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人生意义的的思考者

1981-08-20 05:12
中国青年 1981年6期
关键词:人生观

应该怎样认识人生?

怎样才能使青春放出光彩?

在建设祖国的伟大征程中,在振兴民族的历史转折关头,当代中国青年在倍加认真地思考着这一重大课题。

八十年代第一个春天,由潘晓的信所引起的“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的讨论,牵动了千千万万青年的心。他们“抑制不住揭笔而起的满腔激情,投身到这场充满青春活力以及人生哲理的讨论的行列里来”。在短短几个月里,编辑部收到参加讨论的信稿达六万件。投来稿件的,有全国各地工、农、商、学、兵和党、政、工、青、妇等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青年、团员和青年工作者以及成老年同志,还有港澳同胞和大洋彼岸的青年朋友。不少的信稿是几十、上百青年联名写来的。一封青年来信竟会引起如此广泛、强烈的回响,这生动地表明,它反映了人们的心声。

参加讨论的青年们,用切身的经历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回答了潘晓提出的问题,向寻求中的青年朋友热情呼唤;他们在真诚坦率的思想交流中,初步领悟了人生的真谛;他们在广泛、平等的讨论中,体察到了党的实事求是作风的恢复和发扬,感受到了党的亲切和温暖。

六万件信稿里,跳动着青年们渴望为祖国四化大业贡献才智的赤子之心,洋溢着青年们探索真理、追求理想的激情。我们高兴地看到,风华正茂的一代新青年,已经从十年浩劫的创痛中坚强地站立起来,正在新时代的曙光中奋然前行。

本刊的讨论暂告结束了,但生活中的寻求却没有结束,也永远不会结束。对人生意义的探索,将伴随着我们全部人生之路。

我们作为参加讨论的一个探求者,在这里谈谈对于几个问题的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同志们。

重新探索人生意义是历史的需要

潘晓的信,真实地反映了当前许多青年对人生意义的思考。早在本刊开展讨论之前,粉碎“四人帮”之后不久,在青年中就已经开始了对这个问题的重新思索和认真讨论。我们曾经陆续收到全国各地不少青年来信,反映他们对人生意义的种种看法,以及他们在人生道路上的彷徨和疑问。本刊的讨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开展起来的。

为什么广大青年会如此热切地要求重新探索人生意义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回顾刚刚过去的那段历史,了解这代青年成长的特殊条件,也有必要正视今天的现实,弄清新的时期在这方面向人们提出了什么新的课题。

我们的社会曾经把崇高的革命信念,注入青年们一泓清水般的心田。“在‘史无前例的时期来临以前,在我们面前仿佛都平铺着一条通往理想境界的道路。”然而,“‘文化大革命,象一个霹雳在我们头上炸开”。在“革命”“造反”这一类华丽辞藻掩盖下,中华大地,到处上演着人间惨剧。许多青年上当受骗,而且比成年人老年人更深些,更重些:许多青年惨遭迫害:还有许多青年则兼有二者。“难道这就是革命?”不少青年产生了幻灭感,他们说:“没有任何一代人遭受过我们这一代所经历过的精神崩溃和精神折磨。”

青年们和整个民族一样,在经过痛苦的时代反省之后,终于唾弃了现代迷信和它衍生的“最大的‘公就是‘忠”一类的人生教义。但是,为了使我们的民族不再重陷深渊,自己不再被人愚弄,青年们深入思考的,就不只是十年浩劫中的哪些东西应该唾弃,而且渴望着弄清楚:它们究竟是怎样发展来的?

历史,有自己的延续性。正如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我们党总结历史教训时,由“十年”追溯到“十七年”一样,青年们对人生意义的探求,也要求有一个同样的历史的追溯和清理。

噩梦初醒的思考,要求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重建人生信念,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一个原因。

1976年10月,是我们民族命运的伟大转折。青年们从十月的胜利中,看到了新时代的曙光。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但是,十年浩劫的后遗症并没有消除,左倾思潮也没有在庆祝胜利的鞭炮声中就此隐退。困难、麻烦、问题,仍然象大山一样挡在我们前进的路上。由于青年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当代社会的种种矛盾,比较突出地、集中地反映在青年身上。这些矛盾不容易解决。而青年囿于自身的弱点,又往往不善于全面地、辨证地认识这些矛盾。除了少数已经立足在科学人生观的坚实基础上的青年之外,在生活的教训面前,许多青年痛苦地发现:无论是“从书本里树立起来的生活信念”,还是从别人那里“领来的水晶球般的人生观”,都还不足以解答生活中提出来的复杂问题。相反,不正之风,阿谀奉承、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等,本来应该遭到唾弃的、丑恶的东西,却常常得以顺利通行。

