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视阈下的网络舆论监督效应评析

2010-08-15 00:47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网络媒体舆论

袁 馗

(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四川成都 610016)

汶川地震视阈下的网络舆论监督效应评析

袁 馗

(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四川成都 610016)

汶川地震;网络媒体;舆论监督;效应评析

在汶川地震中,网络媒体是民众第一时间获得地震信息的重要渠道。都江堰“范跑跑”、成都“帐篷门”、万科“捐款门”、灾区“红砖门”等问题的暴露和解决,充分显示出网络舆论强有力的公益力量。网络媒体正以其及时性、广泛性、真实性、互动性、有效性和链接性,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同时,我们也应正视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中存在的信息可能失真、民意可能片面、情绪可能偏激的负效应,并从网络传播的自身建设和完善着手,把网络的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纳入道德规范和法制监管的视野和轨道加以规避。

网络媒体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各种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上,建立的提供各种新闻与信息服务的相对独立的站点。[1]作为社会传媒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媒体在汶川地震之后,发挥着传播信息、提供知识、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舆论这种集合性意见形态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2]

在汶川地震中,网络媒体不仅是地震灾情和抢险新闻报道者,也是抗震救灾的直接参与者。网络媒体在虚拟空间形成了一个影响巨大的“舆论场”,并在一定时空、一定程度上影响和主导了现实社会舆论,网络依靠其特有的舆论力量,担当起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期间舆论监督的重要角色。

一、网络媒体:抗震救灾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

汶川地震中,网络媒体成为全国、全世界民众第一时间获得地震信息的主要渠道。从 12日地震发生至 19日晚 10点,短短 7天零 7小时时间里,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站、中华网共发布抗震救灾新闻 (含图片文字、音视频)约123000条;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发布新闻 133000条。上述八家网站新闻点击量达到 116亿次,跟帖量达 1063万条。茂县女孩张琪发帖指引军方成功空降汶川[3]、武警战士发帖寻到孕妻,阿坝州政府网站提供重灾区信息,成为自救和让全国人民了解灾情的重要渠道。千千万万的网民和手机用户通过文字、语音和图像,彼此传递新闻和信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彭波在 2008年新媒体高峰论坛上亮出“对汶川地震的报道,标志着网络媒体正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的观点,得到学界一致认同。

网络媒体以其及时性、真实性、广泛性、互动性、有效性和链接性,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网络媒体舆论监督无处不在,就像一个个电子眼,将任何与抗震救灾有关的事件,无论是真善美的,还是假恶丑的,都一一地展现在公众的眼前。网络媒体参与监督,既确保了政府有关抗震救灾工作的公开透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让公众对政府充满信心,众志成城,重建家园。

案例一:都江堰“范跑跑”事件

弃学生不顾,“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都江堰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随后,范美忠又发表了一篇《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说:“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其言论引发网络激烈争锋,虽然有网友认为范美忠能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所做所想,至少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勇于直面自己的人。但更多网友口诛笔伐,认定保护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既未尽到教师的职责,又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的“范跑跑”发起声讨。网络热议促使学校撤销了“范跑跑”的教师从业资格。之后,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征求意见稿)》,将“保护学生安全”条款正式地写入了新《规范》。

案例二:成都“帐篷”事件

5月 21日,《全捉鬼行动,缉拿挪用救灾帐篷者 (全城征集线索中)》帖子在《成都商报》社区金版的论坛中掀起轩然大波,并被网友转载到天涯社区。该帖点击率很快就超过 5万次,过千网友回帖。根据网友贴图,在成都市区内万科城市花园、万年场沙河公园、上河城附近、锦官新城西区会所、成都航空仪表公司社区操场等 15个地方均出现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救灾专用帐篷,甚至还出现了印有“科威特红新月”标志的帐篷。此后,成都全搜索网站在 5月 22日上午 11时成立了“成都全搜索特别行动组”,与当地 110联系,一起把这批救灾帐篷的来源追查到底,向网友公开。在这一事件中,帖子所报道的问题真实、深入,监督问题的影响力非常广泛。5月 22日,国家民政部和四川民政厅表示高度关注此事,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就此事展开调查。同时,财政部当天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由于网络媒体形成的强大舆论力量,促使成都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迅速对我市非灾民集中安置点使用赈灾帐篷和睡袋进行依法查处的紧急通知》,很快刹住了非法占用救灾帐篷的歪风。

