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人的受理函 合同无效

2011-05-14 14:54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1年9期
关键词:法定代表代理人正文

宁夏何正文:我是一家建材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我们企业签订的一些合同中,经办人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看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函。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何正文同志:法人是经济组织。凡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以法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然而在实践中,法定代表人多是授权工作人员办理,代理人必须受到正式委托,法人承担法定责任。合同生效后,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离开原单位,合同依然有效。

代理人应出具正式的法人代理委托函,并存入合同附件中,以备查询。据此,合同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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