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方术活动中的女性角色

2012-04-09 13:15董涛
关键词:鬼神女巫

董涛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100871)

汉代方术活动中的女性角色

董涛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100871)

汉代的女性频繁而广泛地使用方术,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而通过对相关问题的考察可以发现,汉代女性在方术活动中扮演了发明者和传播者的角色。作为巫者,女性曾是早期历史上主管祭祀活动的官员,与祭祀有关的媚道、祝诅等方术可能都是由她们发明的。而在女性的日常生活中,驻颜、房中等方术关系女性自身的发展和生活幸福,因而女性对于这些方术的发明无疑也有巨大贡献。另外,女性在方术的传播中曾扮演了师者的角色,这一点也是应当引起注意的。

媚道 祝诅 驻颜 房中 女巫 祭祀

一、女巫的活动与方术的流传

在汉代社会中活跃着巫者、日者、卜者、相者、方士、术士以及方术士等群体,他们从事着祈福、占卜、相面、择日以及下神、视鬼、祝诅、祠灶、服食、房中、黄白、导引、行气、驻颜等各种具有神秘主义意味的活动。本文将这些活动统称为方术活动①对于方术这一概念,笔者倾向于遵从李零先生的解释,即方术是方技和数术两门学问的总称。参见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第450页,三联书店2009年版。另外,文中关于方术的分类只是列举汉代社会较为常见的方术活动,并未包含所有的方术类型;而且这些分类实质上囊括了包括道教研究者所谓巫鬼道、方仙道、黄老道在内的诸多方术流派。见李养正:《道教概说》,第13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但笔者认为,在汉代社会这些流派可能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因而并未进行归类。。

在汉代,女性参与方术活动的现象十分普遍。她们中有的人出于各种目的直接使用方术;有的赞助方术活动,例如聘请那些被认为具备超能力的人从事方术活动;也有的以方术为职务或者职业,被称为女巫。②林富士在讨论汉代的巫者的时候,认为巫者的职事包括:交通鬼神、解除灾祸、治疗疾病、参与战争、防御水旱、祝诅害人、左右生育、料理丧葬。参见林富士:《汉代的巫者》,第49页,(台北)稻香出版社1999年版。这样的处理有些将巫者职事泛化的倾向。笔者认为,根据“巫”的本意“事无形,以舞降神”,巫者的职事应当主要集中于通过祭祀“事鬼神”方面。占卜自有卜者,择日自有日者,巫者可能也从事这些活动,但它们本身可能并非巫者专利。也正基于此,“女巫”这一名词不能概括所有从事方术活动的女性。女巫的活动比男巫更受欢迎。直到秦汉时期,史料中可以判断性别的女性巫者的数量也远高于男性。③学者们在讨论巫者起源的时候倾向于认为女巫的起源先于男巫。参见[日]藤野严友:《巫系文学论》,第12页,韩基国编译,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藤野严友先生有三个主要的论据:一是“觋”字是由“巫”字派生出来的;二是从巫者的职责上来说,舞雩是女巫的职责,与男巫无涉;三是齐地“长女不嫁”风俗。另外,李零先生也认为巫者“多为女性”。见李零:《中国方术续考》,第44页,中华书局2006年版。事实上,秦汉史料中可以明确判定性别的男性巫者似乎只有“阳狂为巫”的蒯通一人。参见《汉书》卷四五《蒯通传》,第2165页,中华书局1964年版。女巫有职务与职业之别:所谓职务,指的是《周礼》中记载的“女巫”官职;而职业的女巫是非官方系统成员,使用方术为他人服务(消灾、祈福等)、并获得利益的一些人。

根据统计,《周礼》中记载了370多个官职,有11个是明确规定由女性担任的,而女巫正是其中之一。《周礼》中女巫属司巫管辖。司巫是“巫官之长”,下辖“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是有固定编制的官僚组织的长官。司巫的职事是“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另外他们还参与祭祀和丧事等活动。《周礼》对女巫执掌的设计是“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若王后吊则与祝前,凡邦之大烖歌哭而请”④孙诒让:《周礼正义》,第2075页,中华书局1987年版。。很明显女巫的服务对象是“邦”,而非个人。她们的主要职事是祭祀祈福、舞蹈求雨、歌哭厌灾以及与王室成员一起参与吊丧等。①《周礼》规定的女巫的四种职事中,祓禊礼俗、求雨表演等内容王子今已有详尽论述,可参看。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第527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王子今:《战国秦汉时期的女巫》,见《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五卷,第231页,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官方系统内女巫的职事符合巫者“歌舞事神”的基本特征。

