还聘请到了法官作为实践指导教师,充分运用他们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司法审判实践,为同学们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还鼓励从事法治教育的老师兼职律师,增强自己的实践经验,从而更好的从事教学工作。对于在校理论学习扎实,实践成绩优秀的同学,可以通过与学校建立的校企合作单位推荐至这些单位实习。对于进入到律所实习的大学生,在实际接触法律实务工作时,会有专门实习老师进行实践指导,让学生在丰富理论的基础之上,感受到法律实践的处理方式,通过营造良好的产学研氛围和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和启发,明辨是非、孕育法治精神,为下一步进入社会就业打下基础。

此外,在大力建设第一课堂的同时,我校也重视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通过第二课堂举办法治文艺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法治文艺活动的形式可以有多种,比如歌唱、小品、情景剧、快板等多种节目,通过大学生的生动演绎,可以唤醒大家的法律意识。同时,演出中可以加入有奖竞答环节,设置一系列与法治相关的题目,比如“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我国有哪几种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这个环节不仅增加大学生参加文艺活动的积极性,更是潜移默化中将法治理念深入学生心中。除了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外,还可以在台下同步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禁毒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法治文艺汇演的形式,生动形象的引导大学生形成“遇事找法、办事懂法、解决用法”的良好法治观念,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同时,丰富繁荣了法治文化,培育了法治精神。在寒暑假,学校积极号召大学生开展大学生下基层普法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大学生下基层普法实践,有助于大学生了解基层法治现状,发现基层法治治理存在的问题并经过思考后提供力所能及的解决对策。同时,大学生通过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让普法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的认识。

三、结语

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形成是学生健康人格建设的关键,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法治教育体系建设的结果。本文利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对大学生法治教育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不到位的问题。运用文献研究等方法发现原因主要在于大学生自我意识过强,法治精神培育不到位。因此,本文基于“三全育人”框架,构建了“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路径:通过完善制度、持续学习,构建全员育人良好法治环境;大思政育人+法律情感教育,构建的全过程育人新模式;产教研融合携手第二课堂,实现全方位育人新路径能够减少大学生过强的自我意识,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进而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本文的研究一方面丰富“三全育人”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研究文献;另一方面也对新时代高等学校如何在“三全育人”的视域下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提供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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