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条件概率

2011-10-30 00:52严小宝
职业教育研究 2011年4期
关键词:质点丽水使用寿命

严小宝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丽水 323000)

浅析条件概率

严小宝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丽水 323000)

条件概率是概率论基础知识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是积事件概率和全概率公式的基础,但这一概念往往不被学生所重视,以至于影响到后面的教学效果。本文就这一概念教学进行了初步研究,并给出条件概率P(A/B)中,当P(B)=0时的一些有趣结论,旨在开阔学生的视野。

条件概率;概率;随机试验;事件;抽签

在多年的概率论教学过程中,笔者感觉到学生难以清楚地理解条件概率、积事件概率、全概率公式等概念,特别是在求解有关问题时,往往无处着手,出现思维障碍,从而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究其原因,基本上是对条件概率概念没有很好地理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也没有引起重视,一笔带过,而把重点放在全概率公式上,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笔者拟就这一问题的教学作如下研究。

首先,有必要弄清楚 P(A/B),P(AB),P(A)这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一是条件概率P(A/B)与概率P(A)的区别。

每一个随机试验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设A是随机试验的一个事件,则P(A)是在一定条件下事件A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而条件概率P(A/B)是指在原条件下又添加“事件B发生”这个条件时,事件A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即P(A/B)仍是概率,P(A)与P(A/B)的区别在于两者发生的条件不同,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率,在数值上一般也不相等。(注:“事件B发生”特指读者已经知道事件B发生,而实际上事件B往往在事件A发生之前发生,但也可以在事件A发生之后发生,如例1中求P(A1/A2A3),只是读者还不知道事件A已发生,用P(A/B)来估计事件A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二是条件概率P(A/B)与概率P(A)的数量关系。

条件概率P(A/B)是在原随机试验条件下又添加“事件B发生”这个条件时事件A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是否一定有P(A/B)≥P(A)呢?

1.当 A、B 互不相容时,A 发生时 B 不发生,则 P(A/B)=0≤P(A);

2.当 A⊂B 时,P(AB)=P(A),P(A/B)=≥P(A);

3.当A、B既不是互不相容,又不是包含关系时,因P(A/B)=大于、等于、小于 P(A)三种可能都有,如 P(A)=0.5,P(B)=0.4,当 P(AB)=0.30 时,P(A/B)=0.75>P(A);当 P(AB)=0.20时,P(A/B)=0.5=P(A);当 P(AB)=0.10 时,P(A/B)=0.25<P(A)。

三是条件概率P(A/B)与积事件的概率P(AB)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从形式上看是容易区分的,但对于初学者来说很容易混淆,有必要强调一下。条件概率P(A/B)是指事件B发生这个条件下事件A发生的概率,而P(AB)是指A、B同时发生的概率。因而“事件B发生”在P(A/B)中是作为条件,而P(AB)中是作为结果,所以两者不相同。

例2:某班有男学生40人,女学生20人,通过英语六级者有15人,其中有女学生10人。在该班级中任意抽取一人,分别计算:

1.求所取的学生为女学生并且已通过英语六级的概率;

2.已知所取的学生为女学生,求其通过英语六级的概率。

解:设A={所取的学生已通过英语六级},B={女学生},则(1)为求事件 A、B 的积事件的概率(2)为求在事件B发生条件下事件A发生的条件概率

其次,要深刻理解当 P(B)>0 时,条件概率公式 P(A/B)=的意义。

一是要从理论上推出该公式非常困难,但从事件A、B的文氏图可直观地解释一下该公式,把P(A)看成为A的面积与必然事件Ω的面积的比值,那么,P(A/B)为在B发生条件下A发生的概率,可理解为AB的面积与B的面积的比值,分别除以Ω面积,即得条件概率公式可以让学生从心理上接受它并加深印象,而公式本身已证明是成立的,只要加以说明就行,这样可起到降低难度的作用。公式给出了计算条件概率的一种方法。

例3:某种品牌的彩色电视机使用寿命10年的概率为0.9,而使用寿命15年的概率为0.5,试求某台电视机已经使用10年的情况下,能再使用5年的概率。

解:设B={电视机使用寿命10年},A={电视机使用寿命15年},则 P(A)=0.5,P(B)=0.9 因为 A 发生必然导致 B 发生,即B⊃A,P(AB)=P(A)=0.5,P(A/B)=

二是该公式的作用不仅仅用来计算条件概率,而且条件概率往往也可以直接算得,更重要的作用是用来计算积事件AB的概率,P(AB)=P(B)P(A/B)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乘法公式。

再次,条件概率公式为全概率公式的计算奠定了基础,从而解决了事件概率的计算问题。

一般教材都给出条件概率 P(A/B)中P(B)必须大于 0,那么当 P(B)=0 时,P(A/B)是否有意义呢?

显然条件概率公式是不能用了,当A、B所在的事件空间Ω中的基本事件个数为有限个时,由P(B)=0,可得B所包含的有利事件个数为0个,由P(A/B)的含义得A的有利事件个数也为0个,所以,这时规定P(A/B)=0较妥当。而当Ω为无限集时,情况比较复杂。现举例如下:

当A、B所代表的事件互不影响时 (具体情况时容易判断的),规定 P(A/B)=P(A);当 B⊂A 时,B 发生可推出 A 发生,这时P(A/B)=1;当A、B是互斥事件时,B发生时,推出A不发生,得 P(A/B)=0;当 B为不可能事件时,讨论 P(A/B)实际上是无意义的,在不可能事件B发生条件下A发生的概率,这句话本身就是相悖的,但为统一起来,可定义P(A/B)=0; 当 A、B是互不包含事件时,情况比较怎复杂,视具体情况而定。

例5:质点 M随机地均等抛掷到﹝-1,+1﹞区间上,记 A={质点落在﹝0,1﹞区间上},B={质点恰好落在点处},B1={质点落在-1,0,,1 这四点处},B2={质点落在﹝0,1﹞区间上的有理数点处},则 P(A/B)=1,P(B/B1)=,P(B1/B2)=0。

[1]杨义群.初等概率教学中定义条件概率的二个问题探讨[J].教学与研究(中学数学),1984,(4):3.

[2]谢国瑞.概率论与数理统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王潘玲.应用高等数学[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4]曹之江.现代数学优教原理探索[J].数学教育学报,2004,(2):1-2.

G710

A

1672-5727(2011)04-0118-02

严小宝(1959—)男,浙江奉化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数学教学。

(本文责任编辑:尚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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