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武士贵族楚霸王
——项羽“负约”及刘邦病死真相

2010-08-15 00:44蒋非非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怀王项羽刘邦

蒋非非

(北京大学,北京100872)

最后的武士贵族楚霸王
——项羽“负约”及刘邦病死真相

蒋非非

(北京大学,北京100872)

据《史记》等正史记载,楚汉战争起于项羽“负约”、不遵守当初约定,将本应“王关中”的沛公刘邦分封至偏僻的巴蜀汉中,然而重新梳理秦末至楚汉之争期间的史实发展脉络则会发现,所谓“负约”一说并非史实。传统史学对刘项成败的评析往往忽略战国秦汉时期社会及民众对领袖人物自身的道德要求,后世文学作品讴歌楚霸王,寄托着深受战乱之苦的民众对于中国古代武士贵族身先士卒,战胜则霸、战败赴死无怨之英勇品格的肯定与怀念。

武士;贵族;项羽;负约;刘邦

发生于公元前三世纪初的刘项楚汉之争,结局以楚霸王项羽在乌江边自刎而落下帷幕,官方历史著作记述的楚霸王残暴吝啬,仅有“妇人之仁”,尤其是“负约”、不遵守当初承诺,将应该“王关中”的沛公刘邦分封到偏僻的巴蜀汉中,被刘邦列为灭秦后再次起兵兴师讨伐项羽的十宗罪之首,而《史记》对于汉高祖刘邦因箭伤不治病死的记述颇为可疑。本文秉持不以成败论英雄,不依正史断是非的价值客观立场,重新梳理秦末至楚汉之争期间的史实发展脉络,力求廓清长

久以来胜者一方书写历史时加于对手的不实之词,探究楚汉胜败结局反映的时代战争规则与古代民众追求的理想英雄形象。

一、项羽“负约”之谤

秦末陈胜吴广在大泽乡首举反秦大旗之后,旧楚国贵族项氏叔侄与流亡在外的秦泗水亭长刘邦都加入反秦队伍,陈王兵败,项梁立楚国旧贵族、时为人牧羊的怀王孙心为楚怀王,以号召聚集散在各地的反秦武装。项梁战死于定陶后,怀王将楚军分为二部,一支由宋义带领、北上救援被秦少府章邯与秦将王离围困在距鹿城的赵王歇部,另一支由刘邦率领,西向攻秦。其后,项羽率部于距鹿一役大败秦军,章邯投降,而刘邦采取沿路收降策略,先入关中,占领咸阳。项羽得知消息随后亦攻入函谷关,鸿门宴上放走刘邦,封其于巴蜀汉中。《史记·高祖本纪》称项羽“负约、更立沛公为汉王”,汉四年双方在广武交战时刘邦声讨项羽曰:“始与项羽俱受命怀王,曰先入定关中者王之,项羽负约,王我于蜀汉,罪一,”这是正史中关于项羽“负约”从而引发昔日袍泽刀兵相向、最终战败自刎的记载。

仔细梳理这一时段的事件发展就会发现,刘邦口中作为发动楚汉战争原因的项羽“负约”之说并非史实,《史记·高祖本纪》:赵数请救,怀王乃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北救赵。令沛公西略地入关。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当是时,秦兵强,常乗胜逐北,诸将莫利先入关。独项羽怨秦破项梁军,奋,愿与沛公西入关。怀王诸老将皆曰:“项羽为人僄悍猾贼……”。卒不许项羽,而遣沛公西略地,收陈王、项梁散卒。

当时秦重兵围困河北巨鹿的赵王,楚怀王分遣部下北上与西进,刘邦所谓“先入定关中者王之”,乃是楚怀王与部下诸将间的约定,而非刘项二人在事成之前的约定,对项羽来说,只是怀王下达的命令。项羽并不畏惧强大的秦军,积极求战,愿与刘邦联军西进攻秦,而怀王诸老将出于防范旧贵族武将项羽势力扩大威胁怀王地位的私心,以“僄悍猾贼”为由阻挡项羽与刘邦一同西进,只派遣民望不高的旧日基层小吏刘邦西攻秦。《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使人还报怀王。怀王曰:“如约。”项羽怨怀王不肯令与沛公俱西入关,而北救赵,后天下约。乃曰:“怀王者,吾家项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约!本定天下,诸将及籍也。”

