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革生, 黄明安, 王慧, 张小香, 陈曼莉
2008年,重庆市的江北区和黔江区被确定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区,为了进一步探索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如何发挥作用,我们对中西部其他2个地区与试点地区同步进行了基层中医药硬件设施的相关研究。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基本建设和设施是向居民提供服务的基础,本项目调查了中西部4个典型地区的中医药硬件设施条件。
本次调查对象为成都市青羊区的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的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江北区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乡镇卫生院,被调查机构涵盖了4个区共61家具有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机构的服务量、业务收支、人员、中医药设备、中医服务项目等基本情况。2009年4~9月,通过向各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发放调查问卷,由机构管理人员填写机构的各项情况,了解机构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的设施情况。在收齐61所机构的问卷调查表后,使用EpiData 3.0录入问卷数据资料,使用SPSS 10.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管理基本规范规定: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或者开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从调查的情况看,重庆市江北区有1所机构未设中药房、2所机构未设中医科,黔江区有7所机构未设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