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金库第一案始末

2009-02-01 03:29丁一鹤
廉政瞭望 2009年11期
关键词:小金库房子单位

丁一鹤

为报答董事长的知遇之恩,她在董事长突然病故后,忠心耿耿保管小金库里积攒下的3600万元,最终曝出全国小金库第一案。2009年5月22日,会计于小兰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会计遇到好领导 金钱官位唾手得

51岁的于小兰作为一个女人并不贪恋官位,但她的仕途却出人意料地一帆风顺。在担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之前,她还曾任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在公司领导层中排名第四。

参加工作近30年来,于小兰在单位里上上下下人缘极好,不管是当普通会计,还是当总会计师,地位的变化并未改变她低调做人的风格,很多人都认为让成熟稳重的于小兰掌握单位的财权,是董事长唐大明最明智的选择。

唐大明与于小兰是一起共事多年的老同事,1993年初唐大明担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场长,6月份就任命于小兰为财务科长。

1999年,清洁车辆场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专门向上级申请了1500万元资金,在朝阳区甘露园小区购买了48套住宅。

按照唐大明定下来的规矩,这次分房要经过严格透明的程序。而于小兰和唐大明都分别有3套住房,均已超标,两人都没有向单位提出过要房申请。谁都知道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就等于拥有数百万的家产,于小兰虽然非常想要套房子,但她刚刚分过房不久,当然不好意思开口。

让于小兰意想不到的好事突然落在了她的头上。1999年10月的一天,唐大明把于小兰叫到办公室说:“财政又补了200万元,你入到下属的振环公司账上。另外,买甘露园的房子还有一部分尾款没结,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原来,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开发商同意以优惠的价格再卖给清洁车辆场5套房,为此唐大明向上级单位多申请了200万元。

唐大明和于小兰一起找到甘露园的开发商王总经理,在这次只有三人的商谈中,唐大明向王总经理提出要求说:“我这次亲自来是准备给领导买三套房,房子我们已经看好了,但不方便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买,希望王总经理能够帮我们代买,我们全额付款,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这事只有我們三个人知道,绝不能让我们一清和环卫系统的任何人知道。”

王总经理爽快地答应了唐大明的要求。唐大明随即把具体办理手续的任务交给了于小兰。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把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8万余元的两张支票交给了王总经理。这两张支票都是于小兰从下属的振环公司会计那里领取的。

在这238万元中,房价是225万元,多付的13万元是税款。就这样,在以给单位购买甘露园房产的名义掩盖下,唐大明指派于小兰购买了朝阳区晨曦园的3套房产。

唐大明让于小兰亲自办理了这3套房子的手续。其中一套118平方米的房子的产权人是唐大明的爱人陈某,而另外两套均为140平方米房子的产权人则成了于小兰。唐大明说:“这3套房子你一套我一套,另外一套写你名字,先放着再说。这几套房子的房产证也由你全部保管,不能让咱们两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2003年于小兰花了7万多元对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进行装修。事实上,这两套房子一直空在那里。直到2006年春节期间,唐大明才带着妻子到晨曦园的房子里住了几天。

但这事最终还是露了馅。因此于小兰被法院认定伙同唐大明贪污238万余元购房款,构成了她贪污罪的第一项罪状。

为报恩惟命是从 公款存进小金库

环卫系统的企业在人们眼中似乎并不起眼,但这个行业“油水”之大,非外行人所能想象。

在1998年前后,唐大明先后将下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由自己担任,进一步掌控了所辖企业的权力。唐大明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想法是为统一掌控财权,而他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为手下的员工谋福利,1999年为企业职工购买最后一批福利房,就是唐大明集中财权的一次大手笔,尽管这笔钱并不是由车辆场而是由上级单位拨付。

唐大明需要一个像于小兰这样惟命是从的好管家。而于小兰也的确不负唐大明的倚重,不但把一清车辆场的账目搞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账外资金管理上,同样也是滴水不漏。