项羽兵入关中占领旧秦地后,请示楚怀王如何处置胜利成果,怀王回答“如约”、即按照当初两路人马出发前的约定,先入秦者王关中,表面看来,这样的决定正当,也符合当时人重诺的道德规范,但《史记·项羽本纪》的记载有意无意忽略了一个重要事件,刘邦于汉元年10月入关中,项羽与秦将章邯早于当年7月、在河北洹水边约降,“项羽乃立章邯为雍王,置楚军中。使长史欣为上将军,将秦军为前行”。劝降章邯的文书出自名士陈余之手:陈余亦遗章邯书曰:“白起为秦将,南征鄢郢,北坑马服,攻城略地,不可胜计,而竟赐死……”。[1]

项羽麾下的陈余致章邯书信中“约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称孤”,可以看作楚军一方开出的优厚约降条件,时秦将部下尚有二十余万人,困兽犹斗,楚军亦不敢轻视,而打动章邯等人内心、最终决定投降的其实是陈余信中提到的秦杀功臣与赵高擅权,“已盟,章邯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1]《史记·项羽本纪》记述灭秦后分封刘邦于巴蜀汉中时称:项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业已讲解,言虽有疑心,然事已和解也。又恶负约,恐诸侯叛之,乃阴谋曰:“巴、蜀道险,秦之迁人皆居蜀。”乃曰:“巴、蜀亦关中地也,”故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

史实应是项羽与秦军统帅三人约降于刘邦入关中前,且双方在数十万士卒前歃血为盟,楚军一方约定封章邯为雍王。史籍虽不载日后封为塞王的长史司马欣与受封为翟王的都尉董翳是否与章邯同日约降受封,但长史欣曾到咸阳见赵高,回来后说“赵高用事于中,下无可为者。今战能胜,高必疾妒吾功;战不能胜,不免于死,愿将军孰计之,”[1]委婉劝章邯降楚,秦军都尉董翳“本劝章邯降楚,”[1]考虑到统帅二十万秦军,极可能章、司马、董三秦将同时与楚军约降,以三人分王关中为交换条件,换取休战,双方歃血为盟。

二世三年7月秦将章邯等降项羽受封雍王一事,楚怀王与天下人皆知,刘邦10月入秦地,曾有人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项羽乃号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征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计,从之。[2]到了当年11月中,项羽果率诸侯兵西向,在函谷关遭遇刘邦军闭关守卫,项羽使黥布等攻破函谷关,12月中遂至戏。

楚军两部汇集秦地,秦王朝灭亡已无疑义,随之而来的难题是应履行怀王与诸将约还是项羽与章邯洹水之约,项羽请示怀王,回答“如约”,按照怀王与诸将约执行。照此办理则项羽等北上诸将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与秦军三降将在洹水边于数十万众面前歃血为盟立下的约定是否仍然成立?怀王的答复逼迫项羽必须作出或废弃与章邯三人立下的血盟或违怀王之命自作主张的两难决定。项羽请示怀王还有一层要求,希望依照战国以来奖励军功的惯常做法封立三年反秦战争中立下显赫战功的楚军将领,不料怀王的回答对此置之不理,两件事都迫使项羽从此与楚怀王决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欲自王,先王诸将相。谓曰:“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坚执锐首事,暴露于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而王之。”诸将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

楚怀王的如意打算是承认刘邦为秦王、王关中,关东各地则全部归于自己名下,天下一分为二,西秦东楚,坐享半壁江山。或许是早年为人牧羊的贫困生活经历造成了怀王的贪婪,始终处于战场外的他不曾意识到陈涉所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反映的时代变化,项羽率众诸侯不仅分割了义帝名下的国土,并乘义帝臣下背叛之机,阴令衡山、临江王击杀之江中。此前,项羽倚仗40万对10万的优势兵力,迫使刘邦同意维持项章洹水血盟,作为妥协,让出关中秦地西去巴蜀汉中,虽然刘邦事后又称项羽“负约”、背叛诺言,并以此作为重开战事的理由,站在项羽与北上诸将的立场来看,封三降将于秦地才是兑现此前的承诺,这一决定并非如《史记·项羽本纪》所载是范曾、项羽二人临时起意的“阴谋”,而是当时天下人所共知的事情。

