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

  • 从实践案例看新业态下著作权刑事风险及其应对
    构成要件外,“以营利为目的”是从主观上区分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与刑事犯罪的重要分水岭。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一旦在主观上被认定具有营利目的,其遭受刑事处罚的风险将大幅提升。所谓“营利”,即以经营行为获取利益,因此“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范围是非常宽泛的。尽管伴随网络新业态发展,著作权领域营利模式不断创新,但在司法机关的实质认定之下,出现了多种落入刑事风险领域的情形,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一、网络新业态下著作权营利目的认定的扩张趋势伴随着网络的普及,互联网资源共享与盗

    中国对外贸易 2023年3期2023-04-04

  • 网络直播不得诱导消费者
    一步規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每半年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存在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据新华社3.30讯)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13期2022-04-10

  • 民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演化博弈
    能的公办和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民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为有效推进民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确保民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4月,国办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围绕养老服务体系重申各种具体举措,包括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税费负担、提升政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3期2021-11-11

  • 民办高校营利或非营利性质选择困境及其对策
    策,合理设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管理权”和利益相关者薪酬结构,增设“追踪决策”环节等,以期民办高校走出“营非”选择困境,顺利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关键词:民办高校;营利;非营利;行为决策理论;选择困境我国民办教育已进入分类管理、规范办学新阶段。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这一规定,“营非性质”选

    高教探索 2021年1期2021-03-24

  • 对目前初级中学数学里的正、负数、零的加减法进行改革与创新的三个课时课文
    ,例如某商店今年营利5万元,因修建房屋等花去2万元,问这店今年收入多少元?解:花去2万元,可以当做收入-2万元,共收入即是两项加起来5+(-2)=?这应该从营利额里去掉2万元,便是今年的收入了。5+(-2)=5-2=3這里的5+(-2)      =    5-2↑  ↑             ↑∣                   ∣符号不同   脱去括号及其里外的符号得 “-”号括号里外的符号不同时,脱去括号及括号里外的符号以后得减号“-”号练习(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0年6期2020-12-17

  • 购买外汇自用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266071一、营利目的应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入罪条件(一)买卖外汇行为是经营性的营利行为1.买卖必须是一种经营行为买卖,从行为角度出发,本质上体现为一种买和卖相结合的市场经营活动,对于单纯购买等个人用途而购买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买卖”。“买卖”外汇行为在体现其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行为之外,还破坏了国家对特定物品的管理等秩序,由此形成为刑事违法性的逻辑基础。2.买卖实现行为人的营利目的从非法经营罪的角度看,“营利”是指通过一定的经营交易行为获得一定的利益

    法制博览 2020年15期2020-11-30

  • 对《民法总则》法人的分类方式的思考
    则》中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并将非营利法人分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捐助法人四种具体类型。而以往的《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四类,前三类又统称为非企业法人,因此从大体上看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即: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西方国家民法典(如德国)多采用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基本分类。那么,我国的《民法总则》应该采取的法人分类模式应该是什么?《民法总则》对法人的分类又有哪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1期2020-02-25

  • 这算侵犯肖像权吗
    知不知道,只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经本人同意的肖像或录像,才叫侵犯肖像权。我们只是宣传企业文化,又不是出售,怎么就侵犯肖像权了?”董平被问得哑口无言,他含怒离开了公司。回到家,他赶紧咨询自己的律师朋友。律师朋友听了董平的讲述,说:“你们经理看似没有说错,但公司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播放宣传片,不是简单以是否出售来判断的。所谓的宣传片,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公司营利,而且在客观效果上,这些宣传片也确实起到了间接帮助公司营利的效果,所以其行为性质也可以认定为具有营利目的。

