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2023-09-09 04:06汪琳
群文天地 2023年4期
关键词: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新疆

汪琳

民族民间文化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及民间民俗三大类,新疆也不例外。具体来说,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类包括新疆各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史诗等;音乐舞蹈类包括新疆各民族的音乐艺术,舞蹈艺术等;民间传统工艺类包括新疆各民族世代相传的手工艺、建筑艺术等;民间民俗类包括的内容较广,如新疆各民族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仪节庆等。当然也包括新疆各民族的传统医学、游戏等等。因而,新疆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独特优势。

新疆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不仅需要政府给予方向引导和政策扶持及法律规范,还需要文化企业增强自主提高发展水平的意识,高校要担负起培养、储备文化发掘、创意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的责任,中介组织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为文化和社会搭建沟通的桥梁等。

一、政府要给予方向引导和政策扶持,完善法律规范

首先,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文化管理的观念,即从注重文化的公益性观念向文化发展观转变。长久以来,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较多地扮演公益性的角色,在政府管理中多处于“等、靠、要”的被动境地。因此,政府要提升对文化经济和产业属性的注重度。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文化资助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形成了一种集政府、文化组织自身、社会资助共同投资的新体制,并日益完善。

其次,政府要注重引导,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政府要及时掌握文化事业的基本情况,注重研究制定支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第一,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通过对民族文化的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和认识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在规律,科学评价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积极探寻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道路的方法和途径。新疆各级政府可以深度挖掘当地优秀旅游资源,制定文旅融合型的政策,创造适用于在当地消费的文化产品,吸引消费者来体验当地的独特文旅魅力,推动地方文旅消费。第二,积极引导和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政府对营利性民族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加强引导并严格规范,并在选址、立项、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优惠,为民族民间文化的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且规范的政策环境,着力打造现代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真正放活文化生产经营单位。

最后,新疆民族民间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还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规范。2001年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中规定,“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和“美术、建筑作品”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很多部分可以采用专利权的保护模式,比如一些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可以作为实用新型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技术秘密)获得保护。一些美术、建筑作品的外观设计当其附着于产品而作为商业用途时,就符合了外观设计的法律要求,还有一些生产、生活的具体技艺也有可能成为发明和实用新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还有一些是可以申请外观设计的,如传统手工产品的设计和形状可取得外观设计权的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商标权保护模式在促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经济价值的实现。但由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持有人对知识产权制度缺乏了解,加之取得、维持和实施专利的成本较高,专利权的保护模式对我国部分地区还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和普及性。由此可见,民族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任重道远。

二、文化企业要增强自主提高发展水平的意识

目前,新疆多数文化企业等投资主体有出现急功近利心理的表现。在新疆,主要的文化产业为旅游业,这里的文化企业也主要是指各地的旅行社和少数的民族手工艺品公司等。不可否认,所有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企业是短视还是有远见;是注重企业的无形资产积累及产品的附加值的提高,还是急功近利的投机心理;是希望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事业,还是一味的财富积累……这些都是由一个企业的经营思想和企业文化所决定的,同时也决定了这个企业的生命力。新疆的许多企业对文化遗产的态度是值得反思的。

更主要的是,新疆的文化企业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尚处于初级阶段,挖掘深度还很不够。例如,在新疆风俗旅游中,维吾尔族花帽、英吉沙小刀等旅游产品需要更多地借助于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深入人心。但目前,此类旅游产品开发者并未对其进行太多的改造,而且这类民艺作品只占到旅游产品的一小部分。如果可以增加更多体验型或者参与型的旅游产品,即在原生态的民艺作品基础上,借助文化内涵加以开发、变形和创新,挖掘出民艺品更深层的商業价值,为民艺穿上现代文明的外衣,使旅游消费者不仅在外观上接纳民间艺术,更能在行动上主动接触民间艺术。在这一点上,已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龟兹情”民族手工艺旅游纪念品的发展视角更倾向于体验型或者参与型的旅游产品,将传统造型元素与现代文化因素较好的结合,无疑会为新疆民族民间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找到了一条出路。

三、高校要担负培养、储备文化发掘、创意和管理等专业人才的责任

目前,文化产业缺乏高素质创新或管理的专业人才。新疆民族民间文化要得到高水平的开发,就必须有一批懂得文化发掘、创意和管理的专业人才。首要是扎实培养学生的人文底蕴,培养有原创意识和文化精品意识的专业人才。新疆处于“丝绸之路”的主要路段,是历史上多元文化汇集之地,其丰厚的文化底蕴是发掘民族民间文化,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汩汩源泉。其次,可以充分利用高等学府的教学、技术、艺术平台,在条件较为成熟的高校设立文化产业学院,在其他高校进行前期的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培养和储备。目前,新疆部分高校已经开设民族学、社会学等专业课程,对民族文化的研究已初步展开,但尚未设立文化产业专业或文化产业学院。另外,新疆高校应在提高民族民间文化承载主体的传承自觉意识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保护和发展新疆的民族民间文化并不单单是专家学者的任务,民族民间文化研究者应积极调动积极性和自觉意识,多方合力把新疆民族民间文化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方向推进。

四、中介组织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为文化和社会搭建沟通的桥梁

文化的发展,无论文化生产还是文化产品的消费,都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如何在文化与社会之间搭建一个沟通的桥梁至关重要。在当前形势下,中介组织,如博物馆、销售窗口、现代传媒等的宣传作用亟待凸显。

(一)建设多样化博物馆

博物馆的基础功能就是对文化或自然遗产进行收集、整理、陈列、保管、修复、研究及满足观众的观赏、教育等精神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博物馆的发展有了新的方向,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如建设藏品类博物馆、遗址类博物馆、生态类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等。新疆的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应加快博物馆的多样化建设,改革原有的传统藏品类博物馆,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各种类型、多种功能、不同规模的博物馆,展示新疆历史发展的精彩片段,把博物馆在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把新疆的博物馆建成集收藏保护、陈列展示、旅游参观、现代科技、教育休闲的大众场所。

(二)树立典型的销售窗口——以新疆乌鲁木齐国际大巴扎为例

新疆国际大巴扎是中亚规模最大的大巴扎,集伊斯兰文化、建筑、民族商贸于一体,是全疆旅游业产品的汇集地和展示中心,引起了国内外游客的浓厚兴趣。这里旅游产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在这里游人既可感受维吾尔民族风情,又能充分享受游、玩、购、吃、乐等各方面的乐趣。

(三)利用现代媒体发展民族民间文化品牌

如云南省以《云南映象》进入国家舞台艺术十大精品剧目行列为突破契机,民族歌舞创作蒸蒸日上,民族地区一批民族歌舞《丽水金沙》等享誉全国,为云南省的民族民间文化创立了文化品牌。新疆同样拥有丰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智慧幽默的“阿凡提”、美轮美奂的新疆歌舞等都是可以深度挖掘的好题材。利用平面媒体、网络等现代传媒可以开拓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空间,运用视觉传播的方式向受众展示民族民间文化的魅力。

(作者单位:克拉玛依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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