西汉建立以后,沿袭《周礼》的传统,在长安地区也设置“女巫”官职。《史记·封禅书》记载:

后四岁,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丰谨治枌榆社,常以四时春以羊彘祠之。令祝官立蚩尤之祠于长安。长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属。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累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其河巫祠河于临晋,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各有时日。②《史记》卷六《封禅书》,第1378、1379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这些巫官很有可能是秦始皇统一六国过程中设立的,刘邦进入咸阳以后恢复了秦的旧制。

枌榆社是刘邦家乡的社,蚩尤是刘邦起兵时的祭祀对象,这两处应当也有女巫祭祀。这些女巫在宫中活动,掌管各种鬼神的祭祀,虽然与《周礼》的设计已有些许不同,但基本不离“事鬼神”的本行。另外,祠祝官与女巫一样,也在宫中活动,那么这里的祠祝官由女性担任的可能性也很大。除了女巫和可能由女性担任的祠祝官,汉代史料中还有女尚书、女博士在宫廷中活动的记载。汉代宫廷中设置女官的情形,应当引起注意。

西汉以后,官方系统女巫的活动极少见于记载。汉文帝曾废除“秘祝之官”,这一官职似乎和祠祝官有所关联。汉成帝时期对祭祀体制进行改革,是否牵涉女巫不得而知。王莽末年曾有人建议“国有大灾,则哭以厌之”。这本是女巫的职事,但王莽却找到一些“诸生小民会旦夕哭”③《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87、4188页。。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在王莽的宫廷中,专业从事此项职事的女巫已被取缔。东汉建立以后宫中祭祀的女巫是否保存,并无材料说明。据说和熹邓皇后“雅不好淫祀”,认为“淫祀无福”,所以女巫这一官职也可能是在殇帝时期被作为“祀官不在祀典者”④《后汉书》卷四《孝殇帝纪》,第196页,中华书局1973年版。罢免。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民间才是女巫活动最广大的舞台。⑤王子今:《战国秦汉时期的女巫》,第231页。早在战国时期,史料中就出现了女巫在民间活动的记载。例如众所周知的西门豹治邺传说:“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⑥《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这个传说为褚少孙补述,其真实性难以断言,但可能确实保存了战国以来的一些历史细节。首先,在为河伯娶妻这件事上,虽然邺地的祝巫和三老、廷掾构成利益共同体,但他们显然并不是官员。这从西门豹将大巫、弟子以及三老等投入河中,却最终饶恕廷掾这一举动也可看得出来。其次,这一“女巫团体”的基本职事是为河伯挑选“妻子”,扮演的是河伯的代言人的角色,也是一种形式的“降神”。

到了西汉时期民间女巫活动的记载增多。汉武帝时期有女巫楚服,她从事的应当是与媚道或生育有关的方术。⑦《汉书》卷九七《孝武陈皇后传》,第3948页。还有女巫女媭,她主要帮助广陵厉王刘胥行祝诅事。⑧《汉书》卷六三《广陵厉王刘胥传》,第2761页。楚服和女媭虽然为皇族服务,但她们都来自“俗信巫鬼”的楚地民间,相关问题下文再作详细讨论。另外,活动于西汉中央政府中的巫者还有越巫和胡巫等,当然不排除他们之中有女性的可能性。除此之外,《汉书·孝元冯昭仪传》中有刘吾、《东平思王刘宇传》中有傅恭,从她们的名字和活动场所来看,也基本可以判定为女性。王莽时期还有涿郡方士昭君,王莽曾和他一起“考验方术”,被认为是房中术。此人性别不详,但从名字以及从事的方术来看,也不排除为女性的可能性。这些巫者虽然也为贵族或者皇帝服务,但都来自民间。

东汉三国时期的材料中也屡见女性参与方术活动的记载。《后汉书·臧洪传》记载青州刺史焦和“不理戎警,但坐列巫史,禜祷群神”,李贤注云“巫,女巫也。史,祝史也”⑨《后汉书》卷五八《臧洪传》,第1886页。。此处巫的任务是“禜祷群神”,大概是一些与厌兵有关的方术活动。此外,《后汉书·董卓传》李贤注引《献帝起居注》曰:“(李)傕性喜鬼怪左道之术,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讴击鼓下神祭,六丁符劾厌胜之具,无所不为。又于朝廷省门外为董卓作神坐,数以牛羊祠之。天子使左中郎将李国持节拜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傕自以为得鬼神之助,乃厚赐诸巫。”这条材料对女巫职事的记载更为清楚,即祭祀鬼神,以希望获得福报。也正因此,李傕在拜为大司马后,认为是董卓之神帮助了自己,所以“厚赐诸巫”①《后汉书》卷七二《董卓传》,第2338页。。