二、刘项成败之论与刘邦病死真相

对于楚汉战争最后的结局,历来惋惜者有之,批判者有之,中国过去三十年间的历史研究大多使用“分裂”、“倒退”等当代政治语汇评论项羽兵败,完全忽略战国时代的社会民众道德准则与政治形态。西周初年灭商后实行封诸侯建藩卫之封建制,受封者主要为血缘亲属与将领功臣,降洎战国,有军功者受封为诸侯,在秦楚赵魏等国皆有实行,如卫国公孙鞅由秦国封在商、於之地号商君。秦末人士认为秦始皇废分封、二世杀功臣乃秦亡之因,恢复分封制是众将愿望,项羽约降章邯封为雍王之后,刘邦在南阳一带亦约降宛守封其为殷侯、封说客陈恢以千户。秦自商鞅变法确立军功爵制,有功者封侯,诸侯得到封地,兵卒立功获得爵位,得到相应面积田宅的使用权,这里体现的是朝廷与民众间的契约关系,为国付出的必有回报。项羽封立众诸侯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在反秦战争中的功劳,如旧贵族田荣,拥兵自重,不肯将兵从楚击秦,以故不封,成安君陈余在洹水之盟后因关中已有封主弃将印去,不从楚军入关,但劝降章邯等有功于赵,项羽听说其在南皮,故因环封三县,表示不忘陈余的功劳。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从反秦战争中“破釜沉舟”消灭秦军主力的经历来看,项羽封立王侯时并无贪功自肥之弊。

中国古代开国君主一旦胜算在握,大多杀害功臣,这些功臣昨日还是袍泽战友,一夕之间便身首异处,官撰正史中,被害功臣总是被泼上“谋反”的污水,司法体系不过是皇权豢养的鹰犬,汉初韩信等即如此。项羽率40万大军攻入关中,刘邦兵力不过10万,以当时兵力计,无人能出其右。谋士范增劝说项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1]对于项羽在鸿门宴上放走刘邦、未采纳谋士范增的建议进攻对手,最终死于刘邦之手,后来者多加以负面评论。从帝王个人角度看,项羽不能痛下杀手,确属失策,然而考虑当时社会与民众的道德标准,则项羽此举与封立诸侯同样是遵守了战国以来社会认为杀功臣不义的普遍共识。樊哙在鸿门宴上对项羽说:“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细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不取也。”[2]

不杀功臣、履行承诺,应该是战将出身的旧贵族项羽处理生死利益纠纷时的基本准则,其后楚汉双方以鸿沟为界媾和罢兵,破坏约定乘人不备杀回马枪的依然是刘邦,政治运作中翻云覆雨、不讲诚信也许在今人看来是政治家本性,但在秦末汉初,民众最认可的领袖人物品质首推诚信,如民谚“得季布一诺胜得千金”,项羽未得天下,并不意味着当时他在道德层面上的失败。刘邦即皇帝位后曾召集臣下评论他何以得天下,王陵对曰:“陛下慢而侮人,项羽仁而爱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2]

这一段刘邦君臣间的对话不可看作是对楚汉之争的公论,当项羽手握40万兵卒对秦三降将时,一声号令足以废弃洹水血盟,面对刘邦10万弱旅,一场厮杀足以清除异己王关中,杀掉楚怀王取而代之王关东,亦足以占据半壁河山,而项羽以战功封王十八诸侯于天下,不独霸其利,王陵之说谄媚君主之外,只可看作是对主子刘邦旁敲侧击的提醒,希望他实践以前战争中允诺的对臣下的封爵。

