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行走与栖居(外一篇)

2009-12-28 05:14
创作评谭 2009年6期
关键词:黑豹丈母娘

周 惟

和老丈人、丈母娘已经说了告别的话,却还站在矮矮的院门口,不肯迈步,扭头漫无目的地望着秋天来临的天空,望着夕阳铺展开的那一片金红和温暖。丈母娘见这情景,就说:“孩子,你走吧,天暗下来了,你还要赶车呢。”于是我咕哝着,出门,走上屋后的小路。小路七拐八弯的,又尽是大个儿的卵石,脚踏上去,一歪一扭。走了一阵,我突然感觉自己像个伤心过度的人,不然,怎么这脚下老踩不踏实呢?有一段路藏在林子里,我低着头,拨开眼前的枝枝丫丫,探雷一样找地方落脚,穿行在山岭上的这一小片荫凉里,人有时一恍惚,真的就搞不清楚来路去向了。

在这黄昏的山路上,我独自一人行走着,突然也犯了糊涂,自己这会儿是离开呢,还是刚来呢。

昨天是小姨子“看大姑”的日子。小姨子和男友处了不短时间,到谈婚论嫁了,按风俗,择下良辰吉日,请男方的尊长和家人到家里来看一看,聊聊天吃个饭什么的,当然,男方交见面礼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表明两家关系和年轻人婚事的基本确定。这是一件大事,我又正好有两天假,一大早我就赶回了乡下的老丈人家。

快到中午,我正坐在里屋,门外一阵动静,男方的家人来了。客人们在厅堂一边依次坐下,大约有七八个人,这些黑脸膛的汉子和孩子,带着农村人的诚恳与拘谨,不太开口,只把殷勤表现在递烟劝酒上。小姨子的男友是个敦实的小伙子,坐在门边,隔着纱窗和我这个“准大姐夫”打着招呼。相互礼让客气了一阵,大家正襟危坐,开始传茶了。这个“茶”可有点讲究,女方的家人,一般是姐姐或嫂子,先出来上第一次茶,这茶也不怎么真喝,其实是丈人、丈母娘相女婿,如果满意,这才让要出嫁的女儿出来上第二次茶,从尊长者开始,然后是亲友族人,最后一碗端到小伙子面前,小伙子接了茶,就该将一个大红包放在茶盘里,俗称“压茶盘”,由女子端进去。

我隔着门,看见穿戴喜庆的妻子已经出来,托着大茶盘,笑吟吟地在给客人请头遍茶,就不由地回想起当年自己“看大姑”的情形,来之前父母忘了交代规矩,也是在这个厅堂里,当妻子满脸羞红地将茶端到面前时,我就只会望着她傻笑,全然不知道要立即掏出口袋的红包奉上,后来经父亲提醒,我才追到厨房,将红包交到丈母娘的手里,免不了又有一番推推让让的。事后,向妻子说起,更知道原来这个“傻大姐”也是不懂其中奥妙的,难怪她还美滋滋地端个空盘子回去呢,倒是让双方父母和亲友尴尬一场。看着今天的妻子熟练麻利的身手,逝去的时光仿佛重现,我心里涌起一阵甜蜜的怅惘。

中午的宴席如同一出大戏,厅堂摆开四张大圆桌,几十口人按主客尊卑次序坐定,随着菜像变戏法似的一碟碟、一碗碗、一盘盘从厨房输送上来,人们之间的陌生感一扫而光,场面迅速变得热闹,有几个人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拿着酒瓶,开始吆五喝六起来。但我很快就发现,酒席上的气氛尽管热烈,却不忘形,每个人都在心里衡量着彬彬有礼的尺度。一盘菜端上来了,桌上的老者不招呼吃,不动筷子,别人就都安坐着,有时得等上小半天。菜都新添了几道,大家始终耐心等待着,将心思转移在聊天说笑上。终于可以动筷子了,还有人指点着问:“是这个碗吗?”唯恐弄错,然后招呼着左右的人赶紧吃。转眼一个菜汤罄水尽,一双双筷子又放了下来。我熟悉这些农村的礼数,但今天才品出其中的滋味,这些从地里起身上岸的劳作者,在丰盛的酒菜面前,用自己可以理解并认同的方式对外展示着涵养。我坐在桌边,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与轻松,并乐于和他们一起慢慢地等,一起吃同一个碗。