在讨论女性巫者与方术传播的时候,不应当忽视另外一种现象,那就是来自周边地区(例如楚地、越地以及北方匈奴地区)的巫者在汉代社会备受欢迎。这些人除了前引来自楚地的女媭和楚服之外,还有来自越地的勇之、参与巫蛊之祸的胡巫等。这些来自周边地区的巫者不为内地民众所熟悉,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神秘性,因而他们操作的方术更具有感染力。另外,在内地民众与周边地区交往的过程中,楚俗鬼神尊、吴越多信巫、匈奴善诅军以及巴蜀多巫鬼的传说,都会给人们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因而从这些地区来的巫者被特别重视,也就容易理解了。当然,除了楚巫女媭和楚服之外,也不排除胡巫和越巫中有女性来到中原地区的可能性,而她们对于方术传播的贡献是不容忽略的。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周礼》设计的女巫职事在西汉初期一度被延续下来,女巫成为少数几种明确由女性担任的官职。但在儒家文化的浸润之下,汉代——尤其是东汉政治文化中的理性因素渐浓,带有神秘主义性质的女巫与秘祝等官职一同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民间,巫鬼之风依然浓厚,女巫及其他神秘主义团体具有较为广泛的生存空间。而来自周边地区如楚地、吴越、匈奴等地的巫者,带来了更为神秘的方术,为汉代的神秘主义文化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之更具生命力。就现有的史料无法判断活跃于民间的女巫与官方系统的女巫有什么关系,但笔者倾向于认为两者曾长期共存且相互影响。另外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官方系统的女巫被取缔之后,她们之中的一部份人也可能转入民间活动,成为具有职业性质的女巫。

二、媚道与祝诅:两种被强烈禁止的方术

媚道和祝诅是汉代常见的两种方术。它们经常同时出现,且见于记载的使用者都会受到极严厉的处罚;但事实上,这些处罚主要针对的是祝诅,而非媚道。媚道和祝诅的赞助者多为女性,目的是祈福和害人;操作者一般都是前文所述职业的女巫。

《说文解字》说“媚,说也”,段玉裁注云:“说今悦字也。大雅毛传曰。媚、爱也。”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6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因而媚道的本意是“能令人喜爱自己的方术”,也就是所谓的“致爱”。钱钟书认为应当属于“厌魅”方术,可以使人失宠遭殃,也可以使自己承恩致福。③钱钟书:《管锥编》,第297页,三联书店2007年版。胡新生认为媚道是一种“致爱”法术的统称,分为攻击和增强自身吸引力两种情形,包含多种巫术手法,一般与巫蛊、祝诅活动关联。④胡新生:《中国古代巫术》,第403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认为:“要想使君主回心转意势必要攻击他的魂魄,要想擅宠专爱又必得攻击其他嫔妃。”这一论断根据的多为后世材料,秦汉魏晋时期的历史事实究竟是否如此,则需要更多的史料支撑。李建民也支持媚道用于“争宠”,但认为媚道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方术,并认为是“妒妇”导致媚道成为“邪术”,但“妒妇”似乎罪不至死。⑤李建民:《“妇人媚道”考——传统家庭的冲突与化解方术》,载《新史学》1996年第4期。王子今曾讨论过张家山汉简和睡虎地秦简法律文书中有关“妻悍”、“妻殴夫”的处罚,一般的处罚是“耐为隶妾”,但如果伤及夫之父母,才可能会判决“弃市”,见《张家山汉简“妻悍”“妻殴夫”等事论说》,载《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4期。贾丽英、武广洁则重点讨论了媚道获罪问题,无论媚道案件是否有真凭实据,涉案之人都会受到包括弃市、族诛在内的极重处罚。⑥贾丽英、武广洁:《论汉代的致爱巫术——媚道》,载《历史教学(高校版)》2007年第7期。但该文作者似乎对媚道的使用方式及其与祝诅、厌胜等方术的关系颇多误会之处。那么问题是,媚道作为一种“致爱”方术,为什么会受到如此严厉的打击呢?