刘邦以封齐王为约定借用韩信兵力打败项羽,随即夺取韩信兵力,从汉五年10月开始,对曾经拥立他为帝的昔日战友发动围剿,七年中马不停蹄消灭了燕王臧荼、项羽旧将利几、韩王信、赵相国陈豨、淮阴侯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等,杀戮与猜忌最后使儿时玩伴卢绾也逃亡到匈奴中。频繁的战事几乎都是刘邦亲自出马“自将兵击之”,时或派遣吕后妹婿樊哙及故旧周勃领兵。汉七年与匈奴会战,“天寒,士卒堕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被匈奴围困,七日而后罢去,项羽战败不过是汉初漫长战争的中间节点。刘邦作了皇帝后不顾鞍马劳顿事事亲征,主要顾忌武将领兵可能形成新的功臣,不利刘氏家天下,汉十二年刘邦从战场回归长安时曾留下歌一首,史称《大风歌》:“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敎之歌。酒酣,自为歌诗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高祖乃起舞。”[2]

年过半百的刘邦经过七年征战,终于发出“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无奈感叹,而最后的结局是天下纷扰尚未平定时死于与英布作战留下的箭伤,《史记·高祖本纪》对于刘邦死因多有隐讳:高祖击布时,为流矢所中,行道病。病甚,吕后迎良医,医入见,高祖问医,医曰:“病可治。”于是高祖嫚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遂不使治病,赐金五十斤罢之。……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

按照《史记》的记载,刘邦是相信天命自己决定不让良医治病才死的,这种违背常理的说法破绽百出。从刘邦家事来看,他宠爱的赵王如意尚幼,废太子另立之事遭遇群臣重重阻拦,如无刘邦护佑、宠姬戚夫人与吕后间的立太子之争使赵王母子性命堪虞,而北方边塞“谋反”的卢绾与部下伙同匈奴在长城边活动,一直得到刘邦信任的吕后姻亲樊哙率军在前往进攻燕王卢绾的路上,不料樊哙也遭人告发,《史记·陈丞相世家》:高帝从破布军还,病创,徐行至长安。燕王卢绾反,上使樊哙以相国将兵攻之。既行,人有短恶哙者。……未至军,为坛,以节召樊哙。哙受诏,即反接载槛车,传诣长安,而令绛侯勃代将,将兵定燕反县。

病卧在床的刘邦发怒“哙见吾病,乃冀我死也,”斥责樊哙希冀他病死,可知刘邦并不甘心就此病死,对生存仍抱有希望,他派陈平去前线斩樊哙,又令周勃将兵平定燕地,而陈、周二人恐刘邦后悔,只是将樊哙载囚车送往长安,让刘邦自行处置。陈平常在皇宫中谋事,知晓刘邦病情,从他对樊哙事件的处理,看不出刘邦“不使治病”、放弃治疗等待病死的迹象。从刘邦在楚汉战争中的经历来看,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受箭伤,汉四年刘邦在前线数项羽十宗罪,“项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汉王病创卧,张良强请汉王起行劳军,以安士卒,毋令楚乗胜于汉。汉王出行军,病甚,因驰入成皋。病愈,西入关留四日,复如军,军广武。”[2]

如果刘邦认为得天下“命乃在天”,则中项羽箭“病甚”时就不当延医治病,《史记·高祖本纪》对这段历史的记载显然不实。刘邦中箭在当年10月,死于4月,病程长达半年,也异于当时历史记载的创伤至死情形。秦汉时代法律有“保辜”条例,见于上世纪80年代发现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斗伤人,而以伤辜二旬中死,为杀人。”[3]

双方争斗伤人,受伤者因为创伤在20天内死亡的,按照杀人罪处理。由此法条可知,一般情况下受外伤如果20天内不死,此后因伤死亡的几率不大,刘邦受箭伤到死亡有半年时间,应当不是直接死于箭头造成的普通外伤,《史记》称刘邦“不使治病”,如果箭伤轻微,半年之内足以痊愈,而如果半年之后仍夺人性命,则不治必不能延续至久。《史记》所载刘邦不使良医治病而死的说法,一定隐藏着汉王朝不便公开的秘密。

