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我们应当继承什么?
——以马克思主义的眼光考察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

2011-08-15 00:50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眼光遗产本质

刘 江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广西 柳州 545007)

文化遗产:我们应当继承什么?
——以马克思主义的眼光考察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

刘 江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广西 柳州 545007)

对于文化遗产,不但要坚持“批评地继承”的原则,而且必须弄清“应当继承什么”的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文化遗产的本质意义在于它内蕴的精神意识,不在于它的外部形态。而这种精神意识不但具有时代性,更具有民族性和人民性。因此,继承文化遗产不是要重复历史的文化面貌,而是要吸收遗产中体现出来的具有民族性和人民性的精神意识,保护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但要严格维护遗产的原始的外在形式,更要注重宣传、弘扬、吸收遗产的内在精神。同时,还要以全球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文化遗产,找出其中可以发展、改造的成分,从而改造它、发展它,在它的基础上,建设我们的新文化。

文化遗产;精神意识;保护;继承;全球视野;发展眼光

在谈到文化遗产的问题时,学者们常常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这些言论:

“凡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他(指马克思——笔者,下同)都用批判的态度加以审查,任何一点也没有忽略过去。凡是人类思想所建树的一切,他都重新探讨过,批判过。”[1]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

“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地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3]

……

学术界把这些言论的意思概括为“批判地继承”——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或者说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文化遗产问题的原则。这种态度和原则在我国不但为人熟知,而且是得到公认的。因此,当今好些地方对于文化遗产不加分析、不加批判,全盘接收甚至特别欣赏那些腐朽的、落后的“遗产”的做法,在学术界屡遭否定,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余秋雨先生所批评的“毕恭毕敬的我们却正在犯着一种将历史遗产供奉起来的毛病”,以及他所指出的“一成不变地继承着传统的我们不敢舍弃历史也不敢创新”[4]的现象,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于文化遗产只要批判,不要继承。相反,在“批判”与“继承”两者之中,前者只是前提,或者说只是我们工作的策略和方法;而后者却是我们工作的方向。所以,对于作为历史后来人的我们而言,批判与继承相比,继承是更为重要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余秋雨“对于古代经典过度重视的时代并不是一个好时代”[4]等否定继承的言论,包括笔者在内的众人都是不能苟同的。

因此可以认为,“批判地继承”的命题,目前已经失去讨论的必要了。但是,尚有一个问题亟需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这就是:我们究竟要继承什么样的文化遗产?更确切地说,那些经过分析批判证明是“优秀”的文化遗产,我们要继承它的什么呢?以往,人们只是注意“批判”与“继承”的关系,而对于“继承什么”的问题则关注极少。我觉得,这一问题十分重要,特别是在现时。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是丰富无比,也复杂无比的大环境,政治军事,经济历史,科技教育,风俗习惯等等,其全部内容在文化遗产中都有所反映。然而,这些显然都是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显然都只是我们后人所要观察、了解的外部形态,并不是我们所要掌握的实质,不是马克思主义继承文化遗产的本来意义。因为,所谓继承文化遗产,并不是要我们重复历史,不是要再现历史上的文化面貌,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注意的不是重复旧的东西,而是认真地在理论上发展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应用于历史。”[5]我们继承文化遗产,目的是发展,是创造。事情很明显,我们不是要再建一座古建筑,再造一件文物,也不是要再唱那些民谣,再讲那些民间故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甚至也不是要再运用那些技艺(尽管这是令人惊叹的绝技)。所以,我们不是要继承文化遗产中的那些具体的文化内容。

那么,我们究竟要继承什么?

下面,笔者试图从文化遗产的本质意义、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视野,以及文化遗产的发展眼光等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 “文化遗产”的本质意义

实际上,文化遗产,不管其是什么形态,即一般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好,其本质都在于精神,而不是物质,或者形式。外观上的文物和古建筑,它们都是物质;而外在形式的歌谣和技艺,则都是“形式”。这些都只是外部形态,不是它们的本质。它们的本质,是从这些外部形态和形式中透露出来的文化精神。文化遗产,不管是一般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都与时代、与民族相关,体现出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精神意识。所以,说到底,文化遗产其实质就是时代精神和民族意识的体现。在这一方面,恩格斯曾经表述得非常清楚,他曾嘱咐别人要“设法在工人中广泛传播上一世纪卓越的法国唯物主义文献。这些文献迄今为止不仅按形式,而且按内容来说都是法兰西精神的最高成就”[6]。对于“文献”的认识如此,同理,认识文化遗产也应该如此。