通过分析汉武帝时期女巫楚服的活动,可以使我们更为清晰地认识女性使用媚道的特征及获罪的真正原因。这件事在《史记·外戚世家》中的记载为“陈皇后挟妇人媚道,其事颇觉,于是废陈皇后”⑦《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第1979页。。《汉书·孝武陈皇后传》的记载可能来自解密后的官方档案,所以比《史记》更为详尽:

初,武帝得立为太子,长主有力,取主女为妃。及帝即位,立为皇后,擅宠骄贵,十余年而无子,闻卫子夫得幸,几死者数焉。上愈怒。后又挟妇人媚道,颇觉。元光五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首于市。使有司赐皇后策曰:“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⑧《汉书》卷九七《孝武陈皇后传》,第3948页。

《汉武故事》对这一事件的细节加以描述:“然皇后宠益衰,娇妒滋甚,女巫楚服,自言有术,能令上意回,昼夜祭祀,合药服之。”①此段记载见于《李太白集注》和《古今说海》两书之中,鲁迅集《汉武故事》未收此事,然钱钟书认为此书虽出委托,亦资疏证。见《管锥编》,第297页。至于此事的内情——也就是陈皇后和楚服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术,因为涉及皇族隐私,且发生于宫廷内帷,现在已很难具体知悉了。但对这一传说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在当时陈皇后失宠尽人皆知的情况下,当时及后世的人们愿意相信皇后会使用“令上意回”的方术。《汉武故事》传说产生的过程可以推测为:人们依据陈皇后事件官方发布的处理结果——皇后使用媚道被废、楚服被杀,结合当时社会上常见的“致爱”方术——祭祀、合药等,演绎出以上的传说。②更有甚者,认为楚服“女而男淫”,与陈皇后行秽乱宫廷之事。尽管这样的传说荒诞不经,但经过对传说产生过程的勾勒,我们依然可以从中发现一些重要的历史信息。因而根据对《汉武故事》中所记载传说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媚道方术的目标确实是要使男子回心转意,或获得男子的青睐,且至少包含了祭祀和合药两种操作方式。

所谓合药,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给皇后服用,服后或许可增加魅力;一种是给皇帝服用,服后可令皇帝回心转意。学者们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都倾向于前一种可能。《史记·建元以来诸侯年表》褚少孙补了这样一条材料:“子回妻宜君,故成王孙,嫉妒,绞杀侍婢四十余人,盗断妇人初产子臂膝以为媚道。为人所上书言,论,弃市。”③《史记》卷二〇《建元以来诸侯年表》,第1065页。有学者认为“盗断妇人初产子臂膝”指的是“偷偷砍断初生子的臂和膝制作灵物”④胡新生:《中国古代的巫术》,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另外李建民:《“妇人媚道”考——传统家庭的冲突与化解方术》一文,对媚药亦有详尽讨论,可参看。。果真如此,那么媚道所合之药确实十分血腥,这或许也是媚道被禁止使用的一个原因。⑤有关巫蛊用药等问题另参见邓启耀:《中国巫蛊考察》,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所谓祭祀,也就是向鬼神祈祷以求得帮助,目的可以是祈福,也可以是禳灾或者害人。对这一问题最好的注脚是《汉书·孝成许皇后传》的记载:

鸿嘉三年,赵飞燕谮告许皇后、班婕妤挟媚道,祝诅后宫,詈及主上。许皇后坐废。考问班婕妤,婕妤对曰:“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正尚未蒙福,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诉。如其无知,诉之何益?故不为也。”⑥《汉书》卷九七《孝成许皇后传》,第3984、3985页。

班婕妤的这段话之所以能令“上善其对”,关键在于当时的人们相信,媚道和祝诅能否有效的根本是鬼神的“有知”和“无知”。也就是说,祝诅和媚道一样,其效果都是需要在鬼神的帮助下才能实现。⑦至于祝诅和媚道的关系,我们认为,这是两种目的不同(媚道的目的是致爱,祝诅的目的是害人)、操作方式也不尽相同的方术。而两种方术经常同时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人们可能通过祝诅害人,然后通过媚道致爱。班婕妤睿智地发现这两种方术自相矛盾之处,从理论根据上否定了它们,这无疑是相当高明的。但这条材料同样可以说明,在当时许多人心目中,鬼神能给人带来福佑,也能给人带来祸患。媚道之所以需要祭祀,自然是祈求神灵帮助实现“致爱”的目标。但在这样的过程中,也难免夹杂着祈求神灵带给“致爱”竞争者祸患等类似的欲求,于是祝诅的使用在所难免。

祝诅是一种能够致病或者致被祝诅者死亡的方术。前文已提及,这种方术可能和汉文帝之前的“秘祝之官”有关。《史记·封禅书》记载秘祝之官的职责是:“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⑧《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1377页。可知秘祝之官和祠祝官的职事确实有重合之处。汉文帝以后祝诅事件层出不穷,或许是因为秘祝官被取消,但他们的方术却流传下来。⑨近得陈苏镇先生提示,可能性更大的是,祝诅原本存在于民间,汉初一度出现于宫中。

