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娟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编辑部,陕西 西安 710065)
2008年 6月 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 12天 (72小时);职业资格续展登记,需提供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1]。自此,我国出版界的继续教育在各地陆续展开,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观念更新、知识更新、管理手段更新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纵观近几年出版人员的继续教育,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1.认识不明确。
由于对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目前在出版界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些出版人员认为继续教育是个人的事情,参加与否由自己定;另一种是参加继续教育不是为了更新知识,提高素质,进而提高出版物的质量,而仅仅是为了取得继续教育证书,以达到续展登记的目的。所以在实际当中,要么有些人根本不重视继续教育,要么虽然参加继续教育,但只重学分 (学时)而轻知识的获取。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识,或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功利性,使得继续教育收效甚微。
2.课程内容缺失。
近几年虽然出版人员的继续教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课程设置远远不能满足出版人员的学习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课程内容缺乏针对性。出版物千差万别,不同专业内容的出版物具有各自的独特性;而且各个编辑的知识背景、工作阅历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不相同[2](P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