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流域历代移民述论

2011-08-15 00:50张世友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乌江流域移民贵州

张世友

(重庆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重庆 400047)

乌江流域历代移民述论

张世友

(重庆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重庆 400047)

乌江流域移民源远流长,绵延不断。几千年来,他们基于生存选择、政府组织、自发流动等诸多迁移原由,或成规模、或零散迁入并最终扎根定居于此,不但促进了中国西南边疆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为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乌江流域;历代;外来移民;迁移

乌江,源自贵州省威宁县石缸洞,流经贵州、云南、湖北、重庆三省一市,全长1050公里,于重庆涪陵汇入长江。乌江流域,幅员8万多平方公里,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作为人类活动较早的区域,乌江流域地带早有原始先民生存生息于此。1964年,考古发现的流域上游黔西观音洞遗址,“将贵州的历史向前延伸到了二三十万年以前,并用丰富的考古资料向世人证明,在贵州这片神奇而古老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中华民族祖先活动的踪迹。”[1]1985年12月,下游的重庆黔江红土弯遗址,又清理出“一批动物化石和打制石器”,“采掘到石器材料800多件。其打制石器相当于考古分期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这是渝东南旧石器时代的首次记录。”[2]又据2005至2006年,贵州省考古所对乌江流域的系列考古,“六枝老坡底新石器遗址群考察出土器物与长江三峡地区新石器遗址有较多相似,而黑獭遗址群所反映的文化特征与乌江下游及长江三峡地区遗址基本相同。”[3]这说明,作为黔、渝等主要水系的乌江流域,早在新石器时期即成为长江流域古文化传播的文化通道,长江流域等地的移民已经通过迁徙的整个过程将其本土文化散播到了这里。而进入历史时期以后,基于生存选择、政府组织、自发流动等诸多迁移原由,或成规模、或零散迁入乌江流域并最终扎根定居的外来移民,更是络绎不绝,与日弥增,并逐步构筑了一幅生动靓丽、可歌可泣而又颇具传奇色彩的人口迁移历史图卷。

一 拓展生存环境的原始迁徙

马克思说:“在古代国家,在希腊和罗马,采取周期性地建立殖民地形式的强迫移民是社会制度的一个固定的环节。……一些从事游牧、狩猎和战争的部落,它们的生产方式是部落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有大片的土地。到现在,北美的印第安部落的情况也还是这样。这些部落的人口的增长,使他们彼此削减生产所必需的地盘。因此,过剩人口就不得不进行那种为古代和现代欧洲各民族的形成奠定基础的充满危险的大迁徙。”[4]马克思所说的这种迫于人口过剩和生存空间双重压力的原始移民于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特别对处于游牧、游耕和逐水草而居社会阶段的原始部族的酋邦、方国来说,这种以群体生存为目的而改变居住地的人口迁移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由于原始先民们的生存能力极其有限,群体活动则必然是他们应付严酷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依赖条件,故早期的移民基本上都采取举族而迁的方式进行,于我国,古代有大量文献均涉及此类移民的记述。如《世本·居篇》记载禹都于阳城又都于安邑、平阳,《逸周书·度邑》则讲伊水、洛水的两岸曾是“有夏之居”,《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又说夏后相曾建都于帝丘。凡此种种,均说明刚从原始社会脱胎而来的夏朝一直保留着原始部落的迁徙习惯,处于不断的移民过程之中[5]。