正如前文所述,祝诅方术的基本操作模式是求取鬼神的帮助,以实现致人病或者致人死的目的,是一种被认为具有极强伤害性的方术。鬼神能给人带来福佑,也能够取走人的性命。这种观念产生的时间很早,其中著名的例子就是周公在成王患病时祷告,请求自己代替成王去侍奉祖先鬼神。类似的观念可以在出土材料中得到证实。例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说“甲乙有疾,父母为祟”,“丙丁有疾,王父为祟”,“戊己有疾,巫堪行,王母为祟”,“庚辛有疾,外鬼殇死为祟”,“壬癸有疾,无逢人,外鬼为祟”⑩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12-216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也就是说,能够给人带来疾病的有父母、王父、王母、外鬼等。①刘乐贤引《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可以理解为已过世的父亲,同理王母应当是过世的母亲。而且能够带来疾病的还有外鬼殇死,刘乐贤认为外鬼是外死之鬼,殇死是殇死之鬼,大概也是指亲人而言。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第225页,(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而且更为严重的现象是“一宇中无故而室人皆疫,或死或病,是棘鬼在焉”,“一宅之中无故室人皆疫,多梦眯死,是孕鬼埋焉”,“人无故一室人皆疫,或死或病,丈夫女子堕须羸发黄目,是殍人生为鬼。”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12-216页。鬼能够使全家人或死或病,具有十分强大的威力。

既然鬼神具有如此威力,那么与鬼神沟通,使鬼神伤害对方,就成了祝诅方术的关键内容。就目前的材料来看,祭祀和降神是与鬼神沟通最为直接的方式。在祝诅方术中使用的祭祀一般有选择祭祀对象和塞祷两个步骤。首先考虑到祝诅方术的特点,祭祀对象一般会选择能量或势力大于被祝诅者的鬼神。例如在广陵厉王刘胥祝诅事件中,女媭选择的祭祀对象是汉武帝。这是因为刘胥的目的是通过祝诅致死汉昭帝、昌邑王以及汉宣帝,因而无论是法律还是情理上,汉武帝都是最合适的人选。③至于祭品,可能主要是三牲及酒。晁福林认为春秋时期用于“诅”的牺牲是豕、犬、鸡三牲。春秋时期的“诅”与汉代的“祝诅”有相似之处,是以推测汉代祝诅在祭祀的时候也可能使用豕、犬、鸡三牲。晁福林:《春秋时期的“诅”及其社会影响》,载《史学月刊》1985年5期。用酒的例子见于巫蛊之祸中江充“染污令有处”,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充捕巫蛊及夜祭祠祝诅者,令胡巫视鬼,诈以酒醊地,今有处也”,可知酒确实用于祝诅之中。祭祀的第二个要点是准备祭品和塞祷。塞祷的例子如前引刘胥在得知汉昭帝死讯后“杀牛塞祷”,其目的应当是杀牛作为祭品,酬谢汉武帝的鬼神的帮助。此后这种风俗一直流传下来,演变成现代民俗中所常见的赛神、还愿、酬神等仪式。④例如现在东北地区仍流传的“烧太平香”还愿仪式,主要目的是为许愿者还愿。邵媛媛、张登国:《神鬼信仰意义域在仪式实践中的凸显与强化》,载《民俗研究》2001年第1期。同样的仪式也见于中原地区以及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可知这种风俗仪式的源远流长。参见林乐飞:《还愿仪式及其音乐》,载《中华文化画报》2007年第4期;吴兰:《毛南族传统宗教仪式“求花还愿”透视》,载《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而降神则大多需要专业从事方术活动的人员参与。前揭女巫女媭祝诅事件中,就对降神的情形有详细的记载:“女须泣曰:‘孝武帝下我’。左右皆伏。言‘吾必令胥为天子’。”⑤《汉书》卷六五《广陵厉王刘胥传》,第2761页。女媭号称汉武帝的鬼神下降到自己身上,能令“左右皆伏”,知其具有极强的煽动性。⑥《汉武故事》等材料中记载有几处汉武帝死后再次现身的故事,其中甚至包括汉武帝到市场上出售自己的陪葬品,是以知道人们愿意相信汉武帝即便死后也任然不安分。刘胥觊觎天子之位,女媭想要假借汉武帝之名帮助他实现目标。这对于最高统治者来说是极大的忌讳,因而刘胥祝诅受到严厉打击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在现有的材料中,皇帝及后妃是祝诅方术最主要的受害者,例如巫蛊之祸爆发的一个缘由就是汉武帝怀疑自己被祝诅;另外,汉哀帝体弱多病,也怀疑是有人祝诅所致;再者,汉成帝为太子时宠爱的司马良娣临死前也说:“妾死非天命,乃诸娣妾良人更祝诅杀我。”⑦《汉书》卷九八《元后传》,第4015页。汉代人普遍相信鬼神的存在,而对鬼神的活动似乎并无可靠的制御方法。⑧汉代有能“视鬼”之人,他们的职责中应当就有控制鬼神活动的内容。加之医疗知识缺乏,所以人们更倾向于相信某些疾病和死亡是由于人为的祝诅。而即便是皇帝对祝诅也是无能为力的,因而一旦发现祝诅事件,就处以极为严厉的惩罚。

