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医疗问题的应对与建议

2009-09-23 08:46吴雪云
经济师 2009年8期
关键词:深圳市公立医院

吴雪云

摘 要:深圳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到公立医院开设配镜业务经营问题,眼科医院如何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法,配备验光配镜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而又不违反政策要求,同时又符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文章分析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让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各归其位、各行其道。探索深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继续深化,稳步推进,以达到预期改革目标。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深圳市 分类改革 公立医院 验光配镜服务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8-214-02

一、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

2006年7月7日,深圳市出台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文件,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深圳市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按照不同类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原则上监督管理类和经营服务类要从事业单位中分离出去,分别回归政府和市场,公益类原则上将予以保留。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定位是:从事公共服务并相对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性组织。此次改革涉及市属事业单位518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270家,人员54678人,是深圳市近年来继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又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要改革。

深圳市眼科医院是深圳市卫生局唯一直属的专科医院,其下属验光配镜有限公司是属于事业单位改革企业范畴,按照以上政策要求,必须划转及移交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管理,但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原因,我们申请办理企业注销并获得了审批。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我们遇到了由于公司注销而影响患者治疗的问题,引起了我们重视与思考,以及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在此谈谈我们的经历与体会,与正在改革或准备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各地区提点建议。

二、改革涉及的医疗问题

深圳市眼科医院于1987年开业,开院初期并没有设置配镜业务。久而久之,发现患者有配镜这种需求,国内专科医院甚至综合医院纷纷开设医学验光与配镜业务,我院也不例外,1990年成立了验光配镜科,以科室管理的形式在院内开展小规模的配镜业务。

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眼疾患者日益增加,配镜的需求越来越大,配镜业务量随之也不断发展。2000年,有关主管部门在审计时发现配镜业务的财务管理存有漏洞,特别是税收不规范问题。为合法经营,规范管理,2001年12月,我院注册了公司,以企业管理的形式运作多年。直到2006年,根据事业单位的改革要求,国资委下发《关于注销深圳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等22家划转企业的批复》,责令我院办理公司注销。

公司全面进入法律清算程序后,配镜业务就终止了。随之而来的是患者对我院配镜业务的停业不理解,投诉不断,他们甚至投诉到信访办,如信访办来信(编号2009020401173)刘女士的投诉提到:“不批准眼科医院从事配镜业务不合理,医院是一个比较权威的机构,开展对应的业务,才能使市民放心,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允许眼科医院开展对应业务”。这是眼疾患者的心声。在众多投诉患者中,发现大部份是斜弱视小儿眼科病人的父母亲,他们依赖多年的专科医院居然没有配镜服务。

三、在专科医院开设配镜业务的重要性

从我院开院初期和现阶段看,专科医院不设置配镜业务,确实给病人治疗造成一定的影响,病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从民意调查表中患者的强烈要求可见,在公立医院开设配镜服务确实有必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治疗的完整性和业务发展的有序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平时用眼越来越多,所以,易造成调节功能异常,近视人数急剧增长,特别是青少年近视眼占所有近视眼人群中的绝大多数,是直接影响学习与就业的大事。而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必须通过配戴眼镜矫正视力,因配戴矫正眼镜是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最恰当、最有效、最安全的治疗方法。而从调节和斜视间的密切关系看,远视眼容易导致内斜视,近视眼容易发生外斜视。斜视、弱视与屈光不正的关系很密切,故采用睫状肌麻痹的医学验光是儿童斜视检查的首要步骤,配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儿童斜视、弱视的重要方法。有屈光不正的斜视、弱视儿童,特别是2~3岁发生且合并远视眼的内斜视儿童,首先应戴合适眼镜治疗,因为他们此时用远视矫正眼镜治疗特别有效,可使眼的调节过度得以纠正,辐辏力恢复正常,许多儿童只需戴合适眼镜治疗一段时间,内斜视就能完全矫正。儿童斜视需要散瞳验光配镜的另一个原因是许多斜视儿童合并弱视,少部分由于斜视造成,大部分是由于同时合并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或两种以上原因兼有造成的。治疗斜视的同时,需要治疗弱视,而弱视检查和治疗的首要方法,也是散瞳验光和配镜。由此可见,验光、配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眼病治疗项目,也是眼科专科医院必须配备的业务之一。

(二)眼科医院不配套配镜业务,难于保证患者的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眼病治疗与配镜唇齿相依,完全脱离医疗技术支持,单靠社会上、街边上的眼镜店配镜,很难保证近视患者的医疗质量,配镜与矫正治疗脱节,治疗效果也会受到影响。例如:斜、弱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瞳距不断的改变,需要不断地调整矫正度数和佩戴眼镜的方式,这样才能提高视力,达到治疗的目的,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的治疗,就会影响治疗效果,恢复视力就没有希望。我们不配套配镜项目,配镜与治疗脱节,我们无法保证类似这种病人的治疗效果。另外,佩戴一副舒适的眼镜需进行医学调整,医学验光结果往往不是处方结果,不一定就是合适的配镜处方,需要视光学专业的医生根据初戴眼镜者、高度近视、高度散光、小儿眼科患者等不同人群和配戴目的给予合理调整,如果我们只出具医学验光结果,它与配镜处方之间的差距,外边的眼镜店是否有能力给予调整,这是眼科医生和眼疾患者的最大疑虑。