中国古代战争中使用箭弩十分普遍,考古发掘中也出土过秦汉时代青铜或铁制的镞矢,无论从弓弩的射程力度还是镞矢的锐度来看,均不具备一箭至人半年后丧命的工艺技术,刘邦作为最高统帅,身着战甲,对射来的矢镞也有阻挡作用,考虑诸种因素,射中刘邦的矢镞,只可能是沾了剧毒的箭镞。《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对于战争中使用毒矢有如下法令:“军吏缘边县道,得和为毒,毒夭谨臧(藏)。节(即)追外蛮夷盗,以假之,事已辄收臧(藏)。匿及弗归,盈五日,以律论。”[3]

军吏和边境地区的县道行政机构允许制作毒药,毒矢须谨慎收藏。追击国界外来侵犯的蛮夷游牧民族时暂时发给士卒,事件结束后立即回收保存。有藏匿及不归还者,满5天就按照法律严处(死刑)。由汉律可知,秦汉时代中原诸侯内部战争中不允许使用毒矢,大概因为当时中了毒矢无解药,只有死路一条,这应当是战场上参战各方共同遵守的底线,汉四年项羽伏弩射中刘邦胸,刘邦大难不死亦可证此法律在汉代以前已经实施。由此,可以找到《史记》隐瞒的刘邦中毒箭身亡真相,汉高祖刘邦被臣下用对付外邦蛮夷的毒箭射中无药可治而死。在诸侯王推举汉王刘邦即皇帝位之后,这些诸侯王不断遭到屠杀,到汉十一年春,为刘邦击败项羽立下决定性战功的淮阴侯韩信被诬“谋反”夷三族,夏,梁王彭越“谋反”夷三族。秋七月,淮南王英布意识到屠刀将要落到头上,起兵造反,昔日君臣在江淮之间展开决战,一年后,楚汉战争中的悍将英布违反数百年来中原诸侯间的战争规则,用毒箭结果了汉朝皇帝的性命。《史记·黥布列传》:(英布)遂西,与上兵遇蕲西,会甀。布兵精甚,上乃壁庸城,望布军置陈如项籍军,上恶之。与布相望见,遥谓布曰:“何苦而反?”布曰:“欲为帝耳。”上怒骂之,遂大战。

昔日战友战场相见,英布设置的军阵如同当年楚汉相争时的项羽军,这是纯粹出于军事需要、还是故意以此暗示刘邦当年毁约杀回马枪夺楚霸王封地旧事呢?从刘邦面对军阵的反映“恶之”来看,显然他不愿回忆那段依靠韩信、彭越、英布等人战胜项羽的经历。刘、英二人对话的场面与刘、项阵前对话颇相似,项羽曾于阵前射中刘邦胸,史书记载刘邦与英布作战时遭“流矢”射中,考虑流矢不具备射伤着甲者使其在半年后死亡的威力,极可能英布模仿项羽当年、也伏弩射中刘邦,不过这次射出的是无解药的毒箭,“天”没有第二次给擅长“斗智”的刘邦逃脱的机会。面对刘邦滥杀功臣破坏战国以来的君臣关系传统规则,臣子同样回报以破坏夷夏有别规则痛下杀手,《史记》采用“流矢”说以遮掩汉高祖死亡真相,曲笔迴护的正是这些事件间的因果联系。

刘邦死后,吕后掌权,宠姬戚夫人与刘邦余子三赵王接连被害,刘邦昔日臣下无人出面为之抗争,吕后一死,陈平、周勃等尽诛诸吕与惠帝幼子,立曾为魏王美人的旧日女俘薄氏之子刘恒为文帝,景、武两朝更是将刘邦封立的刘氏同姓王子孙屠杀殆尽,帝王杀功臣,功臣弑王孙,后人评论楚汉战争成败得失时,往往不曾考虑这些与刘邦生前意愿相悖的残酷史实。