案例三:万科“捐款门”事件

汶川地震当天,房地产巨头万科曾对外宣布捐款 220万元。在 2007年,万科销售额排名内地房地产企业第一,超过 523亿元,净利超过 48亿元,此次捐赠的善款不足其净利润的万分之四。地震三天后,也就是 2008年 5月 15日,万科董事长王石写下一篇名为《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答网友 56)》的博文,称“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捐款数额及王石的表态引发了网友对于捐款数额过低的质疑,很多人表示,“万科在我们心中一落千丈。”更有网友指出,万科 8.2级的地震从此开始。在资本市场上,从 15日到 20日,万科股价大跌12%。万科遭遇了极大的公共信任危机。在经历和承受了近 10天的舆论谴责风暴之后,万科终于在 5月 20日晚以公告的形式表示,将无偿投入 1亿元参与灾后重建。从220万到 1亿,万科的事例不仅证明了企业应该勇于担当属于自己的企业责任,回报社会,更反映出网络媒体正承担起强势舆论监督角色。

案例四:灾区“黑心砖”调查

2008年 12月 5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四川灾区砖价调查”称,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灾区建材的价格猛涨,在灾前,大概一块普通红砖的价格是两毛五分钱左右,现在有的地方已经涨到了七毛,甚至七毛五。这“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大概指的是网络媒体,通过网上搜索,我们能够找到早在 2008年 8月 8日,就有网民发帖:骂“黑心砖”老板几天就把“砖块从一毛 5卖到 3毛钱,吸这次地震房倒窑塌国家补给农民的赈灾款”[4];11月 6日有网民发牢骚:“为什么四川地震后砖价格要涨 1倍多,而国家不管?”[5]11月 28日《中国经济时报》登载《一块砖 7毛 5灾区建材疯狂涨价》的文章,很快被转发到各大网站。2008年 12月2号央视记者前往重灾区北川调查,并在 12月 5日《东方时空》播出“四川灾区砖价调查”进行了公开报道,客观分析灾区建材涨价的复杂原因:如运输成本、供不应求等,阐明不完全像传闻中说的那样,都是不法商人在赚昧心钱,呼吁政府出面进行调解。接着其它媒体纷纷跟进,促成各级政府介入此事,采取临时价格干预、财政补贴运费等方式对建房农户给予补贴,使问题得以解决。

近年来,众多新闻事件,如广州“孙志刚案”、厦门 PX项目、山西黑砖窑、陕西“周老虎”、南京房产官员“天价烟 ”、杭州“飙车案 ”、“封口费 ”事件、湖北“邓玉娇案 ”以及“俯卧撑”、“躲猫猫”等网络流行语言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在事件责任人接受众多民众的监督评判的同时,督成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及处置。都江堰“范跑跑”、成都“帐篷门”、万科“捐款门”、灾区“红砖疯涨”等事件的暴露和解决,充分显示了网络舆论强有力的公益力量,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使各种事件发展朝着民意方向推动,不但影响政府决策,而且涉及到法律的变革。由此可见,网络媒体已成为舆论监督重要的重要阵地。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正效应评析

网络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是全天候、全方位、全频道和立体的。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史无前例。网媒既在正面报道方面形成了强大的舆论阵势,又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灵活快速的“作战能力”,在抗震救灾中最充分最有效地显示出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正效应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广泛性。由于互联网通达全球,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通讯终端设备浏览网络媒体的信息,网络传媒使具备相应条件的人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向任何同样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提供和获取信息成为可能。互联网不单纯是一种基于高科技的信息技术,它赋予公民个人在信息获取、发布、传递、加工和整合方面成为名副其实的信息生产源。互联网由于其拥有较强的互动性和传播的广泛性,越来越多的人把互联网作为舆情反应的首选渠道。网民可以对新闻事件及时方便地发表评论。网络媒体论坛、新闻反馈板块及聊天室的出现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话语平台,许多曝光在网络上的事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人们广泛传播和关注,并参与讨论。广东惠州三中上演的“捐款秀”事件一经曝光,即受到全国各地网友的声讨,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做秀者”成了过街的老鼠。网络传媒使公民能自由表达意见、发表言论,这其实反映的是一种民主精神。网络社会中,谁能及时准确的掌握网络技术和信息,谁就能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网络使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从而真正实现了公民的舆论监督权。网络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使社会成员的参与更加广泛。

2.真实性。网络舆论作为源自民间“原生态”的公众意见,最真实地反映了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网络的匿名功能使得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时能畅所欲言、直抒胸臆,而不必有所顾忌、有所担忧,公众的意愿和看法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由无数“知情者”进行的“集体回忆”,使事件的各细节得到不断地补充,无数个人参与所构成的“信息修复”,是对已发生事件的准确乃至精确的“还原”。