面对现实,不少青年心中充满了光明与黑暗、苦闷与追求、彷徨与抉择的斗争。他们不愿意随波逐流,不甘心就此沉沦,他们渴望在人生的探索中找到实实在在的精神支柱,找到可供遵循的正确的行为准则。

现实社会的客观矛盾,实际生活中的种种难题,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二个原因。

当前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要求社会道德观念也相应地在科学的基础上重新得到审视和向前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很多方面排除了“左”的思想的羁绊,着眼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始纠正忽视个人利益的做法,注意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作出较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以相应的物质报酬和精神荣誉;鼓励国家计划指导下的竞争;实行技术业务职称、学位制度;等等。这些政策的核心,就是要正确调整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也即公私关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广泛地鼓励人们积极劳动,努力向上,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多作贡献。这些做法,同多年来流行的把正当的个人利益混同于“个人主义”,把积极的个人进取精神批作“资产阶级思想”的“左”的思想,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这种矛盾冲突,同样向青年提出了一个必须解答的人生课题:是用那种“左”的思想情绪去否定新政策和在新政策下激励起来的人们的进取心?或者是用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错误思想来对待新政策?还是面对新政策、新实践,重新审视现存的种种观念,在科学的基础上对它们采取或者肯定、或者否定、或者修改、或者作新的理解的不同态度?

面对变革,怎样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这是促使膏年重新探索

人生意义的第三个原因。人生意义的讨论是思想解放运动激起的浪花。以真理标准的讨论为起点的思想解放运动,对青年一代是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启蒙。它推动着青年一代去寻求人生意义的科学答案。这种探索,虽然是以回顾的形式出现,但却是向前的寻求;回顾,虽然包含着创伤与痛苦,但却是痛苦中求奋起的呐喊。

青年们热切探求的是“从实际中来的、科学的、制胜的人生观”。他们说:“人生观,作为生活实践在意识上的反映,从来就不应该是干瘪瘪的几句言辞,而应该是深刻的、丰富的生活理论。青年不仅要知道为什么生活,还要知道怎样生活。他们要求在人生的道路上学会怎样涉水,怎样穿越荆棘,怎样攀登,学会驾驭生活的一套本领。只有能在实践中指导我们不畏艰险去掌握这些本领的人,才真正是青年的朋友和导师。”

满足青年们的这种渴望,是一代新人成长的要求,是四化建设的客观需要。而满足的办法,只能是通过疏导,通过平等的、充分的讨论,让青年们从生活中提出的疑问,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认真思考和相互切磋中,得到科学的解答,从而使青年找到怎样在实践中树立革命人生观的正确方向。

这些,就是八十年代初发生这场人生意义大讨论的背景和由来。

正确认识“人的价值”

在这次讨论中,许多青年不约而同地对“人的价值”问题进行了探索。

“社会应重视‘人的价值,集体应重视‘个人价值,个人应自觉地按照社会需要提高‘自我价值。”

这种认识,来自对于现实社会的痛切感受和深刻思考。

新中国的建立和随后进行的土改、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使中国人民从阶级剥削和压迫下解放出来,历史上第一次从“非人”变成了“人”。我们1党的宗旨,当时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出发点十分明确,是不断地提高人民的政治地位和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可是,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思想作祟,对许多事情的出发点、目的性的认识模糊起来了。

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什么?——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为生产而生产?

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是什么?——是更好地保护人民的权益,保卫人民的安全和胜利成果,还是巩固专政本身就是目的?

怎样对待正当的个人利益?——是给以承认和尊重,还是对之冷漠,甚至加以抹杀?

怎样对待青年健康的爱好、志趣和发展自己才能的愿望?——是珍惜、爱护,努力创造条件促其开花结果,还是横加干涉,甚至无情扼杀?