饭后,大家散坐在撤了席面的厅堂里,趁着酒劲意犹未尽地聊上一阵。然后,客人们开始告辞,我们挽留着送出门,“看大姑”的仪式就算是结束了,男女双方皆大欢喜。

送走客人,大家伙儿开始收拾打扫。我没什么事儿,来到院子里,搬个矮凳儿坐下,看他们穿梭忙碌,听他们笑语喧哗,享受着清闲带来的快乐。院外就是大片的田野,比田野更辽阔的,是阳光。一头灰黑的水牛卧在泥里,一动不动,像一块被火熏燎过的大石头。偶尔,一个穿着大花短裤、趿着凉鞋的女子从田埂上经过,白生生的腿在阳光下一晃一晃,就有了一路惊艳的效果。逐渐地,我的眼光收回在墙外的一棵大树上,即使在乡村,像这样几人合抱的大树仍然不多见。风过,茂密的树冠摆动,像绿色的面团被用力揉向一边,发出“沙沙”的落雨似的声音。我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它身上,心底突然就有些羡慕。我长年累月地奔忙,说穿了,其实还比不上这样一棵树。我有它的安静淡定和沉稳坚忍吗?我比它见识得更多、更透彻吗?我获取并积聚的赶得上它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吗?我们有着同等的生命,但显然地,它的沉默也比我的歌唱要美,它是大地上真正的主人,迎来送往,栉风沐雨,不动声色而威仪凛然,而我,更像个匆匆逗留的过客。以前翻过一本名叫《全球最美的100个地方》的画册,精美而充满魅惑的图片考验着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其实想想,如果没有固守的土壤和灵魂,看尽风月繁华又能如何?

夜幕降临,乡村的夜像一朵巨大的百合花在暗处打开,润泽,馨香,宁静。它从容的绽放,仿佛一个农夫劳作后躺下来、舒舒服服摊开手脚的姿势。从窗口望出去,穹庐上升,大地沉陷,黑夜的世界如此高远深阔,兀立其中,人会有一种被宇宙包容、隐藏和忽略的窃喜。而城市的夜相反,被各种灯光模糊了与白天的界限,被车声人流追赶得无处藏身,只能拥堵在钢筋水泥架设的峡谷里。

我躺回床上,感觉身心从未这么松弛,体内某处仿佛突然崩塌了,发出惬意的轻叹。窗外,成千上万的虫子在鸣叫,田野像一张琴,一张遍布无数丝弦的琴,每根弦的音色都不相同,都有它小小的演奏者。墙根下一只青蛙,声音洪亮而有规律,像安装的一个振动器,毫无疑问,它正努力争做万人合唱团的领唱,我的房间在它的歌声中开始轻微震颤。我明白了,黑夜是属于这些虫子们的,由于谦让的好品格,它们把白天给了人类,将积蓄的热情留到黑夜释放,我们常说“夜幕降临”,而对于它们,应该是“夜幕拉开”,它们迎来自己的狂欢节。在乡村的夜晚,我感受到了大地的丰厚与深邃。

一夜无梦,早晨起床,头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起梭罗在《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黎明啊,一天之中最值得纪念的时节,是觉醒的时辰……但是,如果并不是由我们内心的新生力量和内心的要求来唤醒我们,既没有那空中的芬香,也没有回荡的天籁的音乐,而是工厂的汽笛唤醒了我们的,——如果我们醒时,并没有比睡前有了更崇高的生命,那么这样的白天,即便能称之为白天,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可言。”梭罗是个很会说话的人,隔着遥远的时空,他准确而生动地说出了我此刻的感受,说出了我的“觉醒”,我睡眠充足,抛弃了积压的倦意,而没有错过从一颗饱满的露水走出的乡村清晨。

会说话的人当然不止梭罗一个,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就都很会说话。陪老丈人一起看电视,正播北京奥运会的筹办情况,我们热烈讨论着,突然,他向我伸出一根食指,说:“你看,办一次奥运会得花这个数吧?”我说:“多少?”“一个多亿啊!”他显得很钦佩。