    故事会 2019年24期2019-12-19

  • 营利四论
    总则》颁行后,非营利已为民事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在非营利营利的关系中,应当将营利作为组织的一般属性,非营利为需要证明的属性。对于非营利的内涵,《民法总则》采一要件说,即禁止分配利润。在非营利组织的运行中,非营利体现于组织目的与结果,主要是对出资人、设立人的要求,组织行为可为营利。作为组织区分标准,即使对于合作社等私法主体,营利、非营利足以构成周延的分类。真正对非营利分类产生冲击的是新型的社会企业。我国未来的《非营利组织法》须深化对非营利概念的理解。关键词: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4期2019-09-12

  • 分析医院、微商、精神性服务提供平台是否为经营者
    关键词:经营者;营利;经营者判断一、分析医院是否属于经营者在2000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局的案件中,原告为宜昌市妇幼保健站,其在购买和销售药品的过程中收受了宜昌市医药公司和另外九家药品经销企业款和物品,并且该经销企业款和物品都分别入账。被告为宜昌市工商局,其认为原告宜昌市妇幼保健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向原告送达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在该案件中,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告宜昌市妇幼保健站的购买和销售药品的行为都是有偿行为,故而认定

    青年生活 2019年23期2019-09-10

  • 论承包人如何做好项目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作
    的核心。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项目合同一旦生效公司就必须履行。所以,合同不仅是项目实施时管理的工具,合同同时也是公司的利润之舟。Abstract: In the sixth edition of PMBOK, the project management knowledge system of the United States, project management is divided into ten major knowledge area

    价值工程 2018年27期2018-09-21

  • 论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
    国民法总则》后,营利法人制度在我国企业中确定了下来。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环境照比当初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依照当时商业发展情况所制定出的营利法人制度,很明显已不能适应当下的企业法人制度要求,亟需有针对性的做出改变[1]。一、改变企业法人制度定位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总则》中,关于企业营利法人制度所定位的时代背景已经出现了根本性变化,专门的企业营利法人制度的法律内容已经十分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当前我国以“企业”命名的法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9-11

  • 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限缩之合理性研究
    的,也只是部分以营利性为目的在特定场所进行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因此,对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主观方面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限缩,一方面可以使其处罚范围更加适正,另一方面从刑法理论、实践中亦可找到诸多的根据。将无任何营利性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犯罪化,是刑法泛道德主义的遗留。各国刑法的进化过程表明,妨害风化类的犯罪一直都属于紧缩犯罪圈的范畴,而作为风化犯罪中的一种纯个人行为,可以逐步成为社会多元化文化的一部分,与主流文化并行不悖。更何况,这类行为并无所谓的被害人,理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2018-03-20

  • 论侵犯肖像权的认定
    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从这条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有两点。未经肖像权人本人的同意和使用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二、关于“未经同意”在实际的生活中情况复杂多样,因此对于同意的认定也有很多值得细致考虑的地方。主要有同意的方式和范围这两点。同意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自己肖像必须是在他人使用之前并且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首先同意的方式必须是事先的,也就是在使用肖像之前就必须得到权利人的同意,任何未经同意或者事后追认的行为实际上都已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2018-01-22

  • 上市公司创新投入强度对其营利能力的影响 ——基于GPSM的实证研究*
    的晴雨表[1]。营利能力作为企业发展质量最重要的衡量指标之一,企业平均投资回报率长期处于低位会造成经济下行压力[2],不利于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提高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应当成为改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转换经济增长动能的重要目标之一。2010年前后,中国经济的技术进步模式开始由技术引进为主转向自主创新驱动[3],经济增长动能能否无缝衔接和持续到位地转换,取决于各经济主体科技创新的成效。然而,最新文献显示,上市公司创新发展需求迫切,总体创新投入强度水

    创新与创业管理 2018年2期2018-01-16

  • 试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典型的企业法人、营利法人。《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我国《公司法》规范的公司属于典型的营利法人。可以说,营利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动机和目的,是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但公司在谋求其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关键词 公司 营利 社会责任作者简介:丁亚丽,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商法学。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3期2017-09-02