由于“阶级斗争为纲”逐渐取代了“人民的需求高于一切”,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越来越遭到忽视。特别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在现代迷信的笼罩下,领袖被从人抬高为神;而与此相对的是,亿万人却被从人降低为“工具”,丧失了自己的尊严和意志,在“神”的面前自轻自贱,而且互轻互贱。

林彪、“四人帮”利用“文化大革命”实行残酷的封建法西斯专政,肆意践踏人民的权利,使人不成其为人。用青年们自己的话来说:“我们目睹了人的基本权利丧失殆尽,人的尊严受到粗暴的践踏;目睹了在疯狂煽动下的自相残杀;目睹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告密、提防和自保而极度恶化,在竭力繁殖自卑感和赎罪感……”

青年一代和父辈一起经受了历史的灾难,又面对现实的矛盾,所以,毫不奇怪,“人的价值”问题,成了震撼他们的心灵的问题。

“人的价值”问题的提出,也是对马克思主义重新认识的结果。

长期以来,我们许多人习惯于把“人道主义”、“人性”和“人的价值”等等与“人”沾边的词,当作资产阶级的或者修正主义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马克思主义从来是重视“人”和“人的价值”的。马克思在痛斥普鲁士专制制度时曾指出:这种制度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摘自<德法年鉴>的书信》)马克思和思格斯还提出,无产阶级必须消灭“集中表现在它本身处境中的现代社会的一切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神圣家族》)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目标,就是要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的、自由的、和谐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努力满足每个人正当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逐步创造使每个人全面发展其品格、才能、体力和多样化的个性,成为社会真正主人的客观条件。

社会主义社会也有了创造出这些条件的前提,因为社会主义已经消灭了人奴役人的根源——剥削制度。正确的路线、政策,就在于努力把这种可能性逐步变成美好的现实。

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所采取的一系列的调整、改革的措施,都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的。

“人的价值”的实现和提高,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精神发展水平。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极为发达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人就将成为社会和自然界“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恩格斯语)。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

有的青年提出:“怎样才能实现和提高‘自我价值?”我们认为,关键是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努力使“自我”与社会达到和谐统一。

要求社会承认“自我”,要求发展“自我”,这是合理的,积极的。但是,如果认为“只有自我才是绝对的”,甚至认为“整个社会在觉悟的个人面前显得多么渺小、可怜”,那就走向了另一极端,歪曲了个人同社会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德意志意识形态》)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讲过自己深刻的体会:“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

正因为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生存、独立、自由和发展,所以“自我”离不开社会。“自我”就是在社会中形成和发展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高,必须从社会获得客观条件,而又以为社会的需要服务为途径。把“自我”绝对化、藐视社会的观点,就是把个人与社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至把个人凌驾于社会之上。这也就是把一己的“自我”凌驾于亿万个其他人的“自我”之上。这种观点可能导致极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历史上的野心家和独裁者,就是在极端个人主义的世界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青年们说得好:我们无疑都是不同的个体,但我们绝不是荒岛上的个体,而是民族中的个体,国家中的个体,人类中的个体。个体只有在为整体的奋斗中,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我”的“价值”,是由“我”对他人和社会的意义而定的。演员的“价值”,往往在观众兴奋的掌声中反映出来;服务员的“价值”,往往在服务对象的由衷感谢中反映出来。那些为人民作出各种贡献,推动社会加速前进的人,他们的“价值”将会永远铭记在老百姓的心头或载入史册。

青年马克思说过:“应该指导我们如何选择职业的主要引导者,是人类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善。不应该认为这两种利益会成为敌对,会相互争斗,不应该认为这一个应该消灭那一个。人类本性是这样确定的:人只有为自己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达到自身的完美。”(《青年对选择职业的考虑》)马克思伟大的一生证明,他青年时代确定的人生目的是科学的、崇高的。

在为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事业的奋斗中,实现和提高“人的价值”——这应该成为科学人生观的出发点。

科学地看待“公”与“私”

青年们在讨论中也探索了“为公”与“为私”的关系问题。这确是人生观的一个中心问题。讨论中出现了两种有代表性的不同观点:一种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社会)”;另一种是“‘为自我又岂能‘为他人”,完全否定“为自我”。怎样看待这两种观点呢?这就有必要先分析一下“公”与“私”的基本关系。(请注意:本文使用“私”这个词时,是指它的本来含义——“个人的”,而不是它的引伸含义一一“个人主义观念”。)

“公”与“私”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中,在不同的条件下,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不同状况。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公”与“私”的关系,是指社会主义社会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首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因为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德意志意识形态》)

这就是说,不应把“公”看成可以脱离“私”而独立存在和发展的东西,“公”和“私”的对立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公”与“私”不断地相互转化:“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公”与“私”就是这样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毛泽东同志也说过: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