一家人吃着晚饭,老丈人对我说:“你现在是家里的老大,对这个家,你要多上点心了。”我没有吭声,但心里明白他的意思。老人就三个女儿,原本想留下一个招上门女婿,但终究没有得遂心愿。我先领走了一个,这几年,二女和小女也各自有了归宿。他亲手将女儿一一送出门,迎来热闹也承受热闹后的清寂,欢喜中带着隐隐的落寞。我低头扒饭,心头压上一份沉甸甸的庄严的责任。

相比较之下,丈母娘的话就轻松有趣多了。她说:“我家有一只拳头大的猪!”她是说猪小,我听着新鲜,跑到猪圈一看,倒真有一头纯白的小猪,直冲我“哼哼”,但哪里就只拳头大?我笑自己的鲁笨,不过回味丈母娘的话,还是觉得有意思。

清早起来,下楼的时候,听丈母娘在院子里骂:“……走开,走开,到别处玩去!我讨厌你,你知道吗?有时间也不好好反省一下,家里这么多人,有喜欢你的吗?一天到晚缠着我,我都迈不开步了,里里外外这么多事儿,你不帮着点儿也就算了,还总来捣乱,世上最不老实的就数你了!哎,你倒说说,你都能干些什么呀……”

她在骂“小豹”,家里养的一只小狗。

小豹本来没有名字,因为家里另有一只大狗叫“黑豹”,我就叫它“小豹”了,没有征得它的同意,它大概对我的家长作风颇为不满,我叫它“小豹”时,它爱理不理。

小豹来这个家时间不长,新鲜感还没有完全消失,见了活动的东西就喜欢追咬,在欺负黑豹的事情上,更是不遗余力。黑豹老了,慢吞吞地穿过院子,它就一路撵着,跳起来撕扯它尾巴上的毛,黑豹不跟它一般见识,径直小跑开去,它便越加凶狠,“呜呜”个不停,直到被黑豹甩下,独自站在院子里发呆。有时,黑豹急了,甩头龇牙,佯装要咬,它便往旁边一扑,一纵身,“刷”地跑了。

我看着它们嬉戏,为小豹的可爱而开怀,更为黑豹的宽厚而感动,要知道,这可是条远近闻名的厉害的狗,即使是熟人,从门前过,也要提防它三分。当年,我心怀鬼胎走进这家时,就曾经差点被它咬伤过,后来,它大概也看出了我来的目的,不再为难我,但始终对我抱着不冷不热的态度,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想,它莫不是对我的出现带给这个家的变化耿耿于怀吧?再见到它时,我突然有些歉意。

小豹的恶作剧其实我早有耳闻,妻子告诉我,她上次带女儿画画回娘家小住,一天,画画正蹲在墙边玩,小豹悄无声息地走到她身后,伸出舌头在她屁股上舔了一下,我想象得出当时的情景,我家那个才一岁多的小姑娘吓得“哇啦哇啦”大叫,扶着墙壁疾走,而小豹仰头不知所措地望着她,眼眸清澈如水。

对我自作主张给它取名字的事,小豹没有记恨太久,很快,它就缠上我了,我趴在桌上喝汤,它就在桌下搂着我的脚,轻轻地啃我的脚趾,还伸出温热的舌头舔我裸露的脚脖子,我随它去。等我喝完汤,正要起身,却发现它已经伏在我的脚面上睡着了,说实话,我真不忍心推开它。风从门外轻柔地吹进来,吹拂着我,也吹拂着熟睡的小豹,我陪着它,安静地坐了一会儿。

从老丈人家到镇上的车站这一段山路其实并不太远,但我走着走着就觉出它的远来了。耳旁是满山松树苇叶的涛声,不止歇的晚风也将我吹薄吹透,整个人变得轻扬,飘荡,恍若一只纸糊的风筝。突然,身后传来熟悉的狗吠,回头望去,小豹在路的转弯处露出半个身子,它显得焦躁不安,一会儿望向我,一会儿望向来路。我担心它迷路回不了家,只能紧走几步,将它甩开。

在十字街口的车站等候,不久,就有客车驶来,喘着粗气,停靠在路边。上车的一刻,一张张仰起或低垂的倦意深重的脸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突然全身紧绷,呼吸艰难,也似乎开始明白,脚下的路为何如此遥远、漫长、无始无终。

