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健
几千年前,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无为而治”,所谓“无为而治”的“无为”,决不是一无所为和无能为力。而是不亡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对于那种符合道的事情,则必须有为而为之,是应出自事物之自然,发自自然,顺乎自然;是自然而为,而不是人为而为。所以,这种‘为不仅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进程和自然秩序,而且有利于事物的自然发展的规律。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化而生的,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遵循道的规律。那么,道的规律又是什么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是说所做一切事情都就顺应自然。逆道而为是有悖人地天道。那么,怎样运用“无为而治”呢?成为我们学校管理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学校之为就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管理要体现科学化、人性化、和谐化,这是由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靠以人为核心的文化管理和人的极强的事业心来实现,用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培养人、善用人的方法来满足人在物质、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需求,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合作意识,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良好优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体现每个人的人生价值。采用人性化管理、最优化管理,达到管理的最高境界——“无为而治”。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谈三个方面的粗浅看法:
一、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无为而治”的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和一个国家一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今日中国教研 200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