地处西南边陲的乌江流域地区,从文献考证来看,其早期移民情况亦是如此。如学者管维良先生考证的《山海经·大荒南经》中的巫臷国部族,就“并非当地土著,而是中原华夏族的一支南下巫山地区而建立”,后因其控制了乌江流域下游地区重庆彭水郁山镇伏牛山盐泉而得以稳定下来,并以掌控的盐与周边部族交换物品,过上了“不绩不经,服也;不稼不穑,食也。爰有百兽,相群爰处,百谷所聚”的生活[6]。至于巴人西迁至乌江流域下游地区定居,管先生亦考证为:因嫌其生存空间狭窄,其中有两支部族分别沿鄂西清江——郁水——乌江迁徙的结果。一支是白虎巴人,“他们是沿清江河水上行,到其源头转入郁水,顺郁水而下至彭水县城关,即进入乌江水道,再顺乌江下行,就到达乌江与长江的汇合处——今涪陵——古代叫‘枳’的地方了”[7],而后再逆江上行定都江州,建立巴子国后,一直也把乌江流域作为有效的管辖地区,时被称为“巴黔中”的一部分,故《华阳国志·巴志》说其辖境“东至鱼复(今重庆奉节),西至僰道(今四川宜宾),北接汉中(今陕西南郑),南极黔涪(今乌江流域一部)”。另一支是鳖灵巴人,当“白虎巴族的重要成员西迁川东,立国江州以后,剩下的成员经一定时期的发展,狭窄的清江流域和贫瘠的巫山地区,已无法容纳现有的、还在日益增加的成员,为了寻求劳动生活的场所,鳖灵部便举族沿前人入川的道路西迁了,当他们来到今彭水后,没有北上去江州,而是由乌江转溯芙蓉江,到达今贵州遵义地区了”,“并以今遵义为中心建立了一个以鳖灵的‘鳖’为名的国家。鳖国范围大约北面包括重庆綦江流域,南北包括今遵义地区大部分”[8]。后来,这支巴人又积极向川西开拓发展,并推翻蜀杜宇王国,建立了蜀开明王朝。

二 强化政权组织的政治遣派

中国历代王朝都有以人口迁移作为维护、巩固其政权的历史传统。就乌江流域而言,基于其地处蛮荒的地理环境所限,这种由政府组织的移民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延伸统治领域的仕宦委派。据史料文献,早期的乌江流域设治,主要采用朝廷派遣使者与地区“君长”和平谈判的方式而共置,如西汉时,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奉使到夜郎及“旁小邑”地区,取得“邑君”们的同意,设置犍为郡[9];元光五年(前129年),司马相如、王然于、壶充国等奉命使“西夷”,邛、笮、冉駹、斯榆的君长均申请归属,设置了10余个县[10];魏晋时,诸葛亮亦派庲降都督马忠参与南中的政治管理。《三国志·蜀书·马忠传》有载:庲降都督马忠“为人宽济有度量”,“处事能断,威恩并立,是以蛮夷畏而爱之”。可为证。不过,这种一直沿用的边疆治理习惯历经隋唐两宋的发展,到元明清时则逐渐被统治者用“仕宦委派”新方式所取代。以流域中的贵州为例,元代贵州尚未单独设省,其地为云南、四川、湖广三省分辖,故重要机构设置不多,但黔地任职官员仍有73人,其中宣慰使都元帅、元帅等21人,宣抚使、安抚使等24人,总管、万户、知府、知州等28人[11]。明代实行异地任官,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后虽不限南北,但“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12]。这使得贵州各地流官府衙机构主要职位非外省人莫属。史载:贵州从永乐十一年(1413年)立省至明末崇祯间任省级机构主要文职官员者1137人,其中总督27人,巡抚83人,巡按178人,布政使88人,参政128人,参议153人,按察使102人,按察副使及学政等212人,分巡道及佥事166人[13];如加上知府、知州、知县及各级机构中的杂职属吏,数量则更多。这些省外籍官员虽居某一官位不会太久,但官位常设,而居于常设官位的官员,自然也就成了当时入籍本地的一批特殊移民。清承明制,其职官制度大抵沿袭明代而略有损益,地方各级政权机构中的主要职务,仍为不同省籍官员之间异地担任。据史料载:有清一代,贵州仅省级文职官员即有567人,其中总督79人,巡抚124人,布政使123人,按察使153人,提学道(后又称提督学院、提学使)88人[14]。连同辖地中的各地府、厅、州、县衙门,常年都保持有大批外省籍流官亦即性质特殊的外来移民队伍。