  • 再论侵犯著作权罪中营利目的要件的存废改 ——基于实践整体性的视角
    权罪[1]中“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是否应该废除,是一个仍有争议的问题。这一争议的未决状态,固然更多归因于复杂的现实,但理论上也应继续探讨。本文基于“实践整体性”的视角,再次对“营利目的”要件的存废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此问题及背后相关侵权行为的应对方案。一、研究视角关于本文研究视角有三点说明: 第一,该视角的内涵。概言之,“实践整体性”意指人类实践活动是各事物相联系、过去与未来相关联的整体性发展过程。[2]作为视角,它意味着一种从与问题相关的整体实践出发、

    中国出版 2017年13期2017-07-17

  • 挪用资金增加“银行流水”的行为认定
    银行流水,不属于营利活动,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未超过3个月,且未用于营利活动的不构成该罪。第三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挪用的资金达4500万元,超过数额巨大的标准,直接可以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理由是:根据刑法的挪用资金罪条款,只要符合“数额巨大”这一条件,就无须考虑“超过3个月”或“用于营利、非法用途”等因素,直接可以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1]第四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挪用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其用于增加银行流水的行为应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7年6期2017-07-06

  • 微信“红包接龙”需警惕
    的小额互发,不带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与,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就属于赌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事中的苏某通过微信群,以“红包接龙”游戏为名,实为进行赌博从中渔利,已构成开設赌场罪。群成员参与该种抢发红包游戏,虽不构成赌博罪,但也要受到罚款、拘留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7年6期2017-06-27

  • 营利法人社会责任的法律定性及其实现机制 ——兼论《民法总则》第86条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
    谢鸿飞*营利法人社会责任的法律定性及其实现机制 ——兼论《民法总则》第86条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谢鸿飞*《民法总则》将公司社会责任的义务主体扩大到所有营利法人,其内容也和《公司法》有所不同。营利法人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性质为法律义务,但并非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明确义务,而是道德义务的法律化。它与诚实信用原则一样,赋予了法院在个案中判定营利法人是否和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的自由裁量权。社会责任可以通过非讼和诉讼两种方式践行,其责任的有无和范围应在个案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2期2017-06-12

  • “以营利为目的”存废论下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以营利为目的”存废论下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杨加明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著作权延伸至网络空间,“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应成为构成犯罪的主观要素,其存废之争,成为网络著作权刑事保护备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之一。废止论,有利于网络著作权刑法的全面保护,但过度扩大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圈,可能导致传统现实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过度;保留论,即使对“营利”作扩张解释,也不能实现刑法对网络著作权的全面保护,限制缩小了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犯罪圈;折衷论,对传统现实环境和网

    海峡法学 2017年1期2017-03-16

  • 律师帮忙解惑打麻将多少钱算赌博?
    的界限如下: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备注:不论赌资大小)。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为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人均赌资1 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于500元以下罚款;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于5日以下拘留;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于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

    今日农业 2017年12期2017-02-01

  • 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探讨
    0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探讨李 彬中共唐山市委党校,河北 唐山 063000在我国民法编纂过程中,法人制度作为民法重要制度之一,不同学者针对怎样安排法人制度各抒己见,积极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从现有建议来看,较多人一致认为民法总则中应专章规定营利法人制度。基于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考虑,民法总则并不适合传统营利法人的安排,同时也不提倡使用营利、非营利词汇,我国民法总则应根据本国国情,继续使用与企业法人相关的制度。民法总则;法人制度;营利法人;企业法

    法制博览 2017年32期2017-01-29

  • 挪用资金增加“银行流水”的行为认定 ——挪用资金罪中“营利活动”的理解与适用
    —挪用资金罪中“营利活动”的理解与适用文◎潘志勇*一、基本案情2007年11月,犯罪嫌疑人顾某某作为股东之一且任职副总经理的浙江金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金财公司)发生股权变更,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失去该公司股东身份,但为工作衔接需要,其实际上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没有任职文件)。2008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未经浙江金财公司法人代表邵某某以及其他公司控制人、股东的同意,未经正常审批手续,擅自将该公司资金4500万元通过转账支票形式汇入犯罪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2期2017-01-25