3.互动性。互动是网络最为鲜明的特征,民众可以就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通过“信息解读”和观点交流,形成强大的舆论。任何信息和观点只要为人关注,就处于持续的解读与评判之中,其深层意义就会被不断阐释和挖掘;即使事实未见变化,对它的解释和评判却可能在无数个人参与解读之下不断变化。信息或意见的传播者可以随时发现他人对信息意见的反馈和再评论,各种意见在网络这个平台上碰撞、融合、吸收、汇总,形成倾向大体一致的公众意见或主流意向,并最终促成网络舆论的形成。

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是明显的,它可以促进社会管理,有效的实现民意表达。在全国有近三亿网民的情况下,网络已经成为表达民意的一个重要平台。借助网络电子邮件、BBS等信息交互工具,普通民众可以比较自主、充分地发表对政策、政策执行的意见与建议,一些学者、专家开通的个人博客也在影响社会舆论。而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网络舆论这一重要的民意平台的关注,使其成为决策主体较为重视的政策力量。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时也会通过网络来了解受众的意见和建议,比较直接地获取反馈信息,为政策制定与改进提供依据,更有效地监督执行者。

4.及时性。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引发了传播沟通方式的革命。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网络传播无需第三者,可以实现网上的无中介传播。在时效性上网络占有绝对的优势。普通百姓的言论要想通过传统媒体表达出来,既要经过严格的“把关”筛选,又要等待发表时机,传播时效大打折扣。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好莱坞女星莎朗·斯通在法国戛纳出席公开活动时的“地震报应”言论一出,立即引起远在中国的网民们的愤怒并大规模地谴责。随后其代言品牌迪奥中国总部宣布,立即撤销并停止任何与莎朗·斯通有关的形象广告、市场宣传以及商业活动。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抵制迪奥,中国内地院线表示坚决抵制封杀莎朗·斯通以前主演过还是将来要主演的任何影片。南方网 5月 21日发布《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 1.3万元”质疑》,报道了中国红十字会 5月 20日中午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回应先前网上质疑,及时解开了公众对于帐篷价格的疑问。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及时性在这些事件中得到充分地展示。

5.有效性。诚然,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相似,网络舆论监督同样是一种软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等权力监督相比,它不具有迫使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制力,而是借助网络舆论造成的精神压力或形成的社会氛围,形成巨大社会舆论力量,对政府决策和管理运作起到很大的影响,使得当事人采取符合民意的行动或促使有关部门介入,以权力手段解决问题。这在近两年表现得日益突出。来自民间的专家、思想者、学者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发言,最终构成了网络丰富的新闻和舆论内容,并以强大的舆论力量对偏离正常渠道的权力运作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对某些不良社会现象发挥谴责威慑作用。有时还为事件的处理决策或案件的审理判决提供参考依据。网络打破了线性传播样式,促使舆论监督更快走向正轨,逐渐形成以追逐真实为主的监督;以人为主的监督;以决策阶层为重点的监督。

6.链接性。网络能够将大量、丰富的信息资源储备。人们在查看一条重要新闻时,不仅希望知道它现在的情况,也希望了解它的相关背景,而信息存储和网络链接能力正是网络的优势。传统媒体,如报纸,信息量要受到版面空间的限制;广播,要受到时间段和频道的限制;电视,要受到播出时间段和频道选择的限制,而网络在这方面的限制就大大降低了。因此重大事件发生后,网络能够迅速地收集和存储巨量信息,并通过文字、声音、图片和视频等多种链接方式,极大地满足受众的需求。网络使受众对新闻事件第一手材料的占有不再是媒介工作者的独家专利,公众可以依据全社会共享来自各个地方、各个层面、各个时段、各个角度的材料做出个性化的解释或评论,并有条理地、系统地、生动地展现在网络大众眼前。

三、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负效应评析

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已经日益受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但是,我们也不可忽视由于网络媒体自身的局限性给舆论监督可能带来的负效应。

1.信息失真。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隐身性,加之“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失真。”网络信息经过多级传播后,导致以讹传讹。而以“人肉搜索”为代表的网上信息收集与合成,形成大量群体性的信息“拼合”,在未经第三方核实,也缺乏权威部门科学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关联的逻辑性不一定经得起推敲情况下,“拼合”消息、言论随着网络媒体的爆炸式传播,由不相干材料组成的扭曲的“事件全景”,往往会“主导”公众对事情的看法,形成某种“先入之见”,很多网民的评论是来源于错误的信息,观点自然就不够全面客观。抗震救灾中就有网络举报人张冠李戴地把绵竹团市委书记范晓华卷入绵阳五一广场搭建救灾专用帐篷的网络传言,对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共青团干部队伍形象产生极坏影响。谣言在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共青团四川省委及有关部门协助下才予以澄清。5月 14日,太原市民在《百度贴吧》无中生有、随意散布《李四光预言的四大地震带只剩太原了》的帖子,引起民众恐慌。又如:事实是 6月 10日才找到的失事米 -171运输直升机残骸,却在 6月 7日网络转载香港《大公报》有关“传失事飞机已找到”。即使查清事实、公布于众,要消除已经存在的公众成见,仍需花费很大力气。