二是加强统治力量的强制迁送。乌江流域人类活动的历史虽然悠久,但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缓慢,社会文化落后。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更好开发和控制边疆,多次向乌江流域迁送过百姓。如先秦时期,南方楚人为争夺巴地盐泉,攻占了重庆涪陵、黔江和贵州北部的黔中,就迁移了大批楚民与巴人杂处。“江州以东,濒江山险,其人半楚。”[15]魏晋以降,诸葛亮在迁南中“劲卒青羌”(叟族)万余家入蜀为军的同时,则分青羌羸弱者配焦、雍、娄、爨、孟、量、毛、李诸大姓为部曲,并设五部都尉对之进行训练,战时随军出征[16]。而唐宋以后尤其明清两朝,为了弥补战乱、灾荒、瘟疫等造成的人口短缺,统治者更是破除“汉不入境,蛮不出洞”的禁令,大肆发动湖广等地百姓迁入乌江流域地区,共同开发边疆。如明玉珍1362年建大夏政权后,“召诱湖广百姓入蜀,这次带有官方组织的色彩,所谓‘奉诏填蜀’、‘徙楚实蜀’。”明洪武四年(1371年),在“政府号令下入蜀的百姓”,他们多来自江淮、陕西、山西、河南等地。明末清初的“湖广填四川”,“这次移民明显带有行政行为,为官方组织,其范围也较第一次为广,人数以湖广为最,广东、江西、福建次之,同时也波及北方的陕西、河南等地。”[17]直到清朝后期,从外省流入乌江流域地带的移民仍然源源不断。时清道光《补辑石柱厅志·田赋志》即载:石柱厅已是“数十年滋生日繁,流寓亦日集。”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风俗志》亦载:当时的酉阳直隶州,“境内居民,土著稀少,率皆黔楚及江右人。……其户皆零星四散,罕聚族而居者,五方杂处。”仅地处中游的贵州湄潭一县,按光绪《湄潭县志·食货志》载:咸丰、同治间各族人民起义被镇压后,为补充损失的人口,官府就从川、湖两省迁来新户5104户计47144口,“新迁之户,各置田园庐基,人籍进学者不少”。

三 牢固军事布防的屯戍留驻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乌江流域虽地处西南边陲,但地理位置重要。历代统治者出于征伐平叛,维护稳定,屡屡在此用兵,而军事结束后则又直接屯军于此,以固边防,形成典型的“军队移民”。按史料载,乌江流域地区的“军队移民”可上溯至先秦之际。如《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华阳国志·蜀志》亦云:秦惠文王后元十一年(前314年),秦国“置巴郡,以张若为蜀国守,乃移秦民万家实之。”

秦汉以后,这种移民政策一直被各中央王朝长期推行。如两汉时为保障在西南夷地区所置郡县的利益,朝廷直接于其地配备相应的军事力量以作保障,从而还伴随产生了一批长期驻守的“郡兵”。而鉴于“郡兵”的粮饷主要靠屯田解决,于是就产生了专管屯兵的机构和职官。这从产生于南朝时的云南陆良县薛官堡之《爨龙颜碑》碑阴题名中有两人为“屯兵参军”[18]的史料记载基本可以得到证实,因为南朝职官的设置,正是沿袭前代(汉朝)而来。同理,隋唐以降,为确保南部边境安全,扼制南诏势力继续向北扩展,唐政府亦采用屯兵驻守的方式以固其防。如唐僖宗乾符元年(874年),太原人杨端应募领兵收复播州,被王朝授官镇守,以后即世领其地,成为元明时期的播州土司。这次随杨端领兵入黔的,除后来定居于今遵义的罗氏和宋氏外,还有务川的冉氏、余庆的毛氏、瓮安的犹氏、仁怀的袁氏等,都是唐代随军入黔的大姓,他们凭借兵权,世代统治黔北地区[19]。