在基本上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公”与“私”的统一不再局限于主要是同一个阶级的范围内,而是扩大到全社会(除少数敌对分子外)。比如:人们需要改善自己的生活,千百万“个人”的这种“私人利益”,产生出了“国家需要富强”这种“共同利益”。个人为了改善生活而积极劳动,为社会创造了又多又好的产品,也就增进了共同利益。社会财富多了,反过来用以改善社会各个成员的生活,谁劳动得好还可以多得到改善,共同利益就又转化成了个人利益。正由于“公”与“私”在基本方面的统一性,因此,“为私”与“为公”在一定条件下是统一的。

其次,“公”与“私”又存在着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分裂的甚至对立的。“公”与“私”的统一性只是在于“公”从根本上和全体上代表了“私”,而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代表着每一个个别的“私”,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比如:某位青年希望解决住房问题,这是合理的“私”。但是,虽然党和政府这几年加快建造住房,由于我国过去在这方面“欠账”较多,而目前财力物力又有限,为了全体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须要拿出相当的力量用来发展生产、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和加强国防等等,因而短期内不可能解决所有人的住房困难,这位青年的需要也就不一定能得到满足。这是“公”与“私”矛盾的一种表现。这种矛盾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是避免不了的。而路线、政策上可能出现的缺点、错误,制度上某些不合理、不完善之处,领导者的官僚主义、不正之风,以及某些个人错误理解公私关系、要求实现不合理的“私”,等等,都会人为地扩大、加剧“公”与“私”的分裂和对立。正由于“公”与“私”存在着矛盾,因此,“为私”与“为公”在一定条件下是矛盾的。

如果我们承认“为公”与“为私”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那末,“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社会)”和“‘为自我又岂能‘为他人”这两种观点,就都只分别反映了一个方面,而与另一个方面发生抵触,所以,它们虽然各有一定的道理,但总起来说,都是不全面的,不科学的,不应作为我们遵循的原则。

有的青年说:我承认“主观为自我”有时候不能够“客观为别人”,可是我把主观“为自我”的行动,限制在客观能“为别人”的范围内,而不做二者不统一的事情,这样,“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这种人生态度是不是就合乎科学了?我们说,它既然作为一种“定律”来说,只反映出“公”与“私”统一的一面,而并没有反映出矛盾的一面,那么,如果把它作为一种人生态度,在实践中就必然会碰到很多行不通的困境:当“公”与“私”发生对立,“主观为自我”不可能“客观为别人”的时候,如果选择把“客观为别人”放在首位,就得放弃“主观为自我”,这实际上巳变成了“主观为别人”;如果坚持只顾“主观为自我”,势必放弃“客观为别人”,变成“客观为自己”,这就可能滑向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社会主义社会的原则,就是把“公”和“私”合理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应该以“公”抹杀“私”,也不允许以“私”损害“公”。但是,“私”应当服从“公”,“小公”应当服从“大公”。从长远看,这样做也有利于“私”和“小公”。

根据现实社会中对待“公”与“私”的态度,大致可以把人生观区分为三种层次。

第一种,高层次的。明确地把“公”放在首位,把共产主义事业看成最大的“公”。在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时,自觉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公而忘私,必要时不惜为“公”牺牲一切,直到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它以保尔的那段名言作为人生信念,以雷锋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作为人生态度。这是革命人生观。

第二种,中层次的。基本上也能把“公”放在首位,但有时对“私”考虑较多。当“公”与“私”发生对立时,可以按照法律、政策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牺牲一定的“私”,但有时容易在先公后私和先私后公之间摇摆。它的基本守则是:“奉公守法,勤恳劳动,养家活口”。具有这种人生观的人较多。

第三种,低层次的。目中无“公”,唯“私”是图。把“私”理解成自己任性的欲望,不管要求是否合理,手段是否正当,后果是否有害。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它的信条是:“对我有利的就是好的”,“不捞白不捞”,“不占便宜等于吃亏”。这是极端利己的人生观。

这三种人生观,只是基本上的划分。在它们之间,还有各种过渡层次。

我们青年应该对上述三种人生观采取不同的态度。

对于极端利己的人生观——唾弃和斗争。它同社会需要和完善“自我”都背道而驰,只会贬低和败坏“人的价值”。它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是腐朽、没落的东西,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一切人类的美德相对立,是败坏社会风气和诱使青年堕落的腐蚀剂,是产生破坏分子、违法乱纪分子和野心家的温床。所有青年都应该同它划清界限,向它进行斗争。对于受它影响的个别青年,则要耐心教育,把他们拉上正道。