另外,《后汉书·董卓传》李贤注引《献帝起居注》记载:“(李)傕性喜鬼怪左道之术,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讴击鼓下神,祠祭六丁,符劾厌胜之具,无所不为。”⑨《后汉书》卷七二《董卓传》,第2338页。也就是说,在实际的方术操作过程中,很少有人真正关心那些方术原始的用途,只要有助于实现目的,就可以无所不为。同样,人们在受到方术侵害的时候,也很少会认真关心是被什么样的方术侵害的。例如《汉书·息夫躬传》详细记载了所谓祝盗之方:“以桑东南指枝为匕,画北斗七星其上,躬夜自被发,立中庭,向北斗,持匕招指祝盗。人有上书言躬怀怨恨,非笑朝廷所进,候星宿,视天子吉凶,与巫同祝诅。”⑩《汉书》卷四五《息夫躬传》,第2186、2187页。只是因为祝盗和祝诅操作方式有一些相似之处,就有人告发息夫恭祝诅。息夫恭因此而死,他的母亲和妻子也都受到牵连。与之类似,媚道也是因为和祝诅有相似之处,所以一同被禁止使用。

另外,前文曾提到女巫的基本职事是通过祭祀“事鬼神”,求得鬼神赐福、禳灾以及害人。媚道是一种期望能令他人倾心于自己的方术。祭祀鬼神的目的是祈福,而祝诅则是一种通过祭祀驱使鬼神害人的方术。也就是说,这两种方术都和女巫的职事有关,而且在前引许多材料中都有女巫活动的记载,所以我们认为女巫可能与媚道和祝诅的发明有关。

三、驻颜与房中:两种关系女性健康幸福的方术

在汉代女性的日常生活中,与女性自身发展和生活幸福相关的方术,更受到特殊重视。女性对驻颜术有着较男性更强的需求,①有学者甚至认为,“天姿秀美者并不多见,多数的女性只有通过人为的妆点修饰来增益风采,博取异性好感”。见孙志娇:《汉代面部美容术考论》,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而且驻颜术对于女性的效果也相对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而房中术则是必须由女性参与的一种方术,无论是采阴补阳还是采阳补阴,女性都是房中术中必不可少的角色。因之,这两种方术的发明和流传都与女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驻颜术通常指的是一种能够使人保持容颜靓丽、且延长寿命的方术。②驻颜术和美容术的不同就在于,驻颜术侧重的是长寿,而美容术侧重的是外表的美,美容术可以被认为是驻颜术的一种具体操作方式。相关研究参见刘燕平、黄岑汉:《试论秦汉晋唐时期中医美容的萌发及兴盛》,载《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李瑶:《晋唐时期中医美容方剂的历史考察》,中国中医研究院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何燕:《中国古代女性美容文化初探》,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0年第4期。文献中善于使用方术的女性一般都长于驻颜或者颜色艳丽。例如西王母“颜色光泽”;神君见霍去病“见其形,自修饰”;张鲁的母亲“有姿色”;《晋书·夏统传》中降神表演的两个女巫“并有国色”;《神仙传》在描述女性神仙的时候通常说“年二百八十岁,色如桃花”,“二百岁,而有少童之色也”以及“颜色益少,鬓发如鸦”③胡守为:《神仙传校释》,第15页,中华书局2010年版。。这样的特征表现在女性身上,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这也是女性使用驻颜术较为常见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目前所见的文献记载来看,驻颜术至少有三种具体的操作方法:一是美容,二是养形,三是房中术。所谓美容,孙志娇认为是“主要通过妆饰的方式使人的容颜在尽可能多的时间内保持青春”④孙志娇:《汉代面部美容术考论》,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诚如斯言。美容确实是就人的外表、尤其是面部而言的。美容能够使人看上去年轻,而不能真正改变人的年龄现状。养形则不然,它更侧重于内在的年轻。《神仙传》“彭祖”条有采女“少得道,知养形之方,年二百七十岁,视之如十五六”⑤胡守为:《神仙传校释》“彭祖”条,第138页。。采女虽然已经二百七十岁,但由于她“知养形之方”,所以依然保持了十五六岁时的容颜。而采女所擅长的养形之方可能包括行气、导引等产生于先秦乃至更早历史时期的方术。例如《庄子·刻意》说:“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已矣,此道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⑥郭庆藩:《庄子集解》,第332页,中华书局2006年版。所谓“吹呴呼吸,吐故纳新”可能说的就是行气,“道引”也就是导引,“熊经鸟申”可能是类似于后世五禽戏之类的肢体运动。人们认为这样的方式可以使人长寿。