进入蒙元,元朝正史《元史·兵志三》明确记载:“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另据《元史》其他记述,蒙元政府于乌江流域地区派遣的驻军和设立的军屯还不在少数。如卷10至卷12《世祖本纪》载:至元十六年(1279年),派兵3000人戍小龙番等处安抚司;十七年(1280年)增补八番罗甸宣慰司戍卒;十八年(1281年)遣兵戍守黄平、镇远等处;十九年(1282年)平亦奚不薛之地,立3路达鲁花赤并留军镇守;二十年(1283年)立亦奚不薛宣慰司,增兵戍守。二十七年(1289年)又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土军114户屯田。又卷27《英宗本纪》载:延祐七年(1320年)再立普定路屯田,分乌撒、乌蒙屯田卒2000人赴之。卷154《石抹按只传》载:至元十八年(1281年),朝廷派石抹按只“领诸翼蒙占、汉军三千戍施州”。卷162《刘国杰传》亦云:大德五年(1301年),顺元土官宋隆济、蛇节率众反,湖广行省平章刘国杰在行省西部南北3000里的地域设置38处屯戍,又遣将士守之,“由是东尽交广,西亘黔中,地周湖广,四境皆有屯戍,制度周密,诸蛮不能复寇”。

元灭明兴,军士镇戍基本成为定制,据《明史·兵制二》:明初“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又据《太祖洪武实录》: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命普定侯陈桓、靖宁侯叶升往云南总制诸军,于定边、姚安等处立营屯种,以侯农隙往进。既而又命桓等领兵屯田于毕节等卫”[20],“初,诏桓等自永宁抵毕节。度地里远近,夹道树栅为营,每营军二万,刊其道旁林菶有水田处,分布耕种,为久远之计,且与西平侯沐英相为声援。”[21]而待明朝完全控制贵州以后,为实现其“三分戍守,七分屯种;有事则战,无事屯田,以兵养兵”的政治目标,大明政府不但继续推行屯田,甚至迁移军人家属。据《明史·兵志四》:“军士起解者皆佥妻”,又据《明会典·军队起解》:“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娶,有妻有籍者,着令原籍亲属送去完娶”。军人必须婚配,妻小跟随丈夫到戍守地点,不得随意迁徙或逃亡。时嘉靖《贵州通志·兵防》记载有序:明初贵州18卫(后达20卫)及黄平、普市2千户所驻兵人数,最多者普安卫有30093名,赤水卫有10307名,人数最少的贵州卫也有5704名,总数达16万余人;加上当时地属贵州而兵辖于湖广都司的偏桥、威远等共27卫,驻兵不下20万人,若算上军士的家眷,堪称一支规模巨大的移民队伍。而今,在贵州安顺、平坝、长顺、镇宁一带,尚居住着20多万明代屯军的后裔——“屯堡人”。按清道光《安平(今平坝)县志·风土志》“屯堡人”条:“屯堡即明洪武之屯军。”又按清咸丰《安顺府志·地理志》“风俗”条:“屯军堡子,皆奉洪武敕调北征南……散处屯堡各乡,家口随之至黔。”时至今日,屯堡人文化习俗依然世代相传,不仅语言服饰长期保留明代的特征,而且有演地戏、跳花灯、抬汪公、祭五显等习俗,婚姻、丧葬也保持了古代遗风,与后来进入贵州的汉族及当地民族均有不同[22]。

有清一朝,清朝政府为推行新的绿营兵制,于全国各地广设镇、协、营进行驻防,乌江流域等西南各地亦不例外。据《清史稿·兵二·绿营》:顺治十六年(1642年),清廷确定云贵总督辖绿营兵4营,贵州提督辖兵3000人。又设大定、黔西、镇远、威宁4镇总兵官,设绿营兵3营,各带兵2000人。并设贵阳城守协及平远、定广、铜仁、平越、安南5处协副将,有绿营兵2营;设思南营等处参将、游击、守备等分统官兵。此外,为开辟“苗疆”,清政府又于贵州地区多次用兵并广置汛塘关哨。如乾隆时,在都匀府城附近设置汛地13处72塘,分防各汛兵丁1364名;凯里卫,置13屯堡,屯军1036户,另置14塘、10铺;松桃厅,嘉庆初镇压石柳邓苗民起义后,于城东南至北边短短80里即设有14汛、111座碉卡,南接铜仁府,北接湖南永绥厅,百里之中顷刻可达[23]。