  • 变动成本法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应用探讨
    本法;经营决策;营利变动成本法也被称为直线成本法,变动成本法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变动成本的研究工作。变动成本法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变动成本,租金、管理费用等其他企业成本则被其排除在外。其他企业成本在进行分析统计的过程中,会根据其消耗成本、贡献的经济效益的数值,进行企业盈亏的计算工作。一、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与特征1.变动成本法的概念企业生产的商品具有一定的成本,而成本的核算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制造商品所耗费的原料费用、加工费用;其次是制造商品所花费的人力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2期2016-06-06

  •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判定
    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原办案机关认定张某某工作日收取医疗收入存入银行的行为属于第二种类型,且按照《解释》第2条第2项的规定,要求达到数额较大,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一)从犯罪客体方面考察一般认为,挪用公款罪的本质是挪用人侵害了公款单位对公款的所有权,这一所有权,表现为公款所有人对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各项权利。《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三种不同方式,实质上都是侵害了公款所有人对公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6年8期2016-05-14

  • 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私有配置文件错误导致保护异常动作问题的分析
    秒,220 kV营利线发生C相单相瞬时接地故障。营利线利侧线路保护动作,利02开关C相跳闸后,重合成功。营利线汪侧线路保护动作,营221开关A、C相跳闸,未重合。9点25分22秒,经现场确认和调度安排,汪营站运行人员拉开营221开关,营利线退出运行。一次系统示意简图如图1所示。图1 220 kV营利线故障系统示意图2 异常动作情况分析该异常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奔赴现场,对此次异常动作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和分析,检查情况如下。2.1

    电气自动化 2016年6期2016-02-23

  •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判定
    锦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判定文◎苏宏锦[案情]某县医院财务科副科长张某某,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代财务科收费会计刘某、王某收取医疗收入时,因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而将医院的收入,陆续存入其个人在建设银行办理的银行卡中,主要是周末存入、工作日取出。但也有一部分工作日期间的收入,本应存入单位公用账户,却存入了其个人银行卡,一般每次时间从几天至十几天不等,总计数十万元,共计得到银行利息300多元。一审法院认定其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某不服此判决

    中国检察官 2016年16期2016-02-12

  • 利用微信抢红包抽头渔利,当心也能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情形之一,便可构成该罪。与之对应,李某的利用微信抢红包形式进行赌博,同样具备了该罪的构成要件:一方面,李某是以营利为目的。即其并非是出于消遣、娱乐,而是希望借助该方式,通过抽头渔利,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另一方面,李某属于“聚众赌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7期2016-01-31

  • 日本主要纺织材料厂商4~9月财报动向和全年预计
    纺织事业全部实现营利增长除了把财年结束改为12月的可乐丽公司外,其余五家大型化纤厂商2015年4月~9月的财报都已发布。东丽公司、帝人公司、东洋纺公司三家厂商营收增长,五家公司都实现营利增长。纺织事业除了尤尼吉可公司外的四家公司营收增长,五家公司的营利都实现增长。东丽公司上半财年的全公司利润、纺织事业利润都更新了最高纪录。纺织事业在日本国内服装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各公司都受到日元贬值的推动提高了收益。而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等自主努力为业绩作出贡献。东丽

    纺织服装周刊 2015年44期2015-11-21

  • 期待民校分类管理落地有声
    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等。对于政府而言,需要提供的是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自由的市场竞争可以解决学校质量、需求与价格的平衡。国外也有营利性的学校,但如果要营利,政府就必须先充分保障所有人都能接受教育,然后由市场提供高端服务,营利与否完全依靠市场。因此,政府不要迷信行政这只手来配置资源,要充分相信市场的力量。这样也就能回归到教育部门制定这个政策的初衷,也即营利学校和非营利学校的界限会进一步明确,分类也会越来越清晰。2015年1月12日 作者:信力建

    教育与职业(上) 2015年2期2015-09-10

  • 死者肖像权保护浅探
    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颁布并实施)第139条亦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而对于公民本身而言,《民法通则》也明确的在第9条中规定了“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很显然,活着的“公民”才是民法下的公民。那么死去的公民是否有肖像权呢?在20世纪末

