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2011-02-18 23:04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全党党风廉政腐败

王 霞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青海 西宁 810001)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也是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党面临的共同课题。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在党的建设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既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特点,也是党长期执政的基本经验。本文试图通过历史的回顾,反思中国共产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时起,就按照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理论,确立了党的性质和纲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一贯主张共产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更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1924年1月,中国共产党同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实现合作。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种形势对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拒腐防变的新要求。为此,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通告指出:一年来,我们党乘着革命的高潮,有突飞的发展,这是可喜的现象。但是同时也使许多投机腐败分子混入党内,主要表现是这部分人的贪污行为。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工作,而且将为群众所厌弃。[1]在1942年的整风运动时,毛泽东同志提出,“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经过延安整风,全党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同时,毛泽东还指示全党学习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对历史上李自成夺取政权后因奢靡之风盛行而丧失政权的历史教训向全党发出告诫。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又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的号召。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同志多次提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及其他各种错误情绪可能滋长,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这些重要论述及其实践,极大地丰富了党的反腐倡廉的理论,为走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奠定了基础,为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探索指明了正确方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立足于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科学地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反腐倡廉和怎样反腐倡廉这两个根本性问题。邓小平认为,要把腐败和官僚主义现象同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本身区别开来,“我们反对特殊化,其实就是反对一部分共产党员、一部分党员干部特殊化。”[3]在邓小平看来,对腐败现象的状况要有恰如其分的估计,既不能估计不足,又不能估计过头;避免犯“左”和右的错误。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针对当时沿海地区走私贩私等经济犯罪活动,尖锐指出:如果我们不引起注意,不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4]1980年,时任中纪委书记的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小平同志指出:“执政党的地位,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有一些党员,稍稍有点工作成绩,就自以为了不起,就看不起别人,看不起群众,看不起党外人士,似乎当了共产党员,就比非党群众高出一头,有的人还喜欢以领导者自居,喜欢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遇事不愿意同群众商量。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倾向,也是一种最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5]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6]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邓小平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7]邓小平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8]其重要论述有:执政党的党风和廉政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持反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和取缔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反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坚持从严治党,严肃纪律,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才能抗得住腐败;党要接受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监督检查;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腐败,我们党和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腐败。尤其是随着全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又提出了不应搞群众性政治运动,而应通过加强法制保障人民民主,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第二代党的领导集体对廉政建设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突破,由此开辟了一条充满改革与探索精神的廉政建设之路。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新时期如何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推动反腐倡廉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得到重大发展。他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一定要紧紧联系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筑起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钢铁长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更加坚强的核心力量,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党的伟大使命。”[9]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各级党委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10]这个阶段的理论观点可聚焦为:提出坚持共产党领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全党一起抓,严格实行责任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合力。这些思想是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有力地指导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带领我们党逐步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一大批党内基础性的法规相继出台,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干部管理的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有了新进展。在实践中,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中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重要观点。主要包括:一是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二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是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四是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五是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六是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七是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八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坚持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九是大力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十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反腐倡廉实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有效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伟大时代需要伟大力量来推动,伟大力量需要优良作风来凝聚。九十年来以来,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所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充分体现了理论观点形成的时代特点,体现了所处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有的规律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实践的根本要求。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日子里,我们深感中国共产党之伟大,深感我们党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实属不易。“忧党”和“兴党”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只有践行“三个干事”,积极推动青海“四个发展”,我们才不愧于这个时代!

[1]黄修荣,刘宋斌主编.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史记[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6-7.

[2]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8-1439.

[3][4][6][8]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69、403、293、332.

[5]陈云文选(1956-1985)[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45.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4.

[9]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1-07-01.

[10]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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