四 惩治贬官人犯的谪迁流放

谪迁流放是历代封建王朝针对朝廷贬官和犯罪之人而实施的一种惯用刑罚。乌江流域深处崇山峻岭,生存环境封闭,中原人一直视为畏途,故历来成为官府实施这种刑罚的理想之地,多有贬谪官员和流放罪犯被强制迁移到此,形成一类特殊的移民群体。据史料载,早于秦汉之际已有罪犯被谪迁或流放至包含乌江流域在内的西南地区,如《史记·秦皇本纪》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5年),“发诸尝通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谴戍。”其他史籍如《汉书》则直言宣称:“秦汉有罪,迁徙之蜀汉。”《华阳国志·南中志》亦明言:汉开益州郡治滇池,地广人稀,“乃募徙死罪及奸豪实之”。1978年,在贵州威宁县中水区中和乡梨园村汉墓出土随葬品铜制“张光私印”一件、五铢钱一枚;经学者考证,墓主张光即为西汉元帝时曾参与宫廷斗争失败后的被流放之人[24]。

至隋唐以降,乌江流域地区已基本成为安置流人的一个重要地区,如唐贞观十七年(621年),徙太子承乾于黔州;永徽四年(653年),流长孙无忌于黔州;永徽五年,废梁王忠为庶人,徙于黔州;武后垂拱四年(688年),霍王元轨因与越王贞起兵事觉,配流黔州。至德二年(757年),李白亦因永王彭泽璘谋反案牵连,“长流夜郎”;乾元二年(759年),监察御史孙蓥因朝廷争斗被除名,“长流播州”;宝应元年(762年),知内侍省事朱光辉及内常侍啖庭瑶、山人李唐等20余人,“皆流黔中”[25]。而此后的宋元时期,大批著名文人也曾因得罪朝廷而被贬后在此谪居,如“程颐,哲宗时擢崇政殿说书。绍圣间削籍窜涪州,寓居北岩注《易》”,“黄庭坚,洪州人,以修《实录》谪涪州别驾黔州安置,自号涪翁”[26];“元顺庆路判官乔坚,籍未详,有文才,流寓毕节,多所题詠”[27]。

有明一代,谪流此地的犯官罪人更多。如明洪武时,山东曲阜人孔子后裔孔文山,以“知府谪贵阳,卒于谪所”,子孙安家于当地;河南道御史许堪因抗疏不阿,“谪戍普定马场铺,后启用至镇远卒”;浙江上虞人伍建,洪武初进士,慷慨有大志,“以言事谪贵阳”;山东诸城人张伯裕,洪武间举贤良方正,知潼关,耿直不阿,“谪安顺府吏目,遂家为”[28]。成化元年(1465年),“山东即墨县民于旺等七十二人俱自宫求进,命执送锦衣卫狱罪之,发充贵州边卫军”;成化九年(1473年),“都督佥事杨铭有罪,……发充贵州边卫军,家属随往”[29]。正德二年(1507年),兵部主事王守仁为救下狱的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触怒擅权的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30]。嘉靖五年(1526年),浙江人章纶,因治狱忤旨,“谪戍乌撒”。嘉靖九年,乾州人陈邦敷,以言事,“谪新添驿丞”;崇祯七年(1634年),四川人刘宇烈,因受命防剿不力,“谪戍都匀”[31]。

明灭清兴,满清的罪人放逐,虽主要集中于东北、西北及北方三个区域,而西南的乌江流域作为传统贬谪之所,仍在继续安置流犯。如乾隆时浙江淳安人吴文世,学问高深,因“诗案”牵连,被流放至贵州铜仁府[32]。乾隆一年(1736年)四月、二年七月清廷先后规定,满洲汉人犯发遣之罪及其他犯有强盗免死减等遣犯无妻室子女者,改发云、贵、川、两广等“极边烟瘴与烟瘴少轻地方”充军[33]。仅道光十八年(1838年),流域中的贵州境内即积有“递年寻常军流人犯”1730余名,以及“新疆改发人犯”1240余名。这些人中,“或挈眷偕来,或遇赦愿留,生齿日繁,皆与客民无异”[34]。