比如说,从万里长城的宏伟、坚实的外观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古代的中华民族抵抗外来侵略的爱国精神与决心,以及防御性而非侵略性的处世意识,并可以看出中华民族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气概,还可以感受到中华民族追求恢弘远大氛围的艺术意趣;从兵马俑的威武形态和兵佣的不同表情,及其宏大的布阵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华民族的豪迈气魄,以及中国帝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高高在上的狂心,和恢弘的气势;而从新疆的《阿凡提》故事里,我们又可以体察到维吾尔族人们的智慧和幽默,以及对诙谐艺术的追求……,而这些,才是这些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意义。

文化遗产不但具有时代性,更具有民族性,因为后者才是永恒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它不但具有阶级性,更具有人民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歌谣、民间故事、民间舞蹈,以及民间技艺等姑且不说,就连那些展现帝王将相生活的建筑、文物,虽然其集中体现的是封建阶级的精神意识,但是这种意识是通过民众的技艺得以体现的。所以就一件文物,一座古建筑来说,其实它们有两个方面的精神展示:一方面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意识,另一方面是民众的智慧和精神。列宁说:“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7]这“社会集团”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广大劳动群众。列宁的这句话其实也告诫了我们:在考察和认识文化遗产时,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对于人民群众应有足够的重视,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者应有的态度。对于这一问题讲得最为明确的还是斯大林,他说:“历史科学要想成为真正的科学,就不能再把社会发展史归结为帝王将相的行动,归结为国家‘侵略者’和‘征服者’的行动,而首先应当研究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劳动群众的历史,各国人民的历史”[8]因此,在考察文化遗产时,我们不能只对历史上的上层阶级“感兴趣”,而更应该关注劳动人民的创造精神。

所以,我们可以说,文化遗产的本质意义就在于它所蕴含的民族的、人民的精神。我们所要继承的只能是这些对我们有用的精神遗产,而不是别的什么。

二 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

上面说到文化遗产的本质在于它的内蕴精神和思想意识,这是否意味着对它的外在的形态的轻视呢?显然不是。因为精神和思想意识是要有载体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所以我们认为保护文化遗产的内涵,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外部形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的外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化、民间技艺的原生态样式;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内蕴精神,使之不致歪曲、讹误。保护前者,是为了显现后者,而不是破坏后者。两者应该统一起来,统一在弘扬民族精神和彰显人民智慧这同一的目标之上。而这,才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

诚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中并没有表述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因为它只是说要注意“保护”,而不是说明其保护的目的和意义的。这本质意义,本来大家都应该了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它却常常被忽略,甚至于被曲解。其具体表现在:

一、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把文化遗产保护视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在遗产的近旁大建餐饮和娱乐设施,破坏了文化遗产的文化氛围,影响了参观者感受和体会遗产的内在精神。

二、因“发展旅游事业的需要”,建造假古建筑,编造假遗产。这样做,实际上是“消灭”了文化遗产,使之无继承可言。

三、随意对古建筑、遗址进行改造,破坏文化遗产的外部形态,使之无法体现遗产的内在精神。

四、虽然对文物、古建筑群、遗址等进行了不失原貌的保护,但主办单位只是引导观众观赏其外部形态,而不注重对其所体现的精神意识进行介绍和宣传。

五、以猎奇的心理对非物质文化的原生态进行表面的欣赏,不注重体会其内在的精神。

六、对帝王将相的精神意识大加欣赏,不注重对人民大众创造精神的体悟。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不继承文化遗产是错的,不加批判地继承是错的。而且,只注重表面形态的欣赏,不注重遗产内在精神的介绍和弘扬,不注重对人民群众创造精神的体悟和吸收,也是不足取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正确认识文化遗产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意义,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三 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视野

文化遗产存在于不同的地区,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里,它们又都同属于世界。列宁十分强调要“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9],就是要我们站在历史的、全球的高度来看待各国的政治和文化。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观察共产主义运动是如此,考察文化遗产也是如此。以这一视野来考察,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遗产都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这样,一方面,可以看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文化遗产之间的联系,即人类追求美好的共同愿望。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因为这共同的愿望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所以文化遗产的形态也千差万别的。从而启示我们:在继承文化遗产时,既要注意保持本民族、本国的文化特色,又反对固守本国、本民族的特色,而要注意吸收国外不同文化不同的文化精神,从而创造出新的文化。

