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校企合作的培养制度,实现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
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形势严峻,需求迫切。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2.7亿城镇劳动大军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及经培训获得技能证书的只有8700万人,占劳动者总数的33%,其中具有高级工以上证书的只有1860万人,占劳动者总数的7%,技师、高级技师仅有360万人,占劳动者总数的1.3%,占技能人才总数的4%,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我国“十一五”规划要求技能人才达25%,技师、高级技师要达到劳动者总数5%的要求,培养任务艰巨,形式不容乐观。
近年来,各地开始探索学校培养技师的模式,但还存在诸多问题:试验学校往往关注系统理论知识的传授,而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提升和能力培养往往被弱化。同时调研资料表明:有些企业的专家虽具有专业技术水平,但没有很好的授课能力和授课方法。
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内涵及意义
1.产生背景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最早产生于欧洲,20世纪中叶,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了高效率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各国纷纷进行教育制度改革,并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学校与生产部门合作时,各自必须履行义务和责任及享受的权利。众所周知的德国“双元制”便是最具代表性的校企合作模式,是德国工业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美国和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以及韩国的“订单培养”模式,共同特点也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