五 逃避生活压力的自发流移

生存与生活是人的基本需要。乌江流域地理条件虽差,可耕之地不多,但环境相对安稳,并有政府的长期关照和扶持,必然吸引着大量逃避生活压力的自发流移人员。其具体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躲避战乱型。从历史上讲,我国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是古代的政治和经济重心,也是战乱的多发地带,因而每当这一地区陷入大规模战乱状态,就会有大量人口被迫迁离,逃向西南边陲等相对安定的边远地区。如先秦时期,因“白起伐楚,略取蛮夷,始置黔中郡”[35],居于长江中游地区的苗族先民就被迫扶老携幼大量西迁,为避战祸而逃入人烟稀少的武陵山区。元末明初,江南战火四起,有避战乱的江淮百姓迁入四川,“在这些入蜀百姓中,也有群体和零星来到渝东南地区的”[36]。直至大明一统,因蜀中兵荒仍旧不断,故流移入境者依然火爆。如流域中游重镇思南一府,于明弘治之前,基本还是“川民不入境,大率土广人稀,材木足于林薮,渔猎易于山泽”,但弘治以后,随蜀中兵荒的流移入境,一些土著大姓将空闲山地招佃安插据为己业,有的一家跨有百里之地,直接引发了众多流移之人“亲戚相招,缰属而至,日积月累,有来无去”[37]。而此种类似情形的规模迁移,一直到民国时期都还很明显,如抗日战争爆发后引发的大量难民西迁乌江流域等地区就明显属于这种情况。

二是逃避灾荒型。在中国古代社会,因国家整体的灾害防御能力不强,每遇严重的旱涝灾害之后,灾区的生产力就会受到严重的破坏。有的地区甚至连年灾荒,致使元气大伤,生产力一时难以恢复,衣食无着、濒于死亡边缘的灾民,便被迫扶老携幼、自发地向西部无灾或少灾山区迁移。如有明一代,因江南地区灾害频发,就曾导致大量流民不断西迁乌江流域地区。据史料载:自明永乐以后,仅流域中的思南府,即是“土著之民无几而四方流寓者多”[38],流寓者中又以四川、陕西、江西人为众。特别因思南府地接川东、重庆、播州、酉阳等处,中间山溪平壤,“每遇荒年,川民流入境内就食,正德六年(1511年),流民入境数多”;至嘉靖十六年(1537年),入境流民已是“络绎道途,布满村落,已不下数万,较之正德六年尤多”[39]。入清以后,每遇相邻省区发生天灾,相关流民更是蜂拥而入。如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因邻省湖北遭遇水灾,云贵总督阮元即有奏言:“近因湖北等省频年被水,致有贫民携妇带孺流人黔省”,“始不过数十人散入苗疆租种山田,自成熟后获利颇丰,遂结蓄草房搬运妻孥前往。上年秋冬,自湖南至贵州一路,扶老携幼,肩挑背负者不绝于道。”[40]

三是规避苛政型。“苛政猛于虎”,历代统治者的穷奢极欲和国家机器的运转无疑都要由编户齐民提供赋税徭役来维持。当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使百姓们不堪负担,当土地兼并致使农民失去赖以为生的依存、难以“安居乐业”之时,就会迫使众多百姓不得不离乡背井,逃亡他乡,以寻求赋税徭役较轻、能够维持起码生计的地方来落籍[41]。而整体农业水平偏低的乌江流域地区,因一直有着国家的税赋政策优惠,这自然又吸引了不少移民的自发迁入。如元末明初,大量江淮地区百姓迁入今渝东南地区,“他们来渝东南,一是因为这里有大片返荒林和原始森林可供开垦;二是在这边远地区,封建王朝鞭长莫及,可避徭役赋税。”[42]明灭清兴以后,大清朝廷为募民垦荒,政策制定更加宽松。早于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朝廷就批准云贵总督赵廷臣的奏议:“滇黔田土荒芜,当亟开垦。将有主荒田令本主开垦,无主荒田招民垦种,俱三年起科,该州县给以印票,永为己业。”[43]直到乾隆六年(1741年),因流域中的贵州山地多且山石掺杂,户部亦仍然议准贵州总督张允随所奏:“凡依山傍岭虽成丘段而土浅力薄,须间年休息者,悉听夷民垦种,永免升科。”[44]从而更加吸引了大批内地移民为享受赋税优惠而纷至沓来,使大量抛荒的原屯田及无主荒地在短时间内被耕种。据台北故宫博物院《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4辑记载:当时乌江流域下游的施南(今湖北恩施)一府,虽处万山中,但“自雍十二年改土归流以来,久成内地,以致附近川黔两楚民人,或贪其土旷粮轻,携资置产;或藉以开山力作,搭厂垦荒,队成群,前后接踵”。时清人爱必达《黔南识略》亦载:有清一代,仅流域中的贵州地区,田地新垦数量已是相当惊人,就连相对偏远的黔西土旷人稀的普安一带,亦因有招佃耕种的优惠政策,而出现了“流民凑聚,滇蜀失业穷黎携妻挈子而来者,踵相接也”的繁华景象。

