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及其翻译方法探析

2011-03-31 11:47吴浩浩
关键词:译法英汉定语

吴浩浩

(漳州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福建 漳州 363000)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领域不断扩大,英语商务合同翻译的需求量呈上升趋势,因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成为译者在翻译中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本文以英语商务合同翻译为研究内容,从商务合同、文体学、文体与文体特征,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翻译方法几部分来阐述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及其对翻译方法的启示。

二、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英语中,“contract”的意思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在商务往来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所以,从法律和经济角度看,合同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经济贸易往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体,通过当事人平等协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而商务合同则是合同中使用得最多的一种。商务合同是从事商务活动或与商务活动有关的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体。

(一)文体学、文体与文体特征

文体学就是研究运用语言方法的学科,它是研究使用中的语言文体的学科。[1]文体学研究的对象是各类文体,而翻译面对的对象也是各类文体。文体学与翻译密切相关:两者研究的目的都是如何凭借有效的语言手段进行社会交流;两者都强调交流功能的社会标准;翻译理论和实践要以文体为依据,尤其在实践中如要采取恰当的翻译方法必须充分考虑原文和译文的文体特征,尤其是文体特征差异。因此,我们在翻译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原文和译文的文体特征,以便做到两者在文体上相适应。

另外,合同文体用英汉两种语言表达时,其文体特征会有所区别。因此译者在翻译之前必须考察已经存现的两种语言文本的文体特征,对之进行比较,归纳出它们的差异,以便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来进行翻译,产生出意义准确,文体相适应的译文。

(二)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

1. 格式差异

近年来随着商务活动国际化、商务合同规范化的进行,英汉商务合同在格式上大致趋同,但是就前言介绍部分而言,英汉商务合同在格式上主要有这一区别:在当事人地址的表达上汉语是“从大到小”,英文是“从小到大”。[2]例如:

① ADD: 12, CHUTIAN STREET, WUHAN, HUBEI, P.R. CHINA

② 地址:中国武汉楚天路12号

2. 词汇差异

英汉商务合同词汇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词语连用与用词简洁

英语商务合同常常使用两个或多个名词、连词、介词、动词、形容词,等等,用以强调与合同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某些内容,起到明确语义、加强语气和增加文体正式性等作用。而汉语商务合同,由于汉语行文简洁的特点,在达意清楚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词语连用。因此汉语商务合同在用词方面具有相对简洁的特点。例如:

③ Neither party shall, without sufficient cause or reason, cancel the contract.

④ 双方无充足理由,不得取消该合同。

(2) 频繁使用名词化结构与频繁使用动词

用抽象名词代替动词的现象在英语中称为名词化结构,这在英语商务合同中比比皆是。名词化结构用来表明抽象思维的逻辑性和概念化,从而使英语商务合同的语体更加正式。然而在汉语商务合同中,动词使用频率非常高,英语商务合同中的名词、名词化结构、关系词等等,大都可以用汉语的动词来表达。例如:

⑤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s the smooth transmission of proceeds from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in transactions.

⑥ 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在交易中买方将款项顺利转交给卖方。

3. 句法差异

英汉商务合同在句法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状语从句在句中的位置以及定语从句及定语与中心词的关系等方面。

(1) 状语从句的位置相对灵活与状语从句的位置相对固定

英语商务合同当事人各方在起草合同时非常注意状语从句的位置,这是因为他们必需考虑到意思表达准确,避免理解上的分歧。这样,状语从句的位置可依据实际需要置于句首,也可置于句中或句末。同时状语从句也受到自身长度的制约,较短的状语从句可以置于句中,较长的状语从句则根据需要而定。因此总的看来,状语从句的位置非常灵活。然而,汉语商务合同由于汉语先原因后结果,或者先次后主的思维特点,往往将状语从句置于主位的位置,即句首。这方面差异如下例所示:

⑦ If insurance for additional amount and / or for other insurance terms is required by the Buyers, prior notice to this effect must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shipment.

⑧ The Seller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ce the Buyer of the Contract No., names of commodity, loading quality, invoice values, gross weight, name of vessel and shipment date by e-mail within six (6) hours.

⑨ The agreement is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England, provided that matters affecting the organization of Company are governed by the laws of Japan.