    中国知识产权 2015年6期2015-05-30

  • 还我名誉权
    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故事林 2015年4期2015-05-14

  • 以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为视角探析商法的精神内涵
    市场体制;世俗;营利;自由;商法精神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体系没有像西方社会那样,从中世纪到现代社会这一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因而支撑我国商法具体法律规范的也不是由大量商事实践经验沉淀而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某种理念或者精神品格,更像是对西方商法既有理论的选择、攫取与组合而成的学说和观点。在当前依然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商法精神、商法意识受到的体制性束缚依然较大,一些商事法律和商事司法理论不能满足商事实践活动和商业发展对市场各资源要素高效率流动的需求。这与缺乏对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5年6期2015-03-27

  • 培养经营人才 探索营利模式
    效益,探索全新的营利模式,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经营人才。目前,新媒体的营利模式来自三大块:硬广告、运营商流量分成和舆情分析。这些都不是很好的营利模式,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如果没有好的营利模式,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也就走不远,传统媒体的阵地就很难守住。因此,传统媒体如何通过与新媒体融合,形成自己的营利优势,值得进一步思考。endprint

    新闻前哨 2014年9期2014-12-13

  • 美国大学生资助政策与营利性大学的发展
    74)摘要:美国营利大学从出现到崛起经历了漫长的沉寂期。1972年联邦政府将学生资助范围扩大,把营利大学的学生纳入到资助范围内后,营利大学开始进入发展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营利大学的学生不履行贷款偿还责任以及营利大学为获得联邦政府学生资助而进行的欺诈行为受到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判。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措施,逐渐将营利大学的学生排除在政府资助范围之外,遏制了其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的发展势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营利大学的学生参与联邦政

    高教探索 2014年4期2014-09-01

  • 论淘宝网司法拍卖的可行性及发展对策
    想,认为淘宝网是营利性的,“零佣金”只是表面现象,淘宝网对司法拍卖的安全性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在费用的收取方面应与法院进行协调。关键词:淘宝网;司法拍卖;营利;责任一、问题的提出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启的与淘宝网合作的先例距今已有两年的时间了,如今,新版的淘宝网首页已经赫然出现了“司法拍卖”的入口,这个入口与人们常使用的“天猫”、“聚划算”等并列排在一起。点击进入“司法拍卖”这个入口可以发现,“资产处置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标的物类型”等的

    商场现代化 2014年11期2014-08-08

  • 独立学院不是营利公司
    明坤独立学院不是营利公司■阙明坤阙明坤,江苏,教育工作者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292所独立学院中201所举办者有房地产及各类投资企业背景,约占独立学院总数的68.8%,企业往往用投资的理念去办学,有些独立学院投资方不问青红皂白,每年9月底学生报到以后先把钱抽掉百分之多少作为惯例。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产物,独立学院由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自上世纪90年代在江浙一带创办以来,

    教育 2014年14期2014-05-25

  • 挪用公款罪
    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定罪标准其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其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也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而“进行非法活动”是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走私、赌博等。“进行营利活动”,是指进行经商办企业

    中国农资 2014年1期2014-02-06

  •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
    依据法人是否具有营利性,分为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一般指公益法人)。依照此种分类,合作社应属于非营利性法人。[2]3.合作社事实上是处于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和专以营利为目的的私益法人之间模糊地带的法人,是中间法人。[3]4.合作社就是合作社法人。“基于合作社的特殊性,从内部看,它谋求社员共同利益,与社员之间的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从外部看,它要实现营利,类似于企业法人。因此认为,在法律上,合作社应当定位为合作社法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合作社法人注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3年3期2013-08-15

  • 过年打麻将放点彩头算赌博吗
    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赌博违法行为的一个最基本要件,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参与打麻将的都是家里人,且输赢不过几十元之间,并不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特征。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