隐匿的怀念

中午喝了点酒,下午到办公室,头还在晕,什么正事也干不了,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原以为那点酒劲一阵子就过去了,不会影响到工作,可现在事实是,意识是清醒的,思维却有些混乱,不动弹没什么,一着手做事一开口说话,自己都马上感觉出不对劲来,手和嘴像全不受了控制。

我就干坐着,任思绪飘飘荡荡、天马行空,渐渐地,想起一个人来。

说想起,是不确切的,时间隔得太久,我几乎忘记了属于这个人的一切具体特征,他的相貌,他的姿态,他的名字,他的语调,统统没有在我脑海留下丝毫迹象,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似乎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一个“鹏”字,但这是否只是我的臆想,不得而知。隔着时间的沧海,我对许多往事不再拥有指认的信心。可是,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他风一般的影像。我不常想起他,因为他不属于我的现实世界,而此刻,当现实世界的人和事如潮水一样退去时,他却沿着记忆的小路摇摇晃晃地走来。

他应该带着灿烂的笑容,他应该想和我说点什么,曾经,他肯定就是这样亲密地和我说着话的,只可惜,现在,我一句也记不起了。我毫不犹豫地迎上前,陪着他摇摇晃晃地走回过去。

那会儿,我还多么小,7岁,刚上小学一年级,而这,还是在父母面前软磨硬泡换来的,原本他们不打算让我这么早入学,因为我的残疾。那时,我还没有学会拄拐杖行走,每天趴在一个凳子上,拖曳着双腿,“咔哒咔哒”地四处乱跑,屋前屋后,晒场上,河滩里,公路边,呼喊冲杀,摸爬滚打,常常弄得一身水一身泥回来。但七岁了,我多么羡慕会读书写字的人。隔壁男孩考了一百分回来,让我眼睛都绿了,我想,他都读第三个一年级了,我读第一个就能考一百分。我央求人教我写自己的名字,然后歪歪扭扭地写在门板上。我缠着父母,让他们送我去上学,而他们,最后竟然答应了。

我开始到几里外的林场读书。每天,有人背我出门,走过阳光明媚、弯弯绕绕的乡村公路,走进校园,走进教室,我被轻轻地放落在座位上。放学了,我爬上桌子,坐着,等人来接我,我们一起顺原路返回。

但是,课间呢?课间怎么办?我要出去透透气怎么办?尤其是,我要是想上厕所了,怎么办?别的事情我能克制,能忍耐,这个我也能克制、能忍耐吗?我忧心忡忡。

这些问题很快就不成为问题了,因为难为情,我自己并没有对外说,也许是老师,或某个同学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我看到了,每到下课时间,就有很多同学围过来,问我出不出去玩,上不上厕所……时隔二十多年,我仿佛还能清楚地看见,林场学校教学楼一楼最边上的那间教室,明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轻舞飞扬,下课铃响了,一群刚刚学习“a、o、e”和“1+1”的孩子像鸟雀一样扑腾而起,“呼啦”一下围在他们的残疾同学的座位旁边,吵着闹着,争着嚷着,要背他上厕所;他们的残疾同学仰着脸,陷落在友情的巨大旋涡里。如今,当我再度回忆起这个场景,我全身仍因为强烈的幸福感而一阵阵地战栗。

这些同学里面,就有他,最大声最激烈的那个就是他,但他不是我们班的,是隔壁二年级或是三年级的,年龄也应该比我们大一些,9岁?或者,10岁?一下课,他就跑来了,嚷嚷着,挤到人堆前面,把别人排开,不由分说地蹲下来,要背我。在一群一年级的小同学面前,他身高力大的优势是明显的,加上空前的、持续的热情,他很快博得了我的信任。我俯下身去,他挽着我的双腿,站了起来,那一刻,他显得多么兴奋和骄傲,脸颊绯红,目光炯炯。他小心翼翼地护着我,同时大声吆喝着:“让路!让路!”我们走出了教室。

厕所在教学楼的另一侧,他背着我,要横穿长长的走廊,走下高陡的台阶,踩过厕所前一摊污水。有时,他也玩点高难动作,比如,突然加速奔跑几步,然后从台阶上一跃而下,这时候,我们会高兴得“啊啊”大叫。在厕所,他小心地将我放下来,确定我站稳了,才退一步,守着,“呵呵”地笑,不时伸出手来扶我一把。有时,他也解手,我们便比赛着看谁的尿射得更高,谁的尿“稀稀哗哗”地响得更久,又暗又脏的学校厕所里回荡着我们欢快明亮的笑声。

