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楠
课改前,语文教学一度走向了单调乏味、枯燥无趣的境地,以至部分学生讨厌语文,害怕语文,甚至渐渐远离语文。究其原因,问题不在学生,而在语文教师自己,是我们用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在知识面前望而却步。多年的语文教学,使我认识到:只有在教学中遵循人的发展规律,体现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实施愉快教学,运用小组合作学习,培养语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学生的认知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创造,语文教学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一、教师主导,学生主体
教学中首先应处理好教师的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教和学的关系。“主体性原则”是充分发扬人的主体性,注重发展和发挥人的主动精神,因此就不能把学生视为知识的接受器。学生的学习不仅是继承性学习,更是发展与创新的学习。
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促进学生“学”的关键,为此,“教”必须致力于“导”服务于“学”。教师导的作用主要体现于“诱导”、“引导”和“指导”。“诱导”就是诱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正确的学习动机,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高涨的学习热情,使探究新的认识活动,变成学生的心理需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苦学”为“乐学”。“引导”就是指教师根据教材的知识特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恰当地把教材分成层块进行引导,学生主动地、逐层地去探索、研究、总结,从而获取“真知”,形成自己的“血肉”,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变“死学”为“活学”。……
今日中国教研 200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