对于中层次的人生观——承认和超越。我们承认它在现阶段社会条件下有存在的合理性,不要完全否定它。否则,就可能挫伤相当数量青年的正当的个人进取,心。简单化地对待它,只能产生有害的效果。但是,又要看到它的局限性,看到它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同“公”发生冲突,它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也不能更好地实现和提高“人的价值”。目前有一部分青年对“公”不够热心,对“私”比较感兴趣,这跟十年浩劫中假“公”害人有很大关系。林彪、江青之流,把他们的一己私利冒充为“公”,假公济私,坑害青年,败坏了真“公”的声誉,致使有些青年唾弃假“公”,就连真“公”也怀疑起来了。我们可以理解这些青年的心情,但却不能同意他们的看法。不能由于上过江湖骗子的当,就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医生。我们唾弃假“公”,是为了维护真“公”,发展真“公”。只有维护、发展真“公”,才能保证合理的“私”的发展。只有维护、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才能保证每个青年的切身利益。关键的问题是,应该认真识别真假。共青团员和一切有上进心的青年,应该超越这种人生观,并且带动别的青年超越它。怎样恰当地对待这种人生观,是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的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对于革命人生观——信奉和推广。它最符合社会的需要,也最能实现和提高“人的价值”。因此,它最高尚,也最能使人感到充实和幸福。革命导师马克思在青年时代就确立了这样的信念:“历史把那些为了广大的目标而工作,因而使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看作是伟大的人;经验则把使最大多数人幸福的人称赞为最幸福的人”。革命人生观永远是牵引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是建设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美好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青年一代肩负着改造现实、创造未来的革命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决定着四化的成败,也决定着未来社会的道德风尚。我们青年应该在科学认识和积极实践的基础上,逐步确立革命人生观。并且热情地宣传、推广它,促使更多的青年自觉自愿地选择它,实践它。

在振兴祖国的奋斗中开拓人生之路

革命人生观必须建立在科学地认识社会和能动地改造社会的基础上。

有的青年说:“由于过去的‘全红教育和‘报喜不报忧的宣传,使我们习惯于‘一片光明的幻想。但现实的鞭子把我们从幻想中抽醒了,我们面对真实的社会,跌落到了‘一片黑暗。”他们相信自己看到了“真实”。

但真实的社会,却远不是“一片光明”或“一片黑暗”这样两个概念就能概括的。它远比这样的逻辑复杂得多,丰富得多。有的青年说得好:“要是现实就象一个穿衣柜,朝门的一面亮,背门的一面暗,黑白分明,又何须我们那样痛苦地探索。”事实如此。完全光明与完全黑暗的社会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光明占主流或者黑暗占主流的社会;只讲有鲜花固然是片面,只看到有垃圾也同样并非真实。由于多年来形而上学的灌输,束缚了某些青年的正确思维。从一定意义上讲,今天某些青年的这种“一片黑暗说”,正是昨天的“一片光明论”的“反馈”。科学地认识社会,应该越过这种形而上学的直线式的看问题方法,前进到历史地、唯物地、辩证地思维。这就要求认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观察社会。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新旧交替的大变革时期。一方面,科学的、民主的、进步的新事物每日每时都在萌芽、生长;另一方面,愚昧的、专制的、倒退的旧事物又在顽固地企图阻挡历史的步伐。一方面,充满了生机与希望;另一方面,又面临着矛盾与困难。我们既要看到前进道路上有困难、有风险,须要付出代价;但又必须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正确的路线、方针为我们指明了胜利的方向,时代的主流不可逆转。

中国要富强,民族要兴盛,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一条。清算了十年的混乱和愚昧,总结了三十年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人民终于在对“左”的思想的清理中,确定了举国一致的奋斗目标:团结起来干四化,走向祖国的繁荣富强。这个意志,是任何个人、任何势力也阻挡不了的。

实行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二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个方向前进,采取了很多重大措施,政治局面有了显著的改观。当前,为了使国民经济摆脱潜在的危险,党中央强调要在安定团结的基础上实现经济调整的巨大任务。这是牵动全局的大事。经济调整好了,才能长期稳步发展。改革的步骤须要适应调整的要求。但这决不是改变了实行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方针。改革,是客观矛盾提出来的时代需要,只有改革,国家才有出路。这个方针,也是任何个人、任何势力扭转不了的。