更多的时候,我们不去厕所,他背着我,到操场上去逛逛。正是秋天,阳光和风都很温和,一些黄褐的叶子从树上飘落下来,差不多覆盖了学校周边长满绿苔的泥地。操场已经破损得不成样子,坑坑洼洼,像被啃过一般,只剩了中间一块完好的,还在吸引着几个少年闪转腾挪,三步跨篮。远处的乒乓球台旁围了一圈人,突然,一个球挑过头顶,又高又飘,引发一片惊叹声。原来的教学楼是一幢两层的木结构的楼房,已经成了老师们的办公楼,挂着“五讲四美”的木牌子,被我们视为禁地,但我俩仍蹑手蹑脚上去过,踩着“咯吱”作响的木楼板,真是又新鲜又刺激。还有集会的黑黢黢的礼堂,堆着柴草烧着旺火的厨房,那一排排玻璃窗子,木格窗框,涂着红漆,劣质玻璃上扭曲而明亮的反光,生锈的铁栓,一切都带着旧的痕迹。旧,意味着它们拥有更多的时光和秘密,能散发出更恒久的安定与温馨的气息。最近几年,我经常梦见这些上世纪80年代一所乡村学校独有的事物,那种陈旧感越发明显,令怀念充满了忧伤。就这样,他高高兴兴地背着我,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甚至有一两次,我们还冒险爬上了校门口石砌的长堤,秋天的河流从我们脚下经过,大大小小的石头裸露在水中,那时,我们有没有迎风大笑,我们都说了些什么,比如,相约来年夏天他带我去河里洗澡,相约什么时候去芦苇丛里打仗,他当司令,我是军师……

不知道了,全不知道了,我也没有办法为自己的猜想向他求证,因为,不久后,他就死了。学校放假,他跟人到深山里去砍柴,山顶突然滚落大石,正砸在他的头上……

听说他出事了,我震惊不已,返校后,果然没有见到他,直觉告诉我,先前的传闻是真的了,他死了,我永远也不可能见到他了!我的心如教室门口一样,一下变得空荡荡的,渐渐地,悲伤漫上来,拥塞了我的心房。

可我当时毕竟还只是一个7岁大的孩子,我以飞快的速度遗忘了这件事。现在,我知道了,遗忘也是有方向的,有些是离开你,向着远方逃逸,最后踪影全无,而有些,却是逃向你的内心深处,蜷缩在连你自己也没有感觉的角落,它在岁月的风中悄然酝酿,独自成长,突然哪一天,当它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时,你会无比惊讶于它的高大健硕。

重新袭来的伤感差点将我击倒。23年过去了,我已经由一个7岁的男孩长成了一个30岁的男人,而他,还停留在10岁,一直以来都是他呵护我,现在,我终于有了足够关照他的能力,可为什么,为什么在我的潜意识里,他仍然像我的兄长,我仍然像那个柔弱的弟弟?我用尽全身气力也无法回忆出他的面貌,可分明地,他的目光却又正在炯炯地注视着我,那目光里,没有半点怜悯,饱含了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友爱与温情。我多想请他坐下来,告诉他,我后来拄着双拐上学了,初中时,我扔掉了一根拐,我考上了大学,我参加工作了,我谈恋爱了,女孩挺善良,我结了婚,有了可爱的孩子……我还想告诉他,这些年来,我忍受了多少身体的创痛,承担了多少外来的压力,在失败的泥沼中尝尽痛苦,在心灵的暗夜里倍受煎熬,孤寂的时光,独处时的泪水,这些我不和别人说,我只和他一个人说。岁月的堆积、时空的苍茫大大加深了怀念的悲伤的浓度。

我问自己,如果说在命运的风浪里,我还算坚强,勇敢,不曾放弃,付出了努力的话,这其中,有没有一点,哪怕只是一丁点,是因为他呢?

——我想有的。一定是有的。

不知不觉,坐了小半天,酒也醒得差不多了,我从深深的回忆中挣扎出来,只觉口干舌燥得厉害,身上火烧火燎的。我抬起手重重地抹了把脸……

放下手来,我看到了,手心里全是冰凉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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