⑩ 只有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和重新确认并同意实施,才能对合同进行修改并生效。

(2) 定语从句后置与定语前置

定语和定语从句的位置是与被修饰的中心词相对而言的。在英语商务合同中,定语从句通常置于中心词之后,而在汉语商务合同中,定语往往位于中心词之前。而这是由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和思维特点决定的。英语是形合语,表达上习惯先主后次,因此句子大多呈树状结构。尤其在英语商务合同中,需要用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达复杂的意思,因此定语从句通常篇幅较长、承载的信息较为丰富,而且通常置于中心词后面。与之相反,汉语属于意合语,句法形式较英语通常相对简单。因此汉语商务合同基本不会用到定语从句,而往往将丰富的内容作为定语置于中心词前面。另外,汉语先次后主的思维特点也构成了定语前置的原因。例如:

4. 时态差异

英汉商务合同都普遍使用一般现在时,但是英语属于形合语,根据表达的需要,英语商务合同也会恰当地使用一些其他时态;然而,由于汉语属于意合语的缘故,本身时态变化不及英语丰富,所以汉语商务合同很少使用其他时态。例如:

值得译者注意的是,英语商务合同翻译时,某些情况下为避免误解,有必要将原文的时态意义表达出来。这就要求运用汉语的词汇手段,增添表示时间概念的副词或助词。这在下文的增译法将谈到,此处不再赘述。

三、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翻译方法

针对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上的差异,翻译时译者应采用什么方法来处理呢?

(一)对译法

对译法广泛运用于语言结构相似的英汉翻译中。上文提到的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上的共同点,如不涉及复杂的结构及时态等差异,很多情况下可用对译法进行翻译。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英汉商务合同的词汇不同点,如连用词语的翻译,如果连用的词语语义范畴差异相对较大或者互补,则有必要用到对译法,将它们都译成对应的汉语词语,避免漏译。例如:

译文:特许经营人悉知在本协议到期或者由于任何原因中止时,加盟费是不会退还给特许经营人的。

(二)转换法

转换法指根据译语的语言结构和表达习惯,将原文语言单位的性质和位置进行调整的翻译方法。相对于原文来说,转换法改变的是译文的语表形式而非意义。英汉商务合同在格式、词法、句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翻译时,有必要将这些差异做适当调整,如对某些成分的位置进行转移,词性进行转换,等等,以便符合汉语商务合同的文体特征。例如:

译文: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买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货物与合同不符,卖方就无须按前款(a)项至(b)项负有此种不符合同的责任。

上例中,原文后置的条件状语从句在译文中置于句首。而且,原文中的名词化结构,如“lack of conformity”,在译文中转换为由副词和动词组成的动词结构“不符”。经转换处理后,译文既保留了原文的意义又符合汉语商务合同的文体要求。

(三) 增减法

增减法是指基于原文表达的意义,在翻译时根据译语逻辑、句法和修辞等的需要,增减译文语言单位的翻译方法。增减法根据翻译时的实际需要,具体分为增译法和减译法两种。

增译法在处理英语商务合同非一般现在时的翻译中较为常用。英语有丰富的时态变化,而汉语不具备这一特点。英汉语的差异反映在英汉商务合同里也是如此。翻译时如果要表达时间概念,通常会用到增译法,具体做法为增添时间副词或助词。例如:

译文:甲方已附加保兑本信用证并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单据只要完全符合该信用证的条款,甲方将及时支付。

英语商务合同翻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文提到了对译法主要用于语义范畴差异相对较大或者互补的连用词语的翻译,而这里要指出的是减译法主要用于语义范畴极为接近的连用词语的翻译。减译法运用的原则是在意思表达清楚的前提下使译语的表达形式简练明了,即减形不减意[3]。

(四)合分法

合分法是根据译语的表达习惯,在翻译时对原文的语言单位进行重组,如将原文的若干个语言单位整合为译文的一个语言单位,或者将原文的一个语言单位拆分成译文的若干个语言单位。合分法具体包括合译法和分译法。

在英语商务合同翻译时,合译法除了用于上文提及的部分连用词语的翻译之外,主要用于语义或结构复杂的成分的翻译。英语句子结构主张环环相扣,汉语句子结构则首尾相接。因此英语商务合同中内容和结构复杂的从句,如定语从句,可以在翻译时合并成汉语短语。例如:

译文: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上例为了表达合同严谨的意思,采用了合译法,将原文的并列定语从句合译为译文的“的”字结构作定语修饰中心词。但是,如果原文语义或句子结构过于复杂,从句或修饰成分数量较多,翻译时除采用合译法之外,还可以采用分译法,即:将部分内容从原文语言单位中分离出来,在译文中另起一个语言单位进行表达。

六、结语

英语商务合同翻译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译者只有将英汉商务合同文体特征的差异了然于胸,才能探索出恰当的翻译方法。另外,这些翻译方法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配合、互相补充,译者只有灵活地运用这些方法才能译出准确得体的译文,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商务活动。

[参考文献]

[1]顾维勇.实用文体翻译[M]. 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 2007,1.

[2]宋德文.国际贸易英文合同文体与翻译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62.

[3]黄忠廉,等.翻译方法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51.

[4]李明主.商务英语翻译(汉译英)[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15-18.

[5]李明.论商务用途英语的语言特点和语篇特点[J].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04 (2),32-37.

[6]廖瑛,莫再树.国际商务英语语言与翻译研究[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7,12,19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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