除了美容、养形之外,另外一种能够驻颜的方术就是房中术。房中术也叫“接阴之道”、“御妇人之术”,是一种关系“人之大欲”、作用类似性生活指南、并职业性传授的技术。⑦李零:《中国方术考》,第382、383页,中华书局2006年版。据说王莽曾“日与方士涿郡昭君等于后宫考验方术,纵淫乐焉”。有人认为他们考验的就是房中术。另外,在各地出土的汉代画像石中,有一些被称为“秘戏”的内容,有些学者也认为这些内容与房中术有关。⑧陈云洪:《四川汉代高禖图画像砖初探》,载《四川文物》1995年1期;高文:《野合图考》,载《四川文物》1995年1期。高文也认为“野合图”具有厌胜作用,但他理解的厌胜似乎与子孙昌盛、繁衍后代有关;武利华:《汉画像石“秘戏图”研究》,见《中国汉画学会第九届年会论文集》,第197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刘玉生:《“秘戏”汉画像石管窥》,载《中原文物》1996年增刊,第212页。另外,马王堆帛书中也有讨论性技巧的内容。《汉书·艺文志》有《容成子》十四篇,《容成阴道》二十六卷,可能是与房中术有关的著作。也就是说,至少在汉代,房中术的理论与实践都已经产生。

《抱朴子·微旨》说:“善其术者,则能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意思是善于使用房中术的人能够在年老之后仍然可以具有“美色”。葛洪还认为“凡服药千种,三牲之养,而不知房中之术,亦无所益也”,是说房中术和服食仙药一样,在飞升中都是必不可少的。至于房中术的精要,《抱朴子·释滞》说:“房中之法十余家,或以补救伤损,或以攻治众病,或以采阴益阳,或以增年延寿,其大要在于还精补脑之一事耳。”⑨王明:《抱朴子内篇教释》,第287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也就是说,在葛洪时代擅长房中术的十多家中,至少有一家是以“增年延寿”为目的的。

在早期道教文献记载中,西王母、采女、素女等女性都是房中术的使用者,而且她们中的采女和素女都曾作为师者,进行教授房中术的活动。西王母使用房中术的记载出自前引《医心方》收录的《玉房秘诀》,书中“养阴篇”记载:“又云王母无夫,好与童男交。”又说“非徒阳可养也,阴亦可养。西王母是养阴得道之也,一与男交而男立损病,女颜色光泽,不着脂粉。”①丹波康赖:《医心方》,第1134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年版。西王母使用房中术后“颜色光泽”,也是驻颜方术实际有效的例子。《神仙传》记载了殷王派遣采女向彭祖请教房中术:“采女具受诸要以教王,王试为之,有验……王能常行彭祖之道,得寿三百岁,力转丁壮,如五十时。”②胡守为:《神仙传校释》,第298页。在这则故事中,采女同样是房中术的使用者,她甚至还扮演了房中术的传授者的角色。素女也是早期道教房中术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被称为我国古代的性爱女神。关于她的身份,有人认为是黄帝的妃子,也有人认为是黄帝的老师。而素女作为黄帝老师的角色更应当引起注意。《素女经》记黄帝向素女请教房中之术,黄帝就“阴阳交接之道”提出问题,素女说:“凡人之所以衰微者,皆伤于阴阳交接之道尔……能知阴阳之道者成五乐,不知之者,身命将夭。”又说:“能知其道,乐而且强,寿即增延,色如华英”,同样认为房中术具有驻颜效果。③参见丹波康赖《医心方》所引《玉房秘诀》及《素女经》,第1131页。