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搞好党风,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三条。中国人民从长期的革命实践中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久经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有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中国这样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其它任何政党、任何政治力量,都不可能团结全体人民,领导中国走向繁荣富强。我们党过去犯过错误,今天也还会有缺点、犯错误,也还存在党风不正的问题。但是,党的体质中蕴含着清除污垢、纠正错误的强大力量。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的错误都是由党自己纠正过来的。没有其它任何政党有这样强大的再生能力。人民寄希望于我们的党,相信党能够改善领导,搞好党风,这是完全正确的。任何削弱和摆脱党的领导的倾向,都不符合人民的意愿。那种取消和反对党的领导的企图,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是注定要失败的。

这三股潮流,正在汇合成为汹涌澎湃的历史潮流:要建设一个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中华。这就是我们民族的希望所在。

经历过祖国沧桑的人,会公正地看到:我们的时代毕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祖国,已经从十年浩劫的巨大创伤中站起来了。我们确信,,历史的灾难,必将以历史的进步来补偿。

怎样认识今天的社会现实?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我们的社会还有弊病,但同时存在着同弊病作斗争的力量,这种力量已经占了上风;我们的社会还有黑暗,但光明毕竟占主导地位,光明面正在扩大。

科学地认识社会,是为了找到前进的路标。对人生意义的真切理解,还须要投身于创造和改革的社会实践。

马克思这样讲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面前的社会现实,都无法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它。他可能有什么样的人生理想,什么样的个人抱负,以及怎样得以实现等等,都要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只有正视现实,立足现实,才能找到正确的生活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正确途径。生活的辩证法,不是社会应该如何来适应我们,而是我们自己应该如何去适应社会并改造社会。彷徨、苦闷对于麻木僵化是一个进步,但还不是真正的觉醒;真正的觉醒,还须要从彷徨和苦闷中走出来,奋起投身到千百万创造者与革新者的行列之中。

对于社会弊病和贫穷落后,我们不应该只是叹息、不满,还要去消除它们。我们要在党的指引下,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卷起袖子实干。正如共青团十届二中全会提出的,搞四化“需要的不是坐而论道的政治空谈,而是脚踏实地的创业精神;需要的不是评头品足、袖手旁观的‘观察员,而是身体力行、兢兢业业的‘实干家;需要的不是怨天尤人的情绪,而是勇于献身的气概”。青年们说得好:“我们从各方面都来为发展经济和改革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那末,不仅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深我们对人生意义的理解。”“一个人是一盏灯,每盏灯都放出自己的亮光,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光明。”

人生的价值是锤炼出来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必须有韧性战斗的精神。很多青年都谈到:生活中的不可避免的挫折并不只有坏的一面。严酷的生活可以使人消极、颓唐,可以使人绝望、毁灭,但也可以把人锤炼得更成熟、坚强。重要的是,在任何环境中都要自强不息。十年浩劫曾经把一代青年推到十分痛苦和艰难的境地。但正是在这种不幸和艰难中的追索,使许多青年完成了成长过程中的“否定之否定”。

青年一代朝气蓬勃,富于探索和革新的精神。但是,一般说来,由于生活阅历和知识修养不够丰富,因而不那么成熟,还处在成长时期。为了认清历史前进的方向,保持奋发进击的豪气,为了我们青年的健康成长,我们在发扬优点的同时,也要自觉地克服自身的弱点。美好的社会要靠美好的人来创造;也是由美好的人组成的。

知识就是力量。建设和改革的事业,需要无数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我们青年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要刻苦学习知识和本领,使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充实,更聪明能干。

新中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这一代青年的素质和面貌。我们要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新一代。我们也热切地期望和呼吁,整个社会能为青年的成才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八十年代的中国,已经拉开了新时期的帷幕。在这场除旧布新的伟大斗争中,年轻的朋友,急流勇进吧!投身到历史前进的潮流中去,做新时期建设的生力军,改革的促进派,安定团结的模范,振兴民族的中坚。人生的真谛,不在“自我归宿”中;“自我”的实现,应该在振兴祖国的神圣事业里!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巳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一一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保尔的一段名言,它曾经激励了千千万万人。今天,我们重新把它抄录在这里,赠献给八十年代探求人生意义的青年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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