    山东农机化 2013年1期2013-08-15

  • 论我国刑法中的“营利目的”构成要件
    论我国刑法中的“营利目的”构成要件黄舜涛 (湖南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营利型目的犯”是我国刑法中一类特殊的犯罪,“营利目的”是构成该类犯罪必不可少的要件。决定能否成为犯罪构成要素的标准,应当是该要素对于社会危害性有无与大小的影响以及对于该犯罪的定型。立法上应将作为构成要件的“营利目的”进行合法与非法的区分,合法的“营利目的”具有合道德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本身并未加重前一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在构成要件上应予取消,也是世界刑事立法之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5期2013-04-11

  • 挪用公款存银行用于完成存款指标的性质认定
    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2)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针对第一个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本案中,张某将公款500万元借给赵某用于帮助中信银行完成银行存款指标,该款仅仅是在赵某的账户上存了一段时间,并未用该款进行经营活动,因此不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只是属于挪用公款进行一般性使用,因为该款11天后即归还,并未超过3个月,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在明知公款用于完成银行存款指标的情况下,仍然

    中国检察官 2013年20期2013-01-30

  • 重特大疾病保障需要社保与商保的衔接
    在补充医保中,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困难。有的保险公司承保当地的居民大病保险之后,感到无大利可图,便主动退出了。当然,这并不表明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就不能衔接。恰恰相反,衔接是必然趋势。关键在于,基本医保与补充医保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基本医保发挥主体作用不是承担全部责任,要给商业保险留出发展空间,要遵循商保的发展规律,承认其营利的性质;商保经办大病保险,同样要遵循社保的规律,承认社保的民生本质,而不是将逐利视为至高无上的追求。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8期2013-01-30

  • 网络背景下侵犯著作权罪若干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要件在网络背景下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对这些要件的认定与一般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相比而言较为疑难。司法实践中对这些要件的准确认定应结合其在网络背景下的具体特点进行。网络背景;侵犯著作权罪;营利;复制发行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国际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的广泛普及,我国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愈演愈烈,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对其给予强有力的刑法保护越来越成为重点关注的课题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8-15

  • 网络媒体营利模式研究
    业现在普遍还缺乏营利方面的研究。企业营利模式是企业获得利润的方式,企业营利模式的确立,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营利,以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中国的网络媒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一大批网络新媒体,并且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在现实运行中,部分网络媒体往往起步就追求做大规模,但营利模式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营利模式意识。由于对互联网缺乏足够认识、对新的营销环境缺乏考察,难以找到适合自己的营利模式,从而导致许多网络媒体经营惨淡甚至走向破产。因此,引导网络媒体自觉研究、确立

    新闻前哨 2010年10期2010-05-21

  • 试析“新概念英语”案中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 标准 营利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122-01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个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知识的传播,世界各国普遍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我国也不例外,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一制度在促进知识传播、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限制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影响了著作权人的经济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4期2009-09-28

  • 商事代理基本理论及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
    论证商事代理具有营利、互惠、安全的法律特征。在分析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商事代理立法以及国外商事代理立法之概况,通过对一元及二元立法模式的论证分析,提出我国未来的商事立法应当采取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关键词商事代理 营利 民事代理 立法模式中图分类号:D913.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119-02商事代理借中国市场经济的东风,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并呈现出许多新的方式。新的表现形式要求有先进的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3期2009-01-06

  • 公益展示他人照片是否构成肖像侵权?
    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规定,侵犯公民肖像权除具备一般侵权要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这样两个条件。根据这种理解,你们也许会认为,你们与县计生委使用杨某的病体裸照虽然对杨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因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不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然而,应当告诉你们的是,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剖析《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就不难发现: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并不能导出不以营利为目的就可以随意使用他人肖像这样的结

    农村百事通 2004年12期2004-08-24

  • 挪用单位资金储蓄构成犯罪
    储,没有进行任何营利活动,况且已全部归还,未造成本单位资金的损失,只不过是一种违反财经纪律和金融系统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5月9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

    知识窗 1999年10期1999-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