综而观之,乌江流域移民源远流长,绵延不断,既有出于政治、经济或军事目的而由国家安排的计划性迁徙,也有因灾害、战争、赋税等突发事变而引起的自发性流移;既有性质单一、人数众多的群体性迁徙,亦有层次复杂、零星显现的个体性移居。尽管这些移民背景各异,方式不同,动因有别,但无论何种形式的移民,其实质都是对失衡的人类社会进行整合的一种手段。乌江流域历朝历代的移民,不但将内地的思想文化、生产生活方式等移植到了新开拓地域,促进了中国西南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而且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混居杂处,增强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影响和交流,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为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张羽琼.贵州古代教育史[M].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2003.3.

[2][17][36][42]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民族志[Z].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55、59、58、58.

[3]王宁.乌江及北盘江考古发掘显示“两江”水系新石器时代已形成文化通道[N].贵州日报,2006-06-1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618.

[5][41]丁 鼎,王明华.中国古代移民述论[J].安徽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4).

[6]管维良.重庆民族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28-29.

[7][8]管维良.巴族史[M].成都:天地出版社,1996.42、30.

[9][汉]司马迁.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0][汉]司马迁.史记(卷 117)司马相如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1][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职官表一[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12][明]张廷玉等.明史(卷 71)选举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3][明]郭子章.黔记(卷 28)总督抚按藩臬表[Z].明万历刻本.

[14][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职官表四[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15][晋]常璩.华阳国志(卷 1)巴志[Z].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

[16]方 铁.西南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169.

[18][民国]龙云等.新纂云南通志(卷84)金石考四[M].昆明,1948.

[19]古治康.论汉族移民在贵州开发中的作用[J].贵州民族研究,1994,(1).

[20][21]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R].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54、57.

[22]李振纲等.贵州六百年经济史[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70-71.

[23][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 8,卷 11,卷 20)[Z].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重刻本.

[24]何凤桐.张光徙边丛考[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

[25][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前事志五[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26][清]吕绍衣等.同治重修涪州志 [Z].同治九年(1870)刻本.

[27][28][31][32][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人物志八[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29]明宪宗实录(卷 20,卷 116)[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0.

[30]贵州文史研究馆.贵州通志前事志(第2册)[Z].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234.

[33]清高宗实录(卷16,卷 47)[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4][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土民志九[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35][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7][39][明]钟添等.思南府志(卷 7)拾遗志[Z].上海: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

[38][明]钟添等.思南府志·后序[Z].上海: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

[40][民国]刘显世等.贵州通志·前事志三十一[Z].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43]清圣祖实录(卷1)[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4]清高宗实录(卷 150)[M].北京:中华书局,1985.

[责任编辑:黄江华]

A General Review of Immigrants of the Past Ages in the Wujiang River Valley

ZHANG Shi-you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47,China)

The immigration in the Wujing River valley has a long continuous history.For various reasons such as survival,government requirement,and voluntary flowing,the immigrants moved in large scale or sporadically to settle down in this area.The immigrants not only accelerated the economic,politic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area,but also promoted the integrity of the nationalities,laying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common psychological feature of Chinese nationality.

Wujiang River valley;past dynasties;immigrants;move

G127

A

1674-3652(2011)01-0007-07

2010-10-2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乌江流域历代移民与民族关系研究”(06XMZ005)。

张世友(1969- ),男,重庆垫江人,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传统伦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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