2.民意片面。我国网民群体以青年为主,18~24岁的青年占总体网民的 31.8%,而这个年龄段的网民中,学生网民群体又占据重要地位;网民居住在城镇的较多,城镇网民数已达到 1.57亿人,而同期农村网民数量仅有 5262万人。这表示所谓的网络主流民意,极大可能只是体现了那些网络普及程度较高的群体的诉求,而并非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利益群体的民意。由于信息技术的复杂化,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也可能陷入技术官僚操控的危险。对案件作煽情式报道,刻意突出某些事实,利用技术手段让一方铺天盖地地陈述和表达观点,另一方的言论和观点则进行删除或屏蔽,“真实的民意”隐身于网络技术的背后。

3.情绪偏激。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一些情绪性的宣泄甚至谩骂和人身攻击,侵害公民隐私权、名誉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网络媒体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胁迫或舆论暴力。如一些网络媒体跟风发布负面消息,极力渲染“校舍豆腐渣”事件,激起网民对所谓“黑幕”的声讨,煽动灾区群众的悲愤情绪,扰乱政府的正常工作。又如一些网络媒体指名道姓地批评那些在捐款中“不太慷慨”的企业界、体育界和影视界的富翁,不断地更新捐款排行榜,不断进行评比,甚至编排“捐款铁公鸡榜”,制造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网媒审判”,把自愿捐款变成了“逼捐”。南京一家麦当劳店因被网友指称捐款太少而遭砸毁。

网络舆论监督的负效应,大大削弱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负效应规避

如何更有效地规避其负面效应,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的效力,就要从网络传播的自身建设和完善着手,从外部加以引导,把网络的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扳入道德规范和法制规范的轨道运行。

1.网络与传统媒体合力

2008年 6月 20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从社会舆论多层次的实际出发,把握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新趋势,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6]

在抗震救灾中,人民网的“观点频道”、新华网的“新华言论”、中国军网的“观点言论”,都依托其母媒体的言论优势,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发表了许多针对性很强、有真知灼见的网络言论。事实证明,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依然有赖于传统媒体的声援和跟进。几乎所有的网络事件的解决,都是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合力的结果。为此,网络媒体监督除了网民互动、网网互动,还需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注意整合传统媒体的言论资源。要把互联网在监督初始的即时揭露功能、网络交流平台整合大众言论功能、传统媒体报道的深入发掘功能和权威影响力结合起来,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最终提升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道德与法制规范结合

互联网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没有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真空”。把网络的自我约束与社会的外部法制结合起来,这既是必须,也是可行的。

2008年 05月 18日各网站论坛竞相转载《面对地震,我承诺:“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国网民自律公约》的帖子,帖文中网友自订的“十不”自律公约的出炉,开启了中国网民自律标准体系的里程碑,显示了中国网民正逐步走向成熟和理智。5月 20日,“千家网络媒体联合抵制地震谣言倡议”[7]活动启动,这些都为我们通过自律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网络媒体属于高科技产品,首先应该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把不健康、不和谐的内容第一时间清除出网。5月 21日沈阳警方抓获辱骂四川地震长达 5分钟的“视频女”,说明网络虚拟社会也应该纳入法制监管的视野和轨道,并且应该制定更加详细的法规,建立更加专业的执法与监管力量体系。

尽管现阶段网络媒体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网民素质还有待提高,利用网络进行恶性透支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但不能因为有这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就否认其信息传播、舆论监督的正效应。网络媒体对中国舆论监督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1] 程栋.实用网络新闻学[M].新华出版社,2002-5.

[2] 陈力丹.我国舆论监督的理论与建构[J].新闻界,2004(4).

[3] 女孩网上发帖 助军用直升机成功空降汶川 (图)[EB/OL].四川在线 2008-05-18.

[4] http://tieba.baidu.com/f?kz=462052981.

[5]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2926960.html?fr=qrl&cid=776&index=1.

[6] 加强网络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N].解放军报,2008-06-26.

[7] 千家网络媒体联合抵制汶川地震中各类谣言倡议书[EB/OL].http://www.cnhubei.com/xwzt/2008zt/yydz/.

G210

A

1008-5955(2010)02-0067-04

2009-10-12

袁馗,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 2006级本科。

(责任编辑:田 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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