三、中国古代武士贵族品格

千百年来,戏曲文学作品中的楚霸王英勇剽悍、铁骨柔肠,而战胜者一方的汉高祖刘邦却被元曲《高祖还乡》讥讽为“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撮住,白什么改姓更了名,唤作汉高祖!”李清照《绝句》咏: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楚霸王项羽一生征战,身先士卒,表现了中国古代武士贵族的品格,春秋战国五百年间,各国贵族公子率军上战场,与平民士卒一起战斗,战败被杀或自尽,《论语》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楚汉战争结束前,乌江亭长对项羽说:“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1]

对比刘邦在荥阳城被围困时强迫城中居民二千余女子披甲夜出东門吸引楚军攻杀、掩护自己从西门突围的劣行,二者高下立见。司马迁论项羽“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亦非的评。项羽“力征”,首先是统帅个人先于士卒披坚执锐攻陷于前,战胜则霸、战败虽死无怨,身体力行了武士贵族英勇磊落的道德规范。项羽虽武功超群,却并非好战狂徒,《史记·项羽本纪》: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汉王笑谢曰:“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汉王数之,项王怒,欲一战。汉王不听。

项羽希望双方统帅个人亲自出马一战定胜负,终结楚汉恩怨,解脱民众于长年战争苦难,而刘邦自知武功不敌,终不敢出阵应战,所谓“斗智”,无外乎阴谋诡计,为一己私利将天下民众裹挟在拉锯消耗战之中。后世帝王开疆拓土,陷民众于无尽徭役征伐苦海,“一将功成万骨枯”,最终造成社会经济崩溃王朝倾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战国以降中国古代战争观念与组织形式之改变,于楚汉战争进程可窺一斑。

春秋诸侯重盟誓,各方以战争定胜负,背盟毁约乃政治中最低劣行为,也为武士贵族所不齿。《论语》子曰“民无信不立,”商鞅变法“立木为信”,强调的都是源于武士贵族间的契约诚信道德观念。战国秦汉时期,民间社会仍尊崇重承诺、守誓言的武士道德传统,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论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戹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秦汉游侠“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的行事规则与道德操守此后只在民间和江湖社会延续,庙堂之上则继承了秦始皇刘邦等帝王独有的诡诈骄横,武士贵族品格渐趋式微,政治体制堕入专制独裁之深渊,悠久历史无从演化出作为近代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契约精神。马克·布洛赫在其名著《封建社会》中评论西欧武士观念与契约观念时说:封建时代已经将凝固为贵族地位的骑士身份遗留给了继起的社会,由于这种渊源关系,贵族等级仍以其从事的军事职业而感到自豪。……贵族由于其身份,在战争中必须奋不顾身,不惜财产。……今天这种感情仍然存在,它对于职业武士的作用是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性——这种态度对其他的社会如中国社会,是非常陌生的。·……西欧封建主义的独创性在于,它强调一种可以约束统治者的契约观念,因此,欧洲封建主义虽然压迫穷人,但它确实给我们的西欧文明留下了我们现在依然渴望拥有的某种东西。

回望古代历史,楚霸王项羽于纷乱战争年代手握重兵依然能重诺言守盟誓,身为侯王不杀功臣,披坚执锐身先士卒,与八千子弟兵同生共死,这些后世统治者身上稀缺的优良品质被民众长久传颂,与独霸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官方正史贬责项羽迴护胜者不同,历代文学戏剧作品描述的楚霸王形象表达了中国民间社会对古代武士贵族精神理念的怀念与期待,称项羽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后的武士贵族,应该是个恰当的历史定位。

[1]史记·项羽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9.

[2]史记·高祖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9.

[3]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5.

K2

A

1009-3605(2010)05-0095-05

2010-06-24

蒋非非,女,北京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秦汉史、秦汉出土简牍。

责任编辑:秦小珊

猜你喜欢
怀王项羽刘邦
项羽为什么不肯定都关中
钱人寿
楚怀王逻辑很混乱
《九章·思美人》新探
刘邦记嫂之恨
刘邦斩丁公
刘邦不识字吗?
梦遇项羽
樱桃一篮子
以项羽“学万人敌”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