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金莲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称“基础”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教师要在统一思想、吃透教材、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在教学中狠下功夫,力求体现“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与艺术性,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教学质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和人生追求。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高职院校“基础”课 教学质量
在价值取向变化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加强“基础”课教学研究,这不仅因为“基础课”是“05方案”中开设的第一门课,更因为贯穿整个教材的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是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校园和谐的精神纽带。为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使高职生真正成为有技之才、有德之才,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者、传播者、践行着,“基础”课教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承担这门课的教师更是责任重大,必须在自觉完善知识结构,改进教学方法的同时,力求体现教学的针对性与艺术性,以求教学的实效性,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提高“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
教学针对性是“基础”课的生命力。所谓的针对性,是指教师在讲授“基础”课的时候,要紧密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成长实际,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有的放矢地做其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