在探讨房中术的驻颜效果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女性与房中术的关系。上文提到的几位女性中,西王母在汉代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④《医心方》所收《玉房秘诀》未必是汉代的,但即便是后人假借,对于探讨西王母崇拜,仍然有一定意义。而采女和素女都曾作为师者的角色亲自传授房中术。《论衡》说“黄帝好方术”,魏晋以后许多方术文献都以“黄帝”命名,可知黄帝在方术活动中的地位。另外,《抱朴子》称房中术为“玄素之术”,《太平广记》记载张道陵传教事也说:“其治病事,皆采取玄素。”玄素也就是玄女和素女,以两个女子之名代指房中术,是否意味在人们心目中女性与房中术的产生有关?

师的角色在早期道教的某些仪式中也十分重要。在《上清黄书过度仪》所记载的道教合气仪式中,主持者“师”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起到的都是引导仪式的参与者完成修炼的作用。⑤相关研究参见岳齐琼:《“黄书过度仪式”与早期道教女性观》,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岳齐琼:《汉唐间道教修炼方式与道教女性观之变化研究》,四川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为师者,唐代道教文献《要修科仪诫律钞》卷三引《太真科》说:“男女官各得依止。男官依止,男官女官依止。女官大法者为师。”⑥《要修科仪诫律钞》,《道藏》洞玄部。也就是说,在整个道教的等级体系之中,男性和女性并没有区别,女官只要“大法”,修行和德行都较高,也可以为师。《要修科仪诫律钞》记载的虽是唐代的情形,但这样的传统大体上可以追溯到早期道教时期。

另外,房中术历来被认为是以男性为本位的一种方术,是因为人们相信黄帝御千二百女成仙的传说以及采阴补阳、还精补脑等说法。⑦“黄帝以千二百女”的说法可能根源于《汉书·王莽传》中所谓“黄帝以百二十女致神仙”,此说则极有可能是向王莽献符命的郎阳成修的杜撰。但事实上,文献记载中不仅指出男性和女性都是房中术的使用者,而且“养阳”和“养阴”同样重要。关于“养阴”,前文中已经提到《医心方》引《玉房秘诀》云“非徒阳可养也,阴亦可养。西王母是养阴得道之也,一与男交而男立损病,女颜色光泽,不着脂粉”。西王母与男交而男立损病,这可能就是所谓“采阳补阴”的表现。⑧丹波康赖:《医心方》,第1134页。《医心方》中《玉房秘诀》每段开头均为“冲和子曰”,有学者认为冲和子就是五代时期的李若冲,但这种说法值得商榷。也有人认为《玉房秘诀》与葛洪有关,可能就是《旧唐书·经籍志》提到的葛洪撰写的《玉房秘术》。具体到本文所引用的有关西王母的材料,我们认为可能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与早期道教相关。有人认为“还精补脑”以及“采阴补阳”或者“采阳补阴”等说法指的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扰和掠夺。这种说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总体来看,在古人的理念中,阴阳本来就是一种混一的状态,既会“相合”,也会“相争”、“相摩”。因此不论是采阴补阳还是采阳补阴,都是阴阳相争相得的一种体现,其前提就是承认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在房中术中均具有相等的地位。

通过以上的考察可以发现,汉代女性在方术活动中扮演了发明者和传播者的重要角色。作为巫者,女性曾是早期历史上主管祭祀活动的官员,与祭祀有关的媚道、祝诅等方术可能都是由她们发明的。在女性的日常生活中,驻颜、房中等方术关系女性自身的发展和生活幸福,因而女性对于这些方术的发明和传播无疑也有巨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小华】

Women and Magic in Han Dynasty

(By DONG Tao)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universality of women taking part in magic activities in Han Dynasty and tries to give answers on why this is common.The article also holds the view that women controlled which magic activities were popular and decided which magic activities were not allowed.It was a common phenomenon in Han dynasty that women engaged in magic activities.Witch was the official profession offered to women.It was one of the official positions being set as soon as Han dynasty was founded.Women can be the organizers and the manipulators of magic activities.As the organizer,women sponsored the magic activities for happiness of marriage life,trying to gain more love from male spouses and to give birth to children.As the manipulator,women tried to use their magic,such as the Seance,to plead for happiness.My research shows that women may be the inventors of some magic activities.The examples are Zhuyanshu and Fangzhong.As the early users were mostly women,we believe that women invented these magic activities.

meidao;zhuyan;fangzhong;witch;worship.

董涛(1984—),男,河南驻马店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2012-04-11

K234;C913.68

A

1000-5455(2012)04-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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