比如,西方的哥特式建筑,和我国的古建筑都是以“美好”为追求目标的。但是它们却又是不同的文化形态。如果以固有的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就会对西方人的“直”的审美观念、美学精神不以为然,因为我国的审美是崇尚“曲”的,这就会妨碍我们去吸收西方“直”的精神气韵。就会让我们的建筑自始至终都停留在古建筑的层面上,不利于我们建筑艺术的发展。反之,如果以西方人固有的眼光来看,又会觉得中国的古代建筑不合人意。

所以继承文化遗产要有全球的视野和眼光,既要不失我们的特色,又要注意吸收外国文化遗产的积极因素。然而在这一方面,我们往往又犯了错误,可不是吗?请到我国东西南北中的城市走一走,就会发现无论哪个城市,街道面貌都是千篇一律,都未保持中国建筑的特色和神韵,也未很好地吸收国外建筑的艺术成分——这能说是对中外文化遗产的很好的继承吗?

四 文化遗产的发展眼光

上面说过,在处理文化遗产的问题时,批判只是策略和方法、手段,而继承才则是工作的方向。这不但表明了继承的重要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也还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那么,继承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发展,即在继承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造我们的新文化。

列宁说过:“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10]我们要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就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本来是属于历史的,总有历史的种种局限性。只有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才能发现其中含有可以发展的因素和成分,从而利用它,发展它。只有这样,继承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继承。把遗产看成死的古董,不去发展它,为继承而继承,有违于马克思主义继承文化遗产的本来意义。

从万里长城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的劳动人民对帝王意志的服从。虽然这种服从本身含有可否定性。但是,在当时,在这一问题上,这帝王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是一致的,所以从发展的眼光看,在某种集权代表了人民大众意志的情况下,这一“服从”具有可肯定性,而且,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发展成为对正确意志的服从和遵循。当今之所以肯定这万里长城,就包含着这一层意思。

西安兵马俑本是表现帝王意志的,那种宏大原本是秦始皇精神的体现。但是这何尝又不是中华民族宏伟气魄的体现!所以,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从发展的眼光看,也完全可以接受这种宏大,并不认为这只是表现帝王,同时也认为这是表现人民的精神的。人民的这一宏大的气魄和恢宏的艺术追求,是可以也应该继承的。

许多原生态民歌和舞蹈,原本是用于祭神拜鬼的,具有迷信的色彩。但从发展的眼光看,先民们那种对于上天的虔诚,可以发展、改变为对于自然规律的尊重。即由“敬天”发展为“敬自然”,从而创造出一种敬畏和遵循自然规律的新文化——这就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继承的意义和效果。

反之,如果不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文化遗产,就有可能全盘否定它,就有可能丧失继承的可能性。“文革”时期高举反“封资修”大旗,大肆摧毁文物、古迹,不就是这样的吗?为此,我们不是吃尽了苦头吗?

文化遗产是一门大学问,而继承文化遗产同样也是一门大学问,值得我们好好地研究。但愿我们在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上,早日形成共识,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1][9][10]列 宁.青年团的任务[M].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47、347、348.

[2]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603.

[3]列 宁.论无产阶级文化[M].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2.

[4]赖笑波,林露露.余秋雨对文化遗产“说三道四”:文化也要创新[EB/OL].中国新闻网,2006-03-18.

[5]列 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M].列宁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8.

[6]恩格斯.流亡者文献[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91-592.

[7]列 宁.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A].列宁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379.

[8]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列宁主义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647.

[责任编辑:何 来]

What Should We Inherit from Cultural Legacy——Exploring Cultural Inheritance in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m

LIU Jiang
(Sector of Scientific Research,Liuzhou Railway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Liuzhou,Guangxi 545007,China)

In inheriting cultural legacy,we should not only stick to the principle of“inheriting critically”but we must have a clear idea of“what to inherit”.According to Marxism,the essence of cultural legacy lies in its spiritual consciousness instead of its external modality.This spiritual consciousness is not only of times,but also of nationality and the people.Therefore,the purpose of inheriting cultural legacy is not to repeat the cultural visage of history,but absorbing the spiritual consciousness of nationality and the people embodied in the legacy.In protecting cultural legacy(both material and non-material),we should not only protect its form,but publicize,enhance and absorb its inherent spirit.Meanwhile,we should treat cultural legac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 development to build new culture.

cultural legacy;spiritual consciousness;protection;inheritance;global perspective;development vision

G0

A

1674-3652(2011)01-0064-04

2010-10-07

刘 江,男,广东梅县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理论和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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