(三)利于科研发展,收集医疗数据,便于疾病发展和预防治疗的研究

深圳市眼病研究所设立在我院,因此,我们承担全市眼科疾病的研究和预防,从视光学的角度来看,眼镜不仅是最简单的光学仪器,而且是承载着补偿或治疗人眼视觉缺陷这样一个重大使命的载体、工具或手段、方法。为了完成补偿与治疗人眼视觉缺陷这一重大使命,只有眼科专科医院配备配镜业务才能收集研究数据。

(四)技术后盾是验配质量的保证

配镜的准确性是视力恢复的关键。验光配镜专业性很强,需求量很大,涉及眼科学、力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从事者不仅需是视光学者,还需要眼病防治工作者。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市属专科医院和眼病防治研究所,我们有从事验光配镜多年的经验,有先进的设备、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环境,最重要的是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使验光配镜质量上有保证,能让市民放心。

(五)便民服务

据卫生医疗统计数据显示,我院2008年全年门诊人次25万人次,其中医学验光76583人次,配镜治疗21976人次,随着2009年搬迁医院新址后,预计门诊人次及配镜人次将进一步增加。由于涉及诊疗病人比较多,验光配镜一条龙服务显得尤为重要,顾客验光检查完毕不用出门就可以配上合适眼镜。而且综观国内眼科专科医院都配备配镜服务,这说明病人需求引起的服务需求。

四、应对措施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镜公司注销了,配镜业务停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专科医院完整的服务水平也受到了影响,这部分患者的矫正与治疗问题如何更好地衔接?如何保证广大近视眼、斜弱视病患者的利益,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为此,我们不断探索新的出路,切实保障患者的利益。

(一)申报特需服务

我们尝试向主管部门申报配镜特需服务项目,卫生主管部门从医疗角度上认同我们的做法,但从政策角度无从验证,因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科室设置和业务开展项目中没有设置配镜项目,而且,眼镜是一种商品,其收费标准应随行就市,而根据我市现行特需医疗服务政策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设立特需医疗服务病区和特需医疗服务诊室,而配镜服务项目不属于上述允许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范围,因此,物价部门不同意我院将配镜服务价格作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的立项申请。而且,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相关活动与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背道而驰。

(二)配镜服务采购招标

民生无小事,深圳市政府非常体恤老百姓的疾苦,由市政府办公厅召集有关部门专门研究眼科医院开设配镜业务的事宜。此次协调会的重大突破是同意我们开设配镜业务,并对开设的方式提出具体的要求:(1)开设方式:医院以租赁形式提供业务用房、经营场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知名眼镜公司进驻医院,开设配镜业务。(2)公开招标:由医院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对进驻的眼镜公司的资质、信誉、资产、规范经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配镜质量。(3)加强监管:医院加强对进驻的眼镜公司的监督,确保其规范经营。对治疗性的配镜业务,医院可通过技术服务等形式,加强监督与指导,切实保证配镜质量,保护患者权益。

五、对策建议

通过在改革中涉及到公立医院医疗问题的深层次探讨,使我们认识到改革配套措施的重要性,因此,建议:一是改革之前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加以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配套措施。二是改革过程中若出现错综复杂的问题,政府部门不能任之远之,不闻不问,要出面协调解决。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改革也要结合行业特点,把改革与“与人为本”真正结合起来。四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是要取得实效,衡量改革的成效,不能单纯以数量作为评价标准,应考虑质量和改革成效两方面因素。改革成效的评价,应以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为前提。五是积极稳妥,要实实在在迈步子,脚踏实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

深圳在改革的高度、深度上往前迈出了重要一步。由于事业单位改革涵盖行政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三大领域,情况复杂,触及很多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涉及不同机关、单位和群众的权责与利益。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照顾与兼顾到各方的利益,用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诚意赢得广大群众对改革的最大支持和理解。“任何改革都要以人为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曾妮..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中广网.2006.7.8

2.黄超.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在编人员九成签聘用合同.中国人大新闻http://acftu.people.com.cn/GB/67561/8088974.html 2008.9.23

3.怎么配好眼镜——从科学的验光与配镜谈起.中国眼镜在线.http://news.wenzhouglasses.com.2006.5.17

4.杨晨皓.汪芳润.关于验光配镜问题的几点认识与建议.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8(9)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深圳市眼科医院 广东深圳 518001)(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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