2001年12月,一清车辆场改制组建为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大明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于小兰当上了一清集团总会计师。

于小兰对唐大明更加感恩。所以,当唐大明安排她独自管理单位的账外资金时,于小兰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于小兰明白单位私设小金库是违法的。但她同时知道,各单位私设小金库是尽人皆知的秘密,只不过一清集团的小金库比其他单位的大了些而已。

一清集团公司下属10多个子公司,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企业大账,而是单独立账,成为企业的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的存在,只有唐大明和于小兰两人知道。

2005年7月,唐大明以合作开发环保项目为名,成立了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因项目没做起来,董村公司后来就成了空壳公司。很快,董村公司成了于小兰和唐大明倒账的工具,一清集团小金库中的资金开始不断存入董村公司的账户,至2006年2月,账户内的资金已高达3600余万元。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对这笔资金守口如瓶。

老板驾鹤杳然去 部下贪念惊天下

对于这笔蛰伏已久的巨款,于小兰多次请示过唐大明怎么办,然而唐大明只有一句话:“钱先放在账上,你千万不能往外说,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小金库的事情说出去。”

就这样,时间很快到了2006年春节,唐大明突然被查出肝癌晚期。令于小兰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对于这3600万元小金库和那三套房子如何处置,唐大明并没有留下遗言。

于小兰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老板留下的这些“遗产”。唐大明去世一年之后,于小兰将晨曦园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交给了唐大明的女儿,这时候,唐大明的妻子才知道房产证上面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于小兰也陷入无人商量的迷惘之中。她的主心骨唐大明已经去世,这两套房子都在自己名下,她不知道该把房子交给谁。她认为交给组织显然是“自投罗网”,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

2007年1月,于小兰把其中一套房子卖了107万元。到款当天,她在北京银行朝外支行提了4.5万元,于小兰认为给这套房子交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差不多这个数,于是就把自己认为投入的钱提出来拿回家了。另外的钱,于小兰在这家银行用自己的名字另开了一个账户,存进100万元做了基金理财业务,收益为11万余元。2008年3月1日,于小兰把基金销了户,取出111万元。房子的事情好处理,但小金库里的3600万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现在唐大明死了,于小兰害怕自己说不清楚要担责任。她决定先瞒着,暂时先不把钱上交给组织。

就这样,于小兰像头顶一颗定时炸弹一样,独自掌管着这3600万元巨款。

也就在唐大明去世一个月后的2006年4月,一清集团、二清集团等4家集团合并重组为北京环卫集团,一清集团成为环卫集团下属的一清分公司。

2006年4月,在对一清集团审计以及对唐大明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因为于小兰的隐瞒,没有涉及3600余万元账外资金,小金库一直没被发现。

2006年8月,于小兰调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在财务部门工作交接会上,于小兰依然说,没有什么可交接的账目和资金。

于小兰轻易地避开了这几次审计和清理,依然独守着这个3600余万元小金库的惊天秘密。但这笔钱让于小兰辗转难眠,她决定先将这笔钱从董村公司的账上转出去。不久,于小兰将这笔钱转到北京某银行。至此,这笔账外资金完全脱离了国家控制。

直到2008年3月初,因有人举报于小兰的会计证造假,她才进入纪检机关的视线。经过大规模审计,2008年3月3日,于小兰隐匿小金库一事终于浮出水面。面对纪检机关的讯问,于小兰曾解释说,她并不想贪污,一直没说出小金库是因为没人问过她,而且董村公司账户上的3600多万公款她一分未动。

到案发时,3600多万公款的确一分未动,现已被全部追缴。

编后:古人说,施恩勿念,受恩莫忘,知恩图报必大善也。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正常的领导关心、帮助,受益者应该知恩图报。但是,在恩情与法律之间如果摆不正关系,丧失原则,人情就容易与犯罪相连。不要让知恩图报的心理左右工作,掂量掂量于小兰这感恩的代价,也就清楚了。以坐穿牢底的方式向远在天堂的老板